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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员制度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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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家装项目经理考核制度》

南京美智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考核制度

(2012年02月06日修订)

一、总 则

1.本考核办法以公司2012年02月06日起执行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为依据。

2.工程管理注重过程管理和控制,目的在于加强项目经理的工作责任心,敦促其达到公司“高质量、高标准的施工水平,提供客户满意的工程”的目标。对违反公司规范要求的,或造成严重结果和影响事件的当事人,将运用经济手段予以处罚。对为公司创造财富的行为,将给予经济奖励。

3.所有的处罚款、奖励金,以监理、区域工程部、公司总部工程部开具的相关单据为准(文明施工、工地形象、规范施工等行为能以电子照片为参照附后在处罚单后)。如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另行计算。

4.处罚、奖励款将在当月项目经理借款或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或发放。

二、工地形象:

1. 开工三天内,施工现场各种形象、宣传标贴张贴不到位,处罚200.00元/次。

2. 工作时施工人员未穿公司工作服及工作鞋,处以100.00元/人.次的罚款。

3. 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上岗证”,罚款50.00元/人.次。

4. 卫生间地面未有效成品保护,且有积水、污水,临时马桶未及时冲洗,异味严重,罚款200.00元/次。

5. 施工材料和工具、机具未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垃圾未装袋处理,各罚款200.00元/次。

6. 施工现场脏、乱、差,罚款200.00元/次。

三、文明施工:

1. 地漏和下水道等空洞、煤气表、门铃未进行有效的保护,罚款200.00元/次。现场成品保护不力或有业主物品丢失、损坏事件发生,处以500.00元/次罚款,并追究当事项目经理经济责任。

2. 成品地砖、地板表面未进行成品保护,各罚款300.00元/次。

3. 施工人员在施工工地现场做饭、喝酒(包括中午休息时间)、留宿,各罚款500.00、2000.00、2000.00元/次;若因工作期间喝酒而导致的工作失误、工程事故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项目经理全权、全额承担。

4. 不服从物业管理,没按规定时间施工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100.00元/次罚款。

5. 对业主态度恶劣,言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引起客户不满意的:

⑴ 被业主投诉到公司,则处以500.00元/次罚款;

⑵ 被业主投诉到媒体,则处以3,000.00元/次罚款。

⑶ 施工现场斗殴或与客户争吵,处罚2,000.00元/次。

6. 准客户参观工地,如因现场卫生、质量、工人素质等问题引起跑单,罚款2,000.00元/单。

7.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客户坚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经工程部认定确属项目经理的原因,罚款2,000.00元/单,情节恶劣的重罚5,000.00元/单

8. 客服回访,业主抱怨项目经理,经查实后,扣200.00元/次。

9. 在施工区域内私自接业务,或与设计师串通私下接单施工,处罚20,000.00元/次。

10. 与公司巡检串通徇私舞弊欺骗客户、收受客户礼物或请吃扣2,000.00元/次。

11. 被公司责令除名的工人仍滞留在施工现场,处罚当事项目经理1,000.00元/次。

12. 应及时发放雇佣工人的工资,及时支付自行采购材料款。若因此发生债务纠纷,投诉到公司,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项目经理10,000.00元外加相对应的拖欠劳务工资。

四、安全施工:

1.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被认为损坏则处以200.00元/个罚款。

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无上岗证,立即清退,并处罚当事项目经理500.00元。

3. 现场未使用临时接线盘、配电箱,乱接电源的行为,处罚500元/次。

4. 发现现场使用“热得快”,处罚1000.00元/次。

5. 发现现场用电未通过临时电线,而是使用墙上暗盒插座的现象,处罚500.00元/次。

6. 发现施工现场有工人吸烟行为、地面有烟头,按50.00元/次.人(个)罚款。

7. 项目经理不及时上报施工人员名单(至工程部)参保“意外伤害险”,或现场施工人员与参保的姓名不符者,各处罚100.00元/人,并立即清退。

五、规范施工:

1. 若违反公司《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常规规范条款的行为,须及时整改,拒绝整改或超过三天仍未整改的将处以1,000.00元/次的罚款。

2. 若发现工地存在违反公司《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严禁事项、工地形象及安全施工、各工序重点监管事项条款所规定要求的行为,予以200.00元/次的处罚,并须及时整改;若拒绝整改或超过三天仍未整改的,予以1,000.00元/次的处罚;若再犯将重罚4倍,以此类推。

3. 卫生间或厨房有防潮要求的墙体,在防潮施工未经工程巡检验收就进行墙砖铺贴的行为,必须将已铺贴的墙砖拆除重做防潮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外,处罚200.00元;若拒绝整改将被处以强制停工、更换项目经理等方式予以处理,另处罚2,000.00元。

