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篇一:《山东疫苗案件始末》
山东疫苗事件
一、山东疫苗事件的始末
2016 年 3 月 11 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翟金亮告诉澎湃新闻,2010 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 25 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 18 个省市,涉案金额达 5.7 亿元。
山东疫苗事件始末
2015年4月,山东济南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2016年2 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3月18日——
山东济南某母女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疫苗被查出,涉案金额达5.7亿元,流入了全国18个省市
2016年3月19日——
被发现从此购进的疫苗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2016年3月20日——
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公布具体出事的疫苗名单。
2016年3月21日——
山东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公告《山东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清疫苗去向。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销售渠道被通报。
2016年3月22日——
央视新闻【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 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2016年3月23日——
国家食药监局今日公布涉案药企新增4家,目前确定13家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截至3月23日,安徽省由食药监局、公安厅、卫计委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已经锁定涉嫌“山东非法疫苗案”的10名相关嫌疑人,10人的身份均已查清,其中有4 名上线、6名下线。目前,3名上线和1名下线已被控制,其余嫌疑人均已被锁定行踪。其中,2人及两家医药企业被立案,其余涉案人员和企业正在积极追查中。 截至3月23日,安徽省尚未查出有山东非法疫苗流入。
2016年3月24日——
目前已查明涉案上线人员41人,下线46人,涉案企业29家,非法接种疫苗机构16家,但由于案件时间长,涉案药品数量大,要查明所有疫苗流向需要一定时间。
目前江苏涉案9人已全部抓获;安徽专案组已锁定10名相关嫌疑人,其中2人及两家医药企业被立案;四川已刑拘3名涉案人员;福建已控制3名嫌疑人。 目前根据山东济南非法疫苗案的线索,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追查,目前已立案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人。
2016年3月25日——
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非法疫苗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提出,涉案地区的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与食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沟通,摸清情况,主动介入侦查,依法严厉惩治相关刑事犯罪,严肃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本月22日对该案件挂牌督办。
篇二:《有关山东疫苗事件的19个问题权威解答》
有关山东疫苗事件的19个问题权威解答
按:山东“问题疫苗”案件持续引发关注。目前,整个案件仍在调查之中。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很多人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孩子是不是接种了这批“问题疫苗”、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有什么区别、哪些疫苗必须接种、过期疫苗是不是有毒……关于疫苗的这一系列问题,我们一一梳理了近期媒体发布的权威意见,供大家知晓。
1、二类疫苗是不是必须打?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也就是一类和二类疫苗。据有关部门透露,本次山东“问题疫苗”案中,涉及的全部都是二类疫苗。那么,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有什么区别?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定义,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目前,这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等。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等。
因此,此次涉案的疫苗并不属于必须接种的类别之中。
2、“问题疫苗”等于“毒疫苗”吗?
据警方介绍,本案的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过期或者失效疫苗不能完全等同于“毒疫苗”。他表示,只要是正规疫苗,如果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很小。
3、接种异常反应增多了吗?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熊煌23{山东疫苗事件名单}.
日表示,从目前的
研判分析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4、“过期疫苗”有副作用吗?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称,过期疫苗应该是没有起到疫苗该起的作用,但估计不会引发副反应。也就是说,即便疫苗失效了,导致出现这种副反应的可能性也极低。
高福称,但不管怎样,这次山东疫苗事件涉嫌犯罪没有疑问。
5、问题疫苗接种后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此次的“问题疫苗”的最大风险是失效,即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比如,对于狂犬病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6、 打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此次12种非法疫苗的名单。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建议如果近期接种了名单中的疫苗的群众去医院检查一下免疫的效果。如果没有产生免疫,可以补种疫苗。如果像是狂犬疫苗,风险比较高,建议去医院检测有无免疫应答,没有的话,建议补种合格的疫苗。
7、之前所打的疫苗都可以直接补种吗?
不过,不是每种疾病都能查免疫抗体,而且很多疫苗抗体目前只能在实验室检测,并不对外提供此类服务。其次,即使抗体真的存在,也并不能直接说明就肯定能预防疾病。
因此,如果实在不放心,也可以直接选择一家放心的机
构进行补种;或者待案情进一步明确后,对照被查出的问题{山东疫苗事件名单}.{山东疫苗事件名单}.
疫苗接种点,再对照孩子接种史,来决定是否进行相应疫苗的补种。
8、一类疫苗还要打吗?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家长,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必打并且免费提供的疫苗,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因为恐慌随意放弃为孩子接种。{山东疫苗事件名单}.
此外,一类苗是国家统一要求接种的,应在规定接种时间内完成接种,否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入学。
篇三:《题目1a34be717fd5360cba1adb90》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四:《媒体:山东问题疫苗案300名嫌疑人集体“失联”》
媒体:山东问题疫苗案300名嫌疑人集体“失联” 2016年03月26日 06:10来源:华夏时报135人参与0评论
山东“疫苗事件”还在持续发酵。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北京市海淀区某社区医院的疫苗接诊区只有4个孩子等待接种,相比往常的人头攒动冷清了很多。该社区医院暂未收到相关暂停接种疫苗的通知。
原标题:300名涉案嫌疑人集体“失联” 谁在为问题疫苗“保驾护航”? 王晓慧
摘要:山东“疫苗事件”还在持续发酵。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北京市海淀区某社区医院的疫苗接诊区只有4个孩子等待接种,相比往常的人头攒动冷清了很多。该社区医院暂未收到相关暂停接种疫苗的通知。
本报记者王晓慧北京报道
山东“疫苗事件”还在持续发酵。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北京市海淀区某社区医院的疫苗接诊区只有4个孩子等待接种,相比往常的人头攒动冷清了很多。该社区医院暂未收到相关暂停接种疫苗的通知。
200万支问题疫苗,如何流入的市场?又是流向哪里?截止到发稿前,官方并没有给出准确的答案。但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往来账目、涉案人员等方面梳理相关的信息。
《华夏时报》记者根据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300名涉案嫌疑人名单,拨打了名单中公布的近一半手机号码,除了两个手机号码转到了语音留言、一个北京地区代表的电话始终拒接外,其余全部关机。
没有冷链设备非法经营疫苗,“挂靠”在正规企业下竟运行了长达5年之久。谁在为问题疫苗提供“温床”?
