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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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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不得不看的文章》

不得不看的文章 看后转发功德无量 邪淫罪报 可以将功赎罪

不能不知的冥罚淫律(震惊)

从来都是“万恶淫为先”!造下邪淫罪业的,除了在阳世会受到很重(直接被销减寿命和功名富贵)的恶报惩罚外(见以上各例),死后在阴司所受的罪罚更要严重严酷千万倍!要受惩罚的事项很多,以下就把重要的和常见的一些冥列出来,希望已经看到这篇文字的有缘朋友,都能各自常常戒勉!同时劝戒身边有

以下所列各项的朋友,尽早忏悔改过!并不再重范。

乱伦的人,会被永远囚禁在地狱里!更有因此而害死人命的,会被雷电击毙!

调戏、谑待死尸的人,和乱伦的人同罪!受无量无边的大痛苦!!

已经受过阳罚的,可以免去遭雷击的恶报;有作过忠孝事的,允许抵四分的

罪报;如果有一千五百个大善事,也同样可以抵四分的罪。

强@奸寡妇的,会绝子绝孙!再到地狱受苦,经过五百劫后,转生为虫蚁,又经过五百劫,转生为禽兽,又经过五百劫,才能转生为人,但是会生作娼妓身!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一百劫苦报。有害人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孝事的,准抵

一半,大善五百件,也抵一半。

阴司受罪,不比阳世,虽然刑罚一次,罪人的身体已死,又要用还魂水重还他的人形,再执行和前次一样的刑戮,罚够相应的劫数后,这个罪就完了。如果

还有其他的罪业,再按相应的冥律使他接受地狱刑罚。

《洞冥记》里,详细记载了犯淫业的,生前如过悔改向善,死后能抵除或减罪,如至死不改的,死后从第一殿押解到其他各殿,须在各个地狱重复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的罪苦!如果曾经乱伦更要被罚进

乱伦等地狱,或永远被囚禁在地狱,受各种极刑的罪罚!!

在所有针对邪淫的刑罚里,乱伦罪属于特重罪!

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受满后才开始得以转劫,转劫的投生一次,就算是

一劫。

在《金科辑要》和《轮科辑要》两本书里,详列了赏善、罚恶的各个条款,在这些冥律条款里,也有减、免、加等不同,准抵的也有差别,可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读过《金科辑要》、《轮科辑要》和《洞冥记》后,对于因果报应的

丝毫不爽,必然会更加坚信不移了!

诱奸寡妇的:二世绝嗣,以上各劫各历四百,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四百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身患残疾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八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四等!曾经作有

忠孝事的,准抵七分;中等善事有五百件,也抵七分罪。

调奸寡妇的:三世绝嗣,以上各劫各历三百,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三百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贫贱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六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三等!曾经作有忠孝

事的,准抵九分;小善事有五百件,也抵九分罪。

强@奸处女的:会得到淫佚的子女,以上各劫各历四百,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四百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身为奴仆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一百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四等!

曾经作有忠孝事的,准抵一半;大善事有四百件,也抵一半罪。

诱奸处女的:二世绝嗣,以上各劫各历二百五十,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疾病缠身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七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三等!

曾经作有忠孝事的,准抵七分;中善事有四百件,也抵七分罪。

调奸处女的:妻女偿还!以上各劫各历一百,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一百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中贫身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四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二等!曾经作有忠

孝事的,准抵九分;小善事有四百件,也抵九分罪。

强@奸有夫之妇的:妻女偿还!以上各劫各历三百五十,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身为隶卒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一百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

三等!曾经作有忠孝事的,准抵一半;大善事有三百件,也抵一半罪。 诱奸有夫之妇的:减寿二十四年,以上各劫各历七十,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七十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孤独身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三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二等!曾经

作有忠孝事的,准抵七分;中善事有三百件,也抵七分罪。

调奸有夫之妇的:减寿十二年,以上各劫各历一百,也就是先在地狱受苦,受完苦报后生作虫蚁,再生为禽兽,各历一百劫。然后才转生为人,但还要受中贫身的余报!已经受过阳罚的,免去二十劫罪;有害死人命的,罪加一等!曾经

