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篇一:《2016年内蒙古赤峰事业单位招聘957名教师简章》
2016年内蒙古赤峰事业单位招聘957名教师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旗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13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502人,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203人。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含教师岗95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一些特殊岗位学历适当放宽,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岗位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同时,报考各旗县区定向岗位的要求是在本旗县区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或本旗县区户籍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各环节均不做递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市本级与各旗县区招聘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报考市本级或旗县区岗位的应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9:00时一5月23日17:00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
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需注明是否在编)。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者招聘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5月18日至 5月24日在网上进行。报考市本级的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旗县区的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8、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岗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旗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9、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
交费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请不要在网上缴费,具体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6年5月19日—5月25日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5月19日—5月25日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减半收取考务费的考生,需在审核地现场缴费,对于已经审核确认免收考务费的考生不需要网上缴费。
(二)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时,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报考教育系统(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除外)招聘岗位的考试内容:
初、高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中等层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初等层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2015赤峰事业单位招聘}.
(2)报考其他岗位(含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授生”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
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5、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市直及旗县区均设置考场。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公布笔试成绩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9、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旗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篇二:《2015年赤峰市气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赤峰市气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5年我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办法》,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局2015年拟招聘会计专业毕业生1名,用人单位为赤峰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用人岗位为会计,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气象事业奉献的精神;
3.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
6.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赤峰市气象局人事监察科负责,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6月30日至7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2015赤峰事业单位招聘}.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9日
(2)报名方式
到内蒙古赤峰市气象局人事监察科报名或通过电话、电子信箱报名。
联系人:赵红 电子信箱:87890681@qq.com
固定电话:0476-8347654 手机:13624769624
(3)报名提供材料
符合岗位资格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生就业协议(三方协议)。
3.资格审查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4.笔试与面试
按照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含笔试、面试),择优确定录用对象。本次招聘由赤峰市气象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满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招考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6.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监察科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自治区气象局批准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聘用管理
(1)报批
市局按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聘用
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3)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2015赤峰事业单位招聘}.
9.工资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受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办法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476-8332565
赤峰市气象局
2015年6月30日
篇三:《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简章》
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15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5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其中:设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3人;定向招聘“蒙授生”不少于4人(详见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 7月21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教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