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第一篇:《瞧我这个人作文》
瞧我这个人作文
瞧我这个人作文(一)
我呀,16岁,个子不高,稍有点胖,爱吃糖和巧克力,爱听音乐,闲下来时爱写点东西,有烦心事时爱发点小脾气,在学校下课十分钟爱从窗口向下望,或是出去绕操场走走。
粗心的我。每次得到一本好书或精彩的杂志抑或是有用的复习资料,总会放在一个自认为显眼的地方,心想:这个地方绝对好找,下次用到不会找不到了吧。结果,到了想用的时候,却忘了那个“显眼”的地方是哪了,费了半天劲儿,翻了个底朝上,愣是找不到了!瞧我这个人,太粗心了!
“胆大”的我。夜幕缓缓降下,刚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又怕有妖魔鬼怪出现。理论上讲,我是不相信有鬼魂或神灵的,可是每次夜里“独自行动”时总是心惊胆战的,哪怕一点儿风吹草动,也会使我惊呼,立刻想到青面獠牙的“妖魔鬼怪”。瞧我这个人,胆子也忒“大”了吧?{瞧,我这同学作文}.
少言的我。课堂上老师讲课时,总有些同学爱随着老师说一些话,我知道,那是在配合老师,老师很喜欢的,可我不行,我喜欢听,一直地静静地听,就像在欣赏一台绝美的艺术表演,淋漓尽致的语言,完美无比,在我认为,这是一种人性与艺术相结合、升华而成的美。
瞧我这个人!我有许多不足,许多缺点,也有我自己的见地。相信日后,我会努力逐一地改掉这些毛病,弥补不足,使自己更得别人的欢迎,同时我也会保持自己的风格,不为别人而改变自己。{瞧,我这同学作文}.
瞧我这个人作文(二)
我,一个不爱张狂的人,一个不爱苦恼的人。{瞧,我这同学作文}.
我特别喜欢打篮球,打着打着便会入了迷。有一次,我好不容易凑齐了人,一起去打篮球。来到篮球场上,大家开始不安分起来,跃跃欲试。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只见对方的一个人运着球过来了,我左抢,我右抢,没抢到反而还摔了一下,但我只能硬着头皮站起来,继续奋斗。终于,机会来了,有一个家伙运球运球时疏忽了,被我抢了过来。我运着球前进着,立马来了很多人来抢,我左拍拍,右拍拍,把我惹火了,再来个带球过人。终于,在抢夺的人群中,我飞奔而出,一投,嘿,球进了对方的篮筐。比赛结束了,我方以3:1的好成绩胜出,正当大家欢呼雀跃之际,我忽然觉得忘了点什么,再一想,哎,眼镜没了,马上叫人帮忙找。终于,在球场的正中央,我发现了我那已经被“五马分尸”了的眼镜。唉,谁叫我就是这样一个爱打篮球爱疯了的人呢。
我还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开心果”,在我周边的人,都会被我的幽默气息所感{瞧,我这同学作文}.
染。有一次,我的>同桌被人欺负了,坐在座位上生闷气,眼看着泪水已在他的眼眶里打转,摇摇欲坠,我特意扭来扭去地跑来,一边还唱着:“你是风儿,我是沙""”。他见状,偷笑了一下,两颗豆大的眼泪流了下来。当然,这还没有结束,我趁机坐在了他旁边,笑嘻嘻地看着他。他被我盯的不好意思了,故作镇定地说:“有事就快说。”我见他应了我,便问:“小白+小白=?”他一听这题目,顿时就傻了,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便来问我。我见他也不再那么悲伤了,笑呵呵地回答:“就是小白兔啊。”“小白兔?小白兔,小白two!”她自言自语道。而后我们对视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一个爱打篮球,爱幽默的男生
瞧我这个人作文(三){瞧,我这同学作文}.
瞧我,一个相貌不凡的大帅哥,浓浓的眉毛像是著名画家王白石画上去一般,眉毛末梢还微弯下去。眼睛比较小,不过小小的眼睛到也突出了我的个性,我的鼻梁不高。我相信我如果站在离你50米远处,你一定可以认出我来,因为我很好辨认出来偶!
