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篇一:《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梦宇和寒梅是老同学,自上学前班(那时叫育红班)一直到上高中。
梦宇对寒梅的暗恋可以追溯到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寒梅虽说不太漂亮,但她聪明、活泼,行起事情来更像个男孩子。梦宇却性格内向,寡言少语,除了学习,心无旁骛。两个不同性格的人却都是班里学习的尖子。
有次,班里一位爱调皮捣蛋的男生,因和梦宇争一块橡皮而发生争执时,弄得梦宇直想哭鼻子时,寒梅竟仗义地站在梦宇一边拔刀相助,对那位捣蛋的学生大胆指责,最后硬是让那个欺负梦宇的同学心服口服,还让他给梦宇道了歉,陪了礼才算了事。这次橡皮事件让梦宇从心里十分感激寒梅。也从此使梦宇对寒梅有了一种特殊的好感,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梦宇对寒梅多了一份关注。但,一向行事大大咧咧的寒梅当然对梦宇内心世界的变迁和日常行为的关注并没有太过注意。而梦宇却把这种忽然而来的对异性的莫名感受一直压抑在心里,并且当做学习的动力,发奋着、努力着。
转眼小学五年级就结束了,他们俩个都顺利地升上了初中。
初中的课程是紧张的,而梦宇对寒梅的情感也一直保持五年级时的真挚、纯洁和美好。初中的课程增加了英语课。那一届人对英语都感到头痛,老师教学出力不出效,感到头痛,学生学不会也感到头痛。学习了一个学期,学校组织期中考试。为了防止学生相互抄袭卷子,学校发明了一种室外考试法。就是让每个学生把坐的凳子搬出教室,再自带一把小凳子,然后把高凳子做课桌使用。学生前后距离相隔一米左右,整齐排列,这样,一个室外考场就布置好了。为了防止凳子凹凸不平,写不好字,老师只要求学生带一本与本课程考试无关的书或本子当做考试卷的垫子。这种考试法在当时的农村是经常用的,也成为学校的一种风景。
初中的第一次英语考试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不好。有些同学甚至把文革中的流行语都给搬出来了: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这主要是英语对大多数人来讲实在太难了。
考试成绩公布下来,全班只有梦宇一个人得了60分,而老师说是勉强及格。其他人全是不及格,有的还是个大鸭蛋。这样的成绩作为英语老师是无法对校领导交差的。但对于梦宇这个热心苦读的农村学生来讲,却是莫大的鼓舞,因为他暗自庆幸自己在没有抄袭书本的情况下,完全凭借自己的真本事考出来的,尽管分数低,但还是挺高兴的。他把自己的喜悦虽然埋藏在心灵深处,但脸上还是显示出了一种惬意之情。英语老师在做考评时,表扬了他,他把头深深地低了下来,脸红红的,热热的。从此,他便下决心,一定要把英语学好。于是,他把学过的单词写在单纸片张上,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惦记着背诵英语单词。后来,正好赶上河南广播电台开始同步播放初中英语教材,每天早上6:00有一次播音。梦宇每天就早早起来听广播。这样,梦宇对学习英语的兴趣极大地提高了,他的英语成绩也在班里数第一。
寒梅在那次英语考试中,十分地不理想,只考了45分。这极大地挫伤了她学习英语的积极性。而她在心里总认为是英语老师教得不好,才导致她学习不好。(在当时,英语老师的教
学水平的确也不是很高。)于是,天生好动的寒梅放弃了对英语的学习。上英语课时不是看别的书,就是和前后左右的同学交头接耳。时间长了,弄得老师特别反感。有次英语老师找其谈话,寒梅顶撞了英语老师说,你教得(英语)太次了,我不想听。从此,英语老师在课堂上再也不管她了。
