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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赔偿金 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节日作文 zuowen 3浏览

【 – 节日作文】

篇一:《劳动仲裁申请书(1)》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西容县人,现住深圳松岗镇潭头三村一路南巷6号。身份证号码:××××××××××××××××,是××××××××××公司员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潭头第五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联系人:×××,该公司经理。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足额补缴申请人从2005年10月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五项社会保险。

3、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依法享有的婚假工资2008.66元。

4、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依法享有的300%年假工资18293.69元。

5、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依法享有探亲假工资及往返路费26394.24元。

6、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212595.25元。

7、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缴纳失业保险而申请人在失业期间的全部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失业金19008元。

8、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70030.84元。

事实与理由:

一、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3日进入申请人公司,从事组立技工岗位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其中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但是申请人公司并没有按合约履行该合同义务,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公司至今未予缴纳,养老保险从2006年1月才开始缴纳,少缴3个月,并且所有的缴费基数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未按实发工资足额缴纳。我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都被公

司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根据《劳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是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⑴退休;⑵患病、负伤;⑶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⑷失业;⑸生育。”在目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下,依据劳动法,单位应当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而不是三项。另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十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而单位一直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足额缴纳。故要求被申请人××××××公司足额补缴我2005年10月至今的五项社会保险费。

二、拒不给予婚假的情况

申请人×××于2008年5月5日与妻子卢焕贞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贵容结字0803234。结婚时本人25周岁,

已达到晚婚条件。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结婚或配偶、直系亲属死亡的,婚丧假为三日,晚婚假按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工资照发”,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员工属于晚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表示,“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婚需两个人都达到晚婚年龄,晚育则只针对一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则公司应在三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再给予其10天的婚假,此时婚假时间为13天。然而本人自结婚以来,多次与公司交涉,公司均拒不批准婚假。故要求被申请人××××××公司按规定给予婚假,在婚假未能履行的情况下,按2008年平均工资支付13天婚假工资。

三、拒不给予年休假的情况

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3日进入申请人公司,2006年10月13日进入公司满一年以来,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求休年休假,但是单位一直不予批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到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故依法要求被申请人××××××公司按规定给予

申请人2006年至2012年共7年,每年5天的300%年休假工资。

四、拒不给予探亲假的情况

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3日进入申请人公司,2006年10月13日入公司满一年以来,多次向公司提出申请休探亲假,但是单位一直不予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所以公司应当给予我2006年、2007年每年探亲假20天,共40天;2008年结婚至今探亲假,每年30天,5年共150天。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六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及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故要求被申请人××××××公司因拒不给予探亲假,而直接按探亲假天数支付工资,以及7年期间广东深圳到广西容县14趟次硬卧火车票的往返路费。

五、拒不缴纳失业保险的情况

申请人×××于2005年10月13日进入申请人公司以来,至今共79个月。公司均未按法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篇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赔偿清单(杨仁义)》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杨仁义,男,汉族,1966年5月18日生,住安徽省霍山县诸佛庵镇石家河村马兰冲组044号,电话:13705515125(转)。

被申请人安徽雅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3-1-303号;

法定代表人:苏显才,总经理,电话:13866114126。 申请事项:

1、依法解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自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6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5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费用147023元(详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2013年3月1日至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电焊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双方约定月工资为4500元。2013年3月9日,申请人在滨湖假日工地工作时被楼上坠楼的水泥块砸伤头部,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伤情为“闭合性颅脑损伤

(重度):1、右侧额顶多发急性硬膜外血肿2、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3、右额顶多发颅骨骨折”等多处伤。申请人住院治疗至次月3日伤情稳定出院,遵医嘱回家休养。其后数次复查,医嘱继续休养。2013年6月19日,合肥市包河区人社局依法作出“包河工认【2013】32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13年10月8日,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合劳鉴(2013)第1816号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申请人为工伤九级。对上述两项书面结论,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依法定程序表示异议。

综上,申请人因工受伤并致工伤九级,依法应当享受相关待遇;同时,被申请人违反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也应承担法律责任。现双方协商不能,故此,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如所请!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赔 偿 清 单

1、医药费:546.65元(住院费单位已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780元(26天×30元/天)。

3、交通费:500元(酌定)。

4、护理费:6628.8元(4143元/月×80%×2个月)

5、鉴定费:280元。

6、停工留薪期工资:31500元(4500元/月×7个月)。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500元(4500元/月×9个月)。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858元(4143元/月×6个月)。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1430元(4143元/月×10个月)。

上述各项合计为147023.45元

10、解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自2013年3月

至2013年11月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

1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6000元(4500元/月×8个月)。

1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4500元。

计算赔偿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

2、《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4、《2012年度合肥市职工平均工资》——2013年统计公报

篇三:《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19**年**月18**日生,原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住**市**区**镇**村18号,电话:*********。

被申请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立即将申请人的粤建通自然人卡解除锁定,并续费;

2、依照建筑行业市场行情,被申请人给予申请人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8000元/年*2年 = 16000元。如若不能,说明在此期间,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的在职人员,但是被申请人没有给以申请人任何工资,没有依法替本人购买任何社会保险,这也是违法行为;

3、本人执业资格证书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入库的,要求被申请人发表声明,声明在此期间,公司的一切行为和申请人无关。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申请证据材料:

