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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代会的职能 初级中学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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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话题作文】

初级中学教代会的职能(一)

罗河初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2011年4月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定此制度:

第一条 建立教代会的目的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条 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教育引导教职工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育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四条 教代会的职权

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落实四项职权是教代会制度的核心,是检验教代会工作成效的关键。四项职权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

(一) 行使审议建议权。

1. 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

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

一是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 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

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教职工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

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必须取得校长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布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三) 行使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2.审议决定权的特点。审议决定权的内容都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代会在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与校长意见不同时,必须及时与校长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如意见不能统一,校长应暂缓执行,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 行使评议监督权。

1.评议监督权的内容。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实行政务公开。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是教代

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

2.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至于是否评议学校党组织主要领导和中层干部,则由上级党组织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行使评议监督权的程序

(1)民主评议干部的组织: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该小组负责民主评议的工作。

(2)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照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5)民主评议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最好与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结合进行。

4.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工会或评议小组制定评议干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报党组织批准后实施。同时,向教职工进行思想动员,并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2)述职评议阶段。

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教职工)做述职报告。代表(教职工)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报党组织审定后填写教代

会民主评议表。

(4)反馈阶段。

评议小组将评议意见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由被评议干部在评议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代表(教职工)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向代表(教职工)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总结评议工作,提出对被评议干部的奖惩建议。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将评议表上报教育主管党组织,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

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处(室)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可按教研组、处(室)等组成代表小组,推选组长。

3.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六十以上,教育教学岗位的中、高级教师和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相关单位参加选举,教代会代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根据需要可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教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教代会。

4.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按照一定程序撤换本单位的代表。

5.教职工代表的职责

(1)在教代会召开前,要主动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听取大家意见,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2)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地发表意见。

初级中学教代会的职能(二)

教代会工作职责

教代会是教职工反应问题,讨论学校管理与措施的机构,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

二、讨论通过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管理使用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

五、制定、修改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监督该办法的执行。 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一、是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是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是主持教职工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学校工作。

四、进行调研,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教代会决议;

五、是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六、是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是组织学校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教代会及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应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论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学校党政有关会议充分讨论且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或行政作为建议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在代表充分讨论且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方可提交教代会逐一进行表决。表决时应到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表决可以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两种方式进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教代会的组成及任期:

教代会的组成中教师代表不少于70%,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非中共党员、女教职工、青年、工人应占一定比例。学校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2/3,会议方为有效。学校每年专题研究教代会工作不少于一次,并把教代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孟津县常袋中学 2011年9月

初级中学教代会的职能(三)

教代会工作职责

教代会是学校搞好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的机构,其职责是: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提高教师素质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做出决议。

2、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3、审议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方案和事项,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的工作情况。

5、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

6、民主选举教工代表,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

7、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安定团结。

8、受理教职工群众和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

9、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初级中学教代会的职能(四)

安定区景泉初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宣传提纲

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务”;第十六规定:“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

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对学校的教学、管

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知

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则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

方。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

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

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

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

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第三,是加强和推

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基础的工作要从

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即:“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

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

组织的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第四,是进一步完善

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

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

的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权职工个

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

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四、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如何?

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

辅相成,互相促进。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作

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

部分。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五、代表的产生及条件

教职工代表以部、处、系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

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

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左右。

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应当具有相当的素质。选举代表时,对代表素质要求,应大力宣传,以便把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选为代表,以保证教代会的质量。

六、代表应具备的素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办事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纪守法。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八、哪些人可以作为列席代表?

召开教代会,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会议的需要,邀请一些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如:不是正式代表的中层干部、校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列席代表的人数不宜太多,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九、什么是教代会议题?怎样确定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的意见。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十、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

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向全体代表报告。 十一、教代会怎样征集提案?

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预备会之前开始征集,应当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征集提案工作由学校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应当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

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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