这天下午放学后,梦宇收拾完课桌上的书本,并将这些书本放进自己的书包里,准备回家。因为晚上还要上夜自习,所以他得早点回家吃饭。学校经常停电,今天晚上要停电,班主任也已经告诉大家了。梦宇的煤油灯没有煤油了,回家还得去供销社买煤油呢。梦宇兴冲冲地出了校门。路上,他忽然想起老师今天讲的英语句子还没有背会。于是,他便顺手拿出英语课本,边走边读、边背。不知不觉走到路边,眼看就要撞到了树上。他下了一跳,以为是人,忙说:sory,sory(对不起,对不起。)抬头一看,原来是一颗柳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这时,正在看护庄稼的金蛋笑着说:真是个学习迷,撞到树上了,还给树说话哩。从此,金蛋逢人便说。学习迷这个外号就在村里传开了。
不管外界如何说他,对梦宇来讲,他有自己的主见,也深深知道自己的智力。他常常在心里告诫自己:其实,你并不比别人聪明,和班上其他同学相比,还是十分笨拙的,所以,你要笨鸟先飞哩!家里姊妹多,父亲上班辛苦,回家还得下地干活,文化也不高,母亲不识字,他们都辅导不了自己。所以,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努力了,父母就不再在自己身上操心了,或许能减轻些他们的心里负担。
或许是课程压力,梦宇对寒梅的感情仍然是朦胧的,似乎并不是那么强烈,否则,可真要影响到学习了。
当梦宇得知寒梅和英语老师的那次谈话时,很想单独找寒梅谈一谈,也想帮她一把,把自己学习英语的方法给寒梅说说。但,性格内向的他却始终没有勇气和胆量找寒梅,生怕被别人戳脊梁骨。于是,梦宇给寒梅写了张纸条:寒梅,好好学习英语吧。如果你需要,我把收音机让给你听听。梦宇。梦宇中午放学时迟走了一会儿,就把纸条夹在寒梅的英语书里了。谁知道下午上英语课时,寒梅的同桌说她的英语书忘家里了,性格豪爽的寒梅就慷慨地说:用我的吧,反正我也不用。这样寒梅随手就把英语课本扔给了她的同桌。这下,梦宇写给寒梅的那张纸条就被同桌发现了。同桌打开纸条让寒梅看,寒梅的脸立即就红彤彤的,赶忙去抓那张纸条,同桌却将纸条往空中一扬,一时没拿好,竟飘落在了后边同学的桌子上。这样一下子就在全班传开了。不久,在班里就有了梦宇和寒梅暗地相好的闲言碎语。
这场纸条门弄得寒梅和梦宇十分地被动,苦恼。寒梅找到梦宇,狠狠地批了梦宇一番,抱怨他不该给他写什么破纸条。梦宇极力辩解,说自己是出于好意,出于同学之情,甚至说出在五年级时寒梅拔刀相助的事。但,最终还是没有取得寒梅的原谅。也就从此,寒梅不再去理会梦宇了。时间长了,直到班里有两位公开开始谈恋爱,同学们关注的焦点又都集中在这两个同学身上,寒梅和梦宇的纸条门事件就在同学当中给渐渐地淡忘了。
说来也是巧合,到了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换了一位新班主任,在每月一调座位时,竟将寒梅和梦宇调成了同桌。寒梅立即找到班主任,强烈要求班主任给自己调座位,梦宇也要求调换,但这位班主任也是犟人一个,你们要求调换,我偏不给你们调换。就这样,这两个冤家被班主任强扭到一起了。他不知道寒梅和梦宇之间发生的纸条门事件。在一个月的同桌的时间里,寒梅和梦宇的课桌上就有了一条三八线。只要谁的胳膊超过了三八线,对a方就会
狠狠地、无声地用胳膊肘捅对方的胳膊。
有一天,英语老师在课堂上让梦宇朗读课文,这对梦宇来讲是小菜一碟。
篇二:《李寻欢: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寻欢: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这是古龙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经典的开头,寥寥数笔勾画了一幅萧杀的景色,为主角李寻欢的登场和整部小说的格调做了铺垫。
