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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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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回不去的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

思乡的愁绪谁没有?

怀古的惆怅谁没有?

费翔的一首《故乡的云》曾唱得多少游子潸然泪下?

余光中的一首《乡愁》曾吟诵得多少人泪水涟涟?

你若不是一个像浮萍一样多年漂泊异乡的游子,个中滋味恐难以言说。 故乡,谁不留恋?要不怎么说故土难离啊!

想想你离家时的情景吧,想想你泪眼之中回眸一望时的故乡定格在你心上的印象吧!

当年站在村头送你的人都有谁?有你爹娘、村西二大爷、村东三婶、小伙伴闰土以及大黑狗石头和一群呆头呆脑的土鸡""你走过村头的大槐树,跨过几条小溪,便渐渐听不见身后牛的叫声和驴的嘶鸣了。村庄的气味在渐渐地淡去,你于是钻进了一辆班车的车门,你命运的缰绳从此便由冥冥不可知的一只神秘的大手操纵了。

此一去就是多年,你开始思念故乡。但你思念中的故乡却已不是曾经的那个故乡了。二大爷早已驾鹤西去,三婶已瘫痪在床,村头的大槐树早已枯死,小溪也干涸见底,当了父亲的闰土已经驼背,黑狗石头在你走后的第一年就被人卖到火锅店去了""

村庄可是一天也没有停止它的变化啊!

星星早已不是那颗星星,而你却还在思念着那个不知早已随风飘逝到何方的村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我知道老赫的意思是说:人不可能两次走进同一个村庄。难道我们的村庄不也是一条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吗?

关于这个问题,唐朝诗人贺知章是这样说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那个“客”字用得太好了!原来,你日思夜念魂牵梦绕的故乡,却早已不记得你了。对于故乡,你早已成为一个来自他乡的客人了。

记得樵夫有篇散文叫《回不去的故乡》,写得好啊!我们还能回到故乡去吗?真的回不去了。不仅仅是我们的身体回不到原来的故乡去了,连我们的思想意识

也和故乡渐行渐远,早已成为无法沟通的陌路人了。

想想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吧,他还是那个“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的可爱的少年吗?不是了。他早变成一个“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的木头人了。

一个台湾老兵日思夜念着自己的妻子,他是在新婚之夜被人抓壮丁去了台湾的。大半个世纪过后,他回来与妻子重逢团圆了,但当年的那个小姑娘却变成了一个牙齿脱落的老太婆,而且早已另嫁他人,生了六个孩子""他们这样相见,其中的酸甜苦辣可想而知了。

说到这里,我可是要斗胆给赫拉克利特的那句名言挑挑毛病了。他说“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但我觉得他这话说得不对。因为当他第二次走到河边的时候,他人已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所以也就根本不存在第一次第二次过河的问题了。的确,在你离开故乡的那一瞬间,你就开始变化了。故乡的小溪变成“酱油汤” 了,村头的那棵大槐树被人当柴火卖了,你也许当官发财了""倘若你不幸被“双规”或“严重警告”,那你和故乡就更加形同陌路了。

你还在傻乎乎地单相思吗?你还在傻乎乎地想念那个早已不存在的故乡吗?托马斯·曼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故乡。”我要告诉你:你在哪里生活得舒服愉快,就把哪里当故乡吧!

第二篇:《农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落月:农村——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2010年09月09日07:22中国青年报落月我要评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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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月 媒体从业者

原题《你所不知道的农村》

未来,孩子还能这样在乡村玩耍吗?

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到上海学习,并留在这个大城市里工作。我的家乡位于中部某省,一个千人村庄,人均4亩地,村子里也有穷人,但普遍的生活并不很难。

我曾经在许多时候,在许多人面前,表达过对家乡的热爱。捉过鱼的小河,翠绿的麦田,甚或是田野里的一座座坟,都曾是我无数次情感停留的所在。 只是这些都留在了记忆里。如今,我要讲述我眼见的家乡。{回不去的故乡}.

