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第一篇、关于公安警务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大庆日报/2010年/12月/10日/第A01版
关于公安警务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组
市公安局自2005年推行警务改革以来,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整体执法质量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第一,被誉为全国公安系统“五大亮点”之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08年到大庆视察时指出:“大庆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警务改革,创造了一套扁平式的管理新经验、新方式,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水平,加强了社会面的控制,预防了很多可能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解除了很多民事方面的纠纷,为实现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公安部、省委、市委领导也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市公安警务改革经验。2010年,市公安局荣获全市“改革创新奖”和“最佳成效奖”。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我们深入全市公安系统各个层面认真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探寻改革足迹,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深入解读我市公安警务改革。
一、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基本模式
2005年1月,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大庆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率先在全国地市公安系统中开展以“扁平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全口径、全覆盖、城乡齐动的公安警务改革,在建立现代公安警务机制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一是垂直管理,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革前,各区公安分局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区管理,市公安局只对干部任用行使有限的协管权;改革后,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各区对本地分局的业务工作具有协调、指导权,对干部管理具有监督、建议权;分局的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设置账户,直接对口市财政,自主管理财务,市局对分局财务管理行使监督权。
二是减少层次,变市局、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局、分局两层管理。根据警务实际,综合考虑出警半径、治安状况等多种因素,按照辖区实有人口10万人左右、配置警力100-150名标准,撤销派出所管理层级,把市区10个公安分局和70个派出所合并,重新设置为20个公安分局,作为综合性独立作战实体,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职权,实现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 三是整合机构,变“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设置为“三警种、一部门”。在市区分局,内设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三个警种一个部门,内设机构由平均20个左右统一合并为4个;将反恐处与情报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将社区、经保工作由市局治安支队转为国保支队管理,构建“大情报”、“大国保”工作体系。在县局,工作职能由指导转为实战,内设机构由原来平均30个左右整合为8个,撤销县城内的全部派出所。在农村,将全市61个农村派出所合并为31个中心派出所。
四是优化组合,在社区、治安、刑侦“三警种”实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建制。“二人一组”即搭档制,实现强弱搭配、互相学习、彼此监督、保障安全目的,构成最基本的战斗单元。“三组一队”即6人队,是最小的作战实体。“两人一组、三组一队”,是大庆公安警务改革的首创模式。
五是全警下沉,深化公安交管、消防体制改革,形成全警管交通、全警管消防新格局。按照“扁平化”模式进行机构调整,市局将交警支队的9个勤务大队、公安消防支队的6个消防科人员全部下沉分局,与分局社区、治安共同负责交通、消防工作。城市分局对辖区的交通安全、消防管理负有全责。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对分局交管、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主要成效
新体制催生新机制,新机制彰显新成效。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务新机制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改善环境、方便群众等方面作用,圆满完成奥运会火炬传递、油田开发建设50周年、大庆建市30周年以及接待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等10多项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一是创新勤务模式,警务效能显著提升。市公安局遵循“快出、细查、慎调、公处”的管理原则,实行了“三警捆绑、责任共担”等勤务方式,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显著提高出警效率和应急能力。指挥链条更短。通过实施“垂直管理、减少层次”,使指挥更便捷、处置更高效。改革前,分局的警务指挥警令传递从分局局长到民警大体要经过局长、副局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警长、民警7个层次,改革后,只需要经过局长、副局长、队长即决策、组织和执行3个层次,大大提高警令传递速度。出警反应更快。实施“动态式勤务”新机制,按照城区百名民警4台警车巡逻标准,全天候开展辖区巡逻,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放在案件高发时段、地段,民警在运动中接受指令,做到每一部行驶在街上的警车,不分警种、不分辖区,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报警,出警反应时间由改革前的平均15分钟,提升到目前的平均9分钟,动态反映能力大大增强。同时,在全省率先成立城市应急指挥中心,通过有线、无线等多种形式调度警力,有力提升了城市应急管理水平。防控手段更新。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建设完善特种行业信息采集、交通监控、安全监管等防控系统,在全市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建设监控探头2.4万个,2005年以来,共采集非现场执法数据110余万条,抓获网上逃犯6413人,公安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平台整理等功能明显增强,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突出打防并重,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市公安局积极构建“以命案侦防带动整体侦防、打防控一体化”格局,充分发挥“三警联勤”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开展“百日冬防会战”、“抓逃专项行动”、“整顿油田秩序”等专项斗争,社会面控制和打击犯罪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主要业务指标显现“有升有降”的良好局面。八类主要刑事案件逐年下降。2009年,发生抢劫案434起、命案59起、扒窃案198起,比2004年的1937起、158起、3287起,分别下降77.6%、62.7%、78%。严重侵害油田生产安全的开井放油案件大幅下降。由2004年的日均开井35井次,减少到2009年的日均开井4.5井次,下降87.1%,在全国整治油气田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中,连续四年被排除在重点整治地区之外,成为全国治安最好的油田。案件侦破能力明显增强。改革后,全市命案年均破案率达到95.4%,比改革前的76.6%提高了18.8个百分点。以2009年为例,破获刑事案件16697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5374人,比改革前2004年的9787起、3975人分别提高70.6%、35.2%。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随着公安警务改革的深入,基层警力的增加,社会面控制和打击能力大大增强,曾经在公交站、商场等公共场所一度猖獗的扒窃、抢劫等犯罪案件明显减少,2009年仅发案586起,较2004年下降80%。群众普遍反映“以前逛商场几乎天天能看到小偷,现在一年到头也看不到踪影”。2009年,公安机关对12.5万名群众进行民意测评,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达到98.3%。
三是科学配置警力,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市公安局坚持“减少指挥员、增加战斗员”的思路,大力实施“提拔基层优先、授奖基层优先、经费基层优先”政策,通过整合机构设置、解决公务员身份、增加职级指数、落实公用经费、提升干警待遇等实际举措,极大地增强基层吸引力,出现了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业务骨干扎根基层的良好局面。改革前,全市分县局实有民警2690人,其中,指挥行政人员占51.5%,一线执法人员占48.5%;改革后,分县局实有警力2712人,其中,指挥行政人员只占10.6%,一线执法人员占89.3%,比改革前增加85.5%。仅在刑侦战线,全市被异岗提拔的86名业务骨干重新回到侦查岗位,从背手指挥员,变成一线战斗员,极大提高了刑侦队伍战斗力。同时,通过市财政拨付、市局支持、县区奖励等有效方式,使基层经费得到较好保障。改革前,市区70个派出所中,人均年公用经费在1000-1500元之间,派出所领导每年要拿出一半以上的精力化缘筹款;改革后,干警人均公用经费达到5万元,有力地保
