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篇一:《母亲的文化阅读短文答案》
篇一:母亲的文化阅读短文答案
母亲的文化 (迟子建) ① 母亲血压居高不下,我怀疑是故乡的寒冷气候使然,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说也怪,她到后的第二天,血压就降了下来,恢复正常。她 母亲的文化(迟子建)
①母亲血压居高不下,我怀疑是故乡的寒冷气候使然,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说也怪,她到后的第二天,血压就降了下来,恢复正常。她的气色一天天好看起来,指甲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在春光中恢复了健康,心境自然好了起来。她爱打扮了,喜欢吃了,爱玩了,甚至偶尔还会哼哼歌。每天她跟我出去散步,看待每一株花的眼神都是怜惜的。 ②白天,我看书的时候,母亲也会看书。她从我的书架上选了一摞书,《红楼梦》《毛泽东的晚年生活》《慈禧与我》《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等。受父亲影响,她不止一次读过《红楼梦》,熟知哪个丫鬟是哪一府的,哪个小厮的主子又是谁。大约一周后,她把《红楼梦》放回去,对我说,后两卷她看得不细。母亲说《红楼梦》好看的还是前两卷,写的都是吃呀喝呀玩呀的事情,耐看。而且,宝玉和黛玉那时天真着,哥哥妹妹斗嘴斗气是讨人喜欢的。母亲对高鹗的续文尤其不能容忍,说他不懂趣味,硬写,把人都搞得那么惨,读来冷飕飕的。她对《红楼梦》的理解令我吃惊,起码,她强调了小说趣味性的重要。
③母亲对历史的理解也是直观朴素的。那段时间,我正看关于康有为的一些书籍。有天晚饭同她聊起康有为。她说,这个人不好啊,他撺掇着光绪闹变法,怎么样?变法失败了,他跑了。要是不听他的,光绪帝能死吗?为了证明她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拿来《慈禧与我》,说那里面有件事涉及康有为,也能证明他的不仁义。母亲翻来翻去,找不见那页了,她撇下书,对我说: 不管怎么着,连累了别人的人,不是好人啊。 康有为就这样被她给定了性。 ④ 刘老根大舞台 在哈尔滨每晚都有演出,场面很火爆。我约母亲一同去看,她说: 那东西有什么看头?就是耍嘛! 她说她受不了这个。不过她没有拗过我,有一天,我还是把她拉到剧场。虽然不是周末,但上座率还是很高。母亲说的没错,演出一开始,演员就朝观众要掌声,有的还蹦下台,在观众席中怂恿观众鼓掌。高分贝的音乐震耳欲聋,母亲再次堵起了耳朵,一副痛苦状。演出只到半程,当又一位演员出场后耸着肩膀嬉皮笑脸地要掌声时,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她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大声对我说: 咱走吧! 我也没有料到演出是这样,赶紧跟着她出来了。出了剧场,她长吁了一口气,对我说: 怎么样?我说就是个 耍 嘛。再坐下去,我都要犯心脏病了!
