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篇一:《时尚与美 优秀作文》
真正的时尚,真正的美
何佳琪
当下社会的发展宛若汹涌波涛,一波接连一波地掀起变革的巨浪,而时尚更是如此。快速的更迭闪烁着一个时代的独特魅力,然而,当时尚与美丽相撞,真的可以画上等号吗?当然不是。
真正的时尚是皮肉,美是其骨架。真正的时尚,懂得在美的地基上构筑大厦。为世博会的需求而如今屹立在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以全身钢铁骨骼般的硬朗与简约树立了与古典庭院相反的风格,这是一种标新立异的美。苹果平板电脑流线型的珍珑外形,光洁美观的机身与高端技术的完美结合,结束了电脑带键盘带鼠标那样古板繁琐的时代,这是一种亲切可人的美的时尚,而那大街小巷飘来的流行泡泡堂歌曲,网络世界辈出的雷人,“丑”博得着我们的眼球。这是无理取闹,不是美得时尚。真正的时尚被挤一下,就会淌出理性与美丽。
真正的时尚是永恒,美是其精髓。岁月的刻刀留不下它的疤痕,时光对它的坚固无计可施,这就是永远的时尚。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好莱坞是一个女神的时代,格蕾丝凯利的冷艳高贵,伊丽莎白的古典标志,更有奥黛丽赫本的清丽灵秀。归结为一个原因,就是她们脱离了凡人俗子的浓妆艳抹与扭捏作态,而让别致的时尚掌控了流行的脉搏,从而使美丽隔了半个世纪依旧作为我们敬仰的楷模。可可香奈儿毕其一生缔造了时尚帝国,简约与典雅,时尚与美合作得天衣无缝,香奈儿之所以经受了岁月的磨练而从未被时尚的舞台抛弃,就在于它发挥了人的内在美,“适合自己的才是时尚。”与其垂涎于玲琅满目的奇装异服,不如选一款自己最适合的,哪怕是一条牛仔裤。这是美的精髓,体悟渗透了美,就是不可磨灭的时尚。 我们快成了娱乐至死的动物,追逐最火热的八卦,为选修相亲节目啼笑皆非的闹剧而浪费时光,冷热交织的浪潮夹着我们,不知卷向何方。你可曾用心来思考过时尚?时尚
有时不是虚伪妖艳的影星,而是朴实正义的道德模范;时尚有时不是嘈杂缭乱的大制作电影,而是情深意浓的好文。请将时尚用美环绕起来,洗尽一切肤浅、盲目,甚至随便。时尚,人人都可误解;但是美,容不得亵渎。所以,不是所有的时尚都等于美。
时尚花开,可浅浅美矣
秦梦媛
当你因病需要吃药时,你会怎么做?遵照说明书按时吃药,还是不管不顾,盲目乱吞?前者,会使你的身体逐渐恢复活力,不久便似从前般健康,而后者则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仅不能使你的病更快痊愈,反而愈演愈烈,更加严重。现在的人们追求时尚,塑造美,而时尚与美恰是这种关系。如果能够认清时尚,理解时尚,你的美便自然而生;如果盲目追求时尚,反而玷污了美。
引领时尚使你的美自然绽放。一朵粉嫩的花,一丛鲜绿的叶,一床破旧的乡间床单,却被巧妙地改造成了一件光鲜艳丽的衣服。
