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中作文】
篇一:《农村考生可读“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共750人》
农村考生可读“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共750人
农村考生可读“专项计划”
◆招生人数共750人◆招生学校为12所省属高校◆面向52个省财政困难县
□ 本报记者 赵君
近年来,重点大学农村生源下降,寒门学子能否走入重点大学校门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我省从今年起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今年,该计划的实施区域划定为52个省财政困难县。
招生专业含农林师范医学等
按照教育部关于农村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计划2%的要求,我省农村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750人。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列入我省一批本科招生计划的省属高校,包括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12所高校。招生专业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其中,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面向菏泽市省财政困难县招收师范类专业学生,其他高校招收除菏泽市外的其他财政困难县考生。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我省今年夏季高考,具有52个财政困难县农村(农业)户籍的农村应往届学生,具有52个财政困难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可以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单设农村专项计划平行志愿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单独设农村专项计划平行志愿,专项招生计划单设高校代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完成,在征集志愿时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征集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
农村专项计划新生入学和在校管理享受与普通入学学生同样的待遇。按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让更多农村学生走入重点大学
“实施农村专项计划拓宽了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是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开城市与农村地区学生间的竞争,让更多的农村学子可以圆梦重点大学。”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说。
针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难的问题,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今年,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014年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扩大至5万名,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篇二:《我区确定2015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我区确定2015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专项
计划资格
发布时间: 2015-04-21 阅读次数: 1199次 来源: 宁夏教育考试院
为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我区今年已经报名的高考考生符合实施区域和相关报考条件具备相关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
1、考生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以下简称“山区”)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2、考生具有红寺堡区、沙坡头区的兴仁镇和蒿川乡、中宁县的喊叫水乡和徐套乡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当地或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
考生具有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等县(市、区)以及大武口区星海镇的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于5月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等信息并自行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三、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
自治区区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承担。{农村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考生具有我区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或山区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
篇三:《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方案》
附件1: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1.符合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具有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户籍。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
[2011]26号)精神,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包括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
3.高中阶段具有在所在县域内的中学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考成绩(特征成绩)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
填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特征成绩)要求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东北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二、招生办法
1.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
2.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投档录取工作开始之前进行。不安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专项计划投档规则:先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计划,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仍未完成计划,再在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各阶段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
4.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
申请退档。
三、报考资格审核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2.汇总报考专项计划志愿考生信息,将高考成绩达到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名单发有关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3.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户籍证件、身份证件审核考生户籍资格。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生学籍资格。
5.为确保公正、公平,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被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多层面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6.对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篇四:《我省今年扩大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新增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我省今年扩大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并新
增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发布时间:2014-06-17 文章作者: 信息来源:宣传处
考生填报需确认报考资格
我省今年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招生计划共计4370人,较去年同期的1791人增加2579人。同时,省内八所本科院校新增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招生720人。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确认手续。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包括省外院校计划277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其中,理工类3537人,较去年同期的1584人增加1953人;文史类833人,较去年同期的207人增加626人。提前批本科院校49人,较去年的2人增加47人;第一批本科院校3212人,较去年同期的1490人增加1722人;第二批本科院校1109人,较去年同期的199人增加91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中,分别为:贵州大学700人,贵州师范大学29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40人,贵州财
经大学230人,贵州民族大学200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贵州师范大学10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80人,贵州财经大学100人,贵州民族
大学100人,贵州师范学院100人,贵州理工学院100人。 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我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
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农村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
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
划不予投档。
篇五:《农村专项》
中国矿业大学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要求,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计划名额130人,招生专业为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我校6月份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市、区)计划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实施区域内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在数学、物理或化学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理科应届高中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于2015年5月5日15:00前通过“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
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申请表并须由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按序装订(请勿另加封面),于2015年5月7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591555)。请在EMS快递单的“内件品名”处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从系统中打印考生签字即可,无须手写,无须加盖公章)
四、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学籍和户籍审核的结果,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6月3日左右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矿业大学招办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时提交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一步审核评价,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并于6月23日左右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办网站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我校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和本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七、其它说明
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中国药科大学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三)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2%。
四、招生专业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属省(区、市)2015年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可参照2014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选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生物制药、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文理兼收)、工商管理(医药方向,文理兼收)、英语(医药方向,文理兼收)专业,药物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专业各拟录0-5人,其它专业各拟录0-4人。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15日至5月5日登陆教育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
(二)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6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测试安排: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4.测试形式:面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回执》,并于7月3日前传真至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