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篇一:《遵纪守法作文》
遵纪守法,我能行
四年级 赵芯悦
人的一生中,要经历漫长的岁月。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的是是非非,善恶丑美。然而,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抑恶扬善,做一个有道德、懂法律的好公民。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是啊,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规矩,这还了得?而法律是来规范他们的行为的。每次提到法律,大家都口口声声说要遵纪守法,好像很简单似的。可是做起来呢?有几个人做到了?就从小事说起吧。
在学校,每次上下楼梯,都有不少人走左边。一次又一次,好像习以为常。偶然一次,一位小同学从楼梯上往下跑,另一位同学则从左边往上跑。于是,两个人撞了个满怀,都跌倒在地上。 这仅仅是一件小事。
又一次,红灯亮了,我只在旁边等。这时,有位骑摩托车的叔叔好像很着急似的,如箭离弦般地冲了出去。正好,对面的人在过马路。那位叔叔赶紧按喇叭、刹车。但还是来不及了,摩托车撞倒了人,一场悲剧发生了。
以上都是生活中的实例,然而,违法乱纪的人还是很多。例如:告示牌上明明标着“禁止乱扔垃圾,但是,周围到处都是垃圾袋;河岸边明明写着:“严禁排入污水”,可污水还是大股大股地流进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学们,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应该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法规来衡量自己的行为,要维护社会的秩序,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
篇二:《关于遵纪守法的作文》
关于遵纪守法的作文
从小事做起,做文明学生
铁力林业局第二小学 五年一班 王欣茹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都在流逝,我们也在不断的成长,慢慢地懂得要养成一些习惯,如:不乱闯红灯,不滑楼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就是事故。"
其中,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懂得了酒后不要开车,故事是这样的:一次,有一个人因为和妻子吵架而烦恼,他的心也很烦,没有回家吃饭,到了饭馆,他又找了几个朋友,吃完以后,他很过意不去,又买了一盒毒品,喝酒就属于酒驾了,在吃毒品,那就不用想了,他开着车,一路晕晕乎乎的,都睁不开眼睛。一场不幸的交通事故发生了,撞到了一个小女孩。
这部电视剧让我明白了酒后驾驶真的太危险了,也要告诉我的家人和司机朋友们不要醉酒开车,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我,做为一个五年级的小姐姐,不要和那些一年级的小孩子们斤斤计较,但是我也要这样这四个大字"不要插队",遵守秩序。
假期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和主持人的一位好朋友去了哈尔滨,演出结束了以后,第二天,我们几个去了游乐场,朋友说":我们暂时先分开。"我先选了一个好玩儿的项目,那队伍如一条巨龙长,都等了10来分钟了,可是,还有20多个才到我们,妈妈等不及了,快速地向前跑,站到了第一个人的后面。有人在后面议论纷纷,妈妈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又想玩像过山车似的项目,又要排队,这个队用不上5分钟,7个人就完事了,很快。突然,有个阿姨,也是带着小孩儿的,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我们的前面,"唉"!我想玩的项目又没玩成。
最后一个项目是"海盗船",现在,一个人也没有。"嗯"非常好玩,我以前以为非常害怕,而现在,真的玩好几次都玩不够!
通过这几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又一个的道理,我将要用这些小事汇集成一个大事,让我成为一个文明的学生。
(指导教师:李春艳)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铁力林业局第二小学五年一班 付鹏宏
俗话说的好:"小事情,大道理。"在生活中违法犯罪的人大多是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受到不良习气影响,做出一些不良行为。例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骂殴、惹事生非······ 在我身边有的小学生,觉得违纪和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挨顿老师家长的批评,对今后没有什么严重影响,无所谓。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现在常常忍不住违纪的人,将来到社会上也会忍不住干出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小事也会变成大事,违纪违纪就逐步变成了违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班有班规。 在我们刚入学的时候,班级里有一个比我们小,但又非常淘气的男同学,有一次下课的时候,他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滑了下去,在落地的时候,他摔在了地板上,他的脸先着地,额头的皮都蹭破了。由于他不守校规,因此,他自己受到了血的教训。
我在新闻上看到一起交通事故,是一名小学生在过马路的时候,没有看红绿灯,结果在红灯亮的时候,他飞快地跑了过去,被路上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撞飞了,送到医院后,因为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他不遵守交通规则,因此,他丧失了生命。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一定要严以律己,要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我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若是出现了矛盾的,也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以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打人,这样会伤及到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我们大家千万不要闯红绿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要大声喧
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优秀少先队员!