她就是张爱玲,她穿着这件在那时从未有过的艳丽衣服,走在大街上,引得行人频频回头。本是破旧的床单,却被她穿出了不一样的风韵。她衣着的光鲜似一阵风,卷起了一股时尚之流。一时间灰蓝色的人群中便不经意的出现一点红,恰有“万花丛中一点绿”之意,使这个本已沉寂的社会经显现出了活力之美。不一样的时尚创造了不一样的美。 绿色时尚使你们的美清新自然。没有豪华的车队,只有一辆粘着“囍”字的破旧公交;没有礼炮鸣天,只有放飞的白鸽;没有奢靡的喜宴,只有低碳的集体婚礼。在2010年5月20日这天,山西省迎来了32对新人的集体婚礼。当低碳生活已成为一种时尚时,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来追随这种时尚。也许他们的婚礼并没有豪华婚礼看起来更有美感,但是他们的美是天然的,是不加雕琢的,便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之美。恰当的参与时尚使他们的美独具特色。
盲目时尚使你的美黯然失色。本是一副姣好面容,却因她的主人为了追求时尚而被送
去修整,可谁知不仅没有变美反倒使她丢失了性命。还记得她吗?她就是美丽的超女——王贝。当下整容时尚风行世界,可是我们的面容恰是上帝赐予我们的礼物,岂可恣意改之?美有很多种,也许我们并没有外在美,可是我们还有心灵美。王贝本美丽动人,可因盲从整容时尚,反而使她的美瞬间灰飞烟灭,更是赔上了自己如花的生命。不甚思考,盲从时尚恰是曲解了美。
美有很多种,有清新脱俗之美,有浓妆粉黛之美。时尚与美并不是对了的,更不是完全统一的。在当今这个以追求时尚为美的世界,还是应守住心中的净土为好。
篇二:《“时尚”话题作文范文》
坐看“时尚”潮起时(节选)
毋庸置疑,时尚之潮推进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只是,我也看到,那一个个浮夸的外表下,藏着那么多的缺失……
曾于某处名胜,目极人群,竟发现许多“外国游客”。非红即黄的头发,大波或是小浪地卷曲着,蓝色绿色的眼影暗淡了黑色的瞳仁。说不出的滋味,一个民族的特征竟然掩盖得如此完美,我们是否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太多的修饰把人们包装得很“完美”,很“漂亮”,这便是所谓时尚了。
“时尚”之潮席卷了那一份自然与质朴,徒留一个浮夸艳丽的世界,虚假迷乱竟如油画。(4班 朱碧澄)
世上风尚
在如今的社会,衣着时尚,举止时尚等等在
我们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了,不用刻意追求,它就能影响着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百家讲坛》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古”时尚。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对《论语》的解读,都深被关注。于是一股“时尚”风,追古而去。
因为于丹的解读,社会上又重新开始对儒学有了兴趣,孔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似乎有了新的提升。前段时间,电视上播放了孔庙祭孔的活动,典礼十分隆重,可谓人山人海。但是,许多人参加这个活动却是为了抢几支孔庙的笔给家中考生带来运气。对孔子并不甚了解的他们,跟风运动却是十分积极。是时尚还是跟风,我想现状已经明了地将答案呈现在我们眼前。
这时尚,让我们羞愧。
新版《红楼梦》的开拍,影响了社会各界。据说该片的导演从未看过《红楼梦》。更可笑的是——随着电视的播出,人们不管电视与原著是否一致,是否尊重原著依旧看的津津有味。名著本身不受关注,但用娱乐方式后却红遍大江南北。这是怎么样的社会?我们真是在跟着时尚前进!