李寻欢,我最喜欢的武侠小说的人物,他深情、仗义、潇洒、热心,再加上焦恩俊经典的演绎,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美则美矣却有一件事为人所诟病:为了所谓的兄弟情谊,把挚爱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辜负了美人,最终三人都落得悲剧收场。
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为了兄弟之义,把爱人拱手相让,委屈自己成全他人,最终却落得悲剧收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们从原著中的细节针对人物的性格,来做详细分析。
首先说龙啸云,现实生活中不乏龙啸云这样的人物,他们年轻时也曾豪气干云:
“李寻欢自关外回来时,他的仇家竟勾结了当地凶名最盛的‘关外三凶’在邯郸大道上向他夹击。
他虽手刃了十九人,但最后却也已重伤不支,眼见就要伤在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之下。
就在这时,龙啸云来了。
龙啸云以一柄银枪活挑了卜霸,救了他的性命,又尽心治愈了他的伤势,一路护送他回家。”
至此他和李寻欢成为至交,待到人到中年,他能力平平,早磨灭了年轻时豪情壮志,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他爱妻爱子,处事圆滑,长袖善舞,人缘极佳,一心呵护妻子和培养儿子龙小云。
“龙啸云忽然笑道:兄弟,你到现在难道还看不出他们只不过是在跟你开玩笑?走走走,我们还是喝杯酒去挡挡寒气吧。
他大笑着走过去,挽住了李寻欢的肩头。
李寻欢面色骤变,失声道:大哥你——
他想推开龙啸云,却已迟了!
就在这时,只听呼的一声,田七的手已自背后抽出,一条尺二寸长的金丝夹藤软棍,已毒蛇般的抽在李寻欢腿上。
李寻欢掌中空有独步天下,见者丧胆的小李神刀,但身子已被龙啸云热情的手臂揽住,这飞刀那里还能发得出去。
但闻啪的一声,他两条腿已疼得跪了下去,公孙摩云出手如风,已点了他背后七处大穴。
赵正义跟着飞起一腿,将李寻欢踢得滚出两丈外。
龙啸云跳了起来,大吼道:你们怎能如此出手?快放了他。”
最终,龙啸云在功名利禄家庭圆满和嫉妒之心的蛊惑下一步步忘记兄弟情谊,从少年英豪蜕变成卑鄙小人。
林诗音呢,少女时代的她:
“她穿着浅紫色的衣服,披着浅紫色的风氅,在一片银白中看来,就象是一朵清丽紫罗兰。
他记得她最喜欢雪,下雪的时候,她常常拉着他到积雪的院子里去,抛一团雪球在他身上,然后再娇笑着逃走,叫他去追她。”
俨然一个美丽娇憨活泼少女形象。
她只一心想过安稳日子,李寻欢出门远行的时候:
“她慢慢的梳着,似乎想留住他,多留一刻也是好的,梳到最后时,她婆婆就不禁滴在他头发上。”
她没有功名之心没有凌云壮志,只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甚至将王怜花托她交给李寻欢的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武功秘籍《怜花宝鉴》悄悄收起来,她想远离是非,过普通人的生活,说到头她只是一个普通女子。
再说李寻欢,他爱林诗音吗,爱,十年塞外都忘不了她,夜夜梦见,日日喝酒和雕刻她的人像以寄思念,十年后还是终于忍不住寂寞,入了关去见她。后来得知龙啸云出走,他又悄悄在对面小酒馆默默守护三年,只为保护她。这么爱,那当年为什么离开?
