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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低保资金 农村低保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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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并民〔2008〕4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晋民字〔2008〕54号)及《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晋民字〔2008〕6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元,调整为24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元,调整为100元。从2008年7月份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5元,调整为260元;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元,调整为110元。同时,各地要落实好三项临时补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根据晋民字〔2008〕54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元。提标后,六城区为245元,古交市243元,清徐县243元,阳曲县217元,娄烦县19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元。提标后,即为100元。

根据晋民字〔2008〕69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7月份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元。提标后,六城区为260元,古交市258元,清徐县258元,阳曲县232元,娄烦县2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元。提标后,即为110元。 二、继续执行三项临时补助政策

根据晋民字〔2008〕54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三项临时补助政策。为缓解持续的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带来的影响,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07年中央出台了三项临时补助政策。一是从2007年8月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临时补助;二是从2007年10月起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助;三是从2007年11月起按每户12元增发2个月的液化气临时补助。这三项补助政策继续执行到2008年底。

即城市低保对象从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每人每月补助25元,全年12个月共计补助300元;每户每月液化气补助12元,全年12个月共计补助144元。 三、资金安排

此次临时补贴和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标准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按6:4的比例负担。

四、时间安排

(一)落实临时补贴工作时间安排。各县(市、区)要加快工作进度,在2008年7月底之前,将1月份至9月份的临时补贴按标准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10月份至12月份的临时补贴要在当月,按标准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二)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时间安排。

1、城市低保提标工作。2008年7月底之前,完成2008年1月份-6月份的提标补发工作;在10月底之前,完成2008年7月份-9月份的提标补发工作;审核审批第四季度城市低保人员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2、农村低保提标工作。2008年7月底之前,完成2008年1月份-6月份的提标补发工作;在12月底之前,完成7月份-12月份的提标补发工作;第四季度按最新标准审核审批2009年的农村低保人员。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救助范围,加强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及时进行清退。并做好临时补贴和城乡低保提标资金的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管好用好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补助资金落实到人。

篇二:《山西村民低保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XX县XX镇XX村委领导:

您好!

我是申请人乔XX,系 X县XX镇XX村委会X村XX

村民,(性别: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山西太原市

XXXXX。

事由:因我年老多病,常年需要药物缓解病痛,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我家原有五口人,丈夫、四个子女和我。丈夫因常年以来废寝忘食挣钱养家,积劳成疾,2005.5.12日,丈夫胃癌疾病爆发,撒手人寰,还欠下一屁股的医药费,自此,一家子的重担就落在我一人身上,几乎是一夜白发,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伤痛过后,生活还得继续,我一个人拉扯姐弟四个孩子,靠在太原租住一个十平方的老楼单间,早出晚归摆地摊卖灌饼度日;再穷也不能穷娃,以前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上学,经常是东拼西凑,向这个亲戚借一点,向那个亲戚借一点,通过亲戚支援,再加上自己辛勤劳动,才勉强把最小的女儿供养至大专毕业,欠下亲戚的学费,也才刚还清,丈夫去世的这几年,孩子双双成家外嫁远方了,个个都不在身边,也许是孩子们都自身难保,甚少回家看望,更不指望有收到他们的赡养费,常年的操劳加低劣的饮食质量,不久我又病魔缠身;又是骨质增生,又是糖尿病 。

我常年辛苦在外通过卖苦力赚的血汗钱根本不能支付目前高涨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对于我这样的不幸家庭来说,每月不菲的租金及医药费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总为它伤透脑筋,但生活还得继续,但是随着孩子长大及一个个脱离家庭,自身的年龄增长,我现在发现自己肩上的担子再也扛不起了。来算算我的收入,年收入不过五千啊,除去医药费跟租金,所剩几乎为零。收支极不平衡,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使我家在经济上陷入严重困难的境地。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都只好停了。在我一筹莫展之时,不幸我看到幸福的希望,赶上以“以人为本”的协调的社会形态,党的恩惠如同阳光一样照耀着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一样滋润着弱势群体,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前两年,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减轻家庭负担,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领了三年,正常的生活才得以继续,但最近听说政策有变,不到60岁的低保村民将要对其撤销低保金的发放,不再享有低保金的照顾,我经过几番斟酌,特向尊敬的村委会领导,让我继续保持低保金的名额,享受党的关怀照顾,让我不再重复丈夫积劳成疾,无钱医治最终被迫弃疗的可怕步伐,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谢!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3年 11月 8日

篇三:《13.3.13太原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规程(试行)文档》

太原市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生活困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居民家庭因特殊原因造

成的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 临时救助的组织实施由民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筹集和拨付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和发放监督由监察、审计部门负责。

临时救助实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临时救助相关工作。

第四条 临时救助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便民、高效。

(二)救急救难、及时有效。

(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五)以自救为主、社会帮扶为辅。

第二章 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

第五条 临时救助对象为长期固定居住在我市,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第六条 临时救助的范围: 因遭遇突发性疾病、事故、灾害以及就医、就学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第七条 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事故类别、损失程度、家庭经济状况、支出额度确定救助标准。

1、家庭支出额度损失程度超过家庭年度人均收入1倍以上2倍以下的家庭,一次性给予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

2、家庭支出额度损失程度超过家庭年度人均收入2倍以上3倍以下的家庭,一次性给予5000元以下临时救助;