作有忠孝事的,准抵九分;小善事有三百件,也抵九分罪。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有夫之妇)都属异姓。如果是属于亲戚,加倍治罪! 有服的亲戚,罪过仅次于乱伦;如果在守丧期间作以上的邪淫罪行,罪加三

等!无论是仆佣,还是奴婢,奸淫的罪行,都按照上面的律则执行。

奸事没有成的,减寿六年,有害人命的,照成奸论。

淫污一名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恶疾的,减寿一年!如果能改悔,免去减寿,

留下一个子女,生为兽类一世,如果能改悔并不再犯,免作走兽。

渔猎男色的:和妇女一样治罪。十六岁以下的照处女条论,十六岁以上的,

照有夫之妇条论;要挟幼童的,照淫娼条论。(也就是同性恋的)

造淫书的:减寿二十四年,如果有因阅读该书而造成淫害的,罪责全部算在造淫书的人身上!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影片视频的,和前面造淫

书的同罪!

宣扬别人一件淫事:减寿六年,如果因此而害死人命的,减寿十二年! 谈论闺房事的,和以上宣扬别人淫事的同罪!如能改悔,罪都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是作过邪淫的事后,而有用药物打胎,致使伤害一个胎命的,加倍治罪! 凡是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的,虽属诱奸调奸,也全部以强@奸论,如果{乱沦文章}.

有因此害死人命的,加倍治罪!

凡是已经有子而又娶妾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的,削去八分功名,不

减寿。

凡是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她改嫁的,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是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的,减寿二年,子女致死的,减寿十二年。 凡是朋友相见,谈淫佚事三次,减寿一月!致使别人因此有了淫事的,减寿

三年;有功名的,罚停迟功名!

凡是路遇美色,回头目送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托殷勤,实存恶意一次,

减寿三月。

凡是喜欢听黄色戏的,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的,罚停迟功名。点黄色戏一

次,减寿三月,如果因此害到别人,转生作禽兽一世!

凡是喜欢看黄色书刊的,三次,减寿半月,致使染上疾病的,减寿三年。 凡是引诱人行邪淫事的,照人所犯的罪减二等,父兄不教,放纵子弟行淫的、

放纵佣人仆人行淫的都同样治罪。

陆判官说:按以上的冥罚律则看,各中淫罪很难得到稍微宽大的处罚,而其中乱伦的罪尤其重!无论是以卑凌尊,还是以长欺幼,死后全都进入无间地狱!(无间地狱有什么特点呢?一是日夜受罪,以至劫数,没有一秒种的停息;二是一个人也会遍满地狱,多人也会遍满地狱;三是罪器叉棒,鹰蛇狼犬,碓磨锯凿,剉斫镬汤,铁网铁绳,铁驴铁马,生革络首,热铁浇身,饥吞铁丸,渴饮铁汁,从年竟劫,数那由他,苦楚相连,更没有间断;四是不问男子女人,羌胡夷狄,老幼贵贱,或龙或神,或天或鬼,罪行业感,一样同受;五是如果堕到这个地狱,从一进去,直到百千劫,一日一夜,万死万生!想求一念间的暂住也不可能!除

非业尽,才能受生,以此连绵不绝!)

当今社会风气大坏,犯邪淫罪业的经常出在仕宦家庭。读书人的子女,互相

传染时日长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来真不知道会怎样恶死!

个位神明天仙不得已,所以奏明玉帝把冥罚淫律明传阳世,不必隐讳。 有见到这些冥罚,能知道后马上悔改的减罪;行忠孝事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如果见到这些律则却仍然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毁谤的,定遭恶报或雷击! 或有见到这篇冥罚淫律,能遵信而且广传他人知道的,每传一百人,增寿十

二年。

传二百人,无子得子;

传三百人,增寿二十四年;

传四百人,子孙盛昌;

传五百人,功名连绵;

传一千人,名登赤箓;

传流天下,死后成仙。

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

第二篇:《五年禽兽行姑姑报警破获乱伦惨案》

[转] 爸爸强奸了自己亲生女儿 2014-6-5 18:04阅读(4.58万)转载自 赖亚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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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感动三千万人,不得不看,看了真的很让人寒心""