小说里有个极其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看起来颇有画蛇添足的感觉: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旁,正有一双少年男女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本该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娱,为什么要轻言难离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都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够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那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会更快乐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象这样默默无闻的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象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么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拳,显得那么坚强,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光带着叙不尽的柔情密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着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古龙似乎只是在文末描写一对无名少男少女,像是这部小说的开头,亦或是下一部小说的影子。是啊,这个少年就像所有人的影子,年少轻狂,重名轻别离,总想闯荡一番争名夺利,否则怎能甘心。李寻欢年少时也和这少年一样,不安现
状,要出去闯荡江湖,终于行侠仗义的时候被“关外三凶”集结多人围攻,那时候他还不是小李飞刀,差点死在大凶卜霸的喂毒跨虎拦下,这让他意识到,他虽然不甘心,却没有足够的能力扬名江湖,更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他是个浪子,给不了林诗音平淡安稳的生活,而这些恰恰是平庸的龙啸云所能做到的。
经历苦苦思量挣扎,他选择了江湖,选择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林诗音,为了她的幸福,把她托付给了爱她的龙啸云。
十年间,他凭借飞刀绝技扬名立万,得到“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美名,兵器谱排名第三,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然而从风流浪子变成“落魄的中年人”,越来越孤单。发现功名不过如此,思念却日渐刻骨铭心,夜夜梦回,无限怀念当初和林诗音下棋赏雪的平淡的日子。造化弄人,再也回不去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故事的最后李寻欢和林诗音还是没能在一起,出现了孙小红,孙小红虽然年纪小,却是个坚强勇敢的姑娘,从一开始就执着的追求着自己的爱情。李寻欢想安定的时候,她在正确的时间出现,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结局。
篇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重温《大话西游》三遍。大笑,流泪,然后沉默。 我面对的,是一部痛彻心肺的喜剧。
一位才华横溢又无法无天的青年(孙悟空),根本不喜欢世人摊派给他的大事业(西天 取经)。他尤其受不了师父(唐僧)的唠唠叨叨,可世俗条规(观音)又不放过他。为让他悔 悟,心甘情愿地去取经,唐僧和观音达成妥协:让他五百年后重新做人。 这真是一个宿命的开始。
