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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武汉土地市场情况分析》
土地市场
1. 成交:同比大幅上涨,溢价率小幅下滑
2016年上半年,武汉土地累计成交145宗(全市范围,含住宅,工业,商办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878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居住类土地成交35宗,土地面积200万㎡,较去年同期上涨33.48%。其中居住类土地楼面地价3460元/㎡,较去年同期小幅下降5.02%;溢价率为21.61%,较去年同期下降
2.67个百分点。
上半年共有11宗地块溢价,有2宗地块溢价率超过100%,5宗超过50%,另有2宗地块的溢价率在30%-50%之间;楼面地价超过3000元/㎡地块合计有13宗,青山区一宗地块楼面地价高达9329元/㎡。
2. 区域热点:东湖高新住宅用地成交居榜首
2016年上半年,土地成交面积最大的为东湖高新区,达到52.13万㎡,全部集中在光谷东片区;其次为江岸区,成交41.36万㎡;洪山区成交40.41万㎡排在第三。江汉、硚口、经济开发、江夏、汉南、东西湖六个行政区上半年无住宅用地成交。
从各区域的成交楼面地价来看,青山区上半年仅成交一宗住宅地块,为中冶置业溢价131%竞得,楼面价高达9329元/平方米,为上半年全市住宅用地成交最高价。
3. 焦点关注:武汉成品牌房企首选市场之一
2016年上半年,南京和苏州住宅和商办土地出让金都在750亿元以上,住宅用地平均溢价率分别达到105%和104%。与之相比,武汉16年上半年土地出让金303.4亿元(全市范围,含住宅,工业,商办用地),较去年同期增长32.3%;
其中绿地、恒大、华润、美好等品牌房企频频出手布局三镇,武汉地产集团、湖北省房投等本土知名房企继续深耕,万科、融创、绿城、龙湖等通过并购扩大投资规模;在5月的土拍中,正荣地产以9.72亿元拿地四新,溢价率高达173%,成为四新单价地王。
4. 地王:地价不断刷新,助推市场热度不减
中冶溢价131%刷新大武昌单价地王。
3月30日土拍市场上,青山滨江商务区一宗纯住宅用地,规划建筑面积23.64万方,经过248轮激烈竞价由中冶置业武汉有限公司竞得,溢价率130.84%,成交楼面地价9329元/平,刷新青山片地王记录,并超过去年的“长动地块”,一举夺得大武昌片区单价地王。
省房投17.42亿元创出光谷东单价地王。
3月24日,光谷东一宗纯住宅用地,规划建筑面积39.45万方,经过激烈竞价由湖北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溢价率83.97%,楼面地价4415元/㎡,创出光谷东新单价地王。随着光谷新中心规划逐步落地,及地铁11号线开工建设,光谷东片区成为品牌房企角逐的热点板块之一。
正荣9.72亿竞得四新地王,正式进军武汉市场。
5月24日,位于汉阳区四新北路以南、连通港以西的一宗含住宅综合地块引得13家房企争抢,竞价302轮,最后被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72亿拿下,规划建筑面积14.24万方,楼面价6826元/平,溢价172.99%,成功刷新四新单价地王记录,被业内认为面粉价直追面包价,预计将带动周边房价继续上涨。
最新:武汉单价地王两度被刷新,光谷东地王破8千{土地溢价率}.
7月8日,武汉土地市场连出地王。P(2016)060光谷东九峰商住综合用地,中城地产以12.789亿元夺得,综合楼面地价8687元/平方米,成为光谷东单价地王,溢价率256%,为光谷东溢价率最高地块,将此前由湖北省房投创出的4415元/平方米记录大幅提高。
随后成交的P(2016)055号汉口CBD纯住宅用地,总建面39810平方米,经过200轮竞价,被北京当代置业以7.17亿元夺得,楼面价18010元/平方米,溢价率157%,刷新武汉单价地王,此前记录为华发于2015年6月二七滨江地块所创的13388元/平方米。
P(2016)059号,光谷核心南湖大道与民族大道交汇处地块,建面287221平方米,容积率2.11,经过超350次竞价,被正荣地产以45.85亿元拿下,楼面价15966元/平方米,也超出华发保持的武汉单价地王记录,其溢价率442%,成为武汉市土地拍卖溢价率最高纪录。
篇二:《四万亿中的土地周期与宏观周期》{土地溢价率}.