4. 卫生间闭水试验除未经工程巡检和业主验收就进行地砖铺贴的行为,必须将已铺贴的地砖拆除重做闭水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外,处罚500.00元;若拒绝整改将被处以强制停工、更换项目经理等方式予以处理,另处罚3,000.00元。

5. 瓦、木工序完工(可包含墙体的腻子层施工)未经工程巡检和业主验收,就继续油漆、涂料面漆施工或主材安装施工的行为;以及尚未收到二期款就继续油漆、涂料及主材安装施工的行为,将被责令停工,若项目经理拒不执行的,将被处以强制停工、更换项目经理等方式予以处理,另处罚2,000.00元。

6. 工程完工,未进行预验收就通知业主竣工验收或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就将钥匙交还业主的,处罚

1000.00元/次。并须立即纠正,以每五天为周期予以处罚直至竣工手续的正常完备。

7. 未使用、或部分未使用公司指定品牌的装修材料,按以次充好论处:

⑴ 按公司材料价值的三倍予以处罚;

⑵ 被业主投诉到公司管理层的,按公司材料价值的五倍予以处罚;

⑶ 被业主投诉到媒体的,按公司材料价值的十倍予以处罚。

8. 明明合同中已包含但仍向业主要钱买材料的,被发现查实,按向业主所收的金额的5倍处罚。

9. 对工程部所派工程无故不接、挑肥拣瘦的,罚款2,000.00元/次,两次不接,罚款5,000.00元/次,并停单两个月。

10. 不配合、不服从工程巡检管理,采取拖延、消极对抗的行为,处罚500.00元/次。

11. 不配合主材供应商或故意刁难的行为,扣200.00元/次。

12. 瓷砖铺贴前应对砖的大小、色彩、平整度等进行挑选,合格的才能铺贴,否则项目经理全权承担。

13. 无正当理由,现场无施工人员的,处罚100.00元/次。

14. 遇有工程部安排的紧急任务或公司办公场所维修任务,推诿拖延对待的,罚款1,000.00元/次。

六、工程结算:

1. 不够借款条件故意隐瞒情况、造假骗取工程进度款,除退还同等金额外,罚款同等金额的50%。

2. 遇有增减项的项目,在中期验收时须上报增减项签证单报工程部审核确认,否则结算时按合同价加上现场实测增项工程量造价进行结算。

3. 超过2000.00元的减项项目必须提前向工程部申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减项,否则结算时按合同原价结算。

4. 工程完工,超过三个月,尾款无正当理由未收缴,罚款5,000.00元/次。

5. 非业主原因、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工的,按100.00元/天罚款;不能顺利结账的后果自负。

七、会议纪律:

1. 工程例会期间迟到15分钟以内(未提前告知且无正当理由)的,罚款50.00元;

2. 工程例会期间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未提前告知且无正当理由)的,罚款150.00元;

3. 工程例会期间未事先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到者,罚款500.00元/次。

4. 工程例会期间,手机未关铃声响起或在会场接听电话的,处罚50.00元/次。

八、通讯纪律:

必须确保手机畅通,如被工程管理人员连续呼叫三次不接者(或停机者),罚款当事人50.00元/次。

九、保修、维修施工:

1. 接到工程部保修、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施工人员到现场检查并开展维修保修工作,对于水电维修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无故拖延处罚500.00元/次。

2. 维修人员应衣着整洁、自备洁净鞋套。违者处罚100.00元/次。

3. 维修人员进场时应与客户做好现场现有成品清点并记录,拆下的器具集中摆放并妥善保存。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十、奖励办法:

1. 对公司施工、管理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奖200.00~2,000.00元/条。

2. 挽回公司重大损失奖1,000.00~5,000.00元/次。

3. 作为公司典型样板房,且客户对工程和项目经理满意奖500.00元/户。

4. 项目经理每推荐一个老客户来公司签署装修合同并施工的项目,公司将按当项工程结算造价的1.0%给予奖励,若达到全年四个或以上,套餐项目公司将按工程结算造价的6.0%给予补足奖励,半包项目公司将按工程结算造价的4.0%给予补足奖励;同时公司将优先安排该项目经理承担此工程施工。

5. 被评为“年度优秀项目经理”的给于2,000.00元的奖励。

十一、说明:

1. 遇有不在上述相关规定内的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在最短时间内制定相关规定予以补充。{项目管理人员制度}.

