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节日作文】
篇一:《死亡证明书》
死亡证明书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 办证程序: 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所需材料: 一、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二、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3)乡计生办证明;(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开证字第6号xx-x,又名xx-x,男,广东xx-x人,原住香港九龙佐敦道97号3楼。是xx的丈夫。查xx-x于1972年9月26日在开平县蚬岗人民公社春一大队北村因病死亡,终年54岁。特此证明。广东省xx人民法院
证 明
兹有本辖区##路**门牌##房的XXX(死者姓名)在XX年XX月XX日死亡。
特此证明!
此证明只适合以下情况:家属丢失死亡证明,无法注销户籍。
死亡证一般是医院出具的。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
死亡证明
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死亡证明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篇二:《死亡证明有什么用》
死亡证明有什么用死亡证明一般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火化的单据只能作辅助证明。 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证件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编辑本段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死亡证明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篇三:《死亡医学证明书意义》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培训
一、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医学证明的意义
三、新版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六、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二、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意义
1.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化、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一)填写要求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
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
在应选项目序号上打“√”。
死亡证上所有项都为单选项,不允许出现二个或二个以 上选项。
死亡证每一项都要详实填写,不允许填写“同上”或“同前”字样。 尽量使用汉字书写,减少英文特别是英文缩写的使用。
(二)具体内容填写
一、楣栏
1.所有的医学证第一行都填写: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区、街道{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2.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所在的区代码
3.编号:医院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 注:科室在领取死亡证后根据医院统一的编号即时填写,科室不得存放无编号的死亡证。
二、一般项目
1.姓名:字迹清楚
2.性别:在“1”或“2”上打“√”
3.民族:字迹清楚
4.国家或地区:填写“中国”或其他国家
5.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在“1”身份证上或“2”户口薄上打“√” 注:目前建议开死亡证时必须有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证件无效。
6.证件号码:中国大陆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7.年龄:实足年龄{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注意:死身份证者出生日期,一定填实足年龄。
8.婚姻状况: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意:不要选“9”
9.出生日期:根据身份证填写
10.文化程度: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1.个人身份: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填写死者死亡前的个人身份,离退休后死亡者一律在 “80离退休人员”序号上打
“√”
12.死亡日期:具体到分钟,与病历要一致。
13.死亡地点: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不要选“0不详”,不详是仅限于非正常死亡,比如死于刑事案他杀等。
14.死亡时是否处于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5.生前工作单位:生前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死者此项填写“无”
16.户籍地址:填写户口薄上登记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17.常住地址: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18.可联系的家属姓名:填写能办理销户及处理死者其他事宜的联系人。
19.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如果填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三、死因填写
1.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a)、(b)、(c)、(d)和第ii部分“其他疾病诊断”
每行只能填一个疾病名称。
2.第i部分“(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
联的“死亡原因”与第一联(a)中疾病诊断要完全一致。
(1)如果(a)填写为症状、体征、衰歇,则在(a)之后一定要填写引起(a)的主要
致死原因。
(2) “癌症”患者仅在(a)中填写“某某癌”,(b)、(c)、(d)不填。 注:除肝癌外,其他能写部位的肿瘤一定要写部位。肺部肿瘤应写“左/右+叶段+病理”,
如:左肺上叶腺癌。
(3)如果患者死于心肌梗死,尽可能填写心梗部位,比如前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下壁
急性透壁心肌梗死等。
(4)如果患者死于脑血管疾病,尽可能写明部位,比如脑出血应写脑干的脑内出血、小
脑的脑内出血等。
(5)外部损伤造成的死亡:比如某人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造成颅内损伤导致死亡。(a)
填“颅内损伤”(b)填“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3.生前主要疾病诊断单位: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4.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只要患者死于医院不允许填“6死后推断”,“死后推断”仅限于死亡地点为“来院
途中”“家中”“养老服服务机构”“其他场所”。
(2)有病理诊断结果的,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选择“病理”,不选“临床+理化”。
5.医师签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名
6.医疗卫生机构盖章:由病案室收集后统一盖章。
7.填表日期:如实填写。 注:“填表日期”和“死亡日期”不是同一个概念。死亡证迟报统计是根据“填表日期”,
而不是“死亡日期”。
8.根本死亡原因和icd编码:由信息中心填写。
四、死亡调查记录填写篇二: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 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
———察右后旗疾控中心 谢日宏
一、 根本死因的定义:(a)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 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或(b)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二、 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三、 死因链
概念: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后顺序排列,
并可以合理解释。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每个情
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可接受的原因。可以认为两者同等意义。 1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a)、(b)、(c)三栏,构成了死因链,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 (c) 病(根本死因)发展 (b)病(中介原因) 发展 (a) 病(直接死因)导致 死亡。 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如:
(1)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2)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四、 我国死亡登记报告的用途 1、 办理与死者有关手续 2、 人口登记的法律凭证 3、
死因统计的原始资料 2
五、 死因部分的填写要求 (一)一般填写要求:
1、 必须由熟悉死者情况的医生填写 2、 3、
4、 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 5、 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6、 临死前的表现(衰竭、衰老)不要填写 7、 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体征尽量不要填写 8、
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9、 尽量报告疾病的分期及分型等 (二)其他填写
要求
(1)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 要求报告疾病的性质、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 · 痢
疾:病原体?