证了基层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确保从优待警,队伍建设水平整体跃升。市公安局坚持人本情怀,始终把维护好广大民警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警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敬业精神强、人品素质好、能力水平高”用人标准,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警务改革以来,全市先后有914名干警得到提拔重用,全市涌现出24个铁人式集体、50个铁人式基层所队、100名铁人式民警,市公安局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切实提高干警生活待遇,改革后,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分局民警全部与市局民警一样解决公务员身份,享受同等生活待遇;基层一线民警在与市局机关一样享有目标奖、通讯费、供暖费和房屋补贴的条件下,每月比市局机关多150元的补助费;积极解决干警两地分居难题,调整180余名干警到家庭居住地工作,干警值班率也从三班倒变为平均五班倒,定期开展休假、体检,干警工作压力大大减轻;加大特困干警救助力度,5年来共发放救助金300多万元,这些制度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连续五年位居全省考核评议第一名。
五是坚持执法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以人民利益为重,将人民群众赞不赞同、支不支持、接不接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积极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努力做到执法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开展“五进七讲”活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行了法制宣传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场所、进企业,讲防抢、讲防盗、讲防诈骗、讲交通安全、讲消防安全、讲为打架算成本、讲有事拔打110报警由警察来处理的宣教活动,干警与群众搭上了话,交上了心。活动开展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5万多起,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5000多个。坚持“一把手”接访制度,化解群众矛盾。从2004年7月份开始,将每周三定为“一把手”接访日,实行市局和分县局“一把手”全天同步接访,6年来,仅市局“一把手”就接待来访群众上万人次,解决信访事项7000余件,使警务改革成为得民心、顺民意、解民难的民生工程,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推行“一站式”办公,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公安机关全部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各分局对辖区企业和百姓认真做出服务承诺,出台了代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和委托办理等多种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大庆市公安局作为公安部唯一推荐单位,在全国政务公开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政务公开先进集体”称号。
三、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几点启示
一是必须把加强领导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被誉为“警务革命”的大庆公安警务改革动作之大、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远、效果之显著,在我市公安历史上是空前的。之所以取得这样的好结果,是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分不开的。上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表态坚决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四次召开现场会,市委主要领导五次作出重要批示,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纵深发展。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不畏艰险、直击时弊、勇于承担,发挥了坚强领导核心作用,使公安警务改革得以成功实施。当前,大庆正处于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关键时期,推动大庆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更多的像市公安局这样的强有力班子,站在全局高度,顺应时代要求,大胆探索,开拓实践,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向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二是必须把解放思想作为推进改革的前提基础。市公安局面对原有体制下机关臃肿、基层薄弱、效能低下等阻碍公安工作发展的弊端,在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实践,创造出大庆警务新模式,体现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诠释了改革者敢字当头、敢于担当的精神境界。公安警务改革的成功实践,为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必须把实事求是作为推进改革的根本指针。公安警务改革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紧密联系公安实际,找准制约发展症结,想实招办实事,用事实说话。每一项政策出台前,都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需要,充分考虑全体公安干警的承受能力,把警务理念、改革力度、群众愿望有机
结合,使改革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这启示我们,实施每一项改革,推出每一项新措施,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问题,使改革赢得各方支持,保持旺盛生命力。
四是必须把大胆创新作为推进改革的精髓实质。大庆公安警务改革本身就是一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过程。实行垂直管理,创新了管理体制;减少层级机构,创新了管理模式;推行“三警一队”,创新了警务模式;开展“五进七讲”,创新了群众工作方法,等等。创新增添了活力,创新焕发了生机,创新带来了实效。只有敢于创新、善于创新,超越权威、超越前人、超越自我,才能使各项事业永远充满生机,才能加快推动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四、深化我市公安警务改革的几点建议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也进入了“凸显期”,违法犯罪进入了“高发期”,对公安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公安警务改革虽然在全国处于前列,但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仍需要大胆探索。
一是坚持改革方向,在继续深化上下功夫。紧密围绕“保平安、保稳定”主题,着力打造“平安大庆”。进一步理顺交通、消防管理体制,交警、消防改革后,尽快做好工作有效衔接、业务及时培训,迅速打开局面,真正实现“全警管安全”。进一步推进装备现代化建设,按照“装备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要求,重点加强警械、刑事技术、交通通信、安全检测、消防等装备建设,切实提升干警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重点推进集群通讯、专网电话等通讯网络,电子警察、金融报警、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数字化管控网络,接处警平台、GIS地理信息平台等指挥网络“三大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是强化快速反应,在危机处理上下功夫。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做到接警快、决断快、出警快、处置快,强化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整合110、119、120、122等救援电话,集报警、接警、处警、执行、反馈为一体,形成市级、区县及专业队伍建设三级应急联动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测、报、防、抗、救、援”六位一体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公共安全资源快速、高效、统一调度。进一步建立综合危机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数据库,健全应急管理维护机制,实现危机信息资源的共享。进一步制定符合实战需要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律特点的研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随着公安警务改革的深化,提升执法质量、打造全能警察,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思想,大力开展科技练兵活动,加强科技建设、科技应用、科技队伍、科技保障建设,强化干警科技素质,推动公安警务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进一步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广辟选人用人渠道,提升全体公安民警的知识结构,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强警格局。进一步加大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力度,按照“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实施严格教育训练计划,强化干警的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四是搞好宣传推介,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公安警务改革是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典型,是我市新一轮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内宣传,在全市主要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改革成果、推荐先进典型,赢得社会各方的支持和理解。以公安警务改革的成功实践为典范,在全市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推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放思维,为深化各项改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做好向国家、省推荐宣传工作,赢得上级部门的关怀重视和大力支持。