2. 本考核制度自2012年02月06日起执行,以前同类制度停用。

第二篇:《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中建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建五局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属地管理的安全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生命安全,保护财物不受损失,建立本工程每周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三上午9:00 签到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安全部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综合办、安装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负责人,项目部机械管理员,电工和各劳务分包(包括甲直分包)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电工 安全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 2)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5)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小型加工机具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8)工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0)工人生活区卫生、用电

2、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之后,对于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各劳务,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定复查责任人的“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劳务现场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部负责对整改情况逐条进行检查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停工或处罚。

执行山东公司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规定,由安全部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每周项目经理带班检查的情况,上报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签到表、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照片、会议室集合照片等。 3、处罚措施

1)总包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分包劳务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甲直分包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对不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的要求进行整改的,视情况每条罚款 500—1000元,对不及时回复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200元。 3)每周三迟到五分钟者,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者,视为无故不参加检查,按照处罚措施1)进行处罚。

4)对拒不整改的,将对其施工的部位进行局部停工,由劳务分包法人 亲自监督,落实整改。{项目管理人员制度}.

每周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会签表

第三篇:《茗林装饰项目经理领款制度1》

项目经理领款制度

工程款,根据公司规定,在每周二、五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各种款项由工程部项目经理领取。

(一)、关于人工费及材料费的支付办法

工程用主材必须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不得随意外购。凡指定供应商没有的异型材料和暂缺的日常材料,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工程材料部确认;财务核算部审核后方可外购,凭发票到公司财务核算部报销。此款项列入材料款中。若擅自在外私购材料者,一经发现,按每次所购价值的两倍处以罚款。

1、关于单包工项目经理

进场后根据物业公司的相关证明到财务核算部领取相关费用,施工水电验收合格后支付15%人工费;框架验收合格后支付25%人工费;饰面、油漆验收合格后支付20%的人工费;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25%人工费,余下15%作为维修保证金,工程保修期后付清。

工程上将实行利润目标责任制。

按合同金额工程直接费的30%核定工程毛利率,对业主的优惠让利由公司承担。

2、关于项目经理:

材料和人工款的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分期支付,与进度挂钩的原则。

1、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场时,按工程施工程施工承包额的10%支付开工费及工程备用

金(如有土建改造工程增加5%)。

2、第二次支付:二期款交付后,按工程施工承包额的35%分次支付,每笔款项不得超

过5000元(工程前期如有土建改造工程在本期扣除5%)。

3、第三次支付:三期款交付后,按工程施工承包额的25%支付,每笔款项不得超过

5000元。

4、工地完工验收前,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工程直接费的70%(含材料款)。

5、客户交付工程尾款后,即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注:

1、客户没有按规定缴足款,部分抵项目经理领款额。

2、根据进度,在每期施工进度款中扣除材料款金额。

3、客户在一月内未缴纳工程尾款,该项目自动结算,未收回款项由项目经理自行

收取。

财务核算部、材料配送应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工程进度款收取及承包款发放的规定

1、接到工程材料部工程开工任务后,根据图纸及报价的工作内容要求,制定出《施工进

度及收款计划表》,一式三份,财务部、工程材料部、项目经理各一份。公司严格按照制订的计划方案进行监督。

2、工程进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材料、分项验收,在分项验收完毕后,将事

前准备的《缴款通知书》通知客户,按照合同要求在三天内缴纳工程进度款,如有特殊情况,需以报告的形式,在工程材料部审批备案。(报告需有客户注明的延期原因及缴款时间)

3、在领取工程进度款时,需有以签证的《工程分项验收单》、《材料验收单》及财务部的

收款证明后,才能申请领取工程进度款。

4、在指定供应商采购材料回单必须及时进行财务报销,以便于对工程进度款的核发。

5、工程结算时,必须有《工程竣工单》、《材料验收单》、《工程分项验收单》及财务部的

收款证明后,才能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五、福利

1、公司长期固定项目组负责人可享受本公司的福利待遇。

2、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公司可酌情发放补助金或实物。

3、每年组织春(秋)游活动。

4、每年度结合年终总结会,组织联谊活动。

六、项目组辞职

1、项目组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工程材料部递交书面报告。

2、批准后,在工程材料部退还公司相关资料、文件、领取的公司物品和《项目经理工作手册》。

3、最后单项工程竣工合格并在其保修期(两年)完成后,工程无其他问题、即付清项目组质量保证金。

七、奖励与处罚

为实施有效的管理,创一流服务水平,获最佳经济效益,制定奖励与处罚条例如下:

1、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

2、奖励条件

(1)、连续获得两面以上锦旗者且无其他问题,奖励300元。

(2)、因施工质量和现场管理优秀带回的项目

(3)、对施工工艺提出新技术和新观念且对工程成本有明显节约者

(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项目经理的岗位职责。

客户综合满意率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的收款率达100%。

连续提供样板房2间以上、当月验收工程无延期情况。

3、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物质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4、处罚类别及处罚规定

项目经理违规处罚规定

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移动电话必须开启,未开电话,每次30元。

(2)、工地检查出现违规现象,每次50元。

(3)、未能及时办理工程中各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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