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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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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一)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的生命,为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方政策、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办法,推行本企业质量方针、政策、目标以及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检验程序:

1.1检验程序主要有原材料、工序、成品、出库四个环节进行检验。

1.2各流程环节检验,用检验报告单和其它相关表单进行严格记录,交办公室备案存档。

1.3工作程序:

1.3.1原材料检验:(采购部负责)

1.3.1.1材料进厂时,采购员对材料的供货厂家、材料名称、型号、等级、数量、日期、价格等进行核查,并按检验标准对材料进行检验。

1.3.1.2 检验结果应书面记录,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记录表》详细注明检验情况。

1.3.1.4 仓库保管员依据《入库检验记录表》确定是否进仓,物料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仓管员必须对入库检验做好汇总记录,对物品做好标识,分类放置,妥善保管。

1.3.2 工序检验:(生产部负责,质检部协同)

1.3.2.1 生产员工接受到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了解所加工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图纸尺寸以及工艺要求,按要求生产。不能随便改变流程和要求。

1.3.2.2 生产人员领取材料时,注意观察材料是否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车间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并及时反馈。

1.3.2.3生产部、质检部负责对各工序的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按照产品工序质量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监督。对各工序进行巡查和抽样检查,并作好记录。

1.3.2.4 各工序生产人员严格进行首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检验隔离,作好工序检验记录,保证各工序生产质量。

1.3.2.5 加工的每种部件的首件必须检验,即由生产者自检、质检员终检,防止出现成批质量问题。首件合格作为该工序的样品。填好流水卡片和检验记录并盖上检印。

1.3.3 成品检验(质检部负责)

1.3.3.1 产品组装完成后,将成品放至待检验区,质检员按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进行检验。质检部随着成品的生产,随出随检。

1.3.3.2 成品全部检验,检验结果要求书面记录,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并出具检验结论。

1.3.3.3 经检验的产品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贴“合格品”、“不合格品”标识,

不合格品注明原因、维修项目。

1.3.3.4 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返修。不合格品三日内修理完毕,进行成品检验。无法进行修理的即报废。

1.3.3.5 成品检验合格后,将检验结果汇总,填写“成品质量检验及入库

汇总表”,随同产品入库。

1.3.4出库检验:(安装人员负责)

1.3.4.1 仓库保管员向安装人员移交合格产品时,安装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必须要填写《出库检验记录表》,详细记录。

1.3.4.2 对检验发现或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或其它严重问题,停止发货,经检查合格后才可发货。

1.3.4.3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库,并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包装运输,做好成品保护,防止产品在搬运过程中损坏。

1.3.5质检人员配合生产部定时召开车间质量分析会,定期召开公司质量分析会。生产部每月将生产过程的质量状况,填写月度质量检验总结交质检部审核,对本月生产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总结经验。

1.3.6生产检验过程中注意预防与纠正措施的工作到位,严格记录。

二、各项质量标准以及检验规范: (按质量检验标准执行)

2.1原材料、配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包括:

2.1.1.外观检查:光洁度、平整度、划伤、碰伤、锈蚀和其它缺陷等。

2.1.2.品质检查:确保产品零件质量达到技术要求,对其性能指标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和技术标准测量、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隔离,能退则退,节约成本。

2.1.3.配件和产品必须配合良好,并且配合后尺寸和外观一定要合格。

2.2 加工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2.1.外观检查(各部件尺寸、光洁度、平整度、划伤、碰伤、崩碴和其它缺陷等)

2.2.2. 配合性能、如:开启角度、开启灵活度、配合间隙、摩擦音等。

2.2.3. 岗位操作要求及质量要求等按车间生产图纸要求及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行巡检。

2.2.4.各工序必须进行抽检检查,对生产中工作严格监督,关键工序有必要进行全检的须全检。

三、 检具、量具管理

3.1工具发放及使用专人负责,谁领用物品谁负责,责任到人;妥善放置,个人原因造成使用损坏或丢失,应赔偿一定损失。

3.2非人为原因,检具本身存在问题不能使用、当以旧换新或领换新检具,但必须注明原因,并开工具领用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才可领用。

3.3在使用过程中,一定保证检具的绝对准确性。每个季度必须进行标准校正,以保证检验的准确性。

四、质量异常及处理

原材料检、工序检、成品检、出货检,统一用书面形式记录质量异常,进行信息反馈,问题解决并备案后方可生产。

五、客户投诉处理

5.1首先调查问题的关键,集中力量采取纠正措施迅速解决。

5.2查明原因后,及时记录并采取预防措施。备案总结经验。

5.3向客户真诚的表达歉意,并书面回函解决方案,打消客户顾虑。

5.4坚持诚信,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实现商业合作双赢或多赢效果。

六、样品确认

6.1客户样品,享有优先权。由生产部确认后及时量身制作,使客户满意。

6.2随时反馈客户信息,通力协作,争取样品确认。

七、检查与考核

7.1本制度接受总经理、生产部、成本核算部等检查考核,质检部归口管理。

7.2 质量检验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应每日考核统计,日清日结。

八、本制度自发布日起予以执行。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质量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质检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

