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第一篇:《一件有意义的事作文》
一件有意义的事作文
一件有意义的事
作者:北港小学401班 施云奇
我知道萝卜是什么季节成熟的,也知道它是长在地里的。可我还从没来没有拔过萝卜。
寒假的一天,妈妈问我:“你拔过萝卜吗?”我说:“没有啊!”妈妈就说:“那我今天就带你去拔一次萝卜。”妈妈带我来到了乡下,我一下车就看见老家旁边的一片菜地,里面种着青菜、萝卜、豌豆苗。绿中带黄的萝卜叶,像开在地上的花朵。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我们下去拔萝卜吧!”然后我跟着妈妈下去了。只见妈妈先把叶子拔开,然后用锄头把泥土弄开,再拿着叶子往上一拔。我就看见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萝卜。萝卜上面沾了很多湿湿的泥土。剥开泥土就露出了一条条白色的茎,像老爷爷的胡须。我迫不及待地走到萝卜地里,学着妈妈的样子拉住萝卜的叶子往上拉,萝卜出来了,可我一看却是一个小萝卜,我很不甘心,于是我又找了一颗,我拉着它的叶子使劲地往上拉,可是怎么也拉不上来。妈妈就说:“这一定是个大萝卜。”
妈妈来到我身边,准备和我一起拔。妈妈教我两只手都拉住萝卜的叶子,她也拉住萝卜的叶子,然后使劲拉,果然大萝卜被我们拔起来了。就这样我们拔了好多个。回到家里,我把萝卜洗干净了之后,我就吃了起来。发现长的小的萝卜要比大萝卜美味。
我终于有了一次拔萝卜的经验,也知道了什么萝卜比较好吃。今天我的>收获真不小
第二篇:《作文:《一件有意义的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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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一件有意义的事》
一件有意义的事
西佰章小学 三年级 马思宇
时间真快,刚过完春节就要开学了,想想假期里经历的事,我觉得最难忘、最有意义的事,就是给妈妈打工了。这是妈妈提出的,说是在假期有时间可以叫我做些家务事。这主意可真不错,一举三得嘛:一是可以体验一下打工仔的滋味;二是可以多学些做家务的本领;三嘛,以后的零花钱就可以自己挣了。
妈妈说:“打工是以件计酬,做一件事记一次工钱,所以规定的项目较多,有拖地、洗碗、洗菜、洗衣服、洗鞋子、买东西、大扫除等项目。工钱嘛,要根据项目的难易来定,如果不合格要么扣工钱,要么重新干。”唉!对我来说多么“残酷”哇!信封式的有意义的事作文。
在这些活里,最难干、工钱又最多的要数大扫除。尽管平时没少看妈妈做这件事,但我自己干起来才体会到其中的滋味。擦洗瓷砖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活。我倒好了皂液,用钢丝球擦洗着瓷砖,再用清水洗干净,一会儿,就把四壁的污点洗掉了。但当清洗厨房的瓷砖时,却很让我头疼。厨房的东西太多了,而且那些东西上有一层黄黄的油污,清洗时还得挪开所有的东西。于是我先开始搬东西,小小的厨房就被我弄得“水泄不通”了。还没开始擦我就累得直喘粗气。休息一会儿吧?不行!妈妈还规定了时间。经过努力,我还是圆满地完成了这项任务。信封式的有意义的事作文。
在假期里,我不但学会了家务劳动,而且也为生活增添了色彩,当然,也为自己挣到了零花钱,但更重要的是,我在打工中很快乐。
第四篇:《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阳光真的很美妙。虽然,不可能永远都有阳光。但是,阳光曾是属于你的,它就永远属于你。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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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
刺耳的闹铃响了起来。
嘉暮只是任凭那闹铃发疯似的尖叫,她想让脑袋瓜里一片混沌,一清醒,烦恼便会随之而来。于是,嘉暮把枕头盖在脑袋瓜上,企图将那闹铃挡在耳外。可是,闹铃的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那讨厌的闹铃依旧在嘉暮耳旁坚持不懈地响着。