十年前我绝对不知道今天自己会在北京的一所大学里学习,如今已隐隐感受到那冥冥之中的牵引。可怕的是这还绝不是终点,不到游戏结束我不会知道答案。{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给至尊宝三颗痣的人是紫霞仙子。谁说的:总有一个女孩出现,让男孩最终成为男人。 而男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那简直是一定的。
非常喜欢紫霞的开场白:“现在我郑重宣布,这座山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包括你。”那样的气贯云霄,像一个童话故事。不明白在这样的故事里为何爱情总要成为牺牲品,干嘛不让周星弛携紫霞纤纤小手——走先!
至尊宝挖开自己的心,看到了紫霞留在那里的一滴眼泪,毕竟曾经沧海过。 五百年又五百年,兜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地。人没能战胜命运,而人的尊严却在抗争中得到了肯定,人的情感也必将不朽。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孙悟空会爱白骨精,猪八戒爱上了蜘蛛精。紫霞爱他至深,因为他拔出了一把剑。 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可生活永远现实得多,芸芸众生,谁又能许谁一个未来,自欺欺人罢了。
有理由也好,没理由也罢,可还是要爱。让我去,过程就是结果,无悔。
爱无须掩饰无须矫做无须患得患失,只要像紫霞一样说:“让我们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先亲我一下。”
爱是身不由己。
爱是奋不顾身。
至尊宝对晶晶说:“你杀了我吧,我不希望你看我的时候心里却想着别的人。” 晶晶以为:“都是骗我的。”跳下崖去。
紫霞把身体挡在至尊宝面前,刺进牛魔王的铁叉里。
一时间,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爱深刻莫测。
三十娘流着泪说:“想我春三十娘貌美如花,却跟这么丑的人有了。”
这是多少美丽自负的女子的宿命:心中的他是能文能武翩翩少年,枕边人却鼾声如雷大腹便便。
谁敢说多年后眼望自己的丈夫不会有如此感觉,真不知幸福还是心酸。不过还是要为他挺身而去无限牺牲,像春三十娘为猪八戒放下断龙石与牛魔王同归于尽。
至尊宝原以为可以与初恋共度今生,谁知初恋的时候并不懂情爱人生。当年被他推开的紫霞已经悄无声息地抵达他灵魂的最深处,而他却不自知。
可紫霞死了:“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没有人猜得中结局,一切随风而去。
至尊宝第一次说这番话是骗紫霞,第二次说已痛不欲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四:《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星期五,想回家,就给我妈打了个电话,一打才知道,原来我妈正在一五金厂里做时工,我一听,心里就起了个念头,明天跟她做时工去。待得晚上,我妈回家,我把这想法同她一讲,我妈大喜,说一声好。星期六,早上五点多,只听得一声门响,我就惊醒了过来,紧接着就是一片刷锅洗碗的声音。七点不到,我妈就叫我起床了。我一翻身,一掀被,就下来了。洗刷完毕,吃过早饭,就开着摩托,载着我妈行使在那条通往工厂的大路上。
早上不出来不知道,一出来就得把人吓一大惊。放眼望去,整个公路上全是一片车流,那场面,壮观得就是电视里见到的那些春节返乡的摩托大军也不能与之一较高下。看着这些新旧不等,样式各异的车辆,我妈一边指着一些车辆,一边说着这人这人是干什么的。我顺指看去,虽项上点头,心里却不信,这在路上才几天,怎就能练得如斯本领?我妈见我频频点头,心情明显大好,弄到后来,凡车过之处,她都能出口成章个故事来。
大路走完,开始转入叉路,叉路一现,我就不知道怎样走了,如此,我妈就又有了一个在我背后指手划脚的机会。不过,在我妈的三指五指下,不多一会,那五金厂的大门也就现在眼前了。在我起念头的昨天,在我念头里,这五金厂虽没有天安门般雄伟壮观,但多少也有点天河城的气派,就是那钢铁所铸就的大门,也能让一切贼偷之人临门而却步,再望而生畏。然而,那铁门真立在面前,五金厂真尽在眼底时,我的内心里却有银河从九天里落下来的反差。人说,想象丰满,现实骨感,果如是。
