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初中作文】
第一篇:《霞浦县风俗&民俗》
霞浦县风俗&民俗
岁时习俗
春节
俗称“做年”。旧例休息五天,称歇年。正月初一凌晨,各家争先恐后开大门,放鞭炮“接年”。起床后,人人喝糖茶,寓意“尝甜头”;吃甜糍汤,寓意“行时”。早餐吃素菜,有的添加红头菜(菠菜)、芹菜,寓意“走红运和勤劳”。饭后,人们穿戴一新,相互串门拜年贺岁。客人到家,主人敬糖茶,请吃桔子、年糖等茶点。民俗初一日忌扫地、淘米、挑水、食粥、倒马桶、倒垃圾、借钱讨债、说不吉利话。渔家(疍民)妇女、小孩从初一日起,到陆上居民区挨家挨户要糍粑,俗称“行时”。初二、初三日,农村和城关的新丧人家分别为死者“过白年”,忌串门。春节传统娱乐活动有舞龙、舞狮、唱戏等。新中国成立后,春节列为法定节日,放假三天,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节日气氛持续到正月十五日。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主要活动为元宵夜观花灯。传统习惯是十三日张灯,至十八日结束。城镇地区亲戚间互赠彩色小纸灯给小孩,俗称送“元宵灯”。“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花灯活动。八十年代,元宵夜花灯新奇多样,伴有铁机、台阁、舞龙、舞狮等民间文艺活动。1985年,在城关举行元宵灯会,展出花灯近百种。水门乡观音亭寨,每年元宵日都聚集闽浙边界八县畲族青年男女数百至上千人,举行对歌活动,直至日落而归。
后九节
农历正月二十九日,又称拗九。中午进食糯米佐以花生、红枣、瘦肉等煮成甜味或咸味的午饭,俗称“食后九昼”。
清明节
清明日至立夏前,择日祭扫祖坟。三沙一带,祭扫新丧亲人坟墓,女人得穿白衫。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自发到革命烈士陵园敬献花圈、打扫墓地,形成风气。八十年代,离退休老同志常举行清明日“踏青”活动。
立夏
农村群众多在立夏日煮食米浆、韭菜、蔗糖相拌的煎饼,俗称“立夏壁”。俗忌立夏时刻睡觉。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俗称“五月节”。节前家家裹粽子,亲友馈赠颇丰,俗称“送节”,女儿出嫁头年送节尤厚,俗称“头年节”。家大门两旁悬挂蒲剑艾叶,点雄黄香,洒雄黄酒。儿童额头涂抹雄黄酒,胸佩香囊,意为禳灾避邪。午餐丰盛,饭罢歇节,俗称“人歇五月节”。后港、松山、三沙等沿海乡村,午饭后多举行龙舟竞渡活动。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做七月半”、“鬼节”。民间颇重视在中元节祭祀祖先。新中国成立后,一度被作为迷信活动破除。八十年代,祭祖活动有所恢复。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又称“团圆节”。城乡居民普遍蒸中秋糕,亲友互赠月饼、糖塔等,礼物颇丰,俗称“送中秋”。当晚,合家欢聚吃团圆饭,俗称“食中秋暝”。饭后分食月饼,相聚赏月。城镇街市灯火辉煌,市民结伴逛街,俗称“逛中秋”。城乡男壮好曳石活动,尽情游乐至午夜方休。“文化大革命”期间,曳石活动被作为“四旧”破除。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日。亲友互赠重阳糕(水糕),男女老少踊跃登高。1988年,省政府颁定重阳日为敬老日,政府部门有组织地开展重阳日老年人登高活动和社会敬老活动。
立冬
城乡居民在立冬日杀鸡、宰羊或购买营养品进补,俗称“补冬”。
冬节
