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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的随笔 借景抒情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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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日作文】

第一篇 抒情的随笔
《心情随笔日志》

心情随笔日志

篇一:从容走过

这么久,这么久,几乎冰封了自己。尤其是这两天,我一直站在另一种角度审视自己,让自己的言行更加循规蹈矩,哪怕自己犯只是一点点的错误。

这些年,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一直都倔强着,直到前天,所有的倔强与脆弱在一瞬间瓦解。泪水无声地滑落,没有反驳,不再解释。二十岁的放纵任性让我付出了生命中沉重的代价,而近几年的工作、感情与生活将曾经那个年青轻狂的女孩儿磨练成一个贤淑的女人,也许,我作的还不够好,但我仍然努力着,从未停止过自己的追求!

曾经以为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再让我掉眼泪,可当泪水在夜里悄然潸下时,我才知道我依然很在乎。好几次有一股想反驳的冲动,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也许潜意识当中,一切依然在困扰着自己吧,那是连自己都难以察觉的角落里的真实反应,在一定的周期中或沉默、或爆发,只是会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吧!

有时候太苛求完美,明明知道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完美的事情,却依然压抑不住内心的渴望。想想人生是如此匆匆的流逝,总是有一份怅然,甚至是一份凄凉的感觉,人其实真的是很渺小很渺小的,渺小得如一粒微尘,自己无法真正地把握更无力去改变不了什么,很多事情其实不能往深处想,否则远离了快乐不说,自己还要深纠其中难以自拔。难得糊涂也许是人生的另一种至高境界吧!

凌晨两点,老公刚加完班打来电话,每每听到这么晚他为工作还没有休息时,心疼的感觉已远远胜过之前心里所有的责备与委屈,当得知我还未睡时,他要坐计程车赶回来,我怕他跑得太辛苦而拒绝了。当在电话里他告诉我是一个好女人、好老婆后,我终于欣然地睡去,因为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

看着那些为自己未来拼命寻找捷径的女孩们,是世界变了还是我老得跟不上现代人的思想了?奔驰宝马是每个人的梦想,可以满足每一个女人的虚荣,可世上的男人不是傻瓜,所以这个世界受骗的女人多了,受伤的女人也多了!我不再年青,不再光鲜靓丽,我只是一个平凡得放不出任何光彩的女人,但我从不会拿所谓的筹码去博得一个男人的回归,从而获得更美好的生活。也许这样显得很傻气,并不会被人说成高尚,可我具有独立的人格与完整的尊严,我活得很坦然。我不会再为爱情放低自己,更不会因为权势而卑微自己!

“别把头低,别把泪滴叶子黄的时候,你该记起绿”汪国真的语言虽然浅显,但一样鼓舞人心。日子就这样静静地流淌,思索着、感悟着生活带来的笑与痛,心静如水地>倾听着音乐,在自己心仪的文字中心情遨游,笑看庭前花开花落,从容走过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

篇二:留一份清纯给自己

每天的闲暇时间,都基本用来游弋在各种各样的文字里,唯美的,抒情的,古韵的,励志的,情感的,感悟的,一篇篇文章在眼前划过,欣赏,感动,感叹,感激,不同的心情也随着不同的文章起起伏伏,沉淀于心的,是文字里散发出的那种难以忘怀的书香和品质,文字于心,有时候真的没有距离。

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那种很唯美的古韵文字,还特意在空间里收藏了一些。读着那些优美的诗句,恍若看到那风度翩翩的蓝衫书生摇着青扇飘然而至;幽怨痴情的素衣女子在朦胧的月夜里独自抚着古琴,等待梦中的情人来赴一场风华绝代的誓约。赞叹之余,不由对作者产生深深的好奇,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唯美的文字,又是什么样的情,让人读起来感同身受,潸然泪下?或许,这就是文字能够深入到人心的原因吧。

也曾尝试着去写一些古韵的美文,可每次都是写一两段就再也写不下去,一是因为能力有限,根本就写不出那个意境,二是没那么多唯美的词句,反而弄得脑子里一片乱,理不出头绪来,只好停笔搁置在一旁。所以,至今也没有写出过那样一篇文章。看来,龙即是龙,凤即使凤,我这种小云雀,还是比较适宜在田野里生活。