恶魔父亲强奸女儿

与妻子离婚后为了发泄兽欲,丧失人性的孟宪刚竟然从女儿10岁时开始对其强行奸污,在五年内实施强奸100余次,并最终导致女儿怀孕,且生下一男婴。更令人发指的是,孟宪刚在每次强奸完女儿后,还都在日记中记下强奸经过,重新品味他的兽行。2月21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孟某有期徒刑15年。由于孟宪刚在法定期间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3月3日正式生效。

五年禽兽行姑姑报警破获乱伦惨案

2002年10月23日10时许,一名中年妇女来到鞍山市铁东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昨日到母亲家,突然听到哥哥孟宪刚住的屋里有婴儿啼哭声,由于哥哥已离婚,侄女小雪(化名)才15岁,正在读初中,因此她感到十分奇怪,到对面屋里一看,侄女小雪躺在肮脏的床上,身边还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男孩。她问侄女孩子是谁的,侄女哭着说父亲孟宪刚从五年前就开始强奸她,这个孩子就是她和亲生父亲孟宪刚生的。大吃一惊的小雪姑姑回家与爱人商量后,决定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出动,在孟宪刚家中将其抓获。当警察问孟宪刚知不知道是什么事把他抓来时,孟宪刚满不在乎地说:“知道,就是那事(指强奸女儿)。”警方还在其家搜出两本小楷本,本上密密麻麻地用铅笔记录着每次孟宪刚强奸女儿的记录和自己的生理反应。从中可以看出孟某在女儿生理期间和怀孕期间都没有停止性行为。由于该案十分罕见,警方非常慎重,向省精神卫生中心申请对孟宪刚进行刑事医学技术鉴定,经司法鉴定,孟宪刚精神正常,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应负法律责任。

强奸亲女日记自曝兽行

家住铁东区钢城八卦街的孟宪刚今年43岁,在鞍山市一个效益不错的单位上班。

1990年,孟宪刚与妻子离婚,时年3岁的女儿小雪被判与其一起生活。孟宪刚的家是一个套间,孟宪刚的父母住南屋,孟宪刚和女儿住北屋。屋中仅有一张大床,供父女二人居住。1997年10月的一个晚上,孟宪刚兽性大发,将正在睡梦之中的小雪强行奸污。在这之后的五年时间里,孟宪刚共强奸小雪100多次,即使在小雪来月经和怀孕期间也不放过。小雪在公安机关回忆说,这些年来,父亲经常在夜间按住她进行蹂躏,她稍有反抗就动手打她,每天她都以泪洗面。孟宪刚不仅以强奸亲生女儿为乐,还有一个特殊嗜好,就是每次强奸女儿后都要在小楷本上记录下整个过程,不仅记录时间,还记录女儿和自己的生理现象及反应,连像吃一些补药什么的都一一记录下来,语言之粗俗让人无法转述。到案发时孟宪刚已记了整整两本,正是这两本平时锁在抽屉里,不让任何人看的“兽行日记”成了铁的罪证。

2002年初,饱受蹂躏的小雪又不幸怀了孕,可就是这样,孟宪刚仍没有放弃对她的蹂躏,也没有采取任何堕胎措施。10月20日凌晨1时许,不知所措的小雪在家中临盆,而孟却漠然旁观。孟宪刚自己说,当时他正在睡觉,听到小雪痛苦的呻吟,才发现小雪快生了,“看到婴儿的头出来了一半”。小雪生下婴儿后,孟宪刚才在女儿的恳求下递上一把没有经过消毒的普通剪子,可怜的小雪自己一个人剪断了脐带,生下一男婴。据去过现场的警官介绍,孟家环境非常不好,“简直没办法下脚”,“那孩子命大,不然那环境肯定活不下来。”

法网恢恢恶魔终被严惩

2002年11月8日,检察机关对孟宪刚批准逮捕。今年1月9日,检察机关向铁东区人民法院以孟宪刚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2月17日9时许,铁东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在公诉书中称,孟宪刚有悖人伦,强奸女儿100余次,手段恶劣,应依法严惩。庭审中,孟宪刚对公诉机关指控无异议。2月21日,铁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宪刚目无国法,以暴力和胁迫手段相威胁,强奸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多年,造成其女儿生下一男婴的后果,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期间,被告人孟宪刚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近四年之久,属情节恶劣行为。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对孟宪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小雪目前被其生母带走,下落不明,小雪生下的小男孩也被送了人。