农历冬至日。节日前夜,家人相聚搓汤圆,寓意“合家团圆”,还用萝卜刨丝为馅,制成米□,充作节日早餐,并用以祭祖祭天,或赠送亲友。
祭灶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分为“官三民四”)。晚饭后,灶台摆设祭品祭祀灶神,俗称“祭灶”。祭毕,煮少许米粉、菜肴,连同祭品,全家同吃“祭灶酒”。“文化大革命”期间,祭灶被作为“四旧”破除。八十年代,祭灶习俗有所恢复,但多数人家只吃些夜点。
除夕
农历一年最后一天。除夕前,家家户户“扫尘”搞卫生,备办年货,外出者皆赶回过年团聚。除夕晚,全家团聚共进晚餐,俗称吃“长岁暝”。饭后,洗切好初一日用菜,煮新鲜年饭;灶膛埋下火种,寓意烟火延年不断;家长给未成年的子女分发压岁钱。入夜,子女多通宵达旦守岁,祈望大人长寿。柏洋一带,夜深时每人吃一碗面条,寓“长命”,家长喝一碗桂圆汤,寓“保一家团圆”。新中国成立前,穷人家害怕债主逼债,除夕前纷纷离家躲债,直至初一凌晨方可归家。八十年代,城乡居民多全家围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欢度除夕夜。
婚嫁
相亲
民国及其以前,婚姻多由父母包办,讲究门第相对,由男方托媒向女方提亲。民国后期,由媒人陪同男、女方到对方家相亲,俗称“看厝”。女方若煮糖蛋包招待,表示没有异议,男方便可请“八字”,女方即可出具庚帖。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实施《婚姻法》,男女青年自由恋爱成风,托媒说亲者渐少,但农村仍时兴介绍人介绍,相亲俗例多保留。
合婚
男家将女方庚帖和男方生庚,送请算命先生算卜,如无“生克相冲”便可定亲。农村有些迷信人家还把女方庚帖压在中庭祖宗神牌之下,经旬日无异象,始可合婚定亲。新中国成立后,合婚习俗一度废止,八十年代后期又渐公开。
订婚
并请女方开列礼单,男女双方互换庚帖。其后,择日行纳征礼。男家备齐女方礼单开列礼物,以及公鸡二只、山珍海味“下定盘”若干盘,举行告祖礼后,送往女家,俗称“下定”或“大定”。女家回赠男方袍褂、鞋帽,母鸡一只。三十年代,国民政府一度提倡“文明订婚”,城关有少数知识青年响应。1953年,全面施行《婚姻法》后,订婚礼俗简化,男女双方交换一件纪念品即成。七十年代,由农村到城镇逐渐恢复订婚旧俗。八十年代,礼金不断加码,高达万元,造成不少人负债累累。
送日子
男家择定迎娶吉日,用红帖题书“X月X日迎娶大吉”,并备鱼肉珍果等二盘或四盘,俗称“日子杠”,让媒人送往女家,行请期礼,俗称“送日子”。新中国成立后,“日子杠”多以米糕或糖果取代之。
轿前盘
结婚前夕,男家备猪腿、海鲜等八~十盘,供女家举办出门酒席,俗称“轿前盘”。五十年代,提倡喜事新办,“轿前盘”几乎废弃。六十年代,农村复兴此俗,盘色简为四盘,送盘担改为迎娶当日。八十年代,“轿前盘”多保留猪蹄、果子包,其余以红包替代。{霞浦过年习俗}.
迎妆
男家遣人运送“轿前盘”,随带“娘奶花彩”、“封笼包”、“梳头包”等各种例定红包,往女家迎接嫁妆,俗称“搬嫁妆”。嫁妆多寡视家境而定,男家绝不议论,俗有“有人讨礼金,没人讨嫁妆”之说,但马桶(俗称“子孙桶”)、洗浴盆、火笼、剪刀、针线、红布袋不能缺少。嫁妆请女方母舅加锁贴封,俗称“阿舅封笼箱”。嫁妆到男家后,摆大厅让亲友参观,俗称“看笼杠”。五十年代,迎妆俗废。六十年代,迎妆俗逐渐恢复,并改为当日迎妆,城镇少数人家有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陪嫁。八十年代,嫁妆攀比高档,逐渐由黑白电视、收录机、洗衣机向彩电、音响、电冰箱发展,嫁妆价值上万元,常用二辆机动车搬运。
哭嫁