⑤有一天,我和母亲黄昏散步时路过文化宫,看见王全安导演的《图雅的婚事》在上映,立刻买了两张票。我知道这部电影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拿了奖。按照票上的时间,它应该开演5分钟了,我正为不能看到开头而懊恼呢,谁知到了小放映厅门口却吃了闭门羹。原来,这场电影只卖出这两张票,放映厅还没开呢。我找来放映员,他打开门,为我和母亲放了专场电影。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征婚,要带着 无用 的丈夫嫁人,而这个丈夫之所以 废 了,是因为打井所致的。这背后透视出的是草原缺水的严峻现实。影片拍得朴素、自然、苍凉而又温暖,我和母亲被吸引住了,完整地把它看完了。出了影厅,只见大剧场里刘老根大舞台的演出正在高潮,演员在台上热闹地和观众做着互动,掌声如潮。
⑥我和母亲有些怅然地在夜色中归家。快到家的时候,母亲忽然叹息了一声对我说: 我明白了,你写的那些书,就跟咱俩看的电影似的,没多少人看啊。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那个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啊。
⑦母亲的话,让我感动,又让我难过。我没有想到,这场两个人的电影,会给她那么大的触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 (有删节)
20.第④段加点字 耍 在文中的含义是 。(2分)
21. 第①段划线句主要是对人物的 描写,其作用是 。(5分)
22. 第⑥段划线句 我和母亲有些怅然 的原因是:(6分)
(1) ; (2) 。
23. 纵观全文, 母亲的文化 主要体现为:(6分)
(1) ;(2) ;(3) 。
24.对文末划线内容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母亲会永远陪伴着我,和我一起观看我喜欢的电影。
b.母亲理解 我 ,她是 我 文学创作上的知音。
c.母亲会永远理解并欣赏用 我 的作品拍成的电影。
d.感慨假如没有母亲,生活中能理解 我 的人太少。
参考答案:中小学作文阅读答案网整理
20.(2分)无意义地胡搞
21.(2+3分) 神态 生动地表现了母亲对生活的热爱
22.(6分)(1)为草原缺水的严峻现实而忧虑; (2)为当下人们庸俗的审美观和浮躁的心态而难过。
23.(6分)(1)小说要有趣味性;(2)做人要有仁义;(3)艺术要有内涵。
24.(3分)b
1.文章讲述了母亲在哈尔滨的哪几件事情?这些事情是通过什么线索贯穿起来的?2.从母亲对《红楼梦》的看法中,可以看出母亲对文学作品的评价有何特点?3.文章的结尾画线句该如何理解?(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4.文中母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这些特点是怎样表现出来的?5.本文通过对刘老根大舞台的演出和影院里《图雅的婚事》放映的现状描述,反映了一种怎样的现实文化状态?结合本文,谈谈你对这种现实文化状态的看法、好的加分,在线速答!!!1.生活,健康、心态这几件事情,都是通过这一条明线哈尔滨的温暖连接起来的。2.特点:喜欢生活的趣味,憎恨凄惨的结局,强调了趣味性。 3.把自己的生命比喻成一场电影,而母亲是这场电影的主角,有主角在,这场生命的电影就不是一个人的,因为还有母亲。 4.开朗、善良、慈爱、喜欢热闹。“爱打扮,偶尔还会哼哼歌”表现开朗,“看待每一朵花都是怜惜的”表现善良,说宝玉和黛玉斗嘴表现喜欢热闹,说高鹗的续文凄惨表现善良和慈爱,不忍看见凄惨的结局。 5 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琐碎、乐观的生活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拥有乐观的生活态度是很好的,但是不可避免的会用困难和挫折,只有在困难和挫折中迎刃而上,任然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那才是最重要的。母亲血压居高不下,我怀疑是故乡的寒冷气候使然,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说也怪,她到后的第二天,血压就降了下来,恢复正常。我眼见着她的气色一天天好看起来,指甲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在春光中恢复了健康,心境自然好了起来。她爱打扮了,喜欢吃了,爱玩了,甚至偶尔还会哼哼歌。每天她跟我出去散步,看待每一株花的眼神都是怜惜的。按理说,哈尔滨的水质和空气都不如故乡的好,可她却如获新生,看来温暖是最好的良药啊。 白天,我看书的时候,母亲也会看书。她从我的书架上选了一摞书,《红楼梦》《毛泽东的晚年生活》《慈禧与我》《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等,摆在她的床头柜上。受父亲影响,她不止一次读过《红楼梦》,熟知哪个丫鬟是哪一府的,哪个小厮的主子又是谁。大约一周后,她把《红楼梦》放回去,对我说,后两卷她看得不细。母亲说《红楼梦》好看的还是前两卷,写的都是吃呀喝呀玩呀的事情,耐看。而且,宝玉和黛玉那时天真着,哥哥妹妹斗嘴斗气是讨人喜欢的。母亲对高鹗的续文尤其不能容忍,说他不懂趣味,硬写,把人都搞得那么惨,读来冷飕飕的。她对《红楼梦》的理解令我吃惊,起码,她强调了小说趣味性的重要。篇三:母亲的文化阅读短文答案