1、 申请人工作期间“关于薪酬问题的申请”

2、 被申请人注册申请人证书缴费记录

3、 申请人工作证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被申请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工作期间,本人曾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购买任何社会保险。为了增加应聘成功几率,本人曾将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复印件作为应聘材料提供给了**市政。在约定劳动报酬后经项目经理L(电话:*******)接至工地。在工地,从别的同事交谈中得知,**公司有制度,要是将个人证书提供给公司使用,每月有不等的补助,但公司没有要求用我的证书,证书原件也在我手上,也没有在意证书使用额外的费用,期间公司根本没有说用到我的工程师证书事宜。2012年1月(农历腊月底),参加公司的年底聚餐后公司开始放假。

近期,本人在求职时,新的用人单位在使用本人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时发现本人证书不能办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的入库手续,最后查询得知,是因为证书已经入库注册**市政并被锁定。得知这个消息,本人万分惊讶,因为早已从那里离职,而且**市政根本未就使用我的职称证书进行任何沟通。2013年8月20日我紧急网上联系**市政公司办公室主任C(电话:13******),***说这事她不清楚,是公司的Z总在操作,约5分钟后接到Z总电话(Z,电话:13*****),对这件事进行沟通。本人于2013年8月22日收到Z快递给我的粤建通自然人卡。对于这个卡,本人也是毫不知情。经查询广东省住建厅网站,得知此卡由**公司2012年4月申请办理,有效期一年,当我收到Z快递给我的自然人卡后赶紧在电脑上操作,自然人卡有效期为2012年4月25日至2013年4月25日,也就是早已过期,已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对此我分别和市住建局和广东省住建厅电话咨询,均要求我和原公司这边先沟通联系,因为住建厅网站

上有答疑【以下部分引用住建厅网站。问:如何申请人员离职?答:人员离职申请,原则上由原单位持法人卡提交离职解锁(申请自然人卡和现单位的法人卡提交无效),并将解锁申请表、离职证明原件,如是注册人员需附已完成转注册变更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我中心办理。用户可凭解锁流水号自行登陆企业库“企业信息解锁管理”查看最新处理情况。如原单位不配合办理,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将仲裁意见书、离职解锁申请书和现在职单位社保证明原件递交到省建设信息中心办理;或本人递交离职解锁申请书、离职证明原件、现任职工作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执业注册人员需附已完成转注册变更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到省建设信息中心办理。】因此我多次和公司C交涉,请他们帮忙替我的自然人卡解锁,但是C总是一推再推,开始说不是她经手的,是Z经手的这个事,她不清楚,但是她不清楚为什么登记的是她的电话和信息呢?后来我再联系,说公司属于侵权行为,要是公司不替我解锁,我就只能走法律维权的程序了,这时候又说这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别动不动就仲裁什么的,答应帮我问问Z,我再问的时候,又说Z已经汇报给老板了,要等老板回来,这是一件大事,只有老板才能做决定。一会是很小很小的事情,一会又说成只能由老板做决定的大事。对这种推诿与敷衍,本人已经忍无可忍了。

在申请人早已离职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依然在我不知情下的情况,这样操作,请问是否违法违规?更严重的是,申请人目前别的职业资格证书不能在新的公司注册入库,难以就业,造成了极大的工作困扰和生活困境。**城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人杰地灵,在五一“国庆节”来临之际,发生这样不文明的行为,实在令人痛心。虽然有这样违规操作的公司,但是我相信,政府的监管部

门一定会该给我们普通劳动者一做主,维护我们普通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期望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对类似公司企业加强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市场纯洁。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恳求裁如所请为感。

此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敬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申请人:***

2013年9月28日

篇四:《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律所整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请求事项:

5 6

1

篇五:《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样本及仲裁要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一、申诉人身份概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 民族:汉

籍贯:湖南省衡阳市 职业:大学教师 住址:衡阳市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

被诉人身份概况

被诉人单位名称: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组织机构代码:73899673X) 住所地: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鸡窝山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福生

二、请求向申诉人事项:

请求向申诉人事项如下:

24709764、 请求支付赔偿金×个月工资×××元

24709765、 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个月工资×××元

24709766、 请求支付未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个月共×××元

24709767、 请求支付克扣的寒暑假工资×××元。

24709768、 请求向申诉人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元。

24709769、 请求裁定申诉人的月工资为×××元

24709770、 请求为申诉人缴纳五险×××元。

24709771、 请求为申诉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元。

24709772、 请求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至离职之日的工资及五险一金。

24709773、 请求向申诉人按照相关法律办理离职手续。

24709774、 请求先予执行支付克扣的工资及克扣的经济赔偿金。

第一至七项合计:

三、事实和理由:

24710604、 请求支付赔偿金×个月工资×××元。

合法辞退,无此项赔偿。

违法辞退,科贸须支付两个月赔偿金。

主动辞职,无此项赔偿。

(1)事实: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合法辞退员工的程序是: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须有员工签字同意的书面文件)——培训(须有员工签名培训记录)——转岗—再次证明员工不胜任(须有员工签字同意的书面文件)——辞退。

被申诉人既未证明申诉人不胜任岗位要求,又未提供培训或转岗,而是直接辞退,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被申诉人辞退申诉人为违法辞退。

依照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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