第一条

质检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毛坯、半成品,制程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二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制程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四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司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五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六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七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质检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

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 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八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员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质管部门或有关公司领导。

第九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十条

产品入库前必须按规定要求清洗,防锈或油封。凭检验员在入库单签字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凡属废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废品不准入库,废品须在废品上用红油漆作明显的废品标志,由废品库作统一处理。

2、凡属隐瞒废品或有意逃避责任者,应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装配部件,成品机检验:

1、产品零件装配前,所有主要零件,均必须由入库单和入库标记才允许进行卸装。

2、装配总装完成前零件必须清洗干净。

3、在装配过程中,操作者不得对零件作非工艺修制,如需修制应经技术部门研究填写修改通知单。

4,有订单的必须检查是否符合订单所列条款,没有订单的必须是否遵循其他的标准要求,严格按订单或是有关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5,所有的整机部件或是整机产成品必须在作业员自检合格的情况下报检,报检后检验到的不合格项记录于《整机产品检测记录表》附:《成品油漆膜层的检测报表》

6整机或部件包装前需由作业员编号后经质检盖章确认,方可进行产品包装作业。 第十三条

工艺装备检验:

1、外购的量具附有出厂价合格证书,凡无合格证,质检室可拒检。

2、外购的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3、自制的量具、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4、未经检定或不合格的工具、量具、刃具,一律不准发放使用。

5、为保证量值的正确传递,全厂所有量具从入库、发放、使用权直至报废,均由质检室负责验收、建档、周检、修理和处理,按相应的计量制度实施执行。

6、新制模、辅、夹具投入使用时,使用单位负责会同设计、制造、检验部门进行验证;验证应填写验证单,各方签字,以备查考。

第三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量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置于盒内。放置时应整齐清洁,不得和切削刀具辅助工具堆在一处。

第二条

工具室(库房)对归还的计量器具应仔细检查涂油上架。发现损坏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计量室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律由工具室(库房)人员赔偿。

第三条

各工具室(库房)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做到帐、物一致,上架整齐,无遗失、无变形生锈。每月应清点一次,并把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

第四条

计量器具盒是存放器具的,应保持清洁,不准放刀头,钻头等其它物品。

第五条

计量器具合格证是证明器具合格的证件,应清洁,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及时携带器具到计量室进行检定补证。

第六条

凡职工因过失或违反本制度造成计量器具遗失和损坏,应给于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七条

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金额:领用期半年以内,遗失损坏的按价格原价赔偿;一年以内按价格的90%赔偿;一年以上或五年以内分别按价格的70%、60%、40%、30%赔偿;五年以上的按价格的10%赔偿。

第八条

有意扰乱赔偿制度实施或窃取他人计量器具者,一经发现处3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受至行政或刑事处分。丢失量具者按原价的100%赔偿。捡到量具不上报者,按量具价值的200%处罚。

第九条

发现器具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应主动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处理。

第十条

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维护,保养

1、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周检合格率须达100%。

2、各种计量标准应由专人负责,按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3、每次检定后应认真填写记录,做好各项检查。

4、计量标准器一律不得外借。

5、各类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每月保养1~2次。

6、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放置原处。

7、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部领导。一律不准自行拆卸修理或隐瞒不报。

8、计量标准器损坏,应严肃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责任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赔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9、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关闭好所有门窗。

10’各种器具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

11、各人用的工作桌及工作台应每天整理,保持清洁整齐。

本制度解释权属质检部。

第四章: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

1、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全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2、外协处负责外协件回厂检验前质量状态标识,回厂后质检部负责复检标识。

3、材料投入生产前,零件转序前,成品装配后,成品出厂前,售后服务后的检验状态由检验员予以标识;将状态标识在路线单、入库单、不合格品通知单上等。

4、原材料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

5、铸件经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

6、工序过程以路线单上检验员签章作为标识,并在零件上用记号笔予以质量状态标识:

7、已检的合格品打“√”并注上工序号。

8、已检的不合格品打“X”并注上工序号。

9、待处理品打“?”并注上工序号。

10、未经检验和试验状态不作标识。

11理。

12,所有员工应维护检验状态标识。

第五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不合格品的种类:

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第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本零件、本产品或本工序缺陷的全部内容和偏差值及检查人员签字盖章;检验站自留一联,其余交有关部门处置。交检部门按到通知单后应按内容填好相应栏目和提出本单位处理意见。经公司权威部门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废品或拒收到:凡判为废品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废品标志。由废品库隔离,凡被判为废品的不合格品通知单的补料联送生产部办理补料手续及补料凭证。

3、让步接收: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在路线单上标出让

步标志及签字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质检部应将回用让步纳入备案备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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