红楼、论语的时尚,我们是真跟上他们的脚步了吗?难道我们真是如此肤浅?时尚不是玩弄我们的传统,更不是污辱名著。如果我们的社会真是这样了,也许我们应该把谢娜的那句“谢依晨最fashion”作为时尚,然后将它改变成各种各样的版本。
时尚风尚,并不是单纯地跟风,毫无自己的主见与思潮。儒家经典、四大名著要通过娱乐方式传播而成为“文学热”,是否真符合“时尚”这字眼?我像并非如此。
古典文学应该为人们自发地感受,不受外界的影响,这样形成的才叫时尚。社会中也不会出现如此“时尚”。(4班 朱慧聪)
一道无法企及的光(节选)
对于身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提不起领
导人的资本,也就只有臣服的份儿。那些设计家们顶着“时尚”的光环,开始审视。于是,从外到内,甚至脾肝心肺都一样样地被否决。在他们的眼光里,我们没有一样是配得上“时尚”。
我们沉寂了,大片大片的人潮哗的一声就退了下来。“时尚”成了一条地平线,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时尚家的光芒指引下苟且生存。他们指向哪儿,我们便大批人马涌向哪儿,哪管得上什么是损兵折将,穷途末路。冲着冲着,突然间便迷失了方向,还在迷茫,时尚家又“振臂一挥”,呼喊着让我们朝另一个方向前进。我们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中追逐着时尚的脚印。 可是谁又得到了什么呢?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前,以为触碰到了时尚的潮水,却又猛然惊觉,浪潮早已涌向前方。更多的时候,它没有带给你光环,却污浊了你的世界。(4班 曾倩)
品味时尚(一){时尚作文}.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品味时尚(二)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
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萌芽网站曾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品味时尚(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么?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时尚是什么?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俩: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四)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
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更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篇三:《时尚作文》
时尚作文(一) 有人说读书是时尚,有人说美丽是时尚,有人说游览是时尚,有人说歌曲也是时尚 那究竟什么是时尚呢?这个问题让每一个人都着么不懂,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书就是时尚。时时捧着一本书来读,使人沉迷,使人陶醉。不知不觉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徜徉在书海里,饱读一本本书,补充自己的精神营养,乐趣无穷,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旅游就是时尚。遍布祖国的大好河山,游览世界万物,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沉醉在每一处奇石,每一座险峰,每一潭碧水,每一片芬芳陶冶情操,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歌曲就是时尚。每一首歌曲就像一首首诗歌,使人心旷神怡,摆脱一切的烦恼,常常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引入想象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可有些人却不喜欢这些美好的时尚,一味的追求时髦。哪知?这并不是真正的时尚,而是一种庸俗呀。真正的时尚是高雅的,是健康的,是文明的,是向上的。 其实每个人都有时尚,时尚属于每一个人,时尚就是一种高雅的情趣,是一种体现一个人追求健康美好生活的情趣! 同学们,我们要追求时尚,追求高雅的时尚! 时尚作文(二) 100年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10年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
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有的时尚过眼烟云、今尚明过;有的时尚一以贯之、历久弥新。 那是一条清澈的河,漂母临河而涤。韩信穷困潦倒,踉踉跄跄倒在河边,善良的漂母给了他一顿饭。韩信狼吞虎咽,挥手而去。几年过去了,韩信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来到那条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让当地官员给那位漂母送去万两黄金以示感谢。
篇四:《有关时尚的作文》
有关时尚的作文(一)
人们说不清时尚到底是什么,它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涉及到的范围非常广泛。而我觉得,更多的时候,时尚是一种潮流,是一种风气,是一种心情。
也许,蔚蓝大海旁的一幢别墅里,几个人围坐在餐桌边,左手拿着杯威士忌,右手夹着刀叉,切着牛排,谈笑风生,这是时尚;也许,在幽暗的、只有蓝色灯光的音乐厅里,听一场个人演唱会,与朋友们共享音乐的美感,这也是时尚。
十几岁的女孩子爱哭、爱笑,长长的眼睫毛,“扑哧扑哧“抬起又落下,或许就会让男孩子心动呢;同样,T台上的模特在走台的时候,仅仅眼角眉梢那一丝不易觉察的、神秘而冷酷的微笑,也许就会让观众如醉如痴,报以热烈的掌声。如果不注意形象的放声大哭或者歇斯底里的狂笑,怎么有时尚可言?{时尚作文}.