我是一个中学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吸烟,不喝酒。兴趣广泛,五子棋,围棋,毛笔字,踢足球,打篮球""都略懂一二。洁身自好,我的衣服最多穿两天,是绝对要洗的,鞋也是一星期刷一回,早晚洗脸刷牙,衣着整齐,每次出门都要梳一梳我那小平头。学有专长,我是一个电脑专家,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要用电脑都是我来操作,他们常常说我是一个电脑天才学习蠢材。我们家的电脑维护,杀毒,清除垃圾,痕迹等活儿都是我来完成的。制作幻灯片,打印资料等,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了。因为我是一个电脑高手。{瞧,我这同学作文}.
看我这么聪明,你们可一定不要夸我,一夸我的话或不定我就会骄傲了,呵呵。
我是一个幽默的人,朋友们要是碰到伤心,难过的事情,准会来找我,他们说我说话很成熟,说我很幽默,会逗的他们笑,他们都喜欢我这个朋友。
我的学习不怎么好,这都是因为我不爱看名著,阅读量太少。我总是粗心大意,每次刚出门就敲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忘带东西了呗。唉,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怎么样?想和我做朋友吗?
绝对原创,否则天大5雷轰。相信我,朋友们。
第二篇:《作文《瞧,这个人》》
瞧,这个人
他是贵族后代,出生在乱秦;他是少年英雄,力能扛鼎,才气过人;他虽鲁莽高傲,却是豪情万丈;他虽是铮铮铁骨,却也有款款柔情。纵使他并没有称霸天下,他也是我心中的真英雄。
他自幼胸怀大志,曾在秦始皇巡游时口出狂言,而他也不负众望,习得一身好气力,战无不胜。巨鹿之战时,他毫不犹豫杀死了只顾饮酒作乐的宋义,紧接着追击秦军,连斩二将,又在决战关头,破釜沉舟,只带着三日粮草与秦军作战,士卒无不以必死之心奋勇向前,个个以一当十,杀得敌军个个胆寒,最终取得了巨鹿之战的胜利。
巨鹿之战无疑是他一生之中的成名战。此战过后,各诸侯无不拜随于他的身下,然而战胜之后的他却犯下了他人生中最严重的错误,也是导致他战败最主要的原因。,毛泽东曾指出他战败的三个错误:一是鸿门宴不听范增劝告,放走刘邦;而是机械地遵守鸿沟协定;三是建都徐州。不杀刘邦,是为了曾经的手足之情,却也给了刘邦卷土重来的机会;遵守鸿沟协定,是为了信守承诺,却让他失去了争霸天下的可能。不得不说,他是个重情义、守信用的人,也正是因此为自己埋下了祸根。
鸿沟协定后,他引兵东归,刘邦却毁约追杀他,几经争斗,他兵困垓下,兵少粮缺,终于突破重围后,却因被指错道路,身陷绝境,至乌江江边,他以无路可退,下马步战,杀敌百人,围击之下,挥刀自刎。乌江亭长曾劝阻他回到江东以图东山再起,他却宁愿战死沙场,只因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他这一生轰轰烈烈,最终血洒战场,马革裹尸,而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也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在一次偶然间,他结识了虞姬,自此与其共谱华章,兵困垓下时,兵少粮尽,夜闻四面楚歌,哀大势已去,面对虞姬,在营帐中酌酒悲歌,随侍在侧的虞姬,怆然拔剑起舞,并以歌和之,歌罢自刎,以断项羽后顾之私情,激项羽奋战之斗志。
他是时势之英雄,世界之怪杰,具并吞八荒之心,叱咤风云之气;勇冠万夫,智超凡俗,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总是有人论及其残狠凶暴,鲁莽冲动,然而他的骁勇善战,铁骨柔情,却是常人无法匹及的。但愿三生有幸,可以一是西楚霸王,那是我一定会对身边的人说:“瞧,这个人,就是项羽,就是我心中的旷世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