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同桌的五大酷刑(1400字)作文》
精选作文:同桌的五大酷刑(1400字)作文
哎,又到了开始换座位的时间了,现在的女生,温柔文静的已经很少了。我暗暗的祈祷:希望我分到一个温柔点的同桌。 正当我在默默祈祷的时候,老师说道:徐浩楠,你和王璐瑶坐一起。我立刻崩溃了,王璐瑶可是我们班出了名的暴力女,和他做过同桌的男生,一个个身子都遍体鳞伤,看来,悲惨的日子离我不远了。 下面,是王璐瑶对我的五大酷刑: 一、掐。我们班的女生,几乎人人都会掐人,用那细微的动作制造出巨大的疼痛,是女生们的惯用招数。而我们班掐人最痛的女生,就非王璐瑶莫属了。初次同桌的第一天,我就因为不了解行情被掐了个万紫千红。正当我认真的写作业的时候,我的胳膊隐隐的传来一些疼痛,火辣辣的。当我转过头的售后,看见王璐瑶黑沉沉的脸,还没反应过来,教室里就传来一声惨叫,我的胳膊就犹如变色龙一样由肉色变成了青色,又慢慢变成了淤紫。他还扔下来一句:以后不准超线,否则就是这个下场! 二、揪。他喜欢揪我耳朵来发泄。他是我们组的组长,而我,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组员。每次班里小组排名,我们组都因为我总说话而名列倒数。这可让我们大组长非常不满。每每我说话的时候,他就会揪起我的耳朵,来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圈,然后借力向外一揪,我的耳朵就瞬间变得红彤彤的。因为是我错在先,我也什么都说不出来,只得揉揉我的耳朵,老老实实地,不再说话。有些时候,我想躲避他的那一顿暴打,偷偷地溜走时,他也常常揪我的头发,把我拉回来。 三、踢。王璐瑶踢人的功夫也是响当当的。我有一个坏毛病,就是上课抖腿,时不时的腿就到了他的地盘。这就引发了一场大战,她用她那尖锐的鞋跟用力的踢上了我的脚踝,疼得我呲牙咧嘴,不停地揉我的脚踝,缓解疼痛。而下课的时候,我常常和我的朋友说他的坏话,而这却时常被他发现,在我的背后出其不意的踢上我一脚,经常把我踢的站都站不稳,颤颤巍巍的,在倒下的边缘。 四、打。我是一个非常爱开玩笑的男生,可偏偏遇到一个不会开玩笑的同桌。每次我给他开个玩笑,却被他理解成我在骂他,引起一场战争。有一次,我和他开了个小玩笑,却激起了他的暴怒状态,他先用它那如铁锤搬得拳头在我的后背上敲了一下,然后又以非常迅速的拳法在我的肚子上重重的来了一击,疼得我一节课都在趴着缓解我的疼痛。 五、踩。这是他的大绝招,也是我最怕的地方。和他做同桌,我的脚受伤是最严重的。在我腿过线的时候,他不仅仅是用他那尖锐的鞋尖踢我的脚踝,还用它厚厚的鞋跟踩我的大脚趾。每次我的腿过界的时候,他都会给我倒计时,数一个数就踩我一脚。每次,我都会被他踩上两三脚之后仓皇收回我的脚。被他踩一脚,两分钟脚都没有力气去走路,这一点都不夸张。他还爱踩我刚刚买的新鞋,每次我买了一双新鞋传到学校,都会被他没有理由的踩上几脚,这不仅疼在脚上,还疼在心里。而最过分的一次是一个夏天,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的运动鞋都不防水,我只好脱下袜子,穿上了凉鞋。我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今天我的腿还不由自主的伸到了他的桌子底下,我的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我的脚可是没有鞋和袜子的保护啊。我极力控制住自己,但还是没有控制住,只见他在后面悄悄地以飞快的速度倒计时,我这才反应过来,飞快的收回我的脚,可是时机已晚,他已经数了九秒钟,哎,真倒霉,只能认命了。下了课,他揪着我的耳朵,把我就到了他跟前,然后用力的踩我的双脚,踩完之后,我几乎瘫在了地上,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座位上。以后,我吸取了教训,怎么着也不在穿凉鞋了。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我期待着我下一个温柔的同桌。初二:徐浩楠
篇一:五年级作文: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
我有一个同桌,她叫毕月萍。
从老师把她调到我们组的篇二:难忘的同桌
难忘的同桌
在我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涯中,和我同过桌的同学数不胜数,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现在的同桌——罗炜歆。
嬉皮笑脸、自言自语是他给我的篇三: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
五(二)班 代冰 一张又小又圆的西瓜脸,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显得他十分的可爱。这就是我那天真可爱的同桌——叶浩南。{我的掐人同桌}.