五是争取各界支持,在强化保障上下功夫。公安警务改革不是公安系统一家的事情,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界给予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解决好编制增加问题,虽然通过改革,全市一线干警
有了大幅增加,但我市基层绝对警力仍然不足,广大公安干警仍然处于加班加点、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建设快速推进,公安保卫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增加基层干警数量,才能更好解决有人干事、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问题。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装备配备、各项经费开支定额等标准,增加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的经费支出。进一步落实好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坚持人本理念,健全完善抚恤、医疗救助、因公伤亡保险、特困民警救助、超时工作补助、休假等制度,注重心理疏导,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010年12月)
第二篇、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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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报告
编者按:
北京市工商局王纪平局长非常重视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的规范、发展及合理布局,关心百姓生活,要求市场处对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进行调研。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现状和特点。简述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自1978年以来恢复、发展和规范的历程;目前市场构成、格局、设施档次方面新的变化;市场在当前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中地位和作用以及市场立法和管理的情况。
第二部分: 目前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存在的几大难点问题。提出并分析了农副产品市场在规划、布局、建设落实中的问题,着重就市民"隐性吃菜难"的问题;同时对管理中存在的商品渠道不清、市场与环境、交通的矛盾、市场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 农副产品市场工作的设想和管理对策。在提高对农副产品市场的认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构建新的首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管理,根据新时期特点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模式三个方面提出了设想和对策。
一、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现状和特点
(一)农副产品市场数量和交易规模经过10多年的大发展后进入稳定期。
1978年到1989年是北京市市场的恢复发展阶段。1978年底,北京市仅有集贸市场40个,而且只分布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首都的商品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工商局推广武汉汉正街市场经验,要求全国各地开放市场,开放商品,价格实行双轨制。经过10年的发展,到1990年全市各类市场的数量已增至730个。农副产品成交量13.7亿公斤,成交额20.3亿元。
1990年到1995年是市场的全面快速发展阶段。进入90年代,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商业流通体系难以满足市民对农副产品的需求,政府为了解决市民的吃菜难问题,在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市场,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特别在邓小平同志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后,掀起了市场建设的一个高潮。产地市场、大型集散市场多种类型市场全面发展,市场开办主体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到1995年全市
总数达1125个,其中经营农副产品的综合或专业市场928个,达到历史峰值。
1995年至今,进入市场的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后,结合建设首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开始了"三边"(河边、墙边、路边)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工商部门不再审批马路市场,政府对市场实行总量控制,市场数量进入了稳定期,并略有减少。1999年底,农副产品市场数量为734个。
近年来由于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市场经营规模继续扩大,交易环境得到了改善,交易规模连年扩大。1998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数量为840个,数量虽然只是1990年1.3倍,但农副产品成交额达到了233.6亿元,是1990年的11.5倍,成交量达到69.5亿公斤是1990年5.1倍。1998年以后市场交易规模稳中有降。
市场调研报告: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概况表
年度 市场
总数 消费品
市场数量 市场
成交总额 农副产品
成交额 农副产品
成交量 蔬菜
成交量
1980 97 90 0.1 0.08 0.06 0.04
1985 590 530 6.4
2.8 0.9 0.7
1990 730 688 23.6 20.3 13.7 6.4
1992 960 902 55.3 44.2 24 17.8
1995 1125 928 233.2 151.9 47.1 30.2
1998 1135 840 470 233.6 69.5 43.2
1999 929 734 410.7 209.3 65.6 41.1
注:表中消费品市场指经营农副产品的消费品市场。
成交量单位:亿公斤;成交额单位:亿元。
(二)随着首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推进和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农副产品市场格局正在发生转变。
1、"三边"市场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河边、路边、墙边的"三边"市场曾是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的主要部分。1990年城近郊区的473个集贸市场中,只有21个是厅室化的,占4.4%,而简陋棚台式的马路市场391个,占到82.7%,还有61个没有任何设施,在打地摊经营。同时还有数以万计的零散游商在沿街叫卖。1995年市区的690个有证集贸市场中有500多个是"三边"市场,另外还有100多个无证的马路市场。如此众多的"三边"市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满足了市民的购买需求,但其对城市环境、交通的危害很大。
1995年开始,市政府提出了从撤销255条主要大街的占路市场开始,逐步实行"三边"市场的退路进厅。截至2000年8月底,全市共撤销各类"三边"市场720个,城区基本实现占路市场,远郊区县除了个别区县外都实现了县城地区无占路市场。三边市场占农副产品市场主要部分的格局已经完全结束。
历年撤销占路市场情况表
年 度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合计
撤市数量 109 161 126 214 110 720
2、城区内的大型批发市场逐渐萎缩。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历来有"六大批发市场"的说法,它们是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岳各庄市场、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朝阳区太阳宫市场、水碓子市场和崇文区左安门市场。六大批发市场占据了全市市场蔬菜批发量的90%。但近年来,由于城市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强和城市交通限制的施行,四环路内的批发市场在交易额和交易量上都受到了影响。朝阳区水碓子市场由于占路和占河道在1999年被撤销。该市场历年成交额都在亿元以上,1998年农副产品交易额达到5.3亿元。市场调研报告由于交通的原因,货车进入三环路受到了限制,二环路旁的左安门市场农产品成交额由1997年的4亿元一直跌到1999年的