新娘在出嫁前夜,邀女友六人共寝,俗称“陪睡”。日出不起,俗称“赖床”。早餐不进食,俗称“净腹”。在床上哭嫁,俗称“哭分姓”。中午“出门酒”罢(三沙“出门酒”在回门时举办),对长辈亲友行“辞行”礼。近黄昏时,行“开脸”、“梳头”、“分家计”等礼。出家门上轿时改穿兄长旧鞋,由母舅扶上轿,俗称“阿舅抱上轿”。五十年代,城镇地区基本废弃哭嫁礼俗,农村有所保留。八十年代,哭分姓、辞行、开脸、梳头、分家计等俗时有所见。
迎亲
传统习俗用花轿迎娶,由媒人带吹打乐手等前往迎亲。当午女家举办“出门酒”款待亲友,席散后花轿始可进门。新娘上轿后,由兄长上前挽轿三次,俗称“留轿”。而后鸣炮奏乐起轿,由伴房妈或送嫁婆随同。途中逢桥、过河均要抛红蛋,俗称“过桥蛋”。新中国成立后,迎亲礼俗渐简,花轿一度废除,改为步行。70年代,农村迎亲多改用小型拖拉机,少数山村 复用花轿迎娶。八十年代,逐渐流行小轿车迎娶。
婚礼
黄昏时花轿到男家门口,童男童女出迎,以福寿双全的老妇扶新娘下轿,俗称“阿婆牵下轿”。新郎、新娘在厅堂拜天地、祖宗、互拜,俗称“拜堂”。拜毕,新郎捧“斗灯”前引,
新娘踏布袋入新房。布袋不断传递,寓意“一代传一代”。邻里儿童、妇女入新房抢果子豆,寓意“得子”。婚宴由母舅坐首席首位,俗称“阿舅坐大位”;新娘与伴娘等在洞房设“床前桌”,由媒人坐首位。散席后,亲友闹洞房,新郎、新娘相互敬酒,行合卺之礼,俗称“喝双杯”。第二天,新娘下厨,俗称“下灶前”;向亲族长辈行礼,俗称“见客”。五十年代,青年男女多择节假日到政府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举行茶话婚礼或集体婚礼。六十~七十年代,旧婚礼在农村时有所见,但礼仪稍简。八十年代,拜堂被弃,其他礼仪也多简省,少数人举行旅游结婚度蜜月。
回门
婚后第三天或第二天,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俗称“回门”。由女家发请帖,俗称“送油”或请女婿。新娘回娘家称“头转客”,新郎上岳家称“做女婿”。新郎备糕点、果子包等见面礼,随去男宾一人任礼生,俗称“做亲家伯”。岳家设宴款待女婿,称“回门酒”或“请婿酒”。酒宴由平辈兄妹作陪。宴罢,返回男家,远路则可隔夜返回。南乡少数村落,旧俗要等生育后,怀抱子女回门作客,新中国成立后废弃。三沙一带,出门酒在婚礼第二天回门时举办,亦称“回门酒”。
合船会婚
合船会婚是县内疍民的传统婚俗。疍民以船为家,婚嫁之日,男女两家船上挂红布,泊于平常停靠的港湾。各方亲友船只左右靠近,船头相挨,形成若干扇形船队,供作婚礼、酒宴场地,称为“合船会婚”。男家用四桨新船作轿船,张灯结彩,趁早潮初涨驶往女家迎娶。女方在当天中午举办“出门酒”宴请宾客。晚潮涨潮时,新娘上轿船,嫁妆随行,在退潮前赶到男家。拜堂仪式在联合船队甲板上举行,并设宴谢客,一船一席,席地围坐吃喝,席罢,亲友船只离去。
生育 寿庆
生育
孕妇分娩,俗称“坐月里”。饮食以米饭、鸡、蛋、红酒为主,忌食盐、青菜。产后三天,俗称“三旦”,亲友送公鸡、鸡蛋庆贺,俗称“送托腹”。产后十四天、二十四天,称“十四旦”、“二十四旦”,向亲友分送煎蛋、米酒,称“送蛋酒”。亲友回赠衣料、蛋、面等贺礼,外婆家贺礼尤重,俗称“送满月”。满月之日(女婴提前一天),为婴儿剃满月头,中午设“满月酒”宴请亲友,俗称“做满月”。女婴满三月、男婴满四月“坐轿簏”,轿簏放于厅堂,男儿面向外,女孩面朝内,寓意男主外事、女理内务。婴儿周岁,俗称“做晬”,外婆家送衣衫、鞋帽、银牌或天官锁等礼物,亲戚或送红包或送布料庆贺,主人家设午宴答谢。
冠礼
小孩十六岁行冠礼,俗称“做十六岁”。城关小孩在十六岁生日行冠礼,农村多在春节举行。亲戚馈送面、蛋、衣物等贺礼。城关人家多数备酒菜款待亲友,农村多以糕点答谢。民国时期,冠礼“祝星”、“过关”仪式渐废,其他礼仪沿用至今。八十年代,城镇地区“做十六岁”举宴成风,亲友贺礼简为仪包、仪蛋,母舅贺礼尤重。
寿庆