在我妈的指引下,我把摩托停放在一堆着废物的车棚里。完后,掏出手机一看,八点不到,未上班也。趁着这个空档,我把整个五金厂转了个遍,当然,最先转到的当属厕所,原因无他,吾尿急矣。厕所有两个,我随意进了一个,一脚踏进,才知道错了,那尿味一阵阵刺鼻而来,就是再塞的鼻子,也能一闻就通了,根本就用不着电视广告里的那个什么鼻贴来助阵。把门一关,往下一看,心里止不住突突地乱跳,门底处,缺了一个很大的框,倘若女人往里面一蹲,哈哈,春色满园关不住也。这门破烂得,真合男人心意。我赶紧把门一开,跑到另一则厕所把门一看,真是大失所望,这门却是好的。
从机房出来,厂里已来了不少人,一些人还在厂道上打起包装来。我找着我妈,我妈就教我怎样两套两套地把刀放进一个小纸箱里,可我只放了两纸箱,就没有严格遵行我妈的指示了。我发现,即使再认真,再严格,那些刀放进纸箱时,也会乱了方向,再封得三两箱,我就三套两套地乱放了,只要一纸箱够得上五十套刀这个数目就行了,况且箱口一封,就是那些放得按部就班的,看起来也没它严丝密缝。不久,刀放完,箱封好,主管就叫我们把那些纸箱拉到仓库里去。纸箱拉完,正好是午饭时间。
吃过午饭,主管就安排我们撕刀的包装膜,用布拭擦刀面,把刀尖插进一个不知叫什么的塑料粒上。这工程极其宏大,需三人,故而,除我和我妈外,干这事的,还有一个女孩。封纸箱时,这女孩就和我们同组,据我妈说,她是我们管理区里谁谁谁的女儿,只是很早就离村而居了,说得有名有姓的,我却记不住。刀搬来,塑料粒摆好,却见那女孩从外面拿进来一瓶水和一块布。水放桌面上,她就去弄刀。我一时好奇,就一把拿过水,倒了点在布上玩,不想一阵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我吓一跳,立马把布一扔,问,这是什么水。答曰:天那水。幸好。
洗手回来,那女孩就叫我撕包装膜,而她则戴上手套,倒水拿布拭擦刀面。然而,她拭擦得奇快,而我撕扯得奇慢,见没刀可擦,她就帮我妈把刀尖按进那塑料粒里,我一阵放心,不急了,就手拿两把刀,一起撕。不想,正当我撕得得意之时,一把刀的刀锋却向我的中指削来。一阵疼痛,中指背面的一块皮肉,已赫然贴在刀锋上了。一看手指,血渗渗而出。我赶紧把中指关节一弯,找止血贴去也。自有了这血的教训,回来后,我就规矩了不少,再不敢手拿两把刀了。
不大一会,这包装膜也就撕完了,一报告主管,主管就叫我们给刀打包装,三把一套,大小按同一方向,放进一塑料袋里。然而没打得几套,我就发现,与把套刀封进小纸箱里一样,即使把这三把刀放得很同一方向,把它往大纸箱里一扔,刀锋也会即时凌乱。一想通此点,往后放起刀来,我就有点胡放乱塞了,可悲剧的是,心想着要乱放,大多时候,手却还是把刀锋的方向放得很一致,此时的心已是管不住此时的手了,放得几套,心底一抖,冷汗直冒,我只是在这个模子里泡浸了一下而已,没想到却已像被程式化了一般,有点走不出来了。幸好,只包装了两大箱,就下班了。中毒似不太深。
倘若昨天还有着新鲜感的刺激,让我激情百倍,活力十足的话,那么今天,就是有百十个美女给我按摩捶背,色诱我,我也提不起精神来,只因那把一把把没柄的小刀重复地插进那一个个小小的纸刀套里,确实是一件枯燥得让我感到自己已是一个白痴了的工作。记得,先前曾人前人后地抱怨,每年都教相同的东西,时间都无聊了,每年都重复相同的东西,生命都苍白了!然而,在这里把刀套一插,才知道,什么才叫重复,什么才是真正的无聊。一高手说,刚开始时,一天里,她只可以把四千多把刀插进四千多个刀套里,如今,她已练就了能在一天里把七千多把刀插进七千多个刀套里这样的绝世神功了!可是我一细算,她理应不止七千多。完成一把就是一分钱,七千多也就意味着她在一天里才只赚七十多块,差点就连个时工都不如了,倘真如此,做时工算了,何必那么拼生拼死连个午饭都吃不安心呢!
下午似乎较为轻松,只是拉下货物,虽然出了一身的臭汗,可总比坐在那里插刀套强。当然,时工嘛,总得找点东西做,货物拉完,我就往椅子里一坐,把橡胶锤一拿,安装起刀柄来。可我连锤了十多把,那套住小刀的纸,不是被我弄烂了,就是在纸里留下深深的夹痕,有的甚至连塑料柄都被我锤烂了。疑惑之下,一问旁边高手。答曰:夹太紧,用力过大之故也。我遵言而锤,果然漂亮不少。然和高手一比,实在是有天地般的差别。只是锤着锤着的时候,忽然心间一笑,不知我所锤之刀,将运往何方,何人将所用也。亲爱的,当你手拿我锤就的小刀时,你是否会想到那一个远在天涯深处坐在那简陋的五金厂的椅子上一把一把地锤着小刀刀柄的我呢?