恶魔不忏悔性格孤僻欲火酿出恶行

采访孟宪刚,就如做了一场噩梦,记者第一次没有勇气面对人类心灵黑暗的一面。采访结束,我们都保持了沉默,心里有一种想要呕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

孟宪刚的身材不高,五官也算周正,一脸的冷漠中透着几分木讷和凶戾。孟宪刚说话很慢,好像都要仔细想想才说,口气冷漠,目光游移,面对不想回答的问题,就会装傻或者说不知道,把话题岔开,甚至常常很无所谓地冷笑。令人震惊的是,他始终对自己强奸女儿的事实从不回避,并且认为这件事非常自然,没有什么值得羞耻的。

1960年出生的孟,今年43岁,1986年和同厂的女同事结婚,1987年2月生下女儿小雪,1989年离婚,女儿判给男方抚养,离婚后由于家里房间小,孟的父母住南屋,孟领着女儿住北屋,小小的屋子里只能放下一张双人床,小雪在这样的环境里慢慢长大。

在采访中,孟宪刚总是嘀咕:“不离婚不就没这事了。”当然这只是他给自己找的借口。他心中罪恶阴暗的种子只要有时机,就会发芽并结出恶果。当记者问起他离婚的原因时,他只是说:“不愿意过就不过了呗。”但后来又说,离婚前他爱喝酒,脾气不好。记者了解到,孟宪刚虽然为人懦弱,在外边很老实,但却经常打骂家人,这大概就是他离婚的真正原因。

在独身的一段日子里,孟宪刚也曾处过一次对象,但没几天就黄了,性格孤僻、不善与人沟通的他从此再没找过对象。但欲火总要找到出口,于是,在女儿10岁的一个夜晚,看着女儿日渐发育的身体,他伸出了罪恶的魔爪,小雪也从此坠入了人间地狱。

丧尽天良言称就是“玩玩”

当记者问他怎么能做出强奸自己女儿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时,孟宪刚的回答让记者不寒而栗:“就是玩玩呗。”如此的轻描淡写,如此的满不在乎,孟宪刚的脸上此时写满了无耻。为了“玩玩”,孟宪刚不仅强奸年幼的女儿达五年之久,还经常因女儿的不顺从而任意打骂,甚至在女儿来月经和怀孕期间也不放过。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孟宪刚每次强奸完女儿后都要把整个过程用笔记录下来。到案发时,他已经记了厚厚的两本。记者问他为什么要记这个“变态日记”,孟宪刚只是说“好玩”。

一半是魔鬼另一半还是魔鬼

本着对人性的理解,记者采访中总想找出孟宪刚一丝人性,然而,当孟宪刚对他的所作所为表示“不后悔”时,记者发现,孟宪刚的一半是魔鬼,另一半还是魔鬼。

强奸女儿,发泄兽欲,并不是孟宪刚的全部目的,让人可怕的是,在他的言谈话语中,表露出他想永远霸占小雪,“让女儿做自己的媳妇”。

记者问:“小雪以后找对象怎么办,要离开你怎么办?”孟宪刚回答说:“那人家不要她,我就要她。”记者又问:“小雪生的孩子怎么办?”孟宪刚无耻地说:“没人要我就养着。”可当记者气愤地问他:“那孩子管你叫啥?”孟宪刚低下了头,选择了沉默。

“为人父你不仅没担负养育责任,还做下这种事,你不内疚和后悔吗?”面对记者的这次提问,孟宪刚却异常平淡地说:“不后悔,做都做了能咋的,反正都这样了。”

敢我这是人的本性 还是我们道德在沦丧!!!!!!!!!!!!!!!如果你看了没有感觉那你也许也是道德沦丧的代表!!!!!!!!!!!!!

第三篇:《乱伦案例的哲学分析》

乱伦案例的哲学分析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6-8-07 20:30 作者: 友邦竹 来源: 哲学在线:哲学专业网站

我们曾经宣布过自己的伦理学理论。这就是:“伦理是(人的精神)世界和谐与美满所需要的一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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