这些文字来自我这些年的返乡见闻。它们只是在讲述,讲述我所见到的农村图景,而这样的图景更多的时候是被忽视和遮蔽掉的。

一、早婚早育和农村养老

不得不先从早婚这个事情说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在我们村以及周边的几个村,结婚的年龄一般都在20岁以下,除了在外读书的之外,很少有超过20岁还没有结婚的。过了这个年龄若不结婚,也就意味着可选择性很小,或很难找对象了。

像我这样二十大几还没结婚,在村里几乎就是异类。按我父母的话说,因为我到现在还没结婚,在村子里,他们就被别人瞧不起,抬不起头来,被人嘲笑。

早婚在这里俨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一个看一个,一个比着一个。你20岁结婚,我就19岁结婚,你19岁结婚,我就18岁结婚,且基本上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在父母看来,早点给孩子完成了婚事也就早点完成了任务。{回不去的故乡}.

我的邻居中,一个1991年出生的男孩,和网恋的18岁女孩在2009年正月里“奉子成婚”了,没有领结婚证。我问,那以后生孩子怎么办?他说,到时候再说呗。

我知道,所谓的到时候再说,也就是请客送礼花钱,修改年龄,补办结婚证,不然怎么给孩子办准生证和户口呢?

和村书记一个桌子喝酒时,我问他农村的早婚事情,他说很普遍,不仅我们村,在我们县,甚至隔壁的几个县都是这样。对于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管。“想管也管不了,这些孩子结婚之后就常年在外打工,找人都找不到。”这个书记如是说。

在农村,一般结婚后一年内就会生孩子,而若在一年内没生孩子的,就会被嘲笑,被歧视。农村女人,可以说是没有青春的,在结婚、生育之后,很快就变得苍老。刚20岁出头的女子,看起来老得像40岁一样。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我们这里,头胎是男孩的,不允许生育二胎。但是在最近几年,这些头胎是男孩的,并且已经结扎过的妇女,都接近40岁的年龄了,又纷纷去再做手术,再生孩子。

这就是农村,真实的农村,45岁的女人和18岁的女人,共同怀孕待产,有了网恋,有了未婚生子,有了高龄产妇,与城市“接轨”了。

父母有时候会半开玩笑半生气地说,当初,还不如不让你去读书呢,不然,现在我们也就可以抱孙子了。你看村子里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都已经抱上孙子了。

闻此,我很难过。因为父母说的不是他们的观点,而是正在农村流行的观点。 把眼光放到农村养老问题上,就不难理解早婚早育的现象了。

在村里,老人的生活还是要靠儿女的赡养。不过,老人们把自己名下的或多或少的田地,交给儿女打理所得收入,并不足以负担他们的生活,以至于养老在农村逐渐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使得老人的生活质量下降。

更多的情况是,老人还是自主生活,除非是衣食完全不能自给,不然还都是一人或老夫妻两人住在一处小房子内,儿女每年给些粮食和零用钱。有些老人得了癌症一类的病,其本人和家人基本上是主动放弃治疗,然后等待死亡。甚至有些被疾病折磨的老人,恳求自己的儿女用农药将自己药死。

我父母常与我笑言,他们把我送出来读书,而他们将来则面临老了的时候无人赡养的局面。对此,我只能沉默,或许努力在这个城市挣些钱,买个房子,存些钱,再祈求父母的身体可以一直健康。十几年后,将年迈的父母接出来在身边,才是唯一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办法。这固然是一条艰辛的路,但责无旁贷吧。

二、医疗和火葬

这两年,农村也有了合作医疗,每人每年交几十块钱,在村卫生所看病可以报销30%%。这的确是个好事情。

这次回家,却听闻好多人提到合作医疗的时候,都有怨言。诸如虚开药价,同样的药,在县城的药房买只需要两元钱,在村卫生所开出来却要3元钱;是个小病,也先让你打几天吊针。由于农民长年打工在外,你不可能让一个农民工在外得了病而跑回去治疗。所以,村卫生所的主要病人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妇女和孩子。你不可能指望这些人来纠正卫生所的错误。

还听说,村上的卫生所,每次开药时从来不出具电脑打印的明细账单的,而都是在每天的营业结束后,重新做一份新的明细账单,以备上报或检查之用。因为有些药是被纳入合作医疗的,有些药没有被纳入。至于农民最后用到的到底是什么药,是否享受了国家的福利,无从知晓。

合作医疗的卫生所是自负盈亏的。医生的月收入,据说是每人都有六七千元,而附近另一个村的卫生所因为交通便利,那里的医生的月收入,每月都有近万元。而我们县城高中一个老师的月工资不足 2500元。{回不去的故乡}.