有的女孩天生丽质,举止优雅,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艺术的情趣,永远被人们关注,哪怕是一条朴素的牛仔裤,都会让其他女孩纷纷效仿,那她显然很有资格成为时尚的代表,时尚前沿的领跑人。
这世上本无时尚,是因为人们希望自己的生活里有一份新鲜感,才慢慢有了时尚。时尚是美,人们对生活的态度,是生活的调味品,是生活的艺术,它总是跑在潮流的前面,使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最后,让我们一起来,用心地感受时尚吧。
有关时尚的作文(二)
时尚总是当代的热门话题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也从未变过,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时尚作文}.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篇五:《品味时尚作文》
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篇六:《“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
“经典与时尚”话题作文研讨——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毛茂
孔子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山之巍峨雄壮,千年不变,此之谓经典也;水之灵动飘逸,所在皆是,此之谓时尚也。崇尚经典者,成熟稳重、深刻沉静;追求时尚者,敏捷睿智、飘灵洒脱。经典好比右丞(阅卷人批注:当为“右军”)之书,入木三分;时尚好比太白使诗,天马行空。
对于一种文化来说,时尚是其血,而经典是其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朝之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这些都是每个时代的时尚。然而,无论以何种艺术形式,文化的根源都牢牢扎根其中。正如清末学者刘熙载所说,《六经》,文之范围也;道理之家,《书》之后也;义理之家,《礼》、《易》之后也;情理之家,无出《诗》之右;事理之家,罕与《春秋》可比。自然,后世这些灵动的文学形式,将灵魂和养料带走(批注:当为“带遍”)全身,使文化这个个体有血有肉,富有生命力。《文心雕龙》说:“百家腾跃,终入环内也。”而一代代文人“不失赤子之心”,创造出的“时尚”,也正是文化长河中灿烂夺目的明珠。
然而时尚也并不光是血,它也可以造就经典。时尚之血虽然灵动飘逸,然而也不失着拙重大的境界。不断有营养积淀,充实着自己的灵魂。左思十年构思作出《三都赋》,引得洛阳纸贵。这样的时尚,即便在今天人们对“时尚”趋之若骛的社会中也是“后无来者”。汤显祖的《牡丹亭》刚刚出版时,“家传户诵,几使《西厢》减价。”试问,又有哪本畅销书可以做到?而这些都是文化的精华,是文化的蚌中的珍珠。之便是时尚造就了经典。
现代社会,出现了好多所谓的“时尚”,总结下来一句话:不分青红皂白就是“时尚”。这些“时尚”开文化的玩笑,以嘲讽经典为高明,其实不过是蜉蝣之于天地,一粟之于沧海(批注:此处先用一下韩愈“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更贴切、明确)。而追求这些时尚的人,最终只能是“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这些微不足道的、渺小得在文化面前抬不起头的小可怜虫,嘲弄历史的“时尚者”,最终必为历史所嘲弄。
时尚与经典,创造出的是优秀的文化;时尚与文化,创造出的是具有优秀文化素质的人;时尚与经典,创造出健康社会。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批注:还得有一两句话,否则即为起首的无效重复)
不变的惟有经典{时尚作文}.
李晗
那是两间小小的店面,隔着一条窄窄的街对望着,一家名为“经典小屋”,另一家名为“时尚小屋”。
一对退休的老夫妻经营着“经典小屋”。店里布置得很古香古色,仿红木的展示柜,低垂的吊灯泛着晕黄的光,角落里一台旧式唱片机咿咿呀呀地播着只有在旧上海滩才能听到的老歌金曲。“经典小屋”里卖的商品很少,靠墙是一个书架,一套精装版的“四大名著”,一套齐全的《四库全书》(批注:我很怀疑这么大的小店能不能放得下。要么第一,老夫妻在卖盗版书;第二,卖的是电子版的,这可也够时尚的了),以及一套有了些年岁的《康熙字典》,即是全部(批注:缺主语)。一旁的展示柜稀稀落落的摆着宜兴的陶器,景德镇的瓷器和名贵的景泰蓝,件件都经过精雕细琢。店里的另一边则被辟为服装区,只卖些富有民族色彩的唐装、旗袍。
这时候的“时尚小屋”是一家牛仔服专卖店,店里面的服装款款另类:磨边的有之,漆白的有之,上上下下都是洞的更是比比皆是。一帮帮打扮新潮的年轻人天天趋之若骛
望着对面门庭若市,老夫妻俩一点不为所动,他们依旧守着“经典小屋”,等着为数极少的客人上门
仿佛是印证什么,没过多久人们已不再青睐牛仔服(批注:不真实),牛仔服装也因没有客源而关了门(批注:病句)。等到再开张时,“时尚小屋”成了一家音像商店,里面充斥着周杰伦、陶喆等港台歌手的CD。高分贝的音箱一刻不停的播着震撼的摇滚乐,音箱下尽是一群追星族(批注:追星族是蚂蚁?)捧着心爱的CD如痴如醉的随音乐而起伏摇摆(批注:追星族又成了稻子?)