“四万亿”中的土地周期与宏观周期
巴曙松
2012-10-09 14:54:18 来源:《观点》2012年第5期
如果将中国视为一个企业,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土地资产波动引发一系列资产负债表配置的变化可能就会产生类似于“中枢系统”的作用,与之连接的多条线路上下串连、左右不连,以土地资产配置为核心的上下垂直层级、与土地资产并列的左右层级之间的网络结构则构成中国经济在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当前阶段的大致“轮廓”。
一、土地价格起伏波动与资产负债繁荣衰退
历史经验看,土地资产价格的大幅下跌是引发资产负债表衰退的起点。
第一,历史上美国大萧条、日本“失落的15年”、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欧元区债务危机都可以视为典型的由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所引发的资产负债表衰退。不同之处仅在于下跌的资产类型有所不同,美国表现为金融资产和房地产资产的大幅下跌、日本表现为土地资产下跌、欧元区表现为债券资产下跌。
以日本为例,日本三大城市圈地价从波峰到波谷下跌接近60%,部分城市商业不动产价格最高曾下跌95%,直到2006年日本土地资产价格才由负转正。进一步观察,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所引发的资产负债表衰退及修复不仅会拖累实体经济,而且复苏不易,日本企业的负债水平直到2006年才开始企稳回升,代表着资产负债表的修复完成,这个修复进程走过了15年之久。
2007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之后,经历了4年的资产负债表修复,直到目前家庭借贷意愿仍未明显回升,房地产价格仍在低位并有回落压力,这是当前美国经济未实现良性复苏的核心制约因素。{土地溢价率}.
第二,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土地资产价格的下跌也曾引发中国经济经历暂时的、短期性的资产负债表衰退,并促使了政府的刺激性应对政策的出台。从中国土地市场的情况来看,土地溢价率和土地均价这两个作为衡量土地资产价格水平的指标从2008年波峰到2011年低谷已经整体回落了4年。
在此期间,中国经济增速伴随土地价格的下跌在2009年一季度达到6.6%的历史谷底,尽管2008年底启动的“四万亿”刺激政策曾使土地资产价格触底反弹,但整体上未能逆转回落趋势,GDP当季同比增速从2007年二季度的15%回落至2011年四季度的8.9%。
从数据来看,2012年一月份土地溢价率和土地均价都已达到2008年金融危机时土地市场最为冷清时的底部区域。与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对比,2012年中国土地价格的走势以及中国能否开启新一轮资产负债表的上行周期,可以从土地资产价格的波动作为一个观察的指标。
二、土地财政是跨领域的监测指标{土地溢价率}.
土地资产与中央政府的上下串连:从历史经验看,中央政府对土地财政调控的出发点往往是房地产泡沫和耕地保护,而调控的手段既可以是市场化的分成率调节、房地产紧缩,也可以是硬性的行政调节,但调控效果则取决于中央政府与
地方政府的目标是否存在一致性。
第一,中央政府在不同阶段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往往是引发土地资产价格短期波动的直接触发因素之一。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中央政府土地政策的目标有: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和防止贫富分化、抑制房地产泡沫和防止经济过热、适度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地方政府的土地目标则相对单一,侧重于扩大建设用地,加快本地区工业和经济增长,以获得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分成。因此,往往是在经济面临较为明显的下滑风险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等在土地政策方面的目标才相对容易取得一致。
在经济上行期间,尽管中央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计划管理,包括制定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土地执法检查,然而在执行层面,中央政府依然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其有效性和政策效果往往容易与地方政府的短期利益出现一定的不一致。