母亲的文化 迟子建
①母亲血压居高不下,我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白天,我看书的时候,母亲也会看书。受父亲影响,她不止一次读过《红楼梦》,熟知哪个丫鬟是哪一府的,哪个小厮的主子又是谁。母亲说《红楼梦》好看的还是前两卷,写的都是吃呀喝呀玩呀的事情,耐看。而且,宝玉和黛玉那时天真着,哥哥妹妹斗嘴斗气是讨人喜欢的。母亲对高鹗的续文尤其不能容忍,说他不懂趣味,硬写,把人都搞得那么惨,读来冷飕飕的。她对《红楼梦》的理解令我吃惊,起码,她强调了小说趣味性的重要。 ② 刘老根大舞台 在哈尔滨每晚都有演出,场面很火爆。我约母亲一同去看,她说她受不了这个。不过她没有拗过我,有一天,我还是把她拉到剧场。演出一开始,演员就朝观众要掌声,有的还蹦下台,在观众席中怂恿观众鼓掌。高分贝的音乐震耳欲聋,母亲堵起了耳朵,一副痛苦状。演出只到半程,当又一位演员出场后耸着肩膀xīp xi o liǎn地要掌声时,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她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大声对我说: 咱走吧! 出了剧场,她长吁了一口气,对我说: 怎么样?我说就是个 耍 嘛。再坐下去,我都要犯心脏病了!
③有一天,我和母亲黄昏散步时路过文化宫,看见《图雅的婚事》在上映,立刻买了两张票。我知道这部电影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拿了奖。按照票上的时间,它应该开演5分钟了,我正为不能看到开头而懊恼呢,谁知到了小放映厅门口却吃了闭门羹。原来,这场电影只卖出这两张票,放映厅还没开呢。放映员打开门,为我和母亲放了专场电影。故事很简单,但背后透视出的是草原缺水的严峻现实。影片拍得朴素、自然、苍凉而又温暖,我和母亲被吸引住了,完整地把它看完了。出了影厅,只见大剧场里刘老根大舞台的演出正在高潮,演员在台上热闹地和观众做着互动,掌声如潮。
④我和母亲有些怅然地在夜色中归家。快到家的时候,母亲忽然叹息了一声对我说: 我明白了,你写的那些书,就跟咱俩看的电影似的,没多少人看啊。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那个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啊。
⑤母亲的话,让我感动,又让我难过。我没有想到,这场两个人的电影,会给她那么大的触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
20、根据拼音写出汉字。(2分) xī p xi o liǎn ( )
21、文章叙述了母亲的三个生活片段,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2分)
(1)母亲读《红楼梦》,强调小说趣味性的重要;
(2) ;{母亲文化有限答辩状怎么办}.
(3) 。
22、联系上下文,第⑤段母亲的话 让我感动 是因为
让我难过 是因为 (4分){母亲文化有限答辩状怎么办}.
23、文中划线句能否删去,为什么?(6分)
24、下列看法与 母亲的文化 相符的一项是( )(4分)
a、写吃喝玩乐、斗嘴斗气的都是好小说。 b、那些哗众取宠的作品,让人难以接受。 c、只要关注严峻现实,就一定是好作品。 d、好作品只能是朴实的,是曲高和寡的。
20、嬉皮笑脸
21、(2)母亲看刘老根大舞台,拒绝哗众取宠的演出(2分);(3)母亲观赏获奖电影,感悟好的艺术作品却少人问津(2分)。
22、在 我 创作的道路上,母亲会成为 我 永远的知音(2分);大众更愿意接受 花里胡哨 的东西,质朴自然的作品却曲高和寡(2分)。
23、不能删去(1分),画线句写了刘老根大舞台演出的热闹,体现其广受欢迎(2分),与上文
两个人电影的冷清形成对比(1分),引出下文母亲的怅然与叹息(1分),从而体现母亲对一些艺术作品处境的理解(1分)。
篇二:《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京都枫林温泉度假村,地址:京都市北城区府学路13号枫林度假村。
法定代表人:高洁,男,系度假村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凌裔风,广西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母亲文化有限答辩状怎么办}.