习俗在春节祝寿。从五十虚岁始,每增十岁一祝,俗称“做十”。三沙地区有三十岁庆寿之俗。祝寿亲友送红包为“包干礼”,送寿烛、寿面、布料、猪肉等礼物为“湿礼”。女婿、外甥礼品从厚。南乡岳、舅做寿,婿、甥应送熟猪腿,俗称“猪脚钵”。祝寿贺礼不全收,
按亲疏回赠仪包,称“回根礼”。新中国成立前,富家寿堂张灯结彩,寿者端坐太师椅,晚辈依次拜寿,子女设家宴祝寿,俗称“做暖寿”。一般人家无力设宴,只煮寿面贺寿。五十~六十年代,寿庆简办。八十年代,民间举办寿宴庆贺的日益增多。县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曾举行集体祝寿活动,影响颇佳。
丧葬
举丧
老人寿终正寝,俗称“百年”或“归终”。乡人最惧无子送归终,故老人临终,子女亲属得守候身边送终。老人咽气后,取井水擦拭遗体,俗称“买水”洗身。然后梳头(理发)更衣,理发留后半部,寓意“留后发”;寿衣穿单数,五、七、九重不拘。遗体移至后厅“七星板”(俗称“七床”)上,俗称“殓后厅”。直系子孙举哀,披麻挂孝,昼夜守候尸旁,丧事托旁人主持。高龄老人去世,俗称“老喜丧”,停尸一段时日,全族停炊举哀。
讣告
老人逝世后,迅速遣人将噩耗报知亲友。尤其女性去世,应向女方娘家报丧,俗称“母死报后家”。报丧不分晴雨都带雨伞,把伞倒倚门外墙边,不行常礼,对方即知是亲属噩讯。城镇士绅之家多在收殓后,发《讣闻》、设灵堂,通告亲友开吊和出殡日期。七十~八十年代,城镇地区多由死者单位或子女在大街张贴《讣告》,将入殓、举行追悼和出殡的时间公告亲友。
收殓
死者入殓前,家人多要举行“超渡亡灵”活动,俗称“做殓暝”。入殓在黄昏涨潮时举行,亲属披麻挂白,向遗体行告别礼,子女绕棺跪行三匝,俗称“辞棺”,然后盖棺。
吊祭
民国时期,富家死者入殓后,设灵堂于正厅,供亲友吊唁,俗称“开吊”或“吊丧”。普通人家多只结合收殓、出葬进行“拜祭”,有收殓前“柴头祭”,出葬前“起马祭”,送葬途中“拦马祭”。新中国成立后,吊祭、拜祭俗在城关逐步消失,农村仍时有所见。公职人员逝世后,由所在单位举行追悼会,以示悼念。
安葬
安葬有墓葬、土葬、火葬三种形式。墓葬多为合葬或丛葬,先修筑坟墓、寿域,死后即葬,俗称“血葬”,停柩择吉安葬,俗称“喜葬”;土葬为民间薄棺速葬主要形式,多数地区凿穴为圹,一柩一穴,俗称“土圹”,三沙与南乡沿海地区多平地挖坑入葬,俗称“平埋”;火葬仅限于僧尼,结木为架,焚尸留灰。出葬时抬灵柩者四人或八人、十六人,俗称“四人扛”、“八坐”、“十六车”。前头黑彩为引,鸣锣开道,彩旗、颜亭、鼓乐队随后,孝男孝女披麻扶柩左右,亲戚朋友挂白送行。及至近郊,孝男跪叩“谢客”,送葬亲友、女眷止步。下葬毕,卸掉丧服,披红挂彩,奏乐回虞,当晚设“回虞酒”宴请宾客。若是中年悲丧,则不设宴,只用“平九碗”招待亲友。八十年代,城镇地区操办丧事,大操大办,颇有浪费之习。
戴孝
居丧戴孝按子、孙、曾孙、玄孙辈份、亲疏,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服。子女服丧三年,披麻百日,男不理发,女不艳装,妻随子服。居丧婚嫁,已订婚男女应
第二篇:《霞浦县溪南下砚村春节元宵习俗》
霞浦县溪南下砚村春节元宵习俗
下砚村位于闽东官井洋北岸,背山面海。村前是一片广阔滩涂,称“下砚滩涂”。滩涂中间凸出一块巨石似砚台,号称“砚”。滩涂北岸有五个自然村,其中一个村取名上砚村、一个村取名下砚村,董姓就居住在下砚村。这里民风古朴,至今仍保留着春节元宵的几项传统习俗活动。
大聚餐习俗 每年正月初二中午,全村各家各户上了劳力的男人,自备酒菜,集中本村董族祠堂聚餐,相关邻村也派代表参加聚餐。聚餐时不吵不闹,不说不愉快的话,说生产、议村上新一年“众人”大事。大聚餐也是预示新一年全村群众团结和睦、与邻村村民和谐相处。文化大革命开始连同其他旧俗被停止,文化大革命后偶有举行。