第二,原则上,中央政府调节增值税分成率、土地出让金分成率和农地补偿分成率是实现调控效果的重要手段,实施判别化的增值税分成率可能是未来税制的潜在方向,这也将对土地资产的配置产生大的影响。这三个分成率是土地政策最为核心的调节手段,从潜在的实施效果看,土地出让金分成率的改变通常会迫使地方政府倾向于使用非市场化的手段来隐匿土地收入,会减少土地资产配置的效率,从长期来看,农地补偿分成率的改变与土地增值税分成率的改变则可能成为未来土地政策重大制度变革的两个方向。
以土地增值税的分成率为例,目前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有两项:25%的增值税分成和80%的土地出让金分成,为了抑制房价上升或经济过热,中央政府通过调节这两个分成率即可实现目标。如果将增值税分成率提高同时将土地出让金分成率调低,这个分成率变化的潜在效果会是: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引进劳动力和知识技术来提高工业增加值,而不是通过依赖卖地来获取土地收入。
土地资产与中央银行的上下串连:土地价格上升和建设用地供给增加不仅直接形成了投资的起点,也通过土地抵押形成了投资主体的自有资金而具有杠杆功能,从而参与货币创造的过程,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投放土地与中央银行投放货币具有类似的功能,土地供给一定程度影响了货币供给和M2增速,这是货币内生化的内涵之一。
第一,土地是形成投资的起点。目前中国建设用地的供给结构大类可分为: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三者占比约为30%、32%、26%。土地作为最原始的生产要素,经过初期的“七通一平”形成第一步的土地整改投资之后,以不同形式分别实现与各种设备和原材料的进一步结合,形成更大规模的投资。这带来两点指示含义:建设用地指标是观察总量投资规模与增速的最为领先指标;建设用地的分项比例则显示了房地产、工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比例,不同省市投资的着力点及方向都可能通过观察这个比例而获知相关信息。
第二,土地相当于投资主体的自有资本金,是使用金融杠杆的支点,地方政府投放土地与中央银行投放货币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是形成货币需求与供给的重要支撑。地方政府以不同方式向外商、开发商等投资主体投放土地,相当于增加了这些机构的自有资本金,使之可以扩大信用,使用金融杠杆,从而动用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从这个这个相对狭义的角度看,地方政府此时投放了土地即相当
于投放了货币,也放大了投资总规模,因此,土地投放过程即相当于货币创造过程。
第三,土地杠杆的使用者并非只有地方政府一家,国有企业、产业园区、高校甚至中央政府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受益方,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货币需求与供给产生影响。土地财政的受益方是多元的,国有企业、中央部委(最典型的是铁道部)、高校所拥有的国有土地,无论是以前占有的、还是后来划拨或购买的,都可以进入土地资产货币化的通道,也以同样的方式推动着投资规模和货币需求的扩张。{土地溢价率}.
然而,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中央政府也是土地财政的间接受益者,这是因为:一方面土地出让金以一定比例与中央分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将土地低价用于工业用途的目标在于获得25%的增值税分成,然而,其余75%的部分则形成了中央财政收入。
因此,近年来中央政府增值税的迅速增加一定程度也可以说是土地财政间接带动的结果。
土地资产需求方之间左右不连:土地需求来自于制造业的扩建和迁移、住宅和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三者之间的需求结构决定了不同区域的投资结构。
第一,从全国层面看,住宅用地成交占比连续下降,这既反应了房地产用地需求在调控之下的减弱,也反应了地方政府通过控制供给结构以获取最大化收入的意图。从总体趋势上看,过去5年住宅用地的成交占比在持续下降,工业用地占比在持续提升,这既反应地方政府作为土地供给方试图获取最大化土地出让金
篇三:《上海土地市场2015年4月土地市场简评》
上海土地市场2015年4月土地市场简评