(指导教师:李春艳){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铁力林业局第二小学 五年一班 孙千然
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不论是儿童、成年人、还是老年人。
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为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继承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可有的人就不会像我说的那样去做,比如说有的人在过马路时就不会遵守交通法规,懂得红灯停,绿灯行,在红灯时,也要强行的过马路,这样会很危险的,这些都是不遵纪守法的表现。
就拿我来说吧,虽然有时会犯一些小错误,但我会立刻改正,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次错了没关系,只要下一次不会再错就可以了。
我想大家小时候家里人应该都会告诉你:一定要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红灯停:就是说如果是红灯,我们就应该站在原地,不要乱动。绿灯行:等绿灯亮了,我们才可以过马路,不只人是这样,车当然也是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上街,要过马路时,妈妈告诉我要先找到斑马线,然后从斑马线上走到马路的对面,这样既安全又懂得遵守交通规则。可能是因为走的遍数多了,慢慢的,我也懂得了这就可以说是遵纪守法的一种了。
篇三:《遵纪守法征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重庆鼓楼学校初2016级2班
陈圳君
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一天我正在看 “ 扬子晚报 ” ,突然一则 “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 白马公园 ”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想想那
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重庆鼓楼学校初2016级2班
李可欣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则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如果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为一盘散沙。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形成处处秩序井然,人人崇尚法制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除了应该守法外,还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但让我们苦恼的是,在校园中,无视法纪、我行我素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他们对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轻者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迟到逃课,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重者考试作弊,抽烟喝酒,彻夜在网吧上网,为一点小事而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到整个校园的风气,甚至败坏了学校的名声。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
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文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做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篇四:《遵纪守法作文》
遵纪守法,健康成长
榔梨街道佳欣小学五1班 曹雨西
法律,是神圣、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
9月8日中午,老师组织我们在多媒体教室观看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教务处副主任蒋维老师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讲座,看完以后我深有感触。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不可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在我们的身边有少数同学,老是犯错误,屡教不改,他们对法律的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随意破坏公物,打人、骂人、撒谎,有时甚至赌博、偷窃、绑架、强奸、吸毒、抽烟、喝酒等,不公给你的人像抹了黑,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理。渐渐的,就就会经常犯类似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就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到时候,你很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是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我们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好奇心强的时期,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归之路。蒋维教师在讨论中所讲的安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我们一定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自觉加强培养好我们的法制意识,成为我国建设事业的接班人。让中华民族永保生机和活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还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遵法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2015年10月
篇五:《遵纪守法作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遵纪守法,既是责任,也是义务。源自于我们对不良现象的拒绝,源自于我们对规定的遵守。
当马路、红灯不再因为我的乱闯而酿成车祸时,我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当矛盾不会因为我的粗口、冲动而动手时,我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当别人的物品不会因为我的贪婪而占为己有时,我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当毒品不会因为我的一时好奇而品尝时,我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当尊老爱幼,谦虚礼让成为一种习惯时,我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遵纪守法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一种文明的习惯,做一个文明的人,那么,我们便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的社会也会因为你我的遵守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篇六:《遵纪守法做文明学生作文》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篇一: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世界是一个法制的年代,法律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武器,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律法制不断地完善,已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文明高低的标志。
俗话说:小事情,大道理。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习气影响,带来不良习惯行为,比如:不讲社会公德,打架斗殴、惹事生非,在学校不遵守校纪校规等等。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扣几分,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这些绝不是危言耸听。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好团结,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这些都是同学们力所能及做得到的事情。
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一定就能做到一个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篇二: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自从胡锦涛爷爷提出 八荣八耻 以后 ,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却不这样想。
一天我正在看 扬子晚报 ,突然一则 血淋淋鹿肉让孩子受惊 的新闻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的看了一下,原来 白马公园 美食节时有一位烧烤摊主的摊上有一块残缺的鹿肉,这引起许多孩子的惊叫 , 其中有一个叫段健红的小朋友对摊主说 : 梅花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是不可以猎杀的。 可摊主却没有理睬他 , 一遍、两遍、三遍都没有回应。
还有一次 , 我看到一个少先队员急匆匆地上学校 , 却碰到了红灯 , 眼看快要迟到了 , 他心里十分着急。这时一位叔叔说 : 小朋友 , 别等了 , 现在走还来得及 ,说完那位叔叔跑着闯过了红灯,可那位少先队员却没有走。他想,如果我现在闯红灯 , 也许不会迟到 , 可就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于是他一直等到绿灯亮了 , 才快步的穿过马路 , 向学校跑去。
想想那位摊主比少先队员大 , 比她们懂得多 , 却不懂得遵纪守法。难道他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吗 ? 难道只有猎杀熊、烧梅花鹿肉才能赚钱吗 ? 那位少先队员遵纪守法的优秀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今天开始,不管以前怎样 , 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
篇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篇四: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一个游戏厅旁,三个小学生结伴进了里面。他们凑齐200元买了几个游戏币老板也没有让它们出示身份证就让他们进去了。
他们正玩的欢。突然一位警察向他们走来看见这几个孩子未成年就进游戏厅玩 就过来对他们进行了一番教育:孩子们,你们都还小,要努力的学习,不要把精力和金钱浪费在游戏上面,在不必要的花销上,未成年是不能进入游戏厅的,要遵纪守法呀!警察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老板那,对老板说开店也要讲法律,这三个孩子还未成年他们来了你应该好好教育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你不仅不教育他们。还不分青红皂白,不要他们的身份证就让他们进来就收
他们的钱,给他们游戏币。他们可是我们祖国的未来的希望!