1.74亿元。该市场的经营方式由批发变为了批零兼营,零售为主。岳各庄市场、大钟寺市场、太阳宫市场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
第三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调查研究报告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全面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XXX镇食品药品监管的调查报告
xxx镇地处xx县城南部,清江横贯东西,“天二”公路沟通
南北,属八百里清江中游最开阔地带,距县城业州镇67公里,清江开发后,逆流西进恩施州府仅87公里,顺江东下水布垭仅30公里。东接巴东县金果坪乡,西连恩施市红土乡,南靠本县官店镇,北抵本县花坪乡,西北边有长达近10公里边界线与恩施沙地乡相壤,是周边乡镇人流、物流来来往往的集结地。
xxx以清江河为界分为江北、江南两大部分,江北八个村,江北为7个村,江南有25个村。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及餐饮服务的商户共有193户,其中,食品流通经营户134户,食品生产小作坊商户32户,药品经营户7户,餐饮经营户52户。 2014年4月30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根据省州要求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三定”方案,建始县十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正式挂牌成立,结束了建始县基层和农村地区没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历史。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履行以下九项职能:拟定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应
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管理档案,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日常监管;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快速检测;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受理、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承担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的受理、查勘、验收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药品经营许可的现场查勘;督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聚餐监督检查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按时上报工作总结、报表;承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众所周知,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关键也在基层,景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一个整合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正确把握工作形式,深入分析新形势下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问题,并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一、x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宣传力度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一个新的派出机构,职责更是整合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就目前的具情况来看,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户除集镇外,绝大多数不知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甚至还有少部分不知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成立。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也得到相对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地域辽阔,相对僻远的老百姓在购买了过期变质食品后由于不知道投诉电话,或者碍于一个村子的拉不开情面而选择退换货,造成了过期变质食品继续在市面流通。药品相对于食品来说,针对的群体相对少些。但是药品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绝大多数农村药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条件差,基本的卫生设施、防尘设施和温控设施达不到标准,甚至是没有,给农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药品安全隐患,而农民总体消费水平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分不清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缺少基本的药品安全鉴别知识,造成了一定的习惯性安全隐患。
(二)、行政许可流于形式
由于基层编制较少,人员配备不齐,基本上每个工作人员都身兼数岗,集镇及附近的现场勘查及日常督查能够做到,而相对偏远地区的现场勘查及日常督查基本流于形式,
即或是通过现场勘查颁发了许可证,由于交通、地利等因素的影响,日常督查不到位,造成部分不符合食品、药品等许可条件的生产经营户继续生产经营,构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监管手段滞后
多年来,一线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活动中,查找问题食品的方法基本只有二种,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示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查看食品是否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异常,是否超过保质期。单一的执法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生产经营业主的自律性,但是对于那些回收过期食品再生产在加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造假,掺假等手段,单靠执法人员的眼、鼻、口 ,显然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刚成立,整合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执法人员大都由上述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划转过来,食品安全监管重心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食品安全整体走向,这就要求每一个基层的执法人员都要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的人才,要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各项涉及到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业务知识。
(五)、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亟待改善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的执法人员,先进的执法装备和必要的执法车辆是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要素,监管与被监管本就是对立的关系,作为长期工作在一线的执法办案人员,拥有先进的录音、录像等设备可以在第一时间采集第一手资料,锁定证据,固定证人证言,而具有执法标示的车辆对于基层执法人员来说更是如虎添翼,毫不夸张的说日常的执法检查过程中一台执法车辆的震慑力丝毫不亚于二名工作人员。
二、对策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大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 ,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披露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开展9月1日“全国安全用药月”、6月(全国安全
第四篇、作业一资料搜集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我国上市公司IPO流程
1、改制阶段
2、辅导阶段
3、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4、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一、改制阶段
1、成立改制小组,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向发行人提交审慎调查提纲,由企业根据提纲的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确定改制方案。
2、发行人与券商将召集所有中介机构参加的分工协调会,由券商主持,就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如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资产重组方案、股本结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盈利预测等事项进行讨论。
3、各中介机构按照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初步方案进一步分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各种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