成交回暖,带出了土地市场的火热。“成交楼板价与周边市场的产品成交价格相比,已经到达了一个新高度。”上海土地市场进入了火热的阶段。
数据显示,4月份上海土地价格溢价61.69%,而今年前三月平均溢价不到10%。如大名城以总价50.76亿元摘下唐镇2幅宅地,平均溢价率68%;碧桂园6.0755亿元夺得嘉定徐行镇6.3万方纯宅地,溢价率62%。土地溢价率大涨,直接推高了楼面价。
据网上房地产监控数据显示,五一小长假(2015年5月1日-5月3日)上海商品住宅成交
7.20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81.31%;此前的4月份,上海商品住宅成交124.2万平方米,超过去年四季度月度平均值,并创下自2010年以来的4月同期新高。
成交增长,给房企增加了拿地的信心。今年3月20日,华润置地和华发集团联合体以70.52亿元竞得闸北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0-03地块。据测算,该地块楼面价为34871元/平方米,但将无偿配建的幼儿园、社区服务设施、保障房等进行测算,可售住宅部分楼面价已超过5万元/平方米。
普通宅地由于供求矛盾巨大,房企争夺激烈,地价上涨速度明显快于房价,在京沪土地拍卖市场尤其常见。
克而瑞研究中心一份研报显示,春节过后,一、二线城市土地成交总值大幅增长。其中,一线城市经营性用地成交金额203亿元,环比上升22%;二线城市成交金额256亿元,环比增加33%;三四线城市则同环比双双回落,分别下跌了10%和32%。
踊跃抢地的,除了全国品牌房企,区域房企也不甘示弱。例如四川当地的蓝润地产,今年拿下的春熙路地块,虽是零溢价成交,但创下了成都自2007年以来的单价地王。此外,该公司还获得了青羊区二环西岭路和人民南路两宗商业地块。其中人民南路地块溢价率高达176%,成交楼板价达15600元/平方米。
在市场已经回暖的背景下,供应稀缺的宅地,地价进一步上涨势不可挡。楼市回升,地主政府有动力增加土地的供应数量,房企也容易高溢价拿地,5月份土地出让金很可能水涨船高。此外,上海一些土地储备不足的房企也会加快土地储备量,以保证企业后续的开发和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克而瑞最新发布的《A股房企财务指标TOP20榜单》显示,因为房价下行调整、综合成本上扬,2014年A股135家房企(注)毛利率和净利率同比分别下滑了1.03个百分点和1.57个百分点。入围净利率TOP20榜单的,基本都是多元化经营的中小房企。
出于分摊房企开发成本与业绩压力,房企不得不继续增持土地,但拿地模式正在转变。
一个主流的方式是,房企联合体拿地增加。这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尤为明显,例如今年1
月,华润、首开、平安联合体以86.25亿元的总价摘得北京丰台区地块;龙湖首开联合体拿下朝阳区地块。3月份上海闸北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土地出让,实际竞拍的仅有2家,均是央企+国企组合。4月1日,中国电建地产与深圳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20.12亿元摘得上海松江区新桥镇陈春路一号A-1宅地,楼板价17227元/平方米,溢价72%。
由于一线城市地价偏高,大体量地块的开发建设对开发企业综合实力要求较高,联合拿地渐渐成为趋势,不仅仅是在资金上的联合,也是房企商业运营能力之间的优势互补。
绿地模式有所不同。绿地常与资产公司合作拿地,或者在一个区域深耕,连续拿地。5月6日上午,绿地集团以2.3056亿元底价取得奉贤区海湾镇16-01区域地块,楼面价仅2982元/平方米。这种郊区商业地块一般房企不太感兴趣,故地价较低。目前绿地已经在奉贤开发10个项目。
篇四:《房价与地价关系的量化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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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与地价关系的量化实证研究
作者:钟桂芬 郑新梅
来源:《中国房地产·综合版》2014年第03期
地价占房价的比重到底为多少?地价是否为推高房价的关键因素,业内所谓的“面粉”到底对“面包”起到了多大作用?
本文通过对南京市2007年以来公开招拍挂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项目的跟踪,针对具体项目拿地价格(楼面地价)与初次开盘价格(商品房价格)进行详细的分析,旨在对地价与房价的定量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真实反映地价与房价的关系。
一、地价与房价关系的实证分析{土地溢价率}.