老板听了这一番话,也幡然醒悟。以后有未成年人进来,都要教育教育他们。我们要遵纪守法,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浪费在游戏厅。
篇五: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篇七:《遵纪守法作文稿》
遵纪守法,我能行
大家都说现在科学发展真是日新月异,人们生活水平逐年上升,这可都归功于 “法”字保护着大家,悍卫着大家。电视上也每天为人们播出法律节目,让人们知法、懂法,不犯法。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有法才会有今天幸福美满的生活。其实这一“法”字离我们的近在咫尺——看到了吧!那一群孩子把老师气得哭笑不得,难道这就是我们给予老师的礼物吗?难道这就是我们和教师的师生情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亲如母子的师生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君子,是人才,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我从未想到,一个小小的纪律,竟然束缚住了我们这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这若让别人见了,岂不让他们笑得合不扰嘴,我们的脸岂能不红?
守纪朝朝乐,乐你乐我乐大家;违法日日愁,愁你愁我愁师长。在我们这个年龄,是不是像早上刚升起的太阳,正是干劲十足的时候。做好知法、懂法、不犯法,那我们就会势如破竹,一心一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啊!这又是一次校园暴力,看那被打的孩子已哭得泣不成声。而那些打人的同学,真是应该检讨自己。
难道这就是朋友与朋友之间浓厚的友谊吗?难道同学与同学之间就是这么彼此蹂躏吗?难道打人是一件快乐无比、有声有色的事吗?我真为此而感到羞愧,也许还会有更多人为此而唾骂。我会说:“骂得好,骂得对,应该也让他们感到无地自容!”
遵纪守法这不仅是社会要求我们做的,更是我们自身应该做的。世界有谁不羡慕一个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高素质人呢?其实不必羡慕,只要遵纪守法,你能行。
同学们,让我们学会遵纪守法,创造一个和谐欢乐的家园。别忘了,大学之门的钥匙就在自己手里,一切从自己开始。
遵纪守法,我能行!
六年级二班:孙 楠
遵纪守法,我能行
人的一生中,要经历漫长的岁月。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的是是非非,善恶丑美。然而,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抑恶扬善,做一个有道德、懂法律的不公民。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是啊,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规矩,这还了得。而法律是来规范他们的行为的。
每次提到法律,大家都口口声声说要遵纪守法,好像很简单似的。可是做起来呢?有几个人做到了?就从小事说起吧。在学校,每次上下楼梯,都有不少人走左边。一次又一次,好像习以为常。偶然一次,一位小同学从楼梯上往下跑,另一位同学则从左边往上跑。于是,两个人撞了个满怀,都跌倒左地上。{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这仅仅是一件小事。又一次,红灯亮了,我只好在旁边等。这时,有位骑摩托车的叔叔好像很着急似的,如箭离弦般地冲了出去。正好,对面的人在过马路。那位叔叔赶紧按喇叭,刹车。但还是来不及了,摩托撞倒了人,一场悲剧发生了。
以上都是生活中的实例,然而,违法乱纪的人还 是很多。例如:告示牌上明明标着“禁止乱扔垃圾”,但是,周围到处都是垃圾袋;河岸边明明写着:“严禁排入污水”,可污水还是大股大股地流进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学们,做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应该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法规来衡量自己的行为,要维护社会的秩序,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
六年级二班:李悦頔
争做文明小卫士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我们要与民事法律交朋友,听从这朋友的忠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依托这位朋友的保护,避免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实际在我们成长中,法律伴随我们成长,一直和我们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关遵纪守法的作文}.
一个人来到世界便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生活处处离不开法律,法律就是维护我们权利的,我们要认真学法,更要学会用法,我们的成长和日常生活都有法律相伴相随,我们从小要学做一个文明的人。总之,知法守法,是我们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中国流传已久的古语,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以为这样小的好事是可做可不做的,不要以为这样的坏事做了也行。”这样的想法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小学生一定要防微杜渐,坚决克服诸如爱占小便宜等的小毛病,坚决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在心灵筑起预防犯罪的防线,
让犯罪远离每一个小同学。
法律是严肃的,任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
篇八:《遵纪守法文章系列》
遵纪守法文章系列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
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
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
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