起先,我对他没有好感,认为他学习一点都不好。上课的时候,他在下面说小话,思想有时会开小差,有时还会给老师提古怪的问题。这让我觉得他很不老实,我不敢理他,怕他打我。
跟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有一次,当我去倒垃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把书上的好词圈出来,可我要做值日,没时间圈词了。当我回班的时候,发现我的书上有一些圈圈,我以为是哪个调皮鬼在我的书上乱画,我生气的走过去一看,原来是黑板上的词,我不知道是谁画的,便疑惑不解的问叶浩南是谁帮我画的。他没有回答我,只是微微一笑。当时我觉得他很小气,居然不告诉我。后来我才知道是叶浩南帮我画的,这让我觉得他身上也有优点——做好事不留名。
渐渐的,我和他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互帮互助。一次我的笔被人偷了,我又没带其它的笔,怎么办呢?我求助似的望着叶浩南。他也只有一只笔,大家都急着完成作业。他毫不犹豫的把笔递给我说:“你先写吧,我写字快,大不了晚交会作业。”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心胸宽广,乐于助人而又天真可爱的男孩。指导教师:金珠
教师评语:小作者语言流畅,作文结构紧凑。写同桌时欲扬先抑,同桌的仗义,乐于助人跃然于纸上。 篇四:《我和同桌》作文辅导
作文辅导
学生作文辅导《我和同桌》
参赛学生:吴
辅导老师:李
工作单位:郸城县汲冢镇李寨小学{我的掐人同桌}.
凡 之 鹏{我的掐人同桌}.
我和同桌
五(2)班 吴 凡 我的同桌叫徐舒琪,是一个文静、秀气的女孩,薄薄的嘴唇能说会道,加上我也爱吹牛,我俩就经常在教室里侃得海阔天空的,谈我们的学校、老师、同学,谈以后、将来,每当此时,她眼中忽闪忽闪着一丝光芒,黑黑的短发在空中飘啊飘,整个人给我一种激昂的感觉,带动着我也不禁兴奋起来,那时候我发觉她是一个外柔内刚、活泼开朗的女孩。
而那以后,她不时地给我几次出乎意料的感觉,这感觉在日后的朝夕相处中,使我愈发地感到她的可爱。
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朋友那儿吸收到一些自己缺少的好东西。她是一个非常认真细致的人,看她对待一切都小心仔细的神情,每每使我羡慕和佩服。我有一个坏毛病,就是做事情不够细致,这已是我成长中的烦恼了,因为,它常常带给我无穷的麻烦。是徐舒琪一眼看到了这个坏毛病,用她那薄薄的嘴唇对我进行了一番开导,使我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伴着她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也逐渐细心了。
她的外表给人一种十足的林黛玉型的弱不禁风的感觉,却没想到她干起活来,参加起体育比赛来,却是那么干劲十足。每逢我们卫生值日,那么一大块黑板,就看到她的身影从黑板这边窜到那边,拿着抹布在黑板上做出一条一条的“抛物线”,不一会儿如镜般的黑板就映出了她的笑脸。学校的运动会报名工作由我负责,压根没想到让她报名,没料到她一本正经地用手指着报名表上的“跳高”两字,嘴里哼哼着:“就这个!就这个!”那一甩手,一瞪眼,一皱眉的样子使我感到一种跃跃欲试的劲头。嗨,瘦弱的身体内还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呢!没法子,上吧!凭她那劲头,铁棒也能磨成锈花针呢!
日子长了,我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总觉得有一句话正适合她——“人不因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她在我心目中正是日臻完美,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美,只有走近她的人,才能感到那股感染力。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世界和宇宙万物的热爱之情。
以后,我还会和她继续相处,时间会让她表现出更多的优点,我也会和她继续互相帮助,互相影响,因为我们是“最佳搭档”。
作文点评:
习作开头出手不凡,通过人物的外貌和神态描写,表现了同桌的个性特征,使人眼前一亮,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通过丰富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衬托出人物的性格和思想品质。文中“指、甩、瞪、皱”等一系列表现人物动作的动词运用得准确传神,又能把人物内心活动写得十分生动,的确难能可贵,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全文叙事集中,行文层次清楚,不枝不蔓,酣畅淋漓,一气呵成,蕴藏着欢乐与期盼,语言朴实流畅,感情真挚感人。 朴实自然的童心体现在文中,使文章散发着清新活泼的气息,向读者展示了一对活泼可爱的好同桌形象。
(辅导老师:李之鹏)
篇二:《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徐悦。他在我们班里名气不小,是一个掐人狂,而我吗,这个大喇叭名气也不算小。
新学期,老师把徐悦调到我身边。小样,你来了我也不怕你!当即我给她来了个下马威,让他瞧瞧俺老孙的厉害!我当即在桌子中间画了一条三八线,而徐悦瞟了我一眼却并不开腔。一天下午,在学校,徐悦突然挤了我一下,我嚷道:为什么挤我?!徐悦气愤地说:还说我呢,你看你,谁让你超过三八线!我一看,果然超过了一大截,只好哑口无言。以后,我和他在三八线上的争夺是寸土必争,我也在我的印象中对他是越来越坏。
可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对她的想法。{我的掐人同桌}.