2007年至2013年9月,南京市公开出让土地526宗,截至2013年9月,共有210宗地块开盘销售(含商业办公、商住混合性质楼盘),剔除部分宗地出让条件中未标注容积率及社区配套、加油站等性质用地6宗,共有204宗用地符合本研究样本。
本研究中采用同一宗地楼面地价占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比重来判断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其中楼面地价与商品房销售价格均为静态值,未考虑时间周期所导致的地价资金时间价值,通过静态分析研究地价与房价之间的量化关系。
1.总体情况
针对204宗用地的楼面地价与销售价格的比值(地价房价比)分析来看,地价房价比的平均值为28.2%,地价房价比基本维持在20%-40%左右,占比达到47.06%,20%以下占比为32.84%,两者合计达到79.9%,即近8成宗地地价房价比在40%以下;地价房价比50%以下占比达到93.14%,仅有不足7%的地价房价比高于50%,即9成以上的调研宗地地价房价比不足50%。
综合来看,在不考虑地价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地价房价比平均值仅为28.2%,基本维持在15%-40%的水平,占比高达60.3%,且9成以上宗地地价房价比低于50%。
2.分年度地价与房价关系对比
分年度来看,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地价占房价的比重呈现先增加后小幅回落的特点,其中2010年地价占房价的比重最高为30.9%,这也说明自2010年以来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显现出来,地价对房价的拉动效应呈现减缓的趋势(见图1)。具体来看,地价占房价的比重范围上限在扩大,地价占房价比重大于30%的占比从2008年的30%左右提升至2010年的50%以上,除2007年受“地王”频出的影响外,地价占房价的比重在50%以上达到1/10的水
篇五:《2014年重庆房地产市场总结分析(土地篇)》
2014年重庆房地产市场总结分析(土地篇)
市场:土地一冷到底 量价齐跌达31%
据搜房网数据统计,2014年重庆主城出让的居住、商业、金融类用地共154宗,成交面积139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816亿,整个重庆土地市场跌入谷底,土地底价成交已经成为市场常态。
随着9月底楼市利好新政的相继出台,看似重庆土地市场也迎来了“春天”,10月鲁能、万科、方兴等纷纷出手拿地。而万科与方兴也是2014年首次在重庆拿地,分别底价拿下高九路、中央公园地块。10月20日陈家坪车站地块的拍卖打破了冷静许久的土地市场,出现了久违的“争抢”场面。
然而之后的2个月虽然地块成交数量有所上升,但从溢价率上看,基本都是底价挂牌成交。值得一提的是,新鸥鹏、蓝光、龙湖、招商、绿地、远洋等品牌房企纷纷出手,趁“底价时代”逆市拿地。
但就2014全年名企在渝拿地数据来看,在拿地宗数、地块规模、土地总金额以及土地价格上均大幅下降,拿地区域分布于一环外,名企拿地意愿明显降低。
总的来说,2014土地市场受到整个房地产大环境影响呈现下滑趋势,房企去库存的压力增大使得拿地变得更加谨慎,但随着房地产利好政策频出,大市场的回暖无可厚非,2015年的土地市场表现更加令人期待。(图片来源:重庆铭腾房地产)
篇六:《2012年全国土地政策一览》
2012年全国土地政策一览
时间 政策 内容概要
2012-12-25 土地管理法草案:征地补偿删除
“30倍上限” 征地补偿更加强调公平。昨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规定,专家称以前的“30倍上限规定过死”。此外,草案还增加了“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等内容。
2012-12-25 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补偿金不
落实不得征地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修正案草案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征地”;明确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立对市县级政府违法违规征地行政问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草
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2012-12-13 国土部调研土地:工矿存量地农
地或有条件入市 “盘活工矿企业的存量闲置用地,使其进入流通领域,以缓解当前的供需矛盾”,是国土部调研组关注重点之一。从不久前结束的国土部座谈会反馈信息看,上述参会人士介绍,倾向模式是建立市场化供地渠道,一部分工业用地经整理后,转为其他用地,比如
改建成办公楼或者住宅。
2012-12-02 四部委联合通告 严格控制土地
储备及融资规模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然后将名录或更新结果抄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后的名录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土地出让不再是简单的“价高者得”。上海首次采取“先招后拍+三带”方式出让土地,就是在出让时设置三个附带条件:带规划
设计方案、带功能使用要求、带基础设施条件。提出这些“苛刻”条件,是为了让外滩地块上的发展,更符合外滩金融集聚带的整
体功能和形态规划,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更相匹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
标准的10倍。 2012-11-29 上海探索土地出让“门槛“机制 不再“价高者得“ 2012-11-29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修改获国务院通过
2012-11-13 上海新出让土地应配建5%保障
房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宅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不低于该建设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房源转化资金应归集
到区(县)政府批准设立的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住房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012-11-12 上海:不配建保障房不予办理土
地出让手续 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宅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不低于该建设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2012-9-24 国土部紧急刹车土地市场交易
将重点监控高价地 国土部发文表示,要对土地交易市场进行监测,重点监测土地溢价率过高、土地底价设定过高等情况,同时跟踪拿地密集企业的开发节奏,杜绝囤地行为。
2012-9-13 国土部要求严格土地使用标准
须明确供地政策 《通知》要求,对国家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各地应依据本地区资源条件、项目类型及建设要求,制订适用于地方的土地使用标准,进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和用地手续;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特殊建设项目,应先进行项目
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办理用地、供地手续。
2012-9-13 土地差别化管理有望实现 政策
落实需配套制度 国家即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耕地和粮食安全,类似以前“敞开口子用地”的模式将不复存在。
2012-8-13 国土部:坚决按照楼市调控要求