委托代理人:邓冠洁,广西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王香秀,女,汉族,1948年1月11日生,中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南方省昌安市,现居住地:京都北城区松原路17号院27号楼D-1613室,工作单位:京都市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被答辩人王香秀诉答辩人京都枫林度假村人身伤害纠纷一案,答辩人于2011年8月24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开庭传票以及被答辩人的《起诉书》。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所说的答辩人在餐厅门口附近没有设置注意防滑等标识牌。但是答辩人在门口处设置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在事发之前已经明确提醒被答辩人,小心地滑,刚打完蜡。答辩人认为人为提醒比标识牌更加具有提醒功能。并且答辩人在门口拐角楼梯一侧摆放了标识牌,确保顾客进到餐厅后能够注意到。并且在事发第一时间送被答辩人到京都市北城区医院就诊,尽到人道责任。另外,除被答辩人外,并无其他人到答辩人餐厅就餐时摔倒。故答辩人认为己
方确已尽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所规定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被答辩人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应该由自己承担。
二、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所称的答辩人餐厅的地板过滑,没有达到安全要求。这不符合事实,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安全要求的地板光滑程度。被答辩人也没有明确提出具体证据证明答辩人餐厅的地板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安全要求。相反,答辩人所使用的是防滑蜡,地板也符合安全要求,经过工商部门认定,完全符合国家要求。
三、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里,要求答辩人赔偿被答辩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答辩人在对其适用的法条,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只说明了法院对于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以受理,并没有规定已予以支持其诉讼请求。答辩人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有要求,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被答辩人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严重精神损害,故答辩人不认同被答辩人的此项诉讼请求。
综上所诉,答辩人确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答辩人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由被答辩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与答辩人无关。被答辩人转院所支出的一系列费用也应由被答辩人承担。被答
辩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无证据予以支持其诉讼请求,故答辩人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京都市朝阳区基层人民法院
2011年9月10日
答辩人: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附:证据清单一份
2011年8月24日
篇三:《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辨人:田景多,男,1976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天峨县电力公司职工,住天峨县六排镇城东路072号,手机号码:15277781321。
就原告杨凤仙诉被告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告同意解除与原告杨凤仙的婚姻关系。既然原告到法院提出起诉离婚,被告也对其感到非常失望,其不念夫妻情份,不顾婚生两名小孩的感受,加上其与冉光会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现执意与被告离婚,原、被告两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原告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田儒意、田儒愿两名孩子都由被告抚养,原告按现标准每月支付1200元作为两名孩子的抚养费,且一次付清。