一直喜欢看《华豫之门》,那是一个鉴宝节目,各处的藏宝人把自己的藏品拿去节目组,一是鉴别真伪,二是看宝物的价值。那些登上珍宝台的藏品,固然令人羡慕,不但收藏者自己庆幸高兴,也赢得大家的喝彩。但每次鉴宝,也总有一些玩家因收藏赝品而失望而回,不但损失了自己的钱财,还破坏了对宝物钟爱的那一份心情。嗟叹之余,也为自己没那种雅兴而庆幸,身外之物,何必又看的那么重呢。

话说回来,在文学界,那种所谓的赝品又何其少也,有时候读一些文章,总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那样的文字,已经读了很多遍。其实,大家写作,雷同之处在所难免,但如果是刻意模仿或者抄袭,反而觉得俗不可耐。就像一幅名画,它之所以名贵,不但是因为画家本人水平高超,更是因为它是原创,独一无二,每一幅名画都有成千上万的仿品出现,有的甚至可以以假乱真,但再好的仿品也逃不过一个假字,又何必为了那点区区的虚荣而丧失了自己的本真。

读书有时候就像赏花一样,有些人钟爱那种大富大贵的牡丹;有些人喜欢热情奔放的玫瑰;有些人喜欢洁白芬芳的百合,也有些人喜欢清新典雅的玉兰,我只能属于后者。我既无牡丹那样雍容华贵的气质,也没有玫瑰那样娇媚动人的情怀。其实,我也没有百合那样的超凡脱俗,玉兰那样温婉典雅,我更愿意做旷野里的一朵野花,静静地挺立在风中,不怨不争,不羡不恨,不为装点春色而彰显自己,不为被人冷落忽视而卑微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走自己喜欢的路,就好。

我其实更喜欢诗歌,闲暇之余,涂涂抹抹,也写下不少,虽然没几首像样的,可每一行,每一字,都是我用心去写的。都说文如其人,你若用心去品读,每一篇文章里,都能看到作者的影子。那些灵性而聪慧的女子,写出来的文字一定是优美清爽,那种淡淡的墨香,飘散在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温婉的女子,在向你展开一幅舒心的画卷。而一个成熟而睿智的男子的文章,则向你剖析人生的一点一滴,生动的语言,透彻的道理,详细的解读,淳淳的引导,都让你觉得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读书,要选择适合自己和自己喜欢的来读,虽不能让你立刻有多大收益,但至少丰

盈了内心,充实了精神。写文,就按照自己能够驾驭的方法和方式来写,虽不能让你成名获利,但至少陶冶了情操,锻炼了兴趣。在这繁华而又充满诱惑的尘世,能够守着一份安逸和淡然,不仰慕浮华,不漠视生命,静静地走在自己的心路上,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的人生。

岁月匆匆,时光不再,人活一辈子,开心最重要,在快乐的心境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无关乎成败,无关乎得失,努力了,珍惜了,就是人生的价值。浮华遍地,诱惑重重,留一份清纯给自己,淡然于心,不刻意,不痴迷,用一颗阳光般的心,去>温暖他人,也温暖自己。自己的人生,自己走;自己的流年,自己写,如此,甚好。

篇三:等一季花开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办公室的凳子上坐着,身穿黄色的外套扎着马尾,有些拘谨的样子,后来你被安排到我的后座,第一次与你说话,你只是笑笑,没有说话。已经不记得是谁加的谁的qq,很奇妙的感觉,与你的友谊建立的很快,不像是其他女孩。

终于在高考的钟声越来越近的时刻我们面临分别,你说毕业季分手季;你说以痴人的方式看待爱情,你说你是水仙,只有在冬天才能看见你的笑脸,你说你喜欢安静,你说你喜欢五月天的我不愿让你一个人那时候的午后你经常在夜店课桌上睡觉,安静的像一个童话,你不知道我看着你的睡相感到温馨。

高考结束后终要各奔东西,我们相距几千公里,每天晚上喜欢与你聊天,喜欢带着喜悦回复与看留言,某一天你提起来一个大二的人,你说应该只是感觉好,应该没有别的,转眼已经到了2013年年底,我回了老家,在qq上我说我喜欢你,你犹如一个好奇宝宝一样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不知道,我想喜欢的情愫已经是在认识你的点点滴滴中慢慢积淀。不过你说好朋友只是朋友。