每次过年回去,我都会问父亲,这一年,村里死了谁。整个村庄都在老去,村子里那些我熟识的人、长久地停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人,都会在某个我所不知道的时刻死去。

癌症这几年在农村的发病率特别高,很多人都突然得了癌症,然后死去。隔壁的邻居常说:“以前也没听说过这个癌症,那个癌症,怎么现在这么多。”2008年,我们村子里死了3个人,除了一个女人是因为从一户人家新盖的两层小楼上掉下来摔死的之外,另外两个死去的男人,一个59岁,一个60岁出头,都是因为突然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而且到了晚期,在熬了不到半年后就死去了。在死去之前,他们都是村子里做农活很厉害的人,当然,他们不会去想着检查身体,就像是自然界的动物,安静地存活,安静地等待疾病的突然袭来。

在农村,经常会听见这样的一种幸福定义“有吃有喝,没病没灾”。而若是一旦得病,也就常意味着死亡,因为,每每总是小病拖成大病。然后就是等待死亡。

{回不去的故乡}.

顺便再提一下火葬问题。前些年,政府强制实行火化,这也使得在我们县的各种厂纷纷倒闭之际,火葬厂竟然存活了下来,据说效益还不错。但是由于农村的习俗,火化了之后仍然要用棺材,将骨灰盒放进里面,然后办丧事,下葬。所以,后来这里面就产生了猫儿腻,只要出钱(据说是好几千,当然数额多少,也{回不去的故乡}.

要看是否有关系),就可以不用火化,火葬厂收了钱之后,也会出具证明。查也查不到,除非开棺。而开棺是很危险的,很容易造成警民冲突。当然,若是有权势的,不交钱也可以堂而皇之地不用火化尸体,直接下葬。

火葬,原本是为了节省耕田,现在看来,起码在我们这里,成为一种形式,甚至成为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

三、教育和观念改变

邻居的一个小女孩,1994年出生,小学没有毕业,身体都还没长成,在外打工已经一年了。春天的时候去采茶,后来去了南通的一个家庭工厂内做箱包,包吃住,一个月500元钱,从来没有星期六星期天,每天早晨7点多开始做活,晚上什么时候结束不一定,有时候干到晚上10点多。和她一起的还有两个差不多大的小女孩,都是夏天收完麦子后去的,大半年挣了2900块钱回家。

2900元钱,一个16岁女孩辛苦大半年的收入。在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并没有一句报怨,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吧。她们是认命的孩子,顺从的孩子。

她的头发拉直了,有点都市的影子,只是那双手,粗糙得像个老人一样,满是伤口和茧子。她没有经历花季。

在农村,流行的一句话是“读书不读书都一样,反正都是打工”,或“读大学又怎样,出来还不是打工?”

每每回家,最怕的是别人问我工资多少,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在上海(上海对于他们,成为一种文化想象,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大城市)读了所谓研究生了,毕业后,起码也要上万元的工资,还会有人给你分好房子。

等我照实告诉他们挣得没有这么多的时候,他们会说:我看读书也没什么用,某某初中没毕业在外面打工,一个月都好几千。

对于这些,我能争辩什么呢?