烧火炮习俗 每年正月初五这天上午,村上当众头人安排两名年轻人上山砍回两根毛竹,两根毛竹合在一起节节捆上鞭炮,插在村前的火炮埕中间,而后村上年轻人纷纷上山割柴草,你一担我一担的把毛竹一层又一层团团围住,叠三层七、八米高,在柴草里又塞进许许多多鞭炮。傍晚六时许,当众头人集中村前宫中,请来佛家师傅“请神”,小孩子们手拿自制的干芦叶“火把”守候在宫内宫外,佛家师傅一边念经一边搧着叫杯。“叫杯”是用一条红带仔系的两个小铜盘,是做迷信专用工具。叫杯收杯时(“收杯”意为菩萨点头准许),当众头人放神铳五响,并烧大量元宝香烛,小孩子们纷纷将手里的火把点燃,向火炮埕方向冲去,谁首先点燃火炮堆的柴草谁就能领到两份红包,以示特别吉利,后面拿火把的小孩子到达时也都能领到一份红包。火炮堆柴草点燃后,鞭炮声、毛竹的爆裂声以及柴草燃烧声汇集在一起,加上燃烧火焰,非常热闹壮观。小孩子手里的火把点燃火炮堆后不能扔掉,要把火种接回家当晚烧汤煮点心吃,保护新的一年大发财、有好运气。次日临晨当众头人早早的就把火炮埕柴草灰收集起来撒到村前海上,祈求新一年海业好。相邻的树兜、上砚、天岐三村,在这天晚上也有烧火炮习俗。文化大革命开始,作为旧俗被停止,改革开放以后恢复此俗。
菩萨走轿习俗 每年正月十六是下砚村菩萨走轿日。下砚董氏入闽入霞始祖董期公,唐末随王审知入闽拓居长溪县西北,五代乾化元年(911年)定居本县柏洋董墩。传8世至日山公移居芦洋(一说本县水门芦洋,一说今下砚村边山
头围洋地方,待考),芦洋传4世至孔昭公转迁砚石(今下砚村)。砚石五世确立5房,族里给每房分配一个保护神—“菩萨”,村上其他姓氏合长房崇拜一尊菩萨。五尊菩萨平时供奉在宫里,每年腊月30晚上众头人为菩萨换上新衣衫,抬(请)到了董家祠堂看正月元宵戏。至正月十六日,年过节止,为新一年生产劳作开始。正月十六日上午,经请神结束,每房由七、八个身体力壮的年轻人轮流抬本房菩萨,由祠堂出发,先有顺序,出了门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小孩子们扛着旌旗、龙头杖、拳头杖,还有大刀、宝剑等仿制古代兵器,随菩萨轿后追跑。菩萨抬着从村东到村西各小宫走一遍,意为查访,最后回村大宫坐镇,保护村民新一年安康发达。相邻树兜、上砚村,每年正月十五日也留传这一习俗。文化大革命期间作为迷信旧俗被停止,改革开放后恢复此俗。
栽种风水树、保护风水林习俗 每年的正月初一至初五(俗称“五二年”),下砚村的年轻人都会主动相约,在村边周围种上几棵树、几株绿竹,栽绿竹俗称“栽城竹”,植树栽竹说:栽“风水树”。群众保护风水树意识很强,虽然没有成文的村规民约,但村民把风水树、风水林看作是保护神,保护村庄风水,保护村民平安、发达,群众中流传着:谁砍伐破坏风水树谁就会受到树神的惩罚,因此,村民不敢乱砍,互相监督,代代相传沿袭。目前下砚村村后的风水林,属霞浦县境内至今很难得的一片古树林。
(霞浦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老董供稿)
第三篇:《霞浦》
霞浦县滨海旅游
合理发展利用对策
学 院: 地理科学学院
专 业: 海洋地理学
年 级: 2013级
学 号: 109092013012
姓 名: 游雅玲
指导教师:
刘梅冰
地理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霞浦滨海旅游合理发展对策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教师教育专业
109092013012 游雅玲 指导教师:刘梅冰
【摘要】 近年来滨海旅游成为旅游开发的热点,霞浦县拥有滨海旅游极佳的自然条件,但现阶段处于待开发状况,目前存在知名度低,缺乏管理,环境污染,海岸侵蚀等问题,本文根据现状提出合理建设开发霞浦滨海旅游的建议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