后来当2014年钟声响起,我们在qq上聊天那时候大二的词汇已经走进了我的心中,你说你喜欢他,你说他不喜欢你,你说你会一直努力去追寻,你给我看你与他的qq对话,我看着那些话语感到窒息般的疼痛,那晚的星空显得那样刺眼,那晚我的眼泪显得那样廉价,那段时间我们玩问问题的游戏,知道了你不会给我机会,知道了你的调皮只会为他而存在,你说我要是喜欢你就应该为你祝福,怀着一种异样的心情答应了帮你去追,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女友了而不是你,可是你的身影却慢慢的从我的空间消失,从qq的回复中大多是哦蒽行吧的语气,仿佛又回到你为他努力付出的时间,渐渐感觉你远离我的世界。

你说过就算有一天你真的喜欢上我了自己也不会答应自己;你说过你做错了什么居然会认识我,可我能说什么,我喜欢你。明白你和其他女孩不一样,不想让你的回忆因我而悲伤,现在的你不知道在做什么,不知道是否偶尔会想起我,qq闪烁的频率在降低,真的害怕有一天你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不知道为什现在话越来越少,你是否在慢慢的消失让我适应,可我怎么能够适应,好多次要说想你,可却没有说出口,害怕你难过,好多次想起来在班里的点滴可却那样失落。你给我你的照片我都有保存,也算是一种期望。

我喜欢你,从清晨到日幕,从开始到现在,我会等你,等你,等很久很久(不

知道你会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日志,如果看到了就算我幸运,如果没有看到我也想告诉你我还是喜欢你)

第二篇 抒情的随笔
《从前从前 抒情文一篇》

从前从前

打开电脑,挂上耳机,调开播放器,放起这首《晴天》。试图去写这篇文章了,然而,突然眼泪就搞到我看不清屏幕。

真傻啊,明明就才前奏而已不是么,就流泪了,心房一抽一抽的,就像阔别许久的雨突然下下来了,顺然是一股凉意,刹时,好像吃过的苦什么都不算,能像露珠一样躲在草的臂弯里,似乎就可以过完一辈子,直到被烈日蒸发,为提供臂弯的它留下最后一丝凉意。

我想这首晴天,大约就是这样的心情吧。

“但偏偏,雨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其实,对于这篇文章,我没有多少故事。那年,我还是小孩,直到我大了一些,才听到了这首歌,小小的人儿,没有多少名为爱情的心意,只觉得这首适合在雨天的歌叫做晴天,我既然沉醉其中,那就是好歌。后来,几年之后,我明白了这些文学作品的渲染手法,知道了为什么要晴天下雨,也知道了我为什么沉醉其中。然而,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啊,重要的是,我和这首歌一起长大了,好风好雨,波谲云诡,我都尝过一些,这时候,我慢慢能大概听懂这首歌了。

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过许多的感怀,私心觉得他们的故事真的很棒,每一个都是过往,每一个都是青春。这中间,有无奈的校园时代,有懵懂的笼罩在校服内的热情,在那些年轻的岁月,在

那些无畏的时光。我也时常在感叹着,并且分享、咀嚼着他们的故事,我也想像着,想象着那些年的秋天,想象着沥沥小雨,想象着两人之间度过的美好的年月,想象着分配同桌的年岁,想象着不久之前的我们。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青春的恋情总是无疾而终,说离开的那天,也是特别美好。 因为这些旋律,我也追寻着周杰伦的脚步来到了现在。八年歌迷,在今年的四月十一日,很多的情感一朝迸发。

当我真的在那片粉红海里的时候。

我想,那是一个家。当你在一片粉海里,无数的人和你一样把他们炽烈的目光投向一个相同的人,那种感觉,活像多了四万个家人。

记得,主办方专门安排了一个歌迷举灯牌的环节,开唱数天之前,就在网络上发动歌迷投票,最后,这首《晴天》当选。

我不知道这首歌承载着多少故事,不知道多少人在这首歌里听到了自己的爱情,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男男女女,因为一段旋律,获得了,或者,收获了,自己最美好的东西。

有人说,听晴天,听的不是歌,而是回忆。

我想,我一直都很羡慕那些人,恨我生不逢时,然而,当我真的在现场听到这首歌,很多事情都不重要了。不需要歌手来演唱的这首歌,只需要我们的回忆,就可以化成音符。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我看到了很多表情,很多张怀念着的脸,不知道他们怀念的人在那里,不知道,他们过的怎么样。或许,这些回忆如今已经成了不能说的秘密,成家立业,过去的事,就过了吧。