我们县高考升学率之低,很难想象,估计是全省最差的一个县了。全县人口80多万,2008年参加高考的只有7000多人(还包括大量的复读生在内),考上的本科(三本以上)才1500余人,其中大量的是三本。其中复读生占了大多数。

那剩下的那些人呢?无非复读,或是外出打工。

在我们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了许多,不仅县城里,乡镇里也有许多。培训的技术,无外乎缝纫,电焊等。然后,他们就进入沿海的一些工厂内。

在更多的孩子和家长看来,这才是人生的正确道路。读高中,花钱又不一定考取大学,考取了大学也没啥用。

能挣多少钱,在农村已经成为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父辈乡邻之间的谈话,大多是关于谁在外挣了多少钱,谁家挣钱在县城里买了房子。古人云,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现在则是,无论是英雄还是狗熊抑或是奸诈小人,有钱才是真好汉。

无论你人品怎样,即使你之前是个流氓泼皮无赖,倘若你能挣到钱,也是会被尊重和肯定的。你出手阔气,抽的烟好,穿的衣服好,家里房子盖得好,就可以将其他的一切都给遮掩过去,这真可谓是“一钱遮百丑”了。

父亲常说到村上某某时,有这样的感叹:“唉,无论怎样,人家现在能捞到钱哦。”我跟父亲说,人活着不能单单为了钱考虑。父亲说,人活着不为了钱,还能为了啥呢?

一切向钱看,无论其他。诸如目前在家乡特别流行的观点:谁家让孩子上大学,谁家倒霉,花了钱,出来还没啥大作用,又不是铁饭碗,现在到处都是大学生。还不如及早出来打工,赶上好机会,打工一个月也能挣好几千。

由此而形成一种“宁愿打工也不读书”的社会风气。但试想,倘若将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主要是城市的孩子,而农村的孩子只能高中毕业就以出卖体力的身份出去打工,或是受过一两年技术培训就被输入进现代化的生产线上,那么,长期如是,农民只能是一代又一代打工,这与以前的那种一代放羊,生了孩子养大了还是放羊又有何异?

当然,我并非是歧视体力劳动者和打工者。但我想,一切不应该这样。{回不去的故乡}.

四、农村低保和“人命不值钱”

在农村,有许多事情的发生,的确是你所想象不到的,比如低保。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申请和接受审核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关于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审核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的调查或评议,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反馈审核审批结果,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原因。

而在我们村,有的一家四口人,包括几岁的孩子,全都享受着低保,有许多青壮年的劳动力,也在享受着低保,而一些80多岁的爷爷奶奶却没有低保。

父亲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很愤慨:“谁送礼给书记,谁就有低保,谁上面有人,谁就可以有低保。”

在我们村,低保成了权力这根大棒之后的那根胡萝卜,成了安抚与拉拢的工具,村书记想给谁就给谁。低保一年有近千元,完全成为一种额外的福利待遇。

第三篇:《回不去的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

每到夏至,空气中潮湿的气味总会让我心神不宁,所以总想找个凉爽的地方待着,于是就常回老家去住。

我的老家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哪里丝毫没有夏天的气息,在城市里待得太久,总觉得沾染俗世的尘埃,每当回归到自然,才可找回初心。老家只剩奶奶一人,家人想把她接到城中,她却总是不肯,她说:“她过不惯城市的生活,而且老家还有她牵挂的人的影子,她舍不得。”她牵挂的自然是爷爷,爷爷很早就去世了,留下奶奶一人独守着寂寞。岁月不曾减弱她对爷爷的思念,虽未能白首到老,却一生不忘。

老家的房子后边有一条河,离河不远处又有一座山,每当我站在窗边,看见那明月当空,银色的月光洒在树林上,河水中的时候,我就忆起了儿时的自己。那时还是个少年,月光像一床用沙做的被子,披在我的身上。微风徐来,轻抚着我的眼,我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窗外就像白天一般,能够清晰的看见山上的每一根树木,穿上鞋子走到窗边,又是一阵微凉的清风迎面而来,我的睡意也被这凉风带走了。