理由:1、两名孩子从小到大一直由被告亲自抚养,原告对两名孩子2014年以来从未上心,经常离家就是一两个星期,期间从未打电话问孩子情况,也不管两个孩子。原告 2016年1月离家出去租住房子后对两名孩子更加不管不问。
2、原告现无固定职业,在县城又无固定住房,抚养能力低。被告在电力公司上班,虽然工资较低,但完全有经济能力抚养两名孩子至成人,且能提供给孩子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3、两名小孩愿意和被告一起生活,不愿意和原告一起生活,这点法院法官可以调查。
4、原告与他人有非正常男女关系。
三、 财产依法分割。
因原告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存在重大过错,请法院驳回原告申请分割位于城东路电力公司住房、大洋牌摩托车、被告缴纳养老保险的请求。理由如下:
1、原告之所以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要求离婚,因其与仁列村外麻屯冉光会有奸情,与被告离婚后想与奸夫冉光会结婚,目前冉光会与其妻子也在闹离婚。被告与原告自2003年结婚,开始的时候夫妻感情很好并生育了两名男孩。但2014年原告到纳弄屯帮冉光会家装修做工认识后,两人有非正常男女关系,虽被告未抓到过现场,但法院可以查两人开房记录和通话记录,就可证实两人有奸情。原告在诉状中说我多疑,经常说原告与其他男人有染,难道原告与冉光会做出来这种事,我就不能说了吗。
2、2006年被告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时,购买房款52000元钱是被告父亲田应均从电力公司退危房款2万元及多年的工资和老家卖牛、马、猪存下来的款项,原告未出一分钱。装修和买家具一共花了2万元钱,其中有1万是原告向李永干所借得的装修款项,该款项由被告父亲田应均出钱交给原告还债。被告和原告两人就出了1万元钱,这1万元钱也是被告与原告结婚办酒时留下的。因原告存在重大过错,加上购房时原告未出资多少,所以被告不同意与原告分割这套房产。
3、关于大阳摩托车分割问题。2014年被告出钱买了一辆摩
托车,车子以原告的名字登记入户,但由于原告并不会开摩托车,所以摩托车一直由被告使用。原告虽然于2014年通过关系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但并不会驾驶两轮摩托车,此摩托车一直由被告用于上下班及日常生活,请求法院把摩托车判给被告。
4、关于分割被告缴纳养老保险金问题。被告的养老保险金是本人在电力公司工作单位帮缴纳,待被告退休后才能领取。被告现在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无法确定,不存在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情形。被告今年40岁,待退休还有20年,加上被告现患有糖尿病,每个月都得吃药,现在被告都无法保证能不能活到退休,就算退休后也得花钱治病及赡养被告的父母、供孩
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
有重大过错,所以被告不同意分割被告的养老保险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五、关于原告在诉状中提及被告殴打其的情况,被告解释如下。2016年7月10日,原告父亲生日,被告和两个儿子去原告父亲家(岜暮乡公昌村大垌屯)给老人家过生日,过完生日后是下午6点多钟,因第二天被告要上班,原告已经离家不顾小孩很久,被告就问原告有没有时间带小孩,如果原告没时间被告就带小孩回单位,原告没有回答被告,然后被告就上原告家二楼抱二{母亲文化有限答辩状怎么办}.{母亲文化有限答辩状怎么办}.
儿子下楼回县城。走到门口时,原告跑来推拉被告,害得被告差点和儿子一起摔倒在门角的地上,当时地上有一些农具。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告打了原告一巴掌,后来在原告家里人来劝说下,被告带孩子离开,并未打其母亲。
六、关于财产分割,被告还想补充一下。由于被告家人对原、被告的信任,被告父亲田应均的存折及母亲的养老保险金、生态林补助、家中退耕还林存折都是由被告和原告一起保管,原告在未告知被告和被告父亲的情况下,分两次从被告父亲的存折里取了6000元钱,这些钱现在都不知道原告用在什么地方了。还有2014年被告父亲在老家建房办酒得78000元钱,当时钱由原告保管,原告支付给工人工钱和还帐共计68000元钱,还有10000元钱原告自己拿着,这10000元钱原告用了没有,用在什么地方被告都不知道,被告问原告,原告也没告诉过被告这钱怎么处理。2009年5月20日原告从被告卡里分四次取出10000元用在什么地方被告也不知道。就连2015年10月被告给家里的1500元生活费原告拿着离开家至今未回家。原告一共从家里拿了27500元,这27500元原告应归还给被告父亲16000元,还被告11500元。
