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篇一:《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的规定
按照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最新审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的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女职工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以下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全文: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
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条 国家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 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 九条、第十一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新规》
江西正式全面放开二孩 增加60日产假为全国最长
1月20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规定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修改《条例》调整完善了生育调节、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计划生育配套政策,删除了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已不适用的相应管理措施,共涉及24项内容。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 缩短生育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日
新修改《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并首次提出了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适用办法,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同时,以前实行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制度和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制度改为按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这意味着从《决定》公布之日起,对生育两个及以内孩子的,不再实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对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实行审批制度,并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类家庭可再生育 取消晚婚晚育假 增加产假60日为全国最长 “为了保障家庭的稳定和谐,新修改《条例》对再生育情形比较宽松人性。”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处长江蓉表示,在充分考虑再婚、病残儿、收养等各类家庭生育需求的基础上,新修改《条例》确定了可再生育的4类情形,包括: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因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条例》相应取消了原条款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但同时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晓琼表示,江西的产假是全国最长的。
停发独生子女光荣证 原获证夫妻继续发放奖励费
“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了一个小孩的父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后的父母不再发放。”江蓉表示,新修改《条例》明确,若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从领取《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但生育后不需再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对家庭进行奖励和扶助、特别扶助政策。”江蓉表示,新修改《条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明确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可以继续享受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的同时,新增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获得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有关规定,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同时,新修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将原条例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2016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篇三:《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篇一: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请假条{安徽临泉县事业单位产假制度}.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某个月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即将临产,现需请产假,具体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请准予批准为盼!请假人:某某某篇二:企业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1
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 个月,预产期在20**年**月**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共计** 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篇三:产假请假条
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篇四:《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篇一:产假请假条
产假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
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安徽临泉县事业单位产假制度}.
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
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篇二: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事业
单位产假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某个
月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即将临产,现需请产假,具体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到
某年某月某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篇三:机关事业单位请假条
请假
条
篇四:企业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1
产假
请假条{安徽临泉县事业单位产假制度}.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 个
月,预产期在20**年**月**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
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
假,请假时间从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共计** 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
**月**日
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
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
儿,增加产假2周。
《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
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
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篇五:产假请假条
产假
请假条
尊敬的教育局和学校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
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2015年3月22日至7月27
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请假人:xx 2015年3月18日
附:法定产假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98天)
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
儿,增加产假2周。
《贵州省人口与计
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晚育的,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篇五:《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已有某个月时间(医院相关证明附在请假条后),即将临产,现需请产假,具体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请准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某某某
时间:xx年xx月xx日
篇六:《产假制度》
骄阳贝儿员工产假及相关福利制度{安徽临泉县事业单位产假制度}.
骄阳贝儿教育机构致力于幼儿教育,旗下拥有众多女性员工,为了合理安排好员工的产假休养及相关事宜,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产假补贴
1.补贴金额:
按照国家规定产假时长为三个月,因为幼儿园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可适当延长至一学期,产假补贴按照三个月发放,发放标准如下:
主班教师:2000元/每月,三个月合计6000元,
配班教师:1500元/每月,三个月合计4500元,
保育员: 1000元/每月,三个月合计3000元。
2.发放标准:
休产假员工需跟幼儿园签订返园协议,在协议约定期内按时返园上班者方可享受产假补贴及其他福利,否则一律不予发放补贴及享受其他福利。
休产假员工按时返园上班后,产假补贴分十个月随工资发放。
二、员工福利
凡本园员工子女,入托本教育机构旗下任一幼儿园均可享受以下福利:
1.减免保教费,具体细则如下:
凡按时返园工作者,
主班教师子女每月保教费全免,只需交纳幼儿伙食费,
配班教师和保育员子女每月保教费减半,需交纳幼儿伙食费和一半保教费。
三、社保费用
所有休产假员工休假期间的社保费用均为自理,若是在协议中写明由园所缴
纳代扣,返园工作后员工要将园所缴纳部分补齐。
四、违规员工
1.休产假员工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返园工作,产假补贴延迟发放,其子女享受减免费用亦相应延迟。
五、有未尽事宜,报批后由机构领导班子商议解决。
篇七:《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