然而,偶尔,他们还是会流露出这样的表情,微微笑,抬起头,安静的看着台上的人,思绪在远方。我想,这就是歌曲的力量吧,无论过了多久,无论你是否想忘,无论生活是否允许你提起, 那年的花、草、树、雨、人,都是不会忘的,总有某时某地,当你以为自己早就修炼的比钢铁还坚强的时候,可是,只要一段前奏,就能让你哭的稀里哗啦。

那晚,那个绚丽的舞台,更像是积压的解放,像是感情的溢出,像是…青春。

多少人流下泪水,多少场景重新浮现,多少含怀,就这样的,构成了一个人,赖以与别人区分的,不同的回忆。

从前从前的那句拜拜,在聚光灯下,慢慢浮现,紫色的镁光灯闪耀,场景迷幻,竟让人部分今夕何年。

我已经不想回去,但是,终生不忘。

第三篇 抒情的随笔
《随笔简介(什么是随笔)》

随笔简介(什么是随笔)

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可以抒情,可以叙事,也可以评论。随笔也就是作者对人生、自然、社会、世情、艺术等具有独特的心灵感悟所作的美妙而艺术的文字倾述,篇幅小而思想艺术高,入窃深而行文笔法妙。

随笔这类文章,或讲述文化知识,或发表学术观点,或评析世态人情,启人心智,引人深思。在写法上,它们往往旁征博引,而不作理论性太强的阐释,行文缜密而不失活泼,结构自由而不失谨严,因此,富有“理趣”是它们的突出特色。

阅读这类文章,要整体把握文章的内容和风格,提炼作者的主要观点品位妙语佳句,还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五四”新文学时代,现代随笔的创作繁荣一时,但“随笔”的命名与内涵尚未及统一,随笔这一文体便被左翼文学排斥至文学边缘。这给当代随笔的文体研究带来了一定困难。从现代随笔的滥觞、朱自清的“散文观”、周作人和鲁迅的“随笔观”等角度入手,在现代散文众多的命名中寻找随笔的源头,以期为当代随笔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随笔的分类 :常见的现代随笔有记叙性随笔、议论性随笔、说明性随笔、绘景性随笔、状物性随笔等等。

第四篇 抒情的随笔
《怎样写好随笔》

随笔的写作

一、什么叫随笔抒情的随笔

随笔是散文的一种形式。《新华字典》解释:"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可以叙事、抒情、议论"。随笔与同类的散文、小品文、杂文、杂感、杂谈、杂论、笔记等等,有什么区别呢?从形式、体裁来说,很难有区别,都属于散文,又都是短文,格式、章法自由。

最早见的随笔,是南宋洪迈写的《容斋随笔》。他在自序中说:"手目懒,读书不多,意之所之,随即记录。因其后先,无多诠次,故自之曰随笔。"其实,洪迈并不懒,可谓博览群书。写作也勤奋,内容丰富。他撰写的一部《数坚忠》,就搜罗了大量的资料,反复阅读《太平广记》等书,写成了四百二十卷之多。这部《容斋随笔》是一部包罗经史百家、文学艺术、以及宋代掌故、人物评价等内容广泛、资料丰富的书。后人接下这个传统,写随笔体的散文很多,直接以《随笔》为书名的也不少。

随笔即随时写笔记之谓也。随笔无非是把所见、所闻、所读、所思、所感、所论发而为文。"随"随意,任凭自己的意思,任凭自己的意思来写。随笔之"随",从时间上可谓随时可写。不拘什么时候,不必如小说那样需要构思情节,塑造人物典型形象;或如诗歌那样展开想象、抒发情感,要有创作上的思想准备。

随笔呢,看到、听到、感到一点有意思的东西,就可以马上记录下来。随笔之"随",从空间上可谓古今中外,上下几千年,纵横十万里。不拘什么地方,都可以作为随笔的范围、地域,只要有感、有思就可发。随笔之"随",从题材来说,无论大事小事,或政治生活、或社会生活、或日常生活,都能作为随笔的内容。随笔之"随",从反映作者情感来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七情齐备,皆能入文;读者读后的感觉是甜、酸、苦、辣、咸,五味俱全。这七情五味,可能就是人间百态。