这时我想起了一首诗,“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时还小不能将这诗中的意境读懂,但是就是觉得它很美,于是我望着天空念起了这首诗,天空中没有一片云,只有一轮孤月和无数闪烁的繁星,此时万般寂静,灯火已灭,时间像是被冻结,闪着青色的光,就像是在梦里,除去了尘世的喧嚣,犹如仙境一般。现在想来真希望那个梦永远不要醒来,河水静静的流,风儿轻轻的吹,月光慢慢的洒,一切安好,宁静恬适。 现在也站在这窗边,窗外是相同的风景,却再也不能进入那样的意境。思索原因,大概是因为尘世种种蒙住了自己的心,掩住了自己的眼,原本纯净如水的心随着流水慢慢的流逝,埋藏在岁月的一隅。一回头就再也回不去,一转身就注定了失去,我们只顾埋头前行,却忘

记了曾经美好的自己。行走在灯火璀璨的街道,我们迷失了方向,却没发现地图就在我们的手里,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看着那晶莹的河水,让我想起了儿时的玩伴,曾经我们都是无知的少年,夏天的傍晚,在这河边总能发现我的身影。我们在河中捉螃蟹,钓鱼,脱光了衣服游泳,即使有女孩子在身边也无所顾忌。总要等到父母来找才会恋恋不舍的离开,约好明日再来。东流逝水,落叶纷纷,往日的玩伴早已多年不见,我们早就各奔天涯,走向了不同的路,过着不同的生活,即便日后相遇,也成了彼此的路人,不相识,不回首。

记得每到夏日的夜晚,总会一家人围坐在庭院里的石桌边,喝着茶,吃着糕点,闻着花香,凉风轻抚,岁月变得沉静如水,带着一点点香味,定格了那个时间。如若还能回到从前,我定要再回到这个时刻,让这一切成为永恒。

故乡是其实一直活在我的心里,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渐渐逝去,连故乡都在记忆中慢慢变老,老的我们再也回不去,回不去。

第四篇:《回不去的故乡》

如果你未曾远走他乡,异地生活,你就永远体味不到故乡的涵义。

我庆幸自己是一个有故乡的人,故乡的定义是什么?———出生后离开的地方。在我眼里,故园情结最浓、最重的,莫过于十七八岁、尚未成年就告别的家园。我的哥哥和姐姐就是这样,他们有大把的少年朋友留在故乡,他们成长的回忆留在故乡。每每谈到老家的人和事,他们的眼睛里都会露出怅惘而炽热的光。偶尔我们相伴回老家,我悄悄观察他们,那种近乡情怯的激动、面对物是人非的失落、沉默无语的凝望、离开时百转千回的感慨""我太了解他们对故乡的依恋、怀念了,故乡对他们而言,是融入生命的牵挂和不舍。而我,一直遗憾自己离开时,年龄太小,还没来得及长大。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写作者,这种遗憾便愈加深重。尽管如此,相对于从未有过故乡的人来说,我仍然是幸运的。我了解乡音是怎样的亲切,懂得乡情是如何的珍贵,明白乡恋是终其一生也挥之不去的情怀。

今年九月,我参加了“山西作家走太行”赴长治晋城采风的活动,第一站就是我的故乡———武乡。大巴车下高速后,转个弯便进了武乡县城。隔着车窗,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座县城:规划齐整的街道,鳞次栉比的高楼,穿梭往来的车辆,悠闲漫步的行人,美丽的马牧河环绕在小城的边缘。我欣慰极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座堪称漂亮的县城。 大巴车直接把我们送到了八路军纪念馆,下了车,我很兴奋,兴奋得简直有些轻佻了,听到说武乡方言的当地人,就殷切地凑过去自报家门。呵,我也是武乡的。对方的反应却淡淡的,“哦”一声,不以为然的样子。是啊,武乡的有什么稀罕?这可不是在外地,这是在故乡,遍地都是武乡人。意识到这点,我才收敛起自己的冒失。

午饭时,餐桌上的一碟葱炒辣椒博得众人喜爱。大家纷纷说,吃了这么多辣椒,武乡的辣椒最好吃。我听了甚是得意,我太熟悉这种辣椒了。母亲几乎每顿饭都会炒这么一碟辣椒,我们谓之;葱丝辣的”,我是吃;葱丝辣的”长大的。它既能拌在饭里,也能搛以小口佐餐。服务员又端来一盘海带丝黄豆芽粉条小炒肉,我眼睛一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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