篇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喜欢李商隐,喜欢他的忧郁,喜欢他的缠绵。那是怎样的用情,那是怎样的情深,才得来如此美妙的诗词。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变的这么多愁善感,从何时,为何故。我变了,我周围的人都这么感觉到了。
2004年10月23日,11:20分我结束了这周的工作,终于从办公室解脱了。奔向超市,打电话给朋友,约他去八大关。没想到他会如此之痛快地答应。问他吃饭了没,回说没。我说我买菜,中午咱们自己做着吃。问他那里有什么车,告诉他在浮山所下车,然后我接他。在超市里转来转去,买了点土豆,西葫芦,菜花,和油菜,然后又选了素鸭。还没到,担心他会坐错车,或坐过了站,心惊胆战,到化妆品柜台却又多买了套KOSE。跟柜台小姐侃的正欢,他打电话说到了,我说我去接你,你稍等,他说不用我就在你右边。我很奇怪我正在商场的二楼,怎么他也进商场了?他没等到我问就挂断了电话。不到一分钟手机又响,一看还是他的号,回曰,认错人了!我苦笑不得,匆匆下楼,看了一圈没发现他,他喊:喂,我在这!轮到我惊讶了,三年不见,他竟然是叼着烟来见我的!胖了,在我储存的记忆里,他是很高的,那时的我是的昂着脸看他的,可是现在,是我穿高跟鞋的缘故还是青岛真的风水好我长高了,我竟发现他比我只高那么一点点。带他返回商场,买下KOSE,我交钱,他却坐在椅子上,须知那是女士试化妆品才坐的地方,我拉他快速离开。付钱走人。上车,回家。 我想他还是那么的细心体贴。回到家已经14点多了。我立即下厨,洗菜,切菜。他脱掉外套,就过来帮我。我说不用,可他非要打下手。当年上高中,那是个封闭而且封建的学校,当时并没有发展什么恋情,有的只是两情相悦。那时的他是那么的大男子主义,那么的不可一世,那么的骄傲,那么的优秀。我是不敢向他伸出双手的。可是今天他竟然可以抱着我,揽着我一起洗菜,摘菜。我戴着围裙,活象一个家庭主妇,而他在一边切菜,小小的厨房,这么久以来在我心里一直是冷清的,孤寂的。突然之间就有了温情,有了温馨。他不用我炒菜,我只负责倒油,加料,而炒的工作他包了。然后我只需把菜铲到盘子里。看着他翻菜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痛爱妻子而下厨的丈夫。可是我明白,这个男人是不属于我的,五年前不是,三年前不是,现在更不是。我错过了。心就那么蓦然得痛起来,可是笑容仍然挂在脸上。我知道我已经再也没有权利要求他回来了。三年前我错过了,失去了。
篇六:《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作者:яlost °゛
我常常一个人,走很长的路,在起风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片落叶。
仰望星空,我想知道:有人正从世界的某个地方朝我走来吗?
像光那样,从一颗星到达另外一颗星。
后来,你出现了。又离开了。
我能感觉到你的心痛,你有你说不出的无奈&&
但是你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越是这样我就越难受。
在一起会伤心,不在一起更加伤心。
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想爱一个人,那个人刚好也爱我。
最好的事情就是经常和你在一起。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
我蹲下来,抱着自己使劲地哭。
我还能够说些什么,我还能够做些什么?
我希望你会听见,因为爱你我让你走了&&
第一次哭是因为你不在,第一次笑是因为遇到你,第一次笑着流泪是因为不能拥有你! 注定,注定只是注定,不管我怎么跨越,不管我怎么想靠近你,你还是会离开我的。 两个人的事情,不能靠一个人争取。
我们的生活有太多无奈,我们无法改变,也无力去改变,更糟的是,我们失去了改变的想法&&
时间一直在,是我们在飞逝。
我们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却无能为力。 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
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
我错过了很多,我总是一个人难过。
我以为可以躲在你的怀里一辈子不出来的。
有开始的地方就有结束,有笑就有哭,有心跳就有心痛。
只是偶尔,蜷伏在蜗居的家中,幻觉你会突然从后面紧紧地将我抱紧。
只是偶尔,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或者公交车上,我会突然有点怀念你用双手帮我圈出的那一片温暖。
我从你身边默默地走开,不带任何声响。
我就像现在一样看着你微笑、沉没、得意、失落&&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慢慢延伸一点一点的错开来。 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遗忘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
我站的太久说的太久我自己都累了,你怎么还是听不懂?
