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公务员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武汉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武汉社保局,欢迎参考!
{武汉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武汉社保局
武汉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wh12333.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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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局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27-85764205
在线查询:武汉社保个人查询系统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592路、605路、807路公交车到 江汉北路新华路口 公交站下步行120米。
2、乘坐公交519路、705路公交车到 银松路 公交站下步行200米。
3、乘坐563路公交车到 台北一路喷泉公园 公交站下步行330米。
4、乘坐公交9路、207路、291路、507路、527路、535路、561路、575路、595路、601路、803路公交到 新华路取水楼 公交站下步行520米。
5、乘坐公交46路、208路、509路、550路、560路、597路、604路、719路、808路内环、808路外环公交车到 建设大道西北湖 公交站下步行730米。
微博:whsrsj
邮编:430022
网站:http://www.whrsj.gov.cn
管辖范围: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
武汉社保局简介
职能简介
(一)拟订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武汉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武汉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武汉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武汉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统筹拟订武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负责武汉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办理市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
(八)负责武汉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武汉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专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专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市属单位和有关中央在汉单位实施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外交流与培训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武汉市;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汉社保局各区县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027)
武昌区社保局 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88936736
洪山区社保局 洪山区珞狮路198号 87397602
青山区社保局 青山区临江大道868号 68860621
东西湖区社保局 五环大道164号东西湖 83219926
蔡甸区社保局 树藩大道445 84942505
黄陂区社保局 武汉市黄陂区百秀街249号 61000619
新洲区社保局 衡州大街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9350427
汉南区社保局 汉南区纱帽正街与兴业大道交叉处附近 84851340
江夏区社保局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35号 87916691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二)划出、转变的职责
1.将拟订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3.不再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的职责。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的职责。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的职责。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政策,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职责。
5.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职责。
6.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相关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的职责。
7.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职责。
8.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建立"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职责。
9.加强为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职责。
(四)取消的职责
1.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2.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3.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