4、企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二、辅导阶段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1、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
情况是否合规。
2、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 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辅导协议; 辅导计划; 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 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申报材料制作及申报阶段
1、申报材料制作和上报
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2、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江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4、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四、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1、股票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后,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批文。
2、刊登招股说明书,通过媒体过巡回进行路演,按照发行方案发行股票。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3、刊登上市公告书,在交易所安排下完成挂牌上市交易。
定价及定价方法
一、IPO定价
是指在新股进入市场之前的定价,是对即将进入市场的股票价值的事前判断,是一种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行为,这就决定了要十分精确地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是相当困难的,也是不太现实的。然而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是新股发行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环节和内容,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着新股发行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各参与主体的根本利益,并影响到股票上
市后的具体表现。
对发行人而言,发行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其筹集资金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发行的成本,而且也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对承销商而言,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了它的成本效益水平;对投资者而言,发行价格既是投资欲望转化为现实的决定因素,同时又是投资人未来收益水平的决定性因素。
发行价较低时,新股发行较容易、顺利,然而若发行价过低,则可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募集资金量少,发行公司的筹资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若发行价过高,则增大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难度,并且也会增大投资者的成本,抑制投资者的认购热情,从而最终影响到发行公司的筹资需求。
二、IPO定价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
第一,内在价值原则。
第二,市场化原则。
第三,符合国际惯例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影响IPO定价的因素
四、IPO定价的主要方式 市场化的新股发行定价一般都是根据投资者实际需求情况,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投资者实际认购需求往往是新股发行定价的决定因素。但在征集投资者认购需求之前,主承销商必须在发行人的配合下,估算反映发行人公司市场价值的参考价格,作为投资者做出认购决策的依据。
在完成发行新股的估值工作以后,主承销商将根据新股发行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保证新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并使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充分反映市场需求情况。 不同发行定价方式的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定价之前是否已获取并充分利用投资者对新股的需求信息;二是在出现超额认购时,承销商是否拥有配发股份的灵活性。根据这两个标准,各国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基本上可以分为4种类型,如表。
以上4种方式是目前世界各国经常使用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在实践中.各国证券监管机构根据本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通常规定可以采取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
五、IPO定价的程序设计
第一,应用定价模型计算出新股发行理论价格。选择股票估值基本指标,应用定价模型确定新股发行的理论价格,是新股定价的整个过程中最为关键、最为复杂的一环,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不仅是整个新股定价过程的基础,而且在以后步骤中对新股发行价格的修改和调整产生影响。
第二,对发行公司的特殊性因素和其他不可预见性因素进行适度调整。新股发行公司必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素,通过一些单纯的指标或模型计算所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难以包含所有关于发行人、承销商等的信息,比如特殊的股本结构、表外资产、不可计量的债务等。
一般情况下,在步骤一所确定的新股发行理论价格基准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发行公司的特殊性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新股发行价格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实践中,可以根据事件影响方向,主观地调高或调低定价、扩大或缩小定价区间。实施该步骤的质量效果,主要取决于承销商在事前对公司、市场所进行的调查与分析的质量,而对新股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幅度,则更多地取决于定价人员的经验与判断。
在特殊的证券市场环境下,一些不包含在新股发行理论定价指标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往往也会对新股的市场定位产生极大的影响,从而导致最终的市场定价远远偏离所计算出的新股发行理论价格。这些不可预见因素主要包括二级市场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变化等。某些政策性因素也会对市场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第三,通过路演、询价、竞价等办法,最终确定新股发行的理论价格。运用固定价格、累计订单或混合定价方式,将经过第二步调整后的新股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通过路演、市场询价等,获得投资者认可的同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和评价,从而最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在竞价方式下,将经过第二步调整后的新股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作为竞价的底价,通过法人、中小投资者或两者共同竞价,按照事先确定的竞价规则,最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第五篇、漯河市市场调研报告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第六篇、江门市市场调研报告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第七篇、关于农产品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关于农产品市场的调研报告
范文
Bufengtian Inc.
北京市工商局王纪平局长非常重视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的规范、发展及合理布局,关心百姓生活,要求市场处对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进行调研。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现状和特点。简述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自1978年以来恢复、发展和规范的历程;目前市场构成、格局、设施档次方面新的变化;市场在当前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中地位和作用以及市场立法和管理的情况。
第二部分: 目前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存在的几大难点问题。提出并分析了农副产品市场在规划、布局、建设落实中的问题,着重就市民"隐性吃菜难"的问题;同时对管理中存在的商品渠道不清、市场与环境、交通的矛盾、市场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 农副产品市场工作的设想和管理对策。在提高对农副产品市场的认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构建新的首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管理,根据新时期特点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模式三个方面提出了设想和对策。