二、随笔的特点

1、短小精悍、以小见大。

随笔的篇幅必短,有一个字数不多的限度。小题故可小做,大题也不妨小做。只有这样,才能更引人入胜。比之长篇巨作的大快文章,一篇随笔,少则几百字,多则一、二千字,要求它描绘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或者塑造富有艺术感染力的艺术形象,自然是办不到的。但正如古人所说:"尝一滴水,知大海之味;从一粒沙石看到大千世界"。随笔可以发挥这样的功能。

鲁迅的《风筝》、《一件小事》;盾的《白杨礼赞》;万宝的《搪瓷茶缸》以及《聂卫平也要注意深居》等等,篇幅短小,所写的又大都是凡人小事。正因为随笔的篇幅短小,字数不多,在这个限度内,大题也不妨小做。这个"小"的另一层意思,指其题材,大都是凡人小事。但能因小见大,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

2、随意而谈,言之有物

随笔这种文体的特点之二是不拘一格,随意而谈,只要言之有物就行。李云野的《四季随笔》、巴金的《随想录》、秦牧的《艺海拾贝》等等,就是抓住了一件事情,一点意思,生发开去,如话家长,如聊闲天。当然,随意而谈,表面上看来,似乎章法自由,材料较"散",实际上都有明确的中心,随笔不"随"。随意而谈,的含义,也指随笔的题材可以说都是"信手拈来"。身旁周围,俯拾即是,喜笑怒骂,皆能成篇。要打消写随笔的"神秘感"。有注意观察周围的人和事,勤于思考,由感而发,因情而叙。

3、真情实感,发而为文

朱自清对散文的鉴赏作过绝妙的比喻:"乍一看岂不是淡淡的?缓缓咀嚼一番,便会有浓浓的滋味从口角流出"。随笔要求将真事、实事、种种矛盾、种种纠葛,按它们的本来面

目,真实地袒露在人们面前。它以真情、至情引起人们的共鸣,读后让人感慨、悲愤、沉思、冥想、自省,因为它是直抒胸臆,慷慨陈辞的。文字上也就自然形成质朴、无华、深沉、自然的风格。

三、怎样写好随笔

随笔,是某个人自己的手笔;随笔的妙处并不在于题目,而在于个性的魅力。随笔自然要写出某种“有意思的”东西,某种可供人嗅察、听到、看见、感知、想象、思考的东西;但是最根本一点,作者必须有自己的看法,这看法又必须在他自己的心灵中自然形成,而随笔的魅力即依靠着酝酿和记录下这看法的心灵的魅力。由此可知:随笔不必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也不必有什么知识性的、哲学性的、宗教性的或什么滑稽性的目的——然而,对这种种题目也并不一概排除。唯一不可缺少的东西却是那内容或思想必须经过活泼泼的理解,受到作者喜爱,对其妙味有所会心,并把它富有情趣地表达出来,这也不必遵循什么特定的规则。文学本来不外是生活中某种事物的反响,人类某种表达习惯的再现。例如,戏剧演出便是借助于视觉和听觉来摹拟生活;此外,还有说书人或民间歌手的说唱、歌谣、信札、谈话——人类的一切表达形式、交流形式在文学当中无不可以找出自己的相应类别。

1、读书越多,落笔越奇

读书越多,是对写随笔的作者必须有渊博的知识而言。读书的概念是广义的,指广泛吸取知识信息。广泛,指纵横两个方面。横的,指各学科不同领域,文史、理工等等。纵的,指除了书本之外,要参与社会实践。有渊博的知识,才可以广证博引,联想生发,才可以深思熟虑,驳难辩论,增进思想的光辉和魅力。

各种知识信息是写好随笔的题材源泉,从视听的两方面去吸取。如目前"出国潮"的风起,报告文学《死亡档案》、《乞丐王国》的披露,国际新闻中"世界末日钟"的播放;小草的《日本留学一千天》的出版等。读"书"越多,知识信息越丰富,题材也越广泛,才能信手拈来,旁征博引,联想生发。

