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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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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司法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学法制度

1、学校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支部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参加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装入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在组织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工的的法律培训工作。

3、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参加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试,考试成绩装入本人档案。

2、学校组织对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支部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坚持任前考法制

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1-2次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3、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4、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司法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二)

西乌旗司法局党支部学法制度

一、我国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这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因此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就显得尤为关键,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局党支部学法工作机制。

二、局党支部是我局最高领导班子,是各项事业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因此,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带头和促进其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健康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心得体会不得少于2篇。

三、司法局要将党支部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四、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党支部学法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和安排学法的具体时间、内容,保障时间和学习质量。

五、党支部学习法律要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议程,每年党支部学习不得少于4期,保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期学习均有局主要领导主持,列出学习提纲,探讨学习心得,并建立每个成员学法档案。

六、在党支部学习法律与“五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划的形式、内容、措施,有条不紊地学法,形成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

七、党支部成员要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学法制度式,要把学习法律作为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

司法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三)

顺庆区升钟灌区管理局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

局属各股室(站):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顺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贯彻落实“依法治区”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顺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设立联络员和信息员各一名,担任联络员、信息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四、学法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邓小平法制建设理论,依法治国理论知识和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合同法、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律制度、物权法等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

(四)刑法、国家赔偿法等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知识;

(五)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六)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五、学习制度

(一)坚持面授教育、集中培训、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五五”普法期间每年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二)完善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局党支部学习内容。

(三)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四)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学时。

(五)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

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在局事务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述职制度。每年年底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进行述职。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常规性考试。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和成绩记入“五五”普法合格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奖惩、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和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可以补考一次。

七、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每年组织二次检查或监督,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报告制度。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在每年底(11月10日前)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考核情况,书面报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司法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四)

干 部 学 法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题研讨。

5、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每年自学不少于40个小时。要坚持撰写学法笔记,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要结合相关法治课题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努力增强学习效果。2008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学法征文活动。

6、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7、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2008年,组织全市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知识测试。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宣讲团建设,调整和充实宣讲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要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XX镇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

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为此,根据金石镇“五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

本镇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3、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领导干部读本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4、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年度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用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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