我写的太多了写得太久了我自己都累了,你怎么还是看不懂?
我们一直在寻觅&寻觅&那个我们都有的结局。
每个人的爱情都有着不同的问题。
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两情相悦已是不容易,再加上许许多多的客观因素,真的让人透不过气来。 我告诉她们倘若有爱就好好爱。
想象下一个转角,遇见那个一生的男子。
在古代,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在想,纯真年代这般可爱的的爱情,能不能开在现代的水泥路上?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七:《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郭晓倩
一场感情,或轻或重,或淡忘,或永远铭记。
——题记
感情多种多样,在我看来只有四种:亲情,友情,爱情,以及陌生人而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亲情,其次是友情,友情或许比爱情更近,比亲情一定更远;会随时间,日常琐事而改变不论如何,庆幸的是你曾陪在我身边,或者说你曾与我共同走过生命的一段时间。
我与娜敏一同长大,我与娜是表姐妹,就是那种上坟也一起的。而娜与敏是邻居,不知何时我们之间有了些许往来,然后是好友。任时光荏苒,我们之间的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更加浓厚。但现在、、、、、、
年少时空闲时间很多我们都腻在一起,不曾分离。后来长大,学业加重,空闲时间减少,但我们也会更约好的一样,每个星期五聚在一起洽谈到日落西山,月上柳眉梢。至于内容总离不开各自班中大大小小的趣事,老师学校的近况,不开心的事,甚至是年少的爱恋。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是彼此肚中的蛔虫,知道彼此的一切。想想我最不开心的,初中三年也就这样过去了,因为有他们的陪伴,在哪阴暗的几年终有几丝阳光。
我至今都因为她们做过的一些事情而感动。
对于娜,我们曾在一个班里,刚开始我离开了一年,初到时,我在班里与众同学不熟,也就只有娜会陪在我身边,甚至不惜放弃原本的好友,就这样陪着,就这样,年少很容易感动,这件事也就像一股暖流,在我的心底荡漾。只因为年少的我们觉得彼此就是唯一可以依靠的人。而至于敏,我们曾无数次踏上从三中归家的路。几公里,也就在谈笑中走了下来。其实敏性格开朗,人缘不错,哪里会和我一样,回家都没有人愿意载一程。但敏因为我多次放弃了轻松的回家方式,就陪我用双脚走着几公里。说真的,回到家后我有想哭的冲动。
从小的好友有许多在时光中逝去,所以我更加珍惜与娜敏的友情。我明白这份友情对我的重要性。但在珍惜的友情也变味了。但变味的原因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那一天,我们去摘麻椒,其实只有我一个人,但遇到了她们就一同去了,我以为我们会一同摘然后平分,但他们最终抱走了大部分麻椒,在二奶奶的叫骂声中华丽丽的退场。而留下我一个收拾残局。之后说了他们几句,但却吵了起来,,终于冷战了,以前我们之间也有些小矛盾,但都会很快和好。但这不同,但这不同,因为我认为他们错了,而他们亦相反。时候我也想过主动示好,但骄傲如我,又岂会、、、、、、
现在经过太阳暴晒,那些麻椒也裂开了。
说真的我现在后悔了,在友情逝去时没有挽回,后悔一时过激吵得厉害,但失去的终究回不去了。罢了此事亦已。
劝大家,不要等到此情可待成追忆时才明白只是当时已茫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