2、探索生活,勤于思考

大千世界,天地广阔,皆可涉笔成趣。但要善于观察,培养观察力,去探索生活。多看:仔细观察;勤思:善于思考。只有勤于思考,才能触发灵感。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短"。一个人阅历多了,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短",才能从必然王国大体进入自由王国。 以当前的出国潮自费求学为例,应该说,在日本这样一个经济高压,临时职业无保障的威胁下,出国是要有一些勇气的。要在那里安居随意,以清苦的生活向命运挑战,去抗争、去拼搏。当代青年的自我价值只能在充满荆棘的路上实践。这是主流,也是对当代青年的习惯生活方式与思维模式的一种挑战。抒情的随笔

3、娓娓而叙,形散神一

随笔的表达方式,以叙、议为主。叙事要娓娓动听,朴实无华,没有"故作惊人之笔"。仿佛是作者在和读者的推心置腹、敞开心怀的娓娓谈心。议,要有感而发,袒露至情、真情。寓情于事、因事见情;寄情于议,议中见情。

随笔的中心要集中、鲜明。我们通常说的散文要抓住"神"。具体写法可以抓住一事一物、一点情绪生发开去。联想议论,或叙或议,揭示某个见解、引发一点感触,或者抒发一份真情。章法上较自由,如话家常。力求言之有物,使文学性、知识性、思想性、趣味性兼备。

附录:

鱼和熊掌可以兼顾吗?

格 老

抒情的随笔

人最快乐的是选择,最烦恼的也是选择。

吃稀饭还是喝牛奶?穿西装还是休闲服?打的还是坐公交车?与朋友去泡酒吧还是上网玩游戏?看体育频道还是电影频道?

如果这些选择让人轻松,那么下面的选择就叫人为难甚至烦恼。

捡到钱包是留下还是交给老师或是警察?公共场所遇到有人污辱妇女或是偷东西,是见义勇为还是明哲保身?考试时秩序混乱是独力完成还是浑水摸鱼?上网是诚实待人还是欺骗放纵?

如果这些选择只是让人为难,下面的选择则是对人的考验或是定位。

老板上司提出不合理或让你人格受损的要求是低头接受保住饭碗或职务还是昂首挺胸走人?为了做名星与导演做皮肉交易还是宁肯做个清白的普通人?为官一任是廉洁奉公还是不拿白不拿收受贿赂?专家学者是板凳愿坐十年冷潜心做学问还是剪刀加浆糊名利双收?现在是和平年代不存在生与死的选择,但哈姆雷特式的“生存还是死亡”的选择还是存在的。

也许有人说,你的问题太极端,不能调和一下吗?干吗让自己活得那么累?这些问题不是我的专利,是二千多年前的孟子提出来的,“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问题并不复杂,鱼和熊掌都是吃的,后者珍贵一点,两者只能吃一种,我就选鱼得了,熊现在是国家保护动物,也不能吃,孟子那时没有环保意识可以原谅。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鱼和熊掌只是孟子的比喻,他的真实想法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这下问题就严重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仁义、理想而舍弃生命,那要多大的勇气。孟子和孔子一样,一生推销仁义,但并不成功。 奇怪的是失败者的教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从此就成了儒家的道德规范,成了中国士大夫做人的标准,让国人活得很累很苦,但翻翻书,不光是中国人,外国人也有这种选择的标准,匈牙利诗人蓓多菲写过很有名的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令多少少男少女仁人志士视为圣经。我年青时奉作座右铭。

有人说,真理是永恒的,科学实践已经作了回答。牛顿的古典力学,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爱因期坦的相对论,都证明没有绝对的真理,人类对真理的探索是没有止境的。今天,航天飞机在太空漫游,克隆动物已经是小菜一盘,克隆人即将问世,机器人深蓝战胜了国际象棋特级大师,克灵顿一边与白宫的女实习生鬼混一边在行使世界上最强大国家总统大权,十四岁的巴勒斯坦少女自愿充当人体炸弹惊醒以色列人的美梦,湖北某地妓女坐上了法院神圣的审判台,韩国球迷打出希丁克当总统的标语,我们还要固守传统的伦理道德吗?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为了仁义道德而放弃物质生活的享受有几个人能做得到?上帝一百多年前就死了,毛泽东走下神坛也有几十年了,周恩来佩带的为人民服务的微章已进了历史博物馆,雷锋叔叔已经成了雷锋爷爷想做好事也力不从心了。行贿已成了经济运行的润滑剂,受贿也成了当官发家致富的行规,三陪业不挂牌的红灯区成了有些地方经济腾飞的秘诀,我们还要高唱廉洁奉公,还要提倡贞操有什么现实意义吗?有多大作用呢?抒情的随笔