七、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支付自2016年1月起至今答辩人一人承担孩子教育费及日常生活费共计:15750元的一半(因答辩人从未料想到答辩人会提起离婚诉讼,所在大部分孩子的日常开销的收据发票并未有意保存。)
教育费:大儿子两个学期资料费400元,小儿子幼儿园每年
两个学期费用4950元
日常生活费:20元/天*2=40元/天。30天每月合计:9*30*40=10800元
八、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答辩人要求原告补偿被告20000元,理由是原告与答辩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与其他男人保持有非正常男女关系。
九、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综上所述,因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请法院核实并采纳答辩人意见。
答辩人:
年 月 日
篇四:《答辩状》
关于我与岑小江之事情况经过
1、我是2013年9月份在猴场中学读书时认识的,当时我是在校生,他是社会生,认识之后,他经长纠缠我,读书都不安宁,每天晚上他到学校门口来等着,叫我不要读书了,跟我出去,有时还说些对我威胁的话,害得我都怕下晚自习。我曾经对他说过,我年纪还小,还需要读书,跟你出去混,对不起我的父母亲,他不听我劝说,直到2013年10月2日晚上下晚自习,他在门口等我,叫我骑上摩托车下去吃夜宵,谁知道他起黑心,一上车他就加大油门,车速较快,他就强迫我到他家,当时我想报警,但是我考虑到我的名生受到影响,就勉强住在他家,就这样上他的当了。
2、住在岑小江家几天后,他父母亲委托人到我家来说些事,当时我父母亲都不在家,在外面打工,不知道此事,也坚决反对此事,主要是娃娃年纪还小,还需要读书,达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最后,岑小江家再三劝说,勉强同意认亲。
3、认亲过后,我于2014年3月份与岑小江及他的父母亲到新疆打工,刚到不久,他就开始对我说不尊重的话,不利益团结的话,谁知道他起了黑心,到了2014年5月28日晚上,三更半夜他突然起来掐我脖子,当时气都出不来,叫谁也谁不听,幸好我用力地反抗才逃过一劫,保住我这条生命。
4、就这样,他还不收手,他还变本加利地对进行暴力威胁,虐待我年幼的少女,他父母亲看见他对我这样那样,都不劝
说,反而还说我不利的话,之后,他父母亲就看我心情不稳定,担心出事。就于2014年6月24日全家人送我回家,回家的火车票及在车上吃的东西都不给我付,连回到猴场街上吃碗面条的钱都不给我付。我作为你父母的儿媳妇,凭你自己的良心想一想,您这样做对吗?良心何在!
5、回到家之后,我以为他悔改自己以前不良风气,谁知道,他还比以前更加猖狂,连叫他送我回后家看望爷爷、奶奶一眼他都不肯送,不叫他买东西送老人,反而还逼我给他150元的路费钱才送我回后家。真的在他家日子很艰难,度日如年似的。他全家人骂我还不够,还叫他的爷爷、满叔、满娘来骂。特别是他的爷爷骂得最惨,老几十岁还骂得出口,骂我;“谁让你来谁背你来,三个奶的都找到,更何况两个奶的”。所以,我承受不了,就这样离家出走。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陈发元,男,苗族,39岁,住四大寨乡卡坪村牛南门组,电话:13765381530。
谢小顺,女,苗族,39岁,住址同上。陈小艳,女,苗族,19岁,住址同上。
被答辩人:岑仕明,男,苗族,务农,生于1976年2月4日,住猴场镇猴场村路马组,电话:18385416143。 韦小香:女,苗族,务农,生于1977年2月3日,住址同上。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岑仕明提起返还彩礼钱之事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
事实与理由
1、被答辩人岑仕明说2013年9月份答辩人陈小艳与被答辩人儿子岑小江在外打工认识,并到被答辩人家居住一段时间。不属实,答辩人2003年9月份还在猴场中学九年级(5)班读书而认识,认识之后,他是社会生,我是在校生,他每天晚上到学校门口来纠缠我,并且说些威胁我的话,直到2013年10月2日晚下晚自习,他在门口等,叫我跟他骑摩托车上街吃夜宵,谁知道他早起了黑心,一上车后,他加大车速,强迫我到他家,当时我想报警,但是,我想到我的名
誉受到影响,就没有报警,勉强住在他家,就这样上岑小江的当。
2、被答辩人说答辩人讲只要两个小孩同意,我们大人没有意见。不属实,当时答辩人陈发元、谢小顺还在外打工,不知道此事。
3、被答辩人说认亲彩礼钱38050元,酒150。不属实,被答辩人胡编乱说,虚报数据,答辩人没有得到那么多的彩礼钱,不予返还。
4、被答辩人说到答辩人家谈论两个年轻结婚时间之事。不属实,没有此事。
5、答辩人于2014年3月份与被答辩人及儿子岑小江外出到新疆打工,刚到不久,被答辩人的儿子岑小江说不尊重的话。2014年5月28日晚上,岑小江三更半夜突然起来掐我的脖子,当时气都出不来,叫谁也听不到,幸好我用力反抗才逃过一劫,保住自己的生命。他父母亲就看我心情不稳定,担心出事。就于2014年6月24日全家人送我回家,回家的火车票及在车上吃的东西都不给我付,连回到猴场街上吃碗面条的钱都不给我付。我作为他父母的儿媳妇,凭你自己的良心想一想,您这样做对吗?良心何在!