嘉暮真是莫名其妙,明明不想让闹铃打扰她的睡眠,为什么每天晚上睡觉时还总要弄闹铃?可能嘉暮想早起,奋发图强吧!但是,在暑假里,这对嘉暮这种懒虫来说是不可能的,闹铃叫醒的绝不是她,最多也就是她的手指。
就这样。
每天都这样。
庸庸碌碌地过下去。
真的搞不懂。
搞不懂。
昨晚,嘉暮她们的QQ群上和同学聊到深夜12时,直到眼睛发涩,嘉暮才意识到已经很晚了,才睡。反正没人管嘉暮,她爸爸妈妈前天都去看望爷爷奶奶了,一星期后才会回来。
终于,嘉暮实在受不了那足以让人发疯的闹铃。嘉暮勉强睁开她那还睡意朦胧的双眼,周围灰暗暗的。嘉暮觉得还早,便让那闹铃闭嘴,然后继续她那堪称不省人事的睡眠。
嘉暮不知道,也可以说是忘记,今天是虽然是晴天,但她昨晚将窗帘布拉得密不透风,所以周围才灰暗暗的。
九时整。嘉暮醒了。
嘉暮伸了个懒腰,揉揉惺忪的眼睛,酷酷地一甩她那飘逸的长发。然后,嘉暮走到梳妆台梳头。当嘉暮把她那长长的马尾辫梳好后,习惯性地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想要拿出里面那个粉红色为底色,且上面有个很艺术的“友”字发卡。夏天,真的很热,出汗后,嘉暮额头的刘海会粘在一起,汗渍渍的,很难受。所以,嘉暮要用发卡把刘海夹起来。可是,发卡——并不在抽屉里。
嘉暮翻遍了整个卧室,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发卡丢了,也可以说是不见了。反正都一样。
嘉暮很喜欢那个发卡,是她和她最好的朋友买的,原本是一对,她们一人一个,代表她们的友谊。可是,她在100天前去了另一个城市。
100天,恰巧100天。
嘉暮记得特别清楚。
嘉暮很想念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她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很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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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嘉暮还有那般纯的好友,就是瑞雪,但是——
那天,嘉暮和她一起去买东西,瑞雪带了二十元钱,花十五元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还剩五元。这些嘉暮都是知道的。嘉暮带了三十三元在身上,她确定。然后,瑞雪陪嘉暮去邮局寄信,给另一个城市的她。寄给嘉暮的好友。这是嘉暮自她去那个城市后第一次寄信给她。你或许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其实嘉暮可以和她发电子邮件交流,也可以在QQ上聊天或者是打电话,但嘉暮偏偏喜欢寄信的这种方式。
不知道为什么。
在去邮局的路上,瑞雪想要买碗金陵鸭血粉丝汤,可鸭血粉丝汤要六元,而瑞雪的口袋里只剩下五元钱,买不起。瑞雪把全身都翻遍了,也没再找到一元钱。
“要不,我借你。”嘉暮好心地对瑞雪说。
“谢谢。不过不用。”瑞雪朝嘉暮一笑。
最后,瑞雪没买她很想买的金陵鸭血粉丝汤。
寄往外地的信,邮票卖两元四角,嘉暮随手从口袋里抽出来一张十元的钞票,给邮局的工作人员找钱。然后,她走到一旁有胶水的高腿桌那去粘邮票。工作人员把找的钱放在她面前的工作台上,有一个硬币滚落下来,嘉暮看到后,准备去拾。可瑞雪先她一步拾起了它。瑞雪朝嘉暮一笑。嘉暮也朝瑞雪一笑。稍后,瑞雪走了过来,把找的钱塞进嘉暮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
“谢谢。”嘉暮的心里充满感激。
“不客气。”瑞雪又朝嘉暮一笑。
嘉暮不应该对瑞雪说谢谢的,瑞雪更不应该对嘉暮说不客气。至于为什么,瑞雪当然知道。她是有阴谋的。在她把邮局的工作人员找的钱放在口袋里的时候,她留了一个硬币在自己手中,然后,把那一个硬币放在了自己的口袋中。虽然只是一元钱,只是一元钱,可瑞雪也是在偷,而且是偷的她好朋友的钱。
瑞雪在距离金陵鸭血粉丝汤店不远的时候,掏出自己身上的钱,装作莫名其妙地说:“咦?我怎么多出一元钱来?正好,我可以去买鸭血粉丝汤。”
嘉暮不经意的瞅到瑞雪手上的钱,一惊,因为她看到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硬币在瑞雪手里。嘉暮猛然间明白了过来,瑞雪趁刚才替她往牛仔裤口袋里放钱的时候——
为什么嘉暮这么肯定?