孟子说法,鱼就是利益、物质,而熊掌就是仁义、精神。他出的二选取一的问题有点不合时宜。孟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绪候争霸的战国时代,他想用仁义去抑制人对物质的无穷的欲望,可没有人听他的,有权有势的王候将相,笑他愚腐,仁义并不能带来土地和臣民。贫民百姓连生存都难,还有什么选择的自由?他的问题其实是出给自己的,最多是和他一样的的读书人的,既要闻达于绪候,天下扬名,又要保持知识份子的所谓人格,确实有点难。他出的二选一的问题并不严密,对于人来说,物质和精神都不能少,鱼和熊掌难道就不能兼顾

吗?

鱼和熊掌都要,物质和精神双丰收的榜样还是有的,鲁迅是一个典型,当我第一次看到有资料说鲁迅曾经买过采票,不大相信,认为那是有人想诋毁鲁迅,中华民族的伟人怎么也钻到钱眼里去了呢?可是它是真的,花了八元大洋,一无所获。鲁迅在世时生活是好的,他在北京的住房连蔡元培先生都说豪华。有学者计算过,他的收入超过百万,是标准的百万富翁。这并不妨碍他教书写作,去批判社会的黑暗,张扬人类的理想。

李嘉城和邵逸夫是有名的企业家,富可敌国。我认识这两个人却是在大学的校园里,李先生为大陆的文化教育事业捐赠了十几亿港币,办了汕头大学。邵先生捐款建了几十座图书馆,都是为富有仁的好人。最早的还有陈嘉耕先生办的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可见,为富不仁不是普遍现象。

抒情的随笔

当代又涌现了一批富翁,我想有些是发了不义之财,也有些是靠自己的本事发起来的。比尔盖茨所以成了无数年青人的榜样,他靠的是知识智慧和才能,也有机遇,他即吃鱼也享受熊掌,但这些成功者是极少数,中国上了福布斯杂志的亿万富翁榜的也不过五十人,据估计中国有五百万人开始步入中产阶级的行列,对这些人来说,可以比较好地处理鱼与熊掌的关糸,对于有钱人来说,钱只是一种符号,事业的发达与精神的愉悦更重要,一个人不为钱伤神,就可以像马克思说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去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我做梦想过,中大采,然后捐赠一半给社会,再给亲人,然后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令我苦闷的是像我这样的工薪阶层,即想守着做人的道德标准,也想发财,有点异想天开的味道。

有报道说,四川有一位老师,年轻时被打右派,平反以后,一心扑在教学上,他单身一人,省吃俭用,每天下班去菜场捡发黄的菜叶吃,就这样他省下近十万,五十几岁去世时把钱捐给学校要求建立一个奖励基金。我看了以后只感到冷,我尊敬这位老师,但却不理解或者说不赞同他的做法,为了理想或者说为了一种名份,牺牲正常人的生活,这也是不道德的。当然为了钱,为了过上好的生活去坑蒙拐骗去巴结权贵富豪,我做不到;或者铤而走险,去走私贩毒,我没这个胆,那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苦苦思索以后,忽然想到,应该用数学的办法来解这个难题,打时间差。孟子设想的是鱼和熊掌同时摆在你面前,只能选一样。如果是先上鱼或者先上熊掌呢?一先一后,两样不就都得了吗?有这样的例子吗?还真有。抒情的随笔

东汉有个王莽,在朝做官,非常仁义公正,深得上下欢喜,用现在的话说,形象非常好。可就是他,大权在握以后,废掉东汉的儿皇帝,自己做起皇帝来。有首诗说,“试玉要烧三天满,辨才需得十年期,假使王莽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王莽是先要熊掌后要鱼的高手。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高官、企业家走的是这条路,像褚时健还有李国庭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为国家为企业作了贡献,是功臣是楷模,可退休时还是大捞一把,贪污受贿几千万,最后为了“鱼”还是下了水。还有许多没有下水的呢?他们不是鱼和熊掌都得了吗?头上的光环不还是那么耀眼吗?

