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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 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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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一)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聘用单位: ( )年度

2、对专业技术人员“评鉴意见”需注明续聘、低聘、解聘或推荐晋升;

3、聘用岗位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岗位。

张家港市人事局制

附件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考核量化测评表

注:1、基本标准栏第9、12两项括号中内容为非领导岗位的管理人员量化测评标准。 2、测评结果:85-100分为优秀;65-84分为合格;50-64分为基本合格;49分以下 为不合格。

张家港市人事局制

附件3

张家港市事业单位

2、当年退休人数计在实有人数中,并参加考核确定等次。 3、实有人数=参加考核人数+不参加考核人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优秀比例的单位,不得擅自或超比例确定优秀人员。

2.“应参加考核人数”是指办理了正式人事编制手续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事

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3.优秀等次比例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作为计算基数;提高考核优秀比例的

单位需提供表彰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此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各一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13年度 )

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2013年度)

说明:1.各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呈报审核;

2.“总计”栏对应的总人数,等于“参加考核人数”与“未参加考核人数”之和;“领导人员”栏指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请对应填写人数及相应级别; 3. 此表一式两份上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

填报单位: 资江学校 填表时间: 2011 年 12 月30 日

说明:1.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优秀比例的单位,不得擅自或超比例确定优秀人员。

2.“应参加考核人数”是指办理了正式人事编制手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人员和工勤人员; 3.优秀等次比例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作为计算基数;提高考核优秀比例的单位需提供表彰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此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各一份。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11 年度 )

单位:

2

3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2011年度)

2.“总计”栏对应的总人数,等于“参加考核人数”与“未参加考核人数”之和;“领导人员”栏指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请对应填写人数及相应级别; 3. 此表一式两份上报。

填表人: 刘彩连 联系电话: 13873929798

4

附件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四)

关于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奖励有关表格材料的填写说明

一、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

有下拉箭头的表格所填内容应与所提供选项一致;如要使用复制功能填写表中内容,仅限于“选择性粘贴”—“粘贴数值”。 (一)2011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核等次登记表《表一》、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登记表《表二》

《表一》按照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定等次顺序进行填写;《表二》按照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顺序进行填写。

1、在全市创建高绩效机关活动中,受到表彰的标兵科室和优秀科室负责人,填写在优秀等次的最后(不计入参加考核人员数),并在标兵/优秀科室负责人标识栏内注明“优秀科室负责人”或“标兵科室负责人”。

2、离岗待退人员应填写在称职(合格)等次的最后(不计入参加考核人员数),并在离岗转非标识栏内标明“离岗待退”,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年×月×日离岗;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应在离岗转非标识栏内标明“转非领导职务”,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年×月×日转任。

3、不定等次人员要在备注栏中写明原因。原因主要包括: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立案审查尚无结论、受××处分等,其他原因应注明;在填写以上原因时,应将各自的起至时间填写清楚,如:被立案审查尚无结论,应注明“×年×月×日被立案审查”。

4、机关工作人员2009、2010年无记功的,填“无”;如有

记功,则注明“xxxx年记x等功”。

5、单独组织考核单位的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工作单位名称。

6、《表一》中“身份”栏选择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

7、《表二》中“身份”主要指:事业、工勤。

(二)未参加2011年度考核人员登记表《表三》

1、“身份” 主要指: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工勤。

2、未参加考核原因:主要指从企业单位调入不足半年、非单位派出学习超半年、病假、事假和出国探亲累计超半年、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期间、判处管制、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在编不在岗人员等,其他原因应注明。

在填写以上原因时,应将各自的起至时间填写清楚,如:在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应注明“缓刑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三)不在本单位参加2011年度考核人员登记表《表四》 本表统计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本情况。

1、“身份” 主要指: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工勤。

2、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原因:主要指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考核办、市城市建设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项目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大厅等。

(四)2011年度拟给予记三等功、嘉奖奖励人员登记表《表五》 各单位对工作人员申报奖励,应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批。

1、“身份” 主要指: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工勤。

2、职务名称:以任免机关正式行文公布的规范名称填写,一般工作人员填写编制所在单位。填写不规范的退回重填。

3、考核等次、记功情况应如实填写。受到记功奖励的(含上

级机关给予的记功奖励)应注明事由,如:在创建高绩效机关活动中记三等功。

4、拟申报奖励名称包括:记三等功、嘉奖。

5、获奖人员同时填报“奖励审批表”一份。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退、纪律处分及诫勉、待岗情况统计表《表六》

本表统计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辞退、纪律处分及诫勉、待岗情况。

(六)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人员审核备案情况登记表《表七》

1、“单位处理措施”依据《关于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附件一)办理。

2、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此表一式三份。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表八》

本表数据自动生成,不需填写。请按照生成数据核对上述七个表格填写是否正确。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奖励审批表

(一)考核登记表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统一使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3、机关工勤人员统一使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

此表填写应注意的事项:(1)职务名称以任免机关正式行文

公布的规范名称填写;填写不规范的退回重填;(2)参加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的人员,应将考试成绩如实填入;(3)在“本年度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内,不能填入“已申报××奖励或拟受××处分”,必须是本年度已发文公布的奖励或处分;(4)“本年度思想工作总结”必须认真填写,字体为仿宋五号字,其它内容为仿宋四号字,如有应付现象,退回重填;(5)“主管领导评鉴意见”一栏,由单位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指对被考核人的考核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一般人员的主管领导为所在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为局分管领导或局长)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写出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6)“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一栏,须注明其年度考核量化得分及排名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明确写出考核等次;(7)“部门负责人意见”,由单位部门领导(指局长或经局长授权全面负责考核的分管局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写出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8)“被考核人意见”,必须由被考核人亲笔签署意见;(9)“复核意见”,指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核申请后,考核委员会所作出的意见。如被考核人无异议,则不填。(10)“市考核委员会鉴定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盖章后,方可存入本人档案。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登记表,只需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及工作总结(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领导评鉴意见”、“考核委员会意见”等栏目,各单位无须填写,填写完成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创建高绩效机关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科室的负责人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填写、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并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其他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单独组织考核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填写、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并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二)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统一使用《奖励审批表》。

奖励审批表填写要求:内容要填写完整,个人事迹要简明扼要、注重实绩,能用数字说明的需用数字说明(所列数字必须真实,如招商引资数额必须以市考核办最终认定的数额为准),可以注明分管工作在年度全市及系统内考核名次、个人考核得分及在本单位的排名等。

填写时,表中所列各项必须填写完整规范,字迹清晰,“主要事迹”栏字体为仿宋五号字,其余栏目字体为仿宋四号字,如栏目内容较多容纳不下,可缩小字体或段落间距。

其他不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奖励审批表,由单独组织考核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填写、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表一至表八)、《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表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金宏网下发给各单位,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统计填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统计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附所有表格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统一使用16K标准复印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需要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按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市政府四楼,8855137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五)

附件一.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单位:柳城县文昌小学

(本表双面打印)

附件三.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六)

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模板)

注:1.红色字体为填表说明,填写时注意任何地方不得涂、改、抹、

划,填好后用铅笔将档案号写在考核表的左上角

2.工人年度考核表背面页填写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表

3.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2015年2月10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个人主要事迹(七)

附件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 20分

2.履行职位职责情况 20分

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 5分

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 5分

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1.班子成员民主测评 15分

2.一般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35分

三、奖励减扣分部分。在上述百分以外设臵,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

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

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

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

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

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

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

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

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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