因为当那个硬币掉在地上的时候,嘉暮清清楚楚地看到硬币上面粘了一个黑黑的东东,而那枚硬币,此时在瑞雪手里。
嘉暮醒悟过来的时候,却极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她可把瑞雪一直当最好的朋友看。可是不愿意接受又怎样,瑞雪刚才的确偷了她的钱。
嘉暮轻声地对瑞雪说:“瑞雪,你的这个硬币好像是我的。”
瑞雪很自然地笑着说:“这样?不会的,可能是我刚才往你口袋里放钱时候,把你的钱和我的钱混在一起弄错了。反正这上面有个黑黑的斑点,我也不想要,正好它是你的,你和我换。”
瑞雪说得那么自然,那么平静,一点慌张的表情都没流露出来。甚至她还会笑。简直就像偷钱的老手。
嘉暮简直不敢再往下想。
瑞雪。雪。
雪是那么纯洁的东西,可瑞雪却——
那一刻,嘉暮觉得瑞雪真的很卑鄙,很无耻。她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猛然间,嘉暮又觉得瑞雪所有的笑完全都是属于笑里藏刀的那种类型。
嘉暮也笑着对瑞雪说:“反正你要买鸭血粉丝汤,那个硬币也要用出去的,换不换都一样。就这样吧!”
嘉暮有足够的证据揭穿瑞雪,但是,她不想。信封式的有意义的事作文。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
真搞不懂嘉暮。
当瑞雪坐在鸭血粉丝汤店里吃鸭血粉丝汤的时候,嘉暮坐在她的对面。突然,嘉暮掏出她的钱,数了数,平静地说:“我少掉一个硬币。”
她是故意说给瑞雪听的。她不希望瑞雪再去偷钱。
“可能掉了。”瑞雪头也不抬地说。
“NO!是被别人偷了。”
“你怎么这么肯定?难不成你还有超能力?”
“没有。不过,一切证据都表明是某某的偷的。那个小偷真该死。瑞雪,你说呢?”
“是的。她真该死!”瑞雪没有流露出一点的不自然,继而,瑞雪有好像想起什么来,抬起头来问,“是谁偷的?”
“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
“我······我······帮你去报复她。”瑞雪结结巴巴地说。
狐狸尾巴究终是会露出来的。无论是谁。就算她掩饰得再好。
“至于是谁,我不能说,免得她不好看,。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她非常喜欢吃鸭血粉丝汤。”
嘉暮还是没有直接揭穿瑞雪。但是,她已经将话说得很明,瑞雪可是让鸭血粉丝汤占据着她生命的第二位置。
瑞雪没再说话。显然是有些心虚。
吃完鸭血粉丝汤,回家的一路上也没和嘉暮说话。
之后,嘉暮和瑞雪的就愈来愈疏远。何况,嘉暮有怎么能和小偷做朋友呢?
但是,嘉暮觉得她很孤单,没有朋友。也不是说没有朋友,只是没有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
看到那个发卡,嘉暮总会想到在另一个城市的她。
可是现在,那个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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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暮随手拿起书桌上的一张十元钞票,冲出家门,去买发卡。
走进临街的一家好心情饰品店,嘉暮到里面挑选发卡。经过认真地挑选,嘉暮看中了一对上面写着友love的发卡。应该是友爱的意思。友love这样更有创意。更可贵的是,那对发卡也是粉红色为底色。标价是九块九,也不算太贵。
但是,当嘉暮伸出手,拿到那对发卡的时候,另一双手以同样的速度也拿到了那对发卡。嘉暮转过头来望那人,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女生,长得蛮不错的。恰巧,对方也在做同样的动作。两人的目光相撞,对视一笑。
嘉暮拿起那对发卡,大声地问老板:“老板,这种发卡还有吗?”
“没啦!你手里的是最后一个。”
那个女生苦笑了一下说:“你买吧!我有空再来看看老板有没有进货来。况且,我还可以去别的饰品店瞧瞧。反正我也不是太急着要。”
“谢谢。”
“不客气。”
说完,那女生去到手链区那儿去挑选手链了。嘉暮则拿着那对发卡去老板那付钱。
老板接过嘉暮手中的十元钞票,说:“九块九,找你一毛。”
嘉暮将那一毛钱揣进口袋里后,走出了好心情饰品店。又突然想起点什么,回到店里,找到那位女生,拿着一个发卡,微笑着对她说:“给你。反正我只需要一个发卡。另一个也没用,所以给你。”
那女生也没和嘉暮客气,接过发卡说:“这发卡上有友love在上面,你给我一个,另一个给你自己,这么说,我们就是朋友啰!”
嘉暮先是一愣,继而笑着说:“当然。但是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尊姓大名吗?”