跟踪土地市场 各地根据上半年住房用地供需和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同时也为强化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性,提高计划的针对性和落实率,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要求,对年初确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进行了调整,其中20个地区计划量减少,5个地区
计划量增加。
2012-6-19 国土部:鼓励民资以转让、入股
等方式盘活土地 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于6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称,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的勘查开采、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012-6-19 国税总局:建廉租房及经适房免征
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2-2-17 《土地管理法》要修订到位“必须
让集体土地入市” ,《土地管理法》修订改革要到位,首先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根本上要从地方的财税制度的改革做起:一方面要让地方政府有一个和实权匹配的财权,另一方面在土地税收上,要从重交易环节改为重土地保有环节。
2012-2-16 国务院:今年出台集体土地征收条
例 推确权登记 三是深化土地、户籍、公共服务改革,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四是推进社会事业、收入分配等改革,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篇七:《地王研究》
2009 年,国家就曾频繁出台调控政策扼制“地王”现象,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土地需求大于供给的特点,管理部门一方面从源头上增加土地供应量,另一方面从存量上挤出囤地、闲置土地的占用量,从而增加土地的总供应量。同时严格规定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从而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1.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单价最高的特点,管理部门推出土地的“限价令”,要求在招拍挂出让中土地溢价率超过 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按照土地交易异常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2.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单幅地块出让面积大的特点,管理部门推出“限大令”,限制单幅地块出让面积;
3.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大部分央企拿地的特点,管理部门邀请央企“闭门座谈”,授意“不拿地王”,并下达“清退令”,要求 78 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
4.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囤地、炒地等行为的特点,管理部门通过规范土地出让合同,提高土地首付款,禁止新购土地,暂停发放贷款等措施,来扼制这种非理性行为;
5.针对“地王”现象所体现的部分违法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等行为的特点,管理部门通过加大曝光力度、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等措施来打击这种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对“地王”现象的宏观调控措施可谓是面面俱到,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扼制“地王”现象。
(一)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回顾
1.制定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09 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开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到2010 年底,基本完成地方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此次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的宗旨是:严格保护耕地,在保持 18 亿亩耕地红线的基础上,提高土地复垦利用效率,同时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使我国土地的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2.保证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
首先,在拟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时候,要控制商品房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其次,在土地出让行为发生之前,要严格审查土地竞买人资格。
再者,在土地出让行为发生之后,竞拍人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且在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额的 50%最为首付款,其余的款项要在一年之内缴清。
最后,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现行的招拍挂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价高者得”的竞地方式。
3.实施住房建设用地全面监管
第一,实施住房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第二,依法查处闲置土地。
第三,加大住房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力度。
第四,加大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4.惩治住房建设用地违法行为
首先,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检查。其次,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启动违法违规用地的约谈问责机制。最后,落实违法违规用地的问责机制。
(二)2009年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1.土地供应总量增加,投放结构不均衡
2.房产价格涨幅略缓,上涨总趋势不变
3.土地出让交易量大,总价款持续攀升
4.土地违法案件减少,涉及违法面积增加
“地王”现象下,政府宏观调控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力度不够,中央的政策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具体表现为:
第一,地方政府以经营者的身份经营土地市场。
第二,地方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不够。
第三,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的时候,弱化政策最大限度的执行政策的底线,甚至是“拆招卸力”。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还有很多“巧立门目”的办法来规避国家的宏观政策调控。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执行不力,国家即使出台再多的政策,效果也是相对有限。
地王”现象中,地方政府执行政策力度不够、动力不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