流向疑云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始于3月11日,山东济南的有关部门查获,山东一个原本在医院药剂科当科长的庞某,下海后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涉案价值5.7亿,而她经手的疫苗,全部未经冷藏就销往全国。就此,3月19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下
线线索193条,及300名买卖疫苗人员名单,线索涉及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等24个省市。
警方查明,该案始于2011年,也就是说,“问题疫苗”延时5年方被发现。同时,警方估算,涉案疫苗恐有200万支,但具体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根据山东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来看,被查封的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其中,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而记者通过采访相关社区医院发现,进行疫苗接种的医生本人也并不知晓自己手中注射的疫苗是否为涉案疫苗。
“一级疫苗由疾控中心统一配发,肯定没有问题,但二级疫苗相对市场化,接种机构可自行采购,中间或会有些问题。”3月23日,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促进与培训部主任吕青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涉案产品的流向,应会发布相关公告,但具体时间尚不得而知。{山东疫苗事件名单}.
根据我国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监管规定,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其中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品种作为一类疫苗,全部由接种单位上报接种计划,国家统一免费分配发放;需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则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
“一类疫苗大都是由国家统一采购,由于利润比较低,民营企业几乎少有涉及,厂家几乎都是国企单位,但二类疫苗的采购属于市场行为,相关企业和机构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之中间的流通链条比较长,很容易造成监管真空。”3月23日,一位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均需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实行全程监控,流通的各个环节按照要求都应该扫描并记录信息。
始于2006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是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全流程覆盖,实现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在最小单位包装上都有监管码可以追踪,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追溯流向,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是这一制度最大的亮点。
但是,山东的“问题疫苗”为了降低成本,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部分还属于临期疫苗。
庞某正是购买了这些临期二类疫苗,再加价销售给其他疫苗贩子或接种单位,也就是说,疫苗从生产厂家到流通领域,从医药代表最终到接种单位,长达5年的时间内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其中的问题,很明显,药品监管码制度并没有被真正执行,所以才会造成到目前都无法追踪到最终流向的状况。
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疫苗案中,庞某虽然没有冷链设备非法经营疫苗,但却可以“挂靠”在正规企业下运行,并且可以为问题疫苗提供正规发票,也就是业内通常所言的“走票”。
“大家都很关心流向问题,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将会在近日发布公告,里面应会明确告知疫苗的相关流向。”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3月2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针对非法经营疫苗案再发通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立即对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彻底查清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调查结果将于3月26日前上报食药监总局,由食药监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
监管漏洞
山东疫苗案并非孤例,近几年的疫苗招标黑幕、有毒疫苗等事件不断,疫苗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目前公布的涉案名单大都是厂家、医药代表等相关人员,并无一个相关监管机构人员,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放绿灯”,没有监管人员“保驾护航”,这些问题疫苗又如何能够堂而皇之地混迹市场5年之久?
“疫苗的整个行业运行和监管均存在漏洞,这里也就有了运作空间。”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一支二类疫苗大概需要途经生产厂家、经销商、各级疾控中心以及接种点等多个中间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监管漏洞,甚至不排除监管部门人员的参与、相关单位人员监守自盗。
2014年,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受理邱志远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邱志远,原来是揭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2007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揭阳市二类疫苗买卖业务,通过私人渠道替揭阳下属4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顺利通过现金结算方式购得二类疫苗,然后加价销售给基层卫生院获取利润。
为什么疾控中心会以这种形式购买二类疫苗?记者了解获悉,虽说二类疫苗面向市场,但考虑到均衡利益,在多数地区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模式,即以县(区)级疾控中心为中转站,二类疫苗的来源,一部分从上级疾控机构购进,一部分自己购买,而这样的模式恰恰给问题疫苗提供了“温床”。{山东疫苗事件名单}.
为此,有业内人士建议,第二类疫苗也应有“一类监管”,不仅如此,由于第二类疫苗离政府的视野更远、离市场更近,监管的难度要大许多,因此更应该得到监管部门的特别关照。假如不能将第二类疫苗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和配送,像第一类疫苗一样走官方路径,那么,
就应该将第二类疫苗纳入重点监管目录,比第一类疫苗的监管力度更大,如此方能补齐第二类疫苗走市场路线所导致的监管短板。
除了监管体系自身的问题外,我国疫苗管理的问题和行政体制的设计同样有很大关系。根据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负责疫苗监管的是食药监局,负责疫苗采购的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主管单位是各地卫计委),但是,从级别上来看,地方食药监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委要低半级。
也就是说,让下级机构去监督上级机构,这样的监管效果可想而知,疫苗问题为何屡禁不止也就没那么难以理解了。
篇五:《新祥旭考研辅导-2017年清华大学政治考研:山东毒疫苗事件涉及考点》
2017年政治考研:山东毒疫苗事件涉及考点
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 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 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下面,新祥旭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 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