一、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现状和特点
(一)农副产品市场数量和交易规模经过10多年的大发展后进入稳定期。
1978年到1989年是北京市市场的恢复发展阶段。1978年底,北京市仅有集贸市场40个,而且只分布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首都的商品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工商局推广武汉汉正街市场经验,要求全国各地开放市场,开放商品,价格实行双轨制。经过10年的发展,到1990年全市各类市场的数量已增至730个。农副产品成交量13.7亿公斤,成交额20.3亿元。
1990年到1995年是市场的全面快速发展阶段。进入90年代,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商业流通体系难以满足市民对农副产品的需求,政府为了解决市民的吃菜难问题,在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市场,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特别在邓小平同志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后,掀起了市场建设的一个高潮。产地市场、大型集散市场多种类型市场全面发展,市场开办主体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到1995年全市总数达1125个,其中经营农副产品的综合或专业市场928个,达到历史峰值。
1995年至今,进入市场的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后,结合建设首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开始了"三边"(河边、墙边、路边)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工商部门不再审批马路市场,政府对市场实行总量控制,市场数量进入了稳定期,并略有减少。1999年底,农副产品市场数量为734个。
近年来由于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市场经营规模继续扩大,交易环境得到了改善,交易规模连年扩大。1998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数量为840个,数量虽然只是1990年1.3倍,但农副产品成交额达到了233.6亿元,是1990年的11.5倍,成交量达到69.5亿公斤是1990年
5.1倍。1998年以后市场交易规模稳中有降。
市场调研报告: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概况表
年度 市场
总数 消费品
市场数量 市场
成交总额 农副产品
成交额 农副产品
成交量 蔬菜
成交量
1980 97 90 0.1 0.08 0.06 0.04
1985 590 530 6.4
2.8 0.9 0.7
1990 730 688 23.6 20.3 13.7 6.4
1992 960 902 55.3 44.2 24 17.8
1995 1125 928 233.2 151.9 47.1 30.2
1998 1135 840 470 233.6 69.5 43.2
1999 929 734 410.7 209.3 65.6 41.1
注:表中消费品市场指经营农副产品的消费品市场。
成交量单位:亿公斤;成交额单位:亿元。
(二)随着首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推进和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农副产品市场格局正在发生转变。
1、"三边"市场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河边、路边、墙边的"三边"市场曾是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的主要部分。1990年城近郊区的473个集贸市场中,只有21个是厅室化的,占4.4%,而简陋棚台式的马路市场391个,占到82.7%,还有61个没有任何设施,在打地摊经营。同时还有数以万计的零散游商在沿街叫卖。1995年市区的690个有证集贸市场中有500多个是"三边"市场,另外还有100多个无证的马路市场。如此众多的"三边"市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满足了市民的购买需求,但其对城市环境、交通的危害很大。1995年开始,市政府提出了从撤销255条主要大街的占路市场开始,逐步实行"三边"市场的退路进厅。截至2000年8月底,全市共撤销各类"三边"市场720个,城区基本实现占路市场,远郊区县除了个别区县外都实现了县城地区无占路市场。三边市场占农副产品市场主要部分的格局已经完全结束。
历年撤销占路市场情况表
年 度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合计
撤市数量 109 161 126 214 110 720
2、城区内的大型批发市场逐渐萎缩。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历来有"六大批发市场"的说法,它们是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岳各庄市场、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朝阳区太阳宫市场、水碓子市场和崇文区左安门市场。六大批发市场占据了全市市场蔬菜批发量的90%。但近年来,由于城市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强和城市交通限制的施行,四环路内的批发市场在交易额和交易量上都受到了影响。朝阳区水碓子市场由于占路和占河道在1999年被撤销。该市场历年成交额都在亿元以上,1998年农副产品交易额达到5.3亿元。市场调研报告由于交通的原因,货车进入三环路受到了限制,二环路旁的左安门市场农产品成交额由1997年的4亿元一直跌到1999年的1.74亿元。该市场的经营方式由批发变为了批零兼营,零售为主。岳各庄市场、大钟寺市场、太阳宫市场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外环公路的建成,交通限制的加强,预计四环路内的批发市场都将逐步退出以批发为主的
经营模式。
3、设施档次较高的农副产品市场逐渐增多。
近年来政府大力推进市场的升级改造工程。市场调研报告工商部门带领部分市场主办单位的负责人到福州、浙江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好的市场管理和建设模式。考察结束后各市场纷纷加大了升级改造的力度,仅1999年一年就有96个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累计投资达1.18亿元,改造市场面积85422平方米。其中,石景山区京西批发市场投资1000万余元填平了市场的"大坑",新建3个交易大厅;海淀区大钟寺批发市场投资300万元改建水产交易大厅;丰台区岳各庄市场投资100万元改造路面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些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过去设施简陋的状况有所改观。
厅棚式、楼厦式等设施档次较高的市场明显增多。1999年工商和商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城区菜市场建设标准》,明确了市场建筑和设施标准。目前新建农副产品市场一般为钢混结构,拱形顶形式成为市场建筑的主流。宣武区安顺成市场、椿树园市场、东城区新兴里市场、朝阳区平乐园市场等一批农副产品市场的设施档次都比较高,其内部经营环境宽敞、简朴,彻底改变了原来农副产品市场脏乱差臭的状况。
(三)市场开办主体发生变化。
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单位。1995年这二者主办的市场达到653个,占市场总数的67.1%,各街道办事处主办的市场382个,占城区市场的57%。工商部门由于历史的原因,曾经是市场的主要甚至唯一开办力量,对市场的发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从1995年4月开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5)40号文件精神,进行市场的管办脱钩,同年脱钩基本完成。街道办事处在开办市场上也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市场也曾经是街道重要的经济来源。市场调研报告由于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市场执法机关在市场监督管理上难以到位。1999年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街道办事处正式与所办市场脱钩,将经营管理权交给了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经营主体。目前政府开办市场的时代已经结束,相应的,企业开办市场的情况越来越多。
(四)市场在多元化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中仍然充当重要角色。
近年来市场独占天下的农副产品销售格局已经发生了改变。改革开放初期,原国营菜市场和商业网点急剧萎缩,不能满足人们对农副产品的需求。此时市场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步成为农副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1990年农副产品市场蔬菜、瓜果、水产、肉、蛋、禽六类副食品成交量达到13.7亿公斤,占全市总销售量的45.9%,其中蔬菜8.7亿公斤,占全市蔬菜销售总量的48%。1995年六类农副产品成交量达47.1亿公斤,其中蔬菜成交量30.2亿公斤。据当时资料统计,94%的蔬菜由集贸市场供应。
90年代中期以来,大型仓储超市和连锁店在商业流通领域逐步发展起来,并以其经营的集约化和管理的科学化成为最具活力的商业业态。在农副产品中的加工熟肉制品、豆制品、调料等方面占据了较大的份额。最新的市民农副产品购买场所意向调查表明:在购买酱油醋等调味品、熟肉制品、豆制品时,分别有44.9%、46.9%、35.7%的市民选择在超市,以上项目选择在集贸市场为28.9%、19.8%、34.4%。
市场调研报告原来国有的菜市场、菜店经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依靠国有企业的良好信誉,又重新承担了大量的农副产品供应任务。尤其在城区市场用地比较紧张的区域,国有菜市场和菜店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市民购买场所意向中,熟肉制品、豆制品、鲜肉选择在国有菜市场已经占到了32.5%、28.7%和26.9%。东城区朝内菜市场、东单菜市场、崇文区崇文菜市场等老店已成为城市中心区主要的农副产品供应场所。