在一次数学月考上,同学们都在静静的答题,教室里只有中性笔的唰唰声。突然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就在这时,我写错了一道题。我打开铅笔盒,想找涂改液,可是一看铅笔盒,铅笔、橡皮、格尺都躺的好好的,可就是没有涂改液,就在这时,徐悦把涂改液推过来,用诚挚的眼光看着我。我二话没说拿着涂改液涂掉错误的答案,写上正确的答案。试卷发下来,鲜红的100分,多亏徐悦。
我从心里佩服我这个同桌。
篇三:《我的同桌》{我的掐人同桌}.
2013年9月7日下午4:06分,我在学校图书馆看毕淑敏的散文《豆角鼓》,不到一千字的小散文:你是某某吗?我是你幼儿园的同桌啊”,一句话,瞬间热泪盈眶。此刻,眼含热泪的我想你了——我的同桌。你在上海,我们偶尔聊天,视屏,转眼我们已经一年零两个月没见面了。心中千言万语寄于一页薄纸。你是我人生中记忆最深的同桌,最后的同桌,大学后再无同桌。我常对闺蜜说你是我的蓝颜,得到的回答都是: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所谓红颜,都是还没成女朋友或老婆,至于蓝颜,不是基友就是备胎。一刹那,我无语。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赞同。确实男女之间的感情太微妙,加之人是复杂的动物,谁能说得清友情也许在哪棵樱花树下,也许在某个落日余晖时因一点点的悸动而“变质”。而我和你之间之所以深刻,是那个特殊时段的别样故事。文理分科后转到高二20班,一年了只知道你的名字的存在。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在校门口的文具店:“嗨,你也在啊?”,“恩,我买笔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也奇怪,那天下午,你我竟成了同桌。你真是太有趣儿了,和我的性格大相径庭。每天总是在课桌周围不停地晃悠,时而逗逗前后桌的女生,时而和男生扎堆儿哈哈大笑,一刻不闲。你不喜欢上语文课,总是呼噜一睡一节课,我上课放哨,下课借你笔记,终于一年也没能推脱,最终无可奈何了。你是个十足的吃货,早餐吃得多,午餐吃得饱,还像女生一样吃零食,把薯片,酸奶偷偷带到教室吃。最反感在教室吃零食的我,时间久了竟被你同化,悄悄吃零食也成享受。猜拳带早餐,记忆犹新。我连输一星期,天天买早餐,不惧严寒,不怕风雪。你还总是那么挑剔:葱的味道不好,折耳根又不好吃""而轮到你买早餐的时候,你总是上课才到,害我常把早餐藏在书桌最里面的角落,第一节课下后才吃。经常肚子饿得咕咕叫。很长一段时间,总觉得早餐分量比以前重,却没在意。直到我知道你每天掏出一块钱,把我两元的早餐变成三元的分量,那是我第一次感动。光阴荏苒,日子就这么过着。高三的生活枯燥,紧张而乏味,但我们也乐在其中。雪花纷飞的时候,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到学校的后山疯狂地掷雪球,打雪仗;晚上上完自习后一起出门朝宿舍区走去。你说你家门口有一条小河,还有一个小沙滩,你画了一个小地图给我看,说你以后要在那儿办结婚喜宴。你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你要开着小轿车送我一程;你说谁要是伤害我的话,你第一个不答应;你说我是一个好女孩儿,以后谁娶了我是他一辈子的幸福。这些是我们一辈子的约定,点点滴滴,历历在目。高考是一个特别的东西,高考之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高考之后,路多了,而我们,却无路可走。一场考试,在一起几年的一群人,就这么散了。高考成绩,选择的不同,你我也散了。不过,感谢高考,这么一个词,让像你我一样的无数人因同一目标而结下终生的友谊。五月份的时候,你和我聊天,聊到过去种种,我泣不成声。七月份,你做手术不能出门,我也因各种原因没能去探望你。九月份的时候,你又回上海了,你给我来一条短信:你电话怎么打不通?我做手术后没能上网,都没联系你,你到底忙什么呀,这么久都没来个电话?""愧疚,欣喜接踵而至,心中五味杂陈。给你打过去。聊了一个半小时。人间的温情跨越无数岁月和命运的阴霾,将记忆烘烤得蓬松而馨香。这会儿是下午5:20了,书翻到了第25页,上面写着:有一个在幼儿园就熟识的朋友,那时我们在同一张小桌吃饭,上劳动课的时候我们玩装满豆角的小铃鼓。以后几十年,我们只有很少的往来,一天,他妻子来电话说他得了喉癌,无法说话了,让我给他打个电话。我打过去自言自语很久也没有反响没有回馈,好像面对无边无际的棉花垛""第二天我再次拨通他家电话,你是谁谁谁吗?我是你小时候的同桌啊""短暂间歇里,细碎的哗啦声,豆角鼓被人用力摇动的声音!这是我看的散文,文中的同桌让我再次想你。你这会儿在干什么呢?吃饭?