3、家庭支出额度损失程度超过家庭年度人均收入3倍以上的家庭,一次性给予8000元以下临时救助;

非我市户籍,长期固定居住在我市,家庭出现突发性事故,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临时救助标准的60%金额给于救助。

应急性临时救助,一般根据救助对象事故类别、损失程度、家庭财产收支状况、主要成员劳动能力状态等因素,结合当地财政收支情况,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

第八条 因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或补办申请审批手续,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以及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不予救助: 第十条 临时救助一般为一事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重复申请。

第三章 救助程序

第十一条 临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一)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全市统一印制的《太原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三联单(附件1),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身患疾病的提供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

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需提供子女学籍或相

关费用证明;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接到申

请之日起,应通过入户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送达《书面告知书》(附件3)。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

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通知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临时救助金。有异议的,应重新审核,对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开具书面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山西省太原市低保资金}.

第十二条 因突发性事故需急需救助的家庭,实施应急性临时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核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填写《太原市应急性临时救助审批审核表》三联单(附件2),结合事故类别、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救助标准,经当事人(委托人)签字认可后,一次性给予救助。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建立临时救助档案,健全救助对象申请审批材料、资金台账、发放名册等资料,做到资料完整,便于查询利用,临时救助档案原则上保存三年。

第四章 资金的筹备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临时救助资金的来源:

1、上级补助资金;

2、市级财政按辖区总人口不低于1元/人/年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按辖区总人口不低于3元/人/年列入财政预算;

3、年度城乡低保结转资金;

4、福利彩票公益金;

5、慈善机构、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自愿捐赠用于临时救助的资金;

6、其他资金。

第十五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临时救助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临时救助政策,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第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应加强临时救助机构建设,配足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经费。县(市、区)民政部门应整合设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

篇四:《太原市民政局关于推行低保听证制度的通知(并民[2007]10号)》

万州民发〔2009〕34号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推行低保听证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管理工作,改善低保申请程序和审批环境,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促进低保审批程序规范化,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和万州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区推行低保听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保听证的内容及程序

(一)听证对象: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

(二)听证会的组织实施{山西省太原市低保资金}.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听证方案,经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听证会由听证对象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和实施。听证结果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低保审批的初审结果。

(三)听证人员的组成

社区(村)成立低保听证小组,听证小组人员为单数,但不得少于11人。听证小组组长由社区(村)书记担任,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干部、居(村)民代表、社会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保户代表、低保申请户所在楼院的代表、邻居等有关人员组成。如果听证会组成人员中有与被听证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30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每次出席的人员不固定,听证会举行前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从听证小组中随机抽取听证成员,实现听证会组成成员随机性、不确定性。

(四)听证时间的确定

城市低保听证会原则上为一季度一次,农村低保听证会为一年一次。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多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听证会举行的5日前,

应将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举行听证的理由通知各有关人员。

(五)听证程序{山西省太原市低保资金}.

1、主持人介绍听证会成员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基本条件。

2、由户主陈述申请低保理由、出示户口薄、身份证、申请书,家庭人员、收入情况及水电气通讯费开支情况。若户主为重残、重病人员,经村(居)低保听证小组同意,可由家庭其他人员陈述或免于陈述。

3、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低保工作人员介绍调查情况。

4、听证会人员提问相关问题。

5、申请人到场外回避。

6、听证小组成员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申请人返回后当场唱票,宣布结果。2/3听证会成员通过得以进入下一审核阶段,并由主持人将结果当场告知申请人。

(六)其它

1.听证会要制作详细笔录,并经听证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签章,交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存档。

2.为维护申请人的隐私与尊严,听证成员要避免询问与听证内容无关的问题。

3.实施听证制度后新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必须经过听证这一程序,凡未经过听证程序的低保对象,各街道、镇乡不得报区民政局审批。对实施听证制度前已享受的低保对象,应按20﹪—30﹪的比例进行逐月安排听证。

二、时间安排

低保听证制度自2009年3月起试行,各街道在审核2009年第二季度城市低保时,必须选择1个以上社区为试点,各乡镇也可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到2009年下半年,在全区所有社区(村)全面推行低保听证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深理解。低保听证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低保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我区低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街道、镇乡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听证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年度低保工作的考核内容。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工作,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低保听证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镇乡要认真学习低保政策,制定研究听证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低保听证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改,并及时与区民政局通气。

(三)突出培训,加大宣传。各街道、镇乡要对相关听

证人员做好培训工作,使他们熟悉低保政策,便于低保听证工作开展。

(四)汇总数据,及时上报。各街道、镇乡要在2月底前将试点方案报区民政局,并将听证会召开的时间、被听证人员的人数、听证结果的情况按季统一汇总,报区民政局。{山西省太原市低保资金}.

二○○九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民政 低保 听证 通知 抄送:重庆市民政局,万州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

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察局。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印发

篇五:《太原市情须知》

太原市情须知

一、基本情况

1、地处东经111o30—113o09,北纬37o27—38o25。

2、山地、丘陵占全市总面积4/5,平川占1/5。

3、气候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年均气温9.5oC,年均降雨量480mm。

4、全市国土面积6988平方公里,占全省4.5%。

5、建成区面积333平方公里。

6、全市下辖六个城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三县一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五个开发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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