6、回到家之后,我以为岑小江痛改前非自己以前不良风气,谁知道,他还比以前更加猖狂,连叫他送我回后家看望爷爷、奶奶一眼他都不肯送,不叫他买东西送老人,反而还逼我给
他150元的路费钱才送我回后家。真的在他家日子很艰难,度日如年似的。他全家人骂我还不够,还叫他的爷爷、满叔、满娘来骂。特别是他的爷爷骂得最惨,老几十岁还骂得出口,骂我:“谁让你来,谁背你来,三个奶的都找到,更何况两个奶的”。所有我承受不了,就这样离家出走。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岑仕明提起认亲彩礼钱不属实,没有事实依据,纯属虚伪,虐待少女,背信弃义,强迫不准读书,被答辩人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给予驳回。
此致
紫云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5年11月1日
篇五:《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罗中仁,男,生于1990年3月24日,布依族,贵州省晴隆县人,家住贵州省晴隆县马场乡坪寨村六组,身份证编号:522324199003244011,电话:13885940635。
被答辩人:王忠粉,女,生于1990年2月5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晴隆县马场乡坪寨村六组,身份证号:522324199002054048,电话:18651025335。
2015年1月22日,答辩人罗中仁收到晴隆县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结合现在实际,针对《起诉状》中的内容摘要,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1)、如果原告同意放弃长子罗祥的抚养权并且每月支付罗祥生活费300元至其年满18岁,被告同意和原告离婚,否则不同意离婚。
(2)、婚生儿子罗祥由被告罗中仁抚养。
二、事实及其理由:
(一)、关于原告说两人感情不深一事。婚姻之事,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于天赐良缘,我与原告王忠粉得于相识,两人经过长期的深入了解,均认为彼此可以作为相伴一生的人,后两人自愿同居并办理结婚手续。双方既然选择走上婚姻的道路,那婚前两人肯定有了深入的了解,就算时间短但两人却感情深厚,何来了解不深之说,更何况两人在婚前已有两年之久,故感情一般不是事实。并且原告在两人恋爱期间多次要求被告人将其接到被告家,可见当时两人感情很是深厚。
(二)、关于原告说被告酗酒之事。被告罗中仁在过去的确有时候会饮酒过度,但不存在性格暴躁之说,酒醉之后一般是自己安静休息。原告所说的被告酒后拳脚相加和乱讲乱骂之事,均是现如今两人感情破裂后原告的一面之词。夫妻两人相处,生活之中存在矛盾再正常不过,有时候因为一些琐事发生口角也是人之常情,都不能作为说明双方感情一般的依据。
(三)、关于原告所说的被告酒后用被子捂住婴儿一事。常言道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人,所以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根本就不是事实的真相。当时只是被告人过去询问孩子为什么哭,因为原告还在产期,便用被子盖好孩子担心其感冒。
(四)、关于原告说的被告虐待一事。原告用虐待一词来描述两人发生矛盾时的吵骂,本就是夸大其词。日常生活两人发生口角,偶尔因为一些矛盾,原告也存在经常恶语相向的现象,甚至辱骂被告人为酒鬼,所以吵架是夫妻双方的原因,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而原告用虐待,根本是没有证据的污蔑,仅仅是对双方发生口角的夸大。并且日常生活原告与被告发生矛盾,被告父母都是站在原告一边,看得出被告父母对原告的关爱,希望原告嫁到自己家不会受到委屈。关于两人的纠纷之事,均有隔壁家族父老作证,均没有虐待的现象发生。两人能成为夫妻本是缘分不浅,日常生活发生纠纷矛盾本也应该由家
族父老或者村委会组织以调节和好为主,虽然两人如今走到这步,但被告还是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
(五)、关于长子罗祥的抚养权问题。