睡觉?看书?散步?骑车?还是""我想起你的时候,你是否也挂念我?
篇四:《我的同桌》
我和老王已有三十个年头没有见面了。他是我高中时的同桌。毕业后我们天各一方,一直互无音讯。上个星期天,我正在家里择菜,准备做午饭。突然,电话铃响了,我急忙去接。电话竟是老王打来的。原来,他四年前辞了职,自己创办了一家小型皮鞋厂。这次,他是为了一笔生意上的事,路过芜湖,通过之前打听得到我的消息,想顺便来看看我。我们在约定的地点见面了。第一眼看去,我简直不敢相认:肥胖的身子,宽大的脸颊,头发花白、稀少,只是依然戴着一副眼镜。和过去相比,他的变化较大,这也不由得让我发出几许感叹。那还是在无为中学念高中的时候,老王还是小王,高二上学期分科重新编班,我和小王同桌。他那时身材瘦小,留着平头,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给人一种精明、文质的感觉。也许是我俩都来自农村,性格相似,因而比城里的同学更易沟通。日长月久,我们互相有了更深的了解,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几乎形影不离。高二那年的十月份,我参加了学校的田径运动会。参赛的项目是男子4×100米接力赛,我是最后一棒。那天,晴空万里,风止树静。校体育场内四周座无虚席,人声鼎沸。比赛各项目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时,男子4×100米接力赛发令枪声响了。8名选手箭一般的向前飞奔。 “加油”、“加油”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我焦急地等待着,接过棒后拼命地往终点跑去。就在即将冲刺时,我突然一个踉跄摔倒了,痛得龇牙咧嘴,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同桌小王第一个冲到我跟前,把我扶起来,一边询问伤情,一边安慰我。他和另外两个同学一道,把我送到了县医院。经诊断,我的左胳膊骨折,需要入院治疗。在我住院期间,小王经常到医院来陪伴我,帮我补习落下来的功课,有时候讲一些学校里的新闻趣事,又帮着我做其他事情。记得一个雨天,他来医院后,因急着赶回学校上晚自习,途中骑车时不慎跌了一跤,脸上还蹭破了一块皮,出了一些血。我多次劝他不要来了,以免耽误宝贵的学习时间,他都一笑了之,直到我康复出院返校。小王学习刻苦是出了名的。晚上教室熄灯了,他常常就点上一支蜡烛继续学习,有时则站在电线杆下,借着微弱的灯光专心致志地读书,直至还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看书。他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起床,先到操场上跑几圈,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背单词、课文。当然,小王的学习成绩特别好,每次考试都在班级名列前茅。这样,我就有了现成的老师。每当学习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我都能随时请教他。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一天晚上,我被一道几何证明题难住了,怎么也想不出头绪,想求教于他。但他正在做课外习题,课桌上铺满了复习资料、草稿纸。我不好意思打搅他,又思考了一会,还是解不出来,只好问他。于是他停下笔来给我解析。他帮我理出解题思路,需运用哪个定理,什么公式,一步一步地讲,特别耐心。在他的点拨下,我终于弄懂了那道题目。天道酬勤。在小王的影响和帮助下,加之自己的不断努力,我的学习成绩也逐步地得到了提高。在那个流火的七月,我和他共同参加了高考,并如愿收到录取通知书,实现了跳出“农门”的梦想。我和老王有缘同桌在秋高气爽的九月,又挥泪分别在夏日炎炎的七月。高中的那段充满激情和烂漫的时光,好似影像一般被定格在我的脑海里,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愿我们彼此都静静地厮守着这份真情和感动。
篇五:《我的同桌》
我有一个同桌,名叫刘正语。他长的很瘦小,白白的皮肤,小小的眼睛,一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缝。他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说起话来非常有意思
他上课表现很活跃,总爱接话儿茬。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查字典,因为他回家认真预习了,所以很快说出了答案。但是老师没有表扬他,反而批评了他,因为他没举手就发言。望着挨了批评的刘正语,我觉得以后他一定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下课了,他也很爱说话,并且他说的话很有意思。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用“我和谁一起去干什么”造句。因为他下课还记得,就和我们说:“上课的时候老师不是让我们造句吗,我真想说,放暑假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去鲨鱼肚子里游泳。”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 我觉得刘正语是一个爱看书、很活泼、很好动的同桌,我们会成为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