在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市场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调查表明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市场,选择率都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国有菜市场;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降低了商品的成本;蔬菜、水产不容易产生像熟肉、豆制品和调味品等商品的假冒伪劣情况;蔬菜、水产等商品标准化程度低,也不适合进入超市等场所流通。市场在对市民零售的同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依然占有农副产品尤其是蔬菜销售的绝对部分。 几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日蔬菜成交总量在550万公斤以上,基本可以满足全市各级零售的需求。目前除了零售市场的蔬菜等农副产品由批发市场供应外,部分超市、国有菜市场也在批
发市场进货。有的批发市场还开办了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向零售企业配送。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军队、机关单位除了少数依靠配送中心和副食基地外,购买农副产品还是集中在市场。
由此可见,市场还是农副产品供应的主要渠道,而且根据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自身特点,这种主导地位还将延续下去,但将是偏向蔬菜、水产、水果等鲜活商品销售的专业化趋势。那些标准化强,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农副产品则逐步转向其它渠道。
农副产品购买场所意向比较表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购买场
所\商品 蔬菜 鲜肉 鸡蛋 调味品(酱
油、醋等) 调料(大料
、 花椒等) 熟肉
制品 豆制品 水产
集贸市场 59.6 39.9 59.4 28.9 37.2 19.8 34.4 56.3
超市 22.8 32.2 20.8 44.9 39.3 46.9 35.7 24.3
国有菜
市场 11.3 26.9 16.4 24.9 21.6 32.5 28.7 17.2
街头无照
商贩 6.4 1.1 3.4 1.2 2.0 0.9 1.1 2.2
(以上数据为随机调查的结果,调查样本800人)
(五)市场法规规范逐步健全,管理重心发生转移。
在总结多年市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多次的讨论、修改,经北京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全面规范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规划建设、投资兴建、登记注册、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入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以立法的形式把市场规划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工商部门在市场管理中的主管部门地位和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解决了市场内发生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条例》的实施代表着我市的市场管理开始走向了法制化的道路。
同时政府部门还制发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北京市城区菜市场设施建设标准》等。制定?quot;六规范、五统一、四整洁、一文明"的规范化管理标准,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主办单位的服务管理和经营者的自我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市场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市场主办单位的规范化给政府部门管理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政府部门管理市场的重点由管理市场内经营者向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转移。要求市场主办单位依据《条例》,认真履行义务,如因主办单位履行义务不力,政府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政府部门只需重点加强对1000个左右的主办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改变了直接管理几十万经营者的局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二、市场调研报告:目前北京市农副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北京农副产品市场经过20年的时间,在数量规模、规划布局、设施水平、法制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满足市民农副产品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当前我市的农副产品市场仍然存在着以下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副产品市场在规划、布局中问题较多,存在市民"吃菜难"的隐患。
1、部分地区马路市场只退路未进厅,造成农副产品供应的真空。
我市连续几年撤销"三边市场",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区没有完全遵循撤建并举的原则,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缺少统筹考虑,简?quot;退路",不考虑"进厅";或市场无厅可退,马路市场撤销后,没有室内市场对该地区购买需求进行补充,造成了市民买菜难或无照商贩回潮的现象。
2、现存农副产品市场中临时市场比重过大。
现存的农副产品市场中临时市场多,永久性市场少,给农副产品供应带来很大的隐患。马路市场撤销后,应该安排进入室内市场经营,但有些地区无法建设室内市场,就临时利用一些未开工的建筑工地、暂时闲置的厂房、场地开办市场。这些临时市场虽然解了燃眉之急,但绝非长远之计。一旦工地开工或厂房、场地进行其它用途开发,农副产品市场就会随之消亡。目前全市共有未列入规划的非永久性市场近300个,将近农副产品市场总数的50%。随着城市建设、旧城改造进程的加快和企业改革的深化,这些市场势必要为首都经济的整体发展让路。那时有近50%的农副产品市场无处可去,将给首都的农副产品供应带来巨大的缺口,甚至造成新的一轮"买菜难"问题。
3、居民小区内农副产品市场规划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按照《"九五"期间加强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规定,凡开发建设新的居住区和危旧房改造区的,必须将集贸市场纳入商业网点进行配套规划和建设……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每个集贸市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由区县政府进行安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但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很不理想。例如丰台区:全区已建成居民小区32个,在建未完工的21个,居民小区内居住总人口约30万左右。32个小区内只有市场12个,其中主营农副产品市场的4个,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的3个,消费品综合市场的5个。列入规划的2个:芳星园综合市场和长辛店鑫兴农贸市场,其它市场均属临时建筑或早市。随着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和旧城改造,居民小区将成为市民居住的主要场所,小区农副产品供应问题必然会引起老百姓的吃菜难问题。
4、农副产品市场缺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早在1993年市政府就提出过"一大、八中、百小"的市场规划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规划并没有完全落实。近年来政府部门退出市场建设,由企业来承办市场。由于政府缺少具体的市场规划,对市场建设的宏观调控减弱,造成了市场布局的不合理。如宣武区出现了"市场热"的现象,各单位争先投资建市场,仅牛街地区1平方公里内就开办了7家市场。石景山区苹果园路1平方公里内也有6个市场。这样集中的农副产品市场群,在购买力有限的地区势必会引发市场间的过渡竞争,影响市场成市,最终将会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农副产品购买。与之相反,在某些地价较高、房地产开发较多的地区,由于农副产品市场利润相对比高科技企业、电子市场低,资金不愿投向农副产品市场。如海淀区整个中关村地区只有3个小型的集贸市场,而紫竹院和甘家口两个办事处内竟没有一个农副产品市场。居民被迫到很远的地方或超市购买蔬菜,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意见很大。
(二)农副产品市场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给农副产品的供应、市民的安全消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
1、上市商品质量和渠道无法保证,欺诈消费者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市民对市场反映最强烈的是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调查显示37.6%的被调查者认为假冒伪劣商品是当前市场中最大的问题,占被调查者的第一位。市场上众多的农副产品中熟肉制品、豆制品和鲜肉的质量堪忧。这除了产品自身特点外,管理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原因。市场上销售的熟肉制品和豆制品大部分不能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有的经营者声称是自产自销,其实是在家中没有任何经过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后到市场来销售的。调查中发现一般正规的生产厂家,经营比较规范,在出货时都是开具销货凭证的。没有进货凭证的大部分是在地下非法加工厂加工制作的。这样的食品在质量和卫生上没有任何保障,很容易给人身健康带来危害。今年夏天延庆中心市场就发生了销售熟食亚硝酸盐超标致人中毒的事件。鲜肉市场中注水肉现象十分严重,群众意见很大,注水后的劣质猪肉比未注水的价格便宜30-40%,给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很大的危害。