面对这种情形,老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把玻璃的店门一关,隔去外界的一切嘈杂喧嚣,店里就是一片净土,一位老先生专心致志的正在挑选着什么
音像店如雨后春笋,正在这条街上一家家地冒了出来,人们热情却也一天天地降下去了。终于,“时尚小屋”又(批注:停业几次了吗?)被迫停业,经过重新整修以时尚书店的面孔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店里专卖八十年代后的作家的作品,吸引了一大批年轻的眼球(批注:修饰不妥),激烈跳动的心——店里天天人满为患(批注:1、至于吗;
2、怎么那么多引号?)
老夫妻俩见了并不言语什么,他们轻轻拂去《四库全书》封面上的浮尘,淡然地笑,
显得与他们卖的商品一样与世无争。
日子一天天地过,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见证着“时尚小屋”的门面换了一次又一次。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王龑华
经典与时尚看似一对冤家,但其实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经典与时尚结合,那真是妙不可言。
经典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有着不随岁月的流逝而减弱的魅力。所以经典往往可以一代代地留传下去,每当被人提及,都会让人津津乐道。经典也可以是同类中的佼佼者(批注:意思不明确),无论是臆见艺术品或一个才华横溢的活生生的人。一当(批注:“一旦”)成为经典便可以名垂千古,留芳(批注:当为“流芳”)百世。
时尚是很短暂的一股潮流,它与时代紧密结合,随时会更变,但它却又很大众化,如果经典和时尚都比喻为君主,那经典就是一位不苟言笑的统治者(批注:牵强、绝对化),而时尚推行亲民政策(批注:同样不妥,见上)。它的贴近生活让人很乐意追随它,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争做时尚先锋。
经典的不苟言笑让民众对经典既敬畏又崇拜,对于顶着“经典”光环的文化,艺术作品或人才都极力维护,不准别人向他们挑衅(批注:缺主语),歪曲抹杀(批注:逗号当改顿号)。但这种想法或做法只会让经典永远位于象牙塔的顶端,无论对错,拒绝否定就意味着抗拒进步。
时尚由于它的变化无常(往往今天流行大江南北的东西后天提起就会被嗤之以鼻:哼,老土!)(批注:此句当独立成文,并将后三字删去,否则行文突然出现不和谐音),使得它的魅力大减,在一些文人学士的眼中甚至不堪一提。其实时尚的东西也有值得称道的,至少它所拥有的追随者是经典难以望其项背的。当周杰伦的《蜗牛》入选上海市中小学生爱国歌曲时遭来非议一片,但不可以否认,时尚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批注:光有“理”没有议更没有例,是空洞无力的)
经典虽然长久但难以推广(批注:又显绝对化,例如李白《静夜思》中国人尽人皆知,大概其推广程度是没有任何“时尚”能比得上的)时尚虽然大众化却难以恒久(批注:亦显绝对化,许多时尚不过是早先时尚的改头换面),何不让经典与时尚互补长短,完美结合呢?让永恒与大众化结合,使经典不再高不可攀,不再神化;让时尚不再下里巴人,为
一些人所不齿(批注:那难道就非得让所有人“齿”了才行吗),让我们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经典与高雅的时尚,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利事。金庸的《天龙八部》入选语文读本曾引来社会舆论的长达十多天的口水占战,至今仍余波未平,其实这倒未尝不表明,作为经典的语文教材(批注:教材不宜称经典)正在逐渐吸收时尚的元素,更贴近于生活,还不是像无字天书一样神圣,让人高不可攀。(批注:此句读不懂)
亲民的经典,高雅的时尚,这才是我心中真实的经典、真实的时尚。
蓝鸢尾(小小说)
许赟
但丁说:“从我,是进入悲惨之域的道;从我,是进入永恒痛苦的道路;从我,是进入永劫人群的道路。”
——题记
我总是在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身影以及偶尔露出的沾满色彩的手,我觉得,那很漂亮。 画室外是个繁忙脏乱的集市,主妇们吆喝着结伴去购马铃薯。而他却放下了画笔,颓废地坐在酒箱上,双手耙过不甚浓密的头发。
这是19世纪的欧洲,古典派的黑暗和学院派的精致充斥着整个画坛。对于那时的人来说,那才是流行,才是时尚。{时尚作文}.