还有一种方法,先打鱼,不管用什么手段,先把钱搞到手,走私、造假、贩毒、组织黑社会,有了钱再去办实业,再去买熊掌,再去捐助社会慈善事业,同样可以功成名就。现在的社会只承认成功者,这样的例子读者也会举出若干来。

有人会问,你跑了题,这样的人还有仁义可言吗?

对不起,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如果你还有什么鱼和熊掌都能兼顾的办法,不吝赐教。

学会“赞美”

李智平

赞美他人,广义即是马屁,简言之说好话,亦称溜须拍马。有道是拍一时风平浪静,拍一世功成名就。小则让你工作顺利,上司青睐,彼此合作愉快。大则加官进晋爵,青云直上,从此走向光明大道。

所谓的小拍怡情,大拍立业。正是道尽了拍马屁中的无限妙处。古往今来,有多少拍中高手红极一时,位极人臣。可谓风光无比,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反观历史,又有几多不会拍马之人,美其名曰刚正不阿,一介耿直,高洁清白。在他们其中,又有多少人混得左右逢源,从善如流呢?其结果往往是抱着看若性命的虚名而陪上一辈子的穷困潦倒,郁郁不得志。

不管男女老少都喜欢听好话。只要这个人性的特点一天不改(永远也不会改),拍马之学应有无限大的市场潜力。所以有识这士要看准人性的弱点,本着实践就是真理的名言,从最实用的角度来看:现实社会,人无马屁不立。

拍马也是一门高深的心理学。人们常常说的“战胜自我,就能战胜一切。”这点和“脸皮不要,百事可为”,不谋而合。

哪个人前不拍人,哪个人后不被拍?须不知,现今社会,只要是人,从始至终,需要尊重。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管什么人,都想被人拍。有需求就有市场,一个马屁,无须成本,拍得人神清气爽飘飘欲仙,正是一拍即合。合拍合拍,不拍怎么合?不合怎不拍?

耶稣在犹太山上讲道时曾经说:“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你就先怎样待别人。”当你的人生面对紧闭的门时,你可以利用拍马这把钥匙打开人生的新天地。

有一位颇具文才的作家叫霍尔•凯因,自从生下之日起,他就感觉到一种深刻的爱燃烧在自己的心中,这种爱便是对文学的爱。他出生在一个卑微贫困的家庭里,因为没有钱,所以不能像同龄的孩子那样完成学业,只念了8年书后他就得辍学找工作养家。在艰苦卓绝的条件下,他开始自修文学。没有任何人去教他,也没有任何人鼓励他,每天夜深人静时,在昏黄烛光下,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学习各种文学知识。

获得一本自己需要的书并不容易,为了找到恰当的书籍他经常要走到很远的地方。他挤出时间走遍了家乡小镇上的大大小小的书店,因为没有钱买书他常常要站在书柜前直到双腿双酸甚至麻木。但恶劣的条件并不能成为他放弃的理由。

他开始学着自己去写作,他心中时时涌动着一种渴望,一种自己也写出伟大作品的渴望。霍尔•凯因的作品很有生命力,不过没有人认识他,他没有办法从别人那里取得帮助以便便出版自己的作品。

霍尔·凯因最喜欢十四行诗和民谣,他特别崇拜诗人但丁和欣赏罗塞迪的文学与艺术修养。可是他并不认识罗塞迪,那样著名的大文学家怎么会认识一个卑微的小学徒?罗塞迪不仅是著名的文学家,同时他也认识文学界的很多人。难道就那样冒昧跑到他家里去告诉自己的困境?即使自己愿意这样做,罗塞迪会接受自己的说辞吗?自己努力这么久,难道放弃对文学的执着与努力吗?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终于他决定写了一封信给罗塞迪,在信中他几乎没有提到自己的困窘,相反他热情地赞美他在艺术上的贡献以及自己对他的孺慕景仰之情。收到信后罗塞迪非常高兴,心想:“如此赞美我的人,一定也是很有才华的人。”命运的门终于在此时打开,罗塞迪终于决定请霍尔·凯因来伦敦当自己的秘书。

这是凯因一生的转折点。自就任新职后,他和当时的文学家密切往来,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鼓励,再加上自己不断的努力,不久,其文学名声远扬各地。

诚心的赞美就有这样不可名状的威力,凯因的马屁可以说拍到了点子上。他命运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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