在部分管理不到位的市场,商贩欺诈消费者的情况比较严重。在执法部门的一次突击检查中,某大型批发市场近一半的秤具不合格。有些市场平时根本不设公平秤,只是在应付检查时做做样子。市场上包装农产品如水果缺斤短两的情况比较严重。
第八篇、关于贵州省产业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行业调查报告
关于贵州省产业工会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和省总工会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工作部署,认真实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发挥产业工会独特优势,不断探索和总结符合省情的产业工会工作新路子、新经验及产业工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省总成立调研组对我省产业工会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调研组在组长韩介明、副组长梁登松同志的带领下,于2007年3月至4月,分别深入省煤矿、教育、运输、有色冶金、地质、财贸、国防、省直机关、建设、石化轻纺、电力、监狱管理、省直企业等13家产业工会,采取实地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查看资料等形式,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最大限度地掌握真实情况,并在汇总、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本报告着重从新形势下我省产业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深入探讨,以促进产业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贵州省产业工会组织概况
贵州省产业工会最早成立于1951年,最初时只有6家,后经多次调整,产业工会设置数时有增减。2006年末,省级产业工会和按产业工会管理的工会27家,共有基层工会1286个,专职工会干部1581人,会员400223人,涵盖单位1325个,覆盖职工446583人。其中驻会产业工会4个,不驻会产业工会9个;不驻会产业工会挂靠所在厅局单位。 根据本课题的要求,这次调研,我们选择了产业特点明显的13家
产业工会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调查。其组织建设现状见下表。 2006年13家产业工会组织建设状况
1电力、地质、监狱管理局工会用的是所在单位的编制; 注:○
2省直企业工会的在编数指的是现有人数而不是该工会的实际在编数。 ○
以上13家产业工会,从组织情况看,共有基层工会774个,专职工会干部1184人;会员285585人,覆盖职工323913人,入会率88.17%,尚有38328人未加入工会。从名称来看,有叫工会委员会的,如公路运输、地质、建设、电力;有称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如煤矿、有色冶金、财贸、国防、省直机关、石化轻纺、监狱管理、省直企业;有既称工会委员会又叫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如教育。从人员编制及主席级别来看,人员编制由省编办核定,省总工会管理,共有编制93人,在编的64人,在编率68.82%;多数级别与挂靠单位内设机构相同,为县团级,教育、国防、省直机关3家产业工会按照省委有关文件规定配备同级党政副职(副厅级)主席(主任)。地质、监狱管理、电力3家用的是所在单位的编制,其余10家的编制由省总统一管理。从管理体制来看,9
家不驻会产业工会接受省总、全国产业工会业务指导的同时又接受挂靠单位党组领导;4家驻会产业工会接受省总工会领导的同时又接受全国产业工会业务指导。从经费收缴情况来看,都按省总划定的经费收解渠道向所属基层工会收缴工会经费,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经费上解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贵州省各产业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新时期工运方针和全总、省总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产业特点,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情参与产业政策法规制定、着力推进产业改革发展,成为全省工会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同时,由于全国和贵州现有的产业工会组织体制,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延续而来的,近年来,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相继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但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认识上重视不够,存在重地方轻产业的倾向。一是从全总层面来看,由于精简机构,把若干个性质不相关的产业工会合在一起,产业工会机构设置只反映了联合性,产业工会个数精简了,但缺乏产业工会工作的联系性、同一性,产业特色不突出,加之只覆盖国有企业,没有体现整合优势的效能。同时,由于全总对地方产业工会没有刚性要求,指导力度不大,地方产业工会多元化,未形成与全总产业工会相衔接的组织体系,从而没有很好地发挥地方和产业两个优势、调动两个积极性、整合两个资源。二是从省总层面来看,多年来,对如何搞好产业工会工
作,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的问题,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没有推进工作的实质性措施,一直未形成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产业工会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一刀切、同一化,虚化了产业工会的特色和特点。省总工会除了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要求省级产业工会负责人参加外,一般不干预他们的工作。不驻会的产业工会,一方面厅局党组视产业工会为省总工会的派出机构,没有给予内设部门的待遇;另一方面省级产业工会在厅局,无意中视产业工会为某厅局的工会,使产业工会处于“两不管”状态,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二)组织体制不顺,没有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组织体系。一是产业工会的性质不明确,称谓混乱。有的称工会委员会,有的称工会工作委员会,有的既称工会委员会又称工会工作委员会。无论是工会委员会还是工作委员会,绝大多数都没有委员。负责人大都称主席,少有称主任的。教育工会既称工会委员会又称工会工作委员会,多年未开会员代表大会,也没有委员,主席由教育厅任命。建设工会名义上是工会委员会,但没有委员,主席是建设厅任命的,也没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实质是工作委员会。二是多数产业工会编制没有理顺,缺编,人少事多。省委办公厅[2001]44号文件核定省级产业工会编制80人,实际分配定编75人,尚有5人未分配到位;即使是分配到各产业工会的编制数也只有50人落实到位。省直企业工会编制8人,现有4人,1人是省总机关编制,1人是机关服务中心编制,1人是省总干校编制。三是产业工会的体制上下不顺,联系的上级部门多。挂靠厅局的产业工会既要做好所在厅局安排的工作,又要完成省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布置的任务。教育工会2006年接到328个文件,仅省总工
会发的文件就有191份(有些是省总部门文件)。四是产业工会未能覆盖全产业。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单位主要是国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建立工会按属地原则管辖,没有划归产业工会管理,造成产业工会延伸链接中断,覆盖率低。如有色金属产业现有140多家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而有色冶金工会工作覆盖的仅有10多家。有的产业工会只有2000多会员,10多个基层单位,涵盖2000多职工(见上表),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还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基本上失去了一个产业工会的性质。如石化轻纺工会、财贸工会。另外,电力体制改革后,厂、网分家,水、火分立,原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已分属多个集团公司,省电力工会对发电(水、火电)企业没有实现产业覆盖。五是产业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工会领导班子负有协助管理的职责无法落实,多数情况下只是履行对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的审批程序。六是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未实现全员覆盖,入会率有待提高。
(三)开展工作不顺,维权机制建设受影响。一是原挂靠厅局的产业工会在厅局撤销后,与原产业厅局的联席会议无法召开,直接与省国资委、省经贸委联系的渠道也不畅,力度也不大,影响了对本产业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及时反映和解决;同时,产业工会与企业家协会性质的社团组织通过平等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维权机制不健全,未能很好发挥作用。二是省级产业工会一般没有负责人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法实现高层面的源头参与、参政议政。各级政府在决定产业政策时,没有主动征求产业工会的意见,而产业工会也未能参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因而无法反映本产业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三是有的挂靠厅局把产业工会视同一般处室,产业工会主席(主任)无法参与厅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