他总是消沉的沉浸在酒精里,不可自拔。卧室里脏乱的一切映衬出我的洁净、高不可攀。可我总是心疼的看着飞舞的画笔,旋转的色彩,和那浑浊的泪。
“时尚就是经典”,那个胖乎乎的学士总是这么说,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和拙劣庸俗的画作接受人们的访问和爱戴。
而他,我的主人却总也不明白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他总是用指腹划着画上盘虬的曲线,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洁净的清泉洗不去我浓重的哀伤,我无法想象我衰老的模样,那萎缩干皱的情景让我害怕。
画室里的作品披上尘埃,放在最阴暗的角落。他总是呆在画室里,不停地画向日葵,一幅又一幅。而我看着一片金黄的色彩在自己眼前开放,觉得很幸福。{时尚作文}.
日子就这么从指间划过,终于有一天,他把我放在案头,调起了他的色板。我不知道他在画什么,我只是在想我的灵魂在上头了(批注:改为“我只是隐约的预感到,我的灵魂将会融入到那片莫名的色彩中”)。
窗外,依旧是学院派和古典派不可一世的叫嚣。
沉睡。
当我再次醒来,(批注:加“他早已不见了踪影”一句),我发现自己被高置在豪华的展馆里,接受世人的赞叹。我发现,他们称我为“经典”,永远的时尚。
而我,(批注:加“其实”二字)只是小小的一株蓝色鸢尾,我颤抖着蓝色的花瓣,轻轻地吐出我的呓语。可是,他们不明白,世人不明白。(批注:改为“因为突然间我想起了他,那个早已上了天堂或落了地狱的人,和他那只沾满奇异色彩的绽着青筋的手。我轻轻自言自语着,然而,没有人能听懂我的呓语。也许,只有他,才能明白”)
那个我永远的主人,亲爱的梵高(批注:加“据说他是叫这个名字”),你明白吗?无论那曾经的时尚、经典是如何被世人赞颂,都是假的,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经典就是永远的时尚。
寻觅(散文化小说)
杨静珏
我是一只爬虫,在钢筋水泥筑造的城市夹缝里苟延残喘,城市里的每座楼房上都贴着时尚的标签,而城市中每个形形色色的人(批注:语病)也都打着时尚的旗号轰轰烈烈的招摇过市。在我的身边充斥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以及那堆积如山的商业歌曲。那种软绵绵的爱情小调只会让我一层一层的起鸡皮疙瘩,然后一边呕吐一边找洞钻进去藏身。
我抬头寻找阳光的时候,总是觉得眼前像是蒙了一层灰看不清楚。我想我可能老了。在所谓高度文明的城市中我寻寻觅觅了那么多年却一事无成,反而越来越落后。而城市却不愿等我,义无反顾的向着前方发展着。我害怕终有一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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