“嘉昕。”
“嘉昕?!”嘉暮差点大跌眼镜。两人的名字咋这么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姐妹呢!
“怎么啦?”
“没怎么。”
“你的尊姓大名又是啥呢?”
“嘉昕的反义词。”嘉暮没有直接回答嘉昕,在某些事情上,她就喜欢拐弯抹角的。
“嘉昕的反义词?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姓名还有反义词呢?你就直接告诉我吧!”说话时,嘉昕的眼睛没有离开过那些各式各样的手链。
“嘉暮。”
“啊?!”这回轮到嘉昕吃惊了,“这么说,我们俩还挺有缘的。”
嘉暮莫名其妙地说:“可能是。不过,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冤家路窄的那种类型。”
嘉昕不知所云地问:“我们好像没见过面吧?怎么会是冤家路窄呢?你真是莫名其妙哎!”
“你瞧。我是嘉暮,暮的意思是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你是嘉昕,昕的意思是太阳将要出来的时候。暮和昕听起来就像冤家死对头。”嘉暮很八卦地说。
“嘉暮,你好八卦的。嘉暮嘉昕,仅仅是我们的姓名,至于这么认真吗?暮和昕是意思的确相反,可是,你为什么就要因此认定我们是冤家死对头呢?如果理解为暮和昕被太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么说,我们还是很有缘的。说不定命中注定是死党。”
嘉昕的口才好好。
“嗯。你还有事吗?如果没事,我们一起去鑫鑫公园逛逛。”嘉暮建议道。
“OK!等我去付钱,立刻来。”嘉昕的手里拿着一对手链。
“好的。我在门外等你。”说罢,嘉暮走到好心情饰品店的门外。
嘉暮突然抬起头,望望天,天空碧蓝碧蓝的。一片明朗。多好。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不大会儿,嘉昕走了过来,说:“走吧!我们去鑫鑫公园游荡吧!”
“游荡?我可不是亡灵。”
“就是你说的随便逛逛。”嘉昕笑着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手链,伸到嘉暮面前,“给你。你给了我一个发卡,我给你一条手链,咱们扯平啰!”
嘉昕这么说,其实是担心嘉暮不愿意收下。嘉暮知道嘉昕想的什么,就没有推辞。
到鑫鑫公园后,嘉暮和嘉昕就倚在湖畔的一棵大柳树上,什么话都没有说。
两人静静地靠在那儿。
微风吹动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碎碎的阳光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
那么地静谧。
那么地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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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嘉暮走到挂历前,嘟嘟囔囔:“8月9日······8月9日······星期日。”
其实嘉暮是没必要看挂历的,反正是暑假,管它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还是星期日,还不照样放假。但是,对于嘉暮来说,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令她非常快乐。因为,她得到了嘉昕这个好友。
嘉暮今天才知道,有失有得的真正含义。就像她失去一个发卡,却得到一条手链和一个好友。
但愿,嘉昕能像另一个城市的她一样。嘉暮在心中默默地祈祷。
嘉暮用发卡把刘海夹起来,好舒服。
用不一样的发卡,嘉暮觉得镜子中的自己似乎改变了好多,有种焕然一新眼前一亮的感觉。
嘉暮突然醒悟过来。
在另一个城市的她,只是属于嘉暮的过去,只是活着嘉暮的记忆中,或许嘉暮以后和她还有见面的机会,但那又怎样,谁又能保证她们还像以前那样密切。或许,可以。但这种可能性真的不大。
当嘉暮认识嘉昕的时候,灵魂似乎受到一次洗礼。就像嘉昕说的,昕与暮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可太阳却把昕与暮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是緣分。命中注定的缘分。
嘉暮打开她的惠普笔记本电脑,登上QQ后,看到她们班的同学今天在QQ群的聊天记录:
水中望月13:58:04
哎~~
暑假过得好无聊
请忘记我13:58:31
Me too
简单13:59:03
我也和你们彼此彼此
请忘记我14:02:12
暑假已经过去百分之五四,感觉整个7月,我都没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我好像是在虚度光阴哎~~
简单14:02:45
别聊这种无聊的话题,OK
水中望月14:03:21
我想,等我们上高中后,这个QQ群就不会有多少人在里边聊天吧
请忘记我14:03:27
Why
简单14:06:45
这个道理很简单,高中,我们会认识新同学,会有新朋友。大家都有新朋友后,就很难会记得以前的朋友。也许,玩得很好的那几个死党你会记得,他们之前在你的心目中或许占着第一的位置,但高中的时候,第一位置很快就会被他人取代
水中望月14:07:24
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的。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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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这句话久久地在嘉暮的耳畔回响。回响。回响。
嘉暮打开查找好友,精确查找。然后输入嘉昕留给她的QQ号,查找结束,再输入验证码,请求加嘉昕为好友。然后,嘉暮又把自己的QQ昵称改为暮。
过了一会儿,右下角的那个东西喇叭似的东东闪了起来,是嘉昕同意加嘉暮为好友。
然后,嘉暮和嘉昕就聊了起来:
暮17:32:11
Hello 嘉昕
昕17:32:29
Hello 嘉暮
暮17:32:37
嘉昕,你的QQ昵称原来就是昕
昕17:33:04
嗯。你和我一样,很直接的,就是暮
暮17:33:25
我是今天才改的
昕17:33:59
我也是今天才改的。就是刚刚才。咱们俩怎么干啥都一样。看来我们实在是有缘到登峰造极
暮17:34:36
好夸张。反正明天我也没什么事,你有没有空,我们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
昕17:34:49
好的。明天早晨八时三刻见
暮
明天见17: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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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嘉暮不知为什么,发起了高烧。
九时整。
嘉暮的手机响了,是嘉昕:“嘉暮,你怎么没来有意思咖啡屋啊?”