长子罗祥出生之后,两人带着孩子外出打工,一次因为被告身体不适,加上孩子年龄太小,原告便提出送其回家,后两人带着孩子回到被告家中。回到家中后原告便提出有事想回娘家,便一人回了娘家,第二天便偷偷从娘家独自外出打工,并没有告知被告及其家人。后来被告及其家人多次试图联系原告,但是均没有联系到。就这样,幼小的婴儿就留在家中并由被告父母一直代为抚养至今。期间被告罗中仁多次外出务工并定期向父母寄钱,保证了小孩的顺利成长。在此期间,原告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过被告或其家人,更没有试图询问小孩子的情况。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原告并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并未让孩子感受到母爱的温暖,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没有尽到其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反倒是被告的父母,特别是被告的老母亲,在此期间完全负责了孩子的成长,其辛苦程度在家族之中人尽皆知,得益于被告外出务工挣来的钱,孩子才在成长中得到了物质上的保证,并感受到了深深的父爱。如今,原告提出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不知其是什么目的,在孩子最需要母亲的时候,原告却不知道在何方。当孩子喊着要妈妈的时候,却是被告及其父母陪伴在孩子的身边。现在孩子已经长大,甚至于都不熟悉原告,且我方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过去的两年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原告在外出打工期间,其在超市上班,多次深夜外出,甚至于夜不归宿。且我方得知她已经多次去其他男方家,并且根据习俗已经杀鸡,就像是告知双方父母且订婚。所以,我方认为原告首先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我方担心其行为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的影响。故在此恳请法官,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被告罗中仁一方,其母亲王忠粉不能拥有孩子罗祥的抚养权。并且在过去的两年中,原告对孩子的无视,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故其不适合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六)、关于抚养费问题。如果原告同意放弃孩子抚养权并且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双方同意离婚。我方不追究其过去两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就不要求其做出相关赔偿。仅仅在离婚后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即可。
在此,我方恳请法官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并考虑到被告父母过去两年的辛苦付出,同时被告有能力抚养孩子等相关事实,给予公正、合理判决为谢。仅此答辩。
此致
篇六:《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1954年9月3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县人,住××××××××××。电话:××××××(转) 答辩人:×××,女,1957年8月1日生,傣族,初中文化,农民,××县人,住×××××××××××××。电话:×××××
被答辩人:×××,男,1961年9月11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县人,×××××××。
被答辩人:×××,女,1962年8月11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县人,××××××××××。
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相邻权妨害的事实。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不存在妨害被答辩人相邻权的事实。
1、不存在所谓村里的历史通道或空地。
被答辩人称:;两家房屋相邻,中隔有1.5米左右至4米多不等宽的历史通道和空地”(起诉状第一页倒数第二行)。甚至要求;巷内道路打通”,恢复村里;公共通道”,其诉求如此蛮横和无理。在答辩人自己的宅基地上要求打通成公共道路?什么时候开始答辩人的宅基地成了村里;公共通道”?现在答辩人施工建房完全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合法进行。杉松桥村第二任村长汝松亮(住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