“我发烧。”嘉暮的声音有气无力。信封式的有意义的事作文。
“发烧?你别急,你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刻来你家。”嘉昕有些为嘉暮担心。
15分钟后,嘉昕来到了嘉暮的家里。
嘉昕的手里拿着999感冒灵颗粒和阿莫西林胶囊,是退烧的。
“嘉暮,你没事吧?”嘉昕边为嘉暮冲999感冒灵颗粒一边问。
“没事。”
“喏,你把这个999感冒灵颗粒吃了,待会儿再用温开水服用阿莫西林胶囊。”
“谢谢。”
“不客气。你正在发高烧,你不让你爸爸妈妈从爷爷奶奶家回来吗?”
“嗯。我就算发再高的烧,我也不会让她们早回来。她们一回来,我就不会有一点自由。什么事情都要管,我又不是三岁半小孩!”
“我理解。因为我们都彼此彼此。”
“嘉昕,你和我一样,是刚刚初中毕业,你上哪所高中?”
“第一中学。”
“我也是。到时考试分班,我尽量考好一点,和你分同一个班。”
“我也会考好一点的。尽量和你分一个班。”
“我们不是说去有意思咖啡店的吗?我觉得我的烧已经退了,现在比刚才好多了,我们现在就走吧!”嘉暮的确是好多了,说话也不是像之前那样有气无力的。
“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退烧?又不是神医华佗的药。就算是神医华佗的药,他的药也未必是神药。”嘉昕不相信,摸摸嘉暮的额头,嘉昕大吃一惊,“真的。嘉暮,你的烧退得好快哦!”
“那我们走吧!好想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哦!”嘉暮素来都视喝咖啡为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
“Let us go!”
喝完咖啡,走出有意思咖啡屋,嘉昕和嘉昕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嘉昕,你还知道我家的地址了。我可还不知道你家住哪儿,你也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
“好的。”
嘉暮一拍牛仔裤的口袋,发现不对劲:“糟糕!我的手机——肯定是来有意思咖啡屋的时候掉的。咋办?找不到,我肯定要被我爸妈K的。”
嘉昕也为嘉暮着急:“要不我晚点回家,和你一起去找找。”
嘉暮似乎看得很开,笑着说:“不用。属于我的东西永远属于我;不属于的东西永远也不会属于我。至于会不会被我爸妈K,那得看我的运气啰!”
“先不管你的运气。嘉暮,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机是属于你的,还是不属于你的?”
“不知道。我先回家。嘉昕,拜拜。”
“拜拜。”
嘉昕转身的时候,口袋里掉出一个发卡,嘉暮看见后,走上前去拾起它,正准备把它还给嘉昕。可嘉暮突然发现,这个发卡是它之前丢的那个发卡。
“嘉昕,你这个发卡哪来的?这是我的。”
“我在你家楼底拾到的。”
“我家楼底?”
“嗯。反正是你的,正好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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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嘉暮一直摆弄着那个失而复得的发卡,突然想起另一个城市的她。她们之间的友谊还会依旧吗?发卡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这是否宣告嘉暮与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也会即将结束?
嘉暮真的很怕。怕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
嘉暮寄出去的那封信已有很长时间,可还没收到回信,嘉暮每天都会打开信箱,可里面却总是空空如也。
嘉暮到家楼底的时候,又充满希望地打开信箱。另一个城市的她真的没让嘉暮失望,嘉暮看见里面有一封回信。
回信?真的会是回信吗?
嘉暮高兴地拿出那封信。而此时,嘉暮疑惑的心情却大大高于高兴。
因为那还是嘉暮寄出去给她的那封信。难道是由于邮差的疏忽,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可嘉暮看到,这封信明明被别人拆开过,但是又被重新用胶水封起来了。留下的痕迹很明显。
继而,嘉暮又看到,信封的正面多了一行字: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字字句句,就像肆虐的暴风雪在一步步侵蚀嘉暮的心灵。
嘉暮真的没想到,仅仅只是100天而已,另一个城市的她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
或许,就像王某说的,另一个城市的她不愿意活在过去。但是,也不需要这么绝情。
或许,也是命中注定。这个发卡就掉在嘉暮家的楼底,嘉暮每天上上下下,理应很容易发现。而她却没有发现,倒是嘉昕拾到的。这是否也宣告嘉暮与另一个的她的友谊的结束?命中注定,这份友谊不属于嘉暮。
嘉暮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个发卡,笑了笑,笑得很苦。
嘉暮把那封信重新放回信箱,走上楼回家。
发卡对嘉暮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嘉暮只想知道,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在什么地方。或许,现在拥有那个“友”字的人,才是嘉暮真正应该拥有的朋友。
家里真的很没意思。嘉暮不知道干什么才好。
嘉暮在家里游荡好几圈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
嘉暮翻开它,书的扉页写着:
愿童话能给你带来快乐
至最爱的女儿
这本书是嘉暮的爸爸在嘉暮儿时送给嘉暮的。扉页上的字也是爸爸写的。但是,嘉暮的爸爸再也不会称嘉暮是最爱的女儿。至少现在不会。
嘉暮恍然大悟: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这句话并不完全对,人是不能总是活在过去,可人未必可以活在过去。过去就这样过去,过去似乎是不能改变的。NO。过去也是会改变的。不是未来因过去而改变,而是过去因未来而改变。可以这么说,过去和未来是两种相关联的东东,过去因未来的转变而转变。时间不是静止的,它永远也不会停止,它永远也不会冻结。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
明白后,嘉暮浅浅一笑。这笑是甜,还是苦。只有嘉暮自己才知道。
再翻,嘉暮的发现里面的书页还夹着钱。有两张十元钞票,八个硬币和六个一角。
嘉暮已经忘记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时候夹在里面的。再一想,嘉暮想起这是那次去寄那封信剩下的钱。也就是瑞雪偷她钱的那次。
看到这些钱,嘉暮有些伤感。里面不应该只有八个硬币,原本是九个的。嘉暮重新把钱夹好,再把那本《格林童话》重新放回书架。
嘉暮来到阳台上,走到窗户前,把身体倚在窗户上,看着大街来来往往的车人。
静静地看着。
偶然,嘉暮看到正对窗户的那条大街有一对老人在乞讨。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坐在马路旁边乞讨的老人显得特别显眼。
不知道为什么,嘉暮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揣在兜里,然后,奔下楼去。
她来到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两位老人。那对老人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满脸都是皱纹,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浑浊的双眼十分暗淡,一点生气也没有,白花花的头发更显得毫无光泽。再看看周围人来人往的路人,对这一幕似乎都视而不见。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从她们面前走走过过的人,眼里本充满着期待,期待着能有一位好心人停下他们那匆匆是脚步施舍一点。可是没有。她们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一点点暗淡下来。她们肯定会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冷暖。
嘉暮的怜悯之情顿生。
更是气愤那些人的冰冷无情。
嘉暮走上前去。那两位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嘉暮,充满着期待,嗫嚅着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嘉暮看着她们的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却显得特别深邃。嘉暮想知道,通过这双眼睛,她们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自己。
嘉暮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其中一位老人的手上,什么也没说。此时,无言胜有言。
“谢······谢谢。谢谢。谢谢。”
两位老人连声道谢,那声音十分沙哑,说谢谢的时候感觉十分不顺口,想必是她们已经很久没再对别人说过谢谢。
为什么别人看到这一幕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她们的腰包还不富足吗?
嘉暮再看她们的双眼,似乎多了一种意味。但嘉暮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
嘉暮朝她们嫣然一笑,然后,转身走回家。
嘉暮觉得很轻松,在帮助两位老人的同时,嘉暮觉得自己也扔掉了一个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