· 腹泻、胃肠炎:是否传染性 · 病毒性肝炎:分型、急/慢性 ·破伤风: 是否严重
损伤引起? ·败血症: 是否产褥期、长期卧床、 新生儿或医疗原因引起
·结核病: 分型及证实的种类
(2) 肿瘤类 明确报告原发部位,尽量报告肿瘤形态学 3 · 肠道:具体部位? · 子宫:区别宫颈、子宫体 · 脑瘤:尽量区别“良/恶性” · 尽
量不使用“可疑”等描述
(3) 精神障碍 诊断应由专科医院及专业医生作出 · 发生自杀或意外死亡:按损伤报
告
· 酒精中毒:需区别酒瘾综合征、? ·非瘾性滥用、·最常见的意外酒精中毒
(4) 循环系病 报告病因、性质、部位等 ·心脏病:性质、类型及其他系统的心脏病(孕产妇? 、先天性) ·脑血管病: 特异诊断的名称,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影响
(5) 呼吸系病 报告性质、部位、病因等 ·肺炎: 老人(感染性、坠积性)、 新生儿(吸入性、感染性) ·外源性呼吸系病:致病因子(尘肺、有机物、化学物质、其他) (6) 消化系病 报告
性质、部位及并发症 ·溃疡:不要笼统为“上消化道” ·肝病/肝硬化:应尽量报告原因 (7)
孕产妇情况 4 孕产妇死亡
指处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
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由于意外或偶然原
因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 妊娠期——-妊娠终止后42天 ·直接产科死亡 指由于妊娠状态(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下的产科并发症、由于医疗的操作干预、疏忽
遗漏、处理不当或由于上述情况的任何一个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死亡 ·间接产科死亡 是指由于以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在妊娠期新发生的疾病,这些疾病虽非由直接产科原因所
引起,却由于妊娠的生理影响而加重,从而导致死亡。 ·不包括:1、 产科破伤风 2、 产褥期精神病 3、 损伤中毒 应尽量报告更早疾病/原因: ·产后出血原因:胎盘滞留、凝血缺陷 ·梗阻性分娩原因:胎儿胎位不正 母体骨盆异常 (8) 先天异常 必须自出生即存在 ·尽量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5
篇三:死亡医学证明书 亡医学证明书》填写
培训材料
陈庄中心卫生院防疫科 二o一一年十月
《死 目 录
第一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三、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四、调查记录填写要求
五、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
六、《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存根的保存要求
七、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
八、《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举例
第三节 医院内不同死亡地点的注意事项
一、住院死亡
二、急诊留院观察死亡
三、急诊未留院观察短时间内死亡
四、来院已死亡
第四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死亡原因报告的具体说明
一、疾病间顺序很不可能的解释及逻辑关系
二、有关疾病报告的说明 附:职业代码
民族代码 居民病伤死亡的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是一门研究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的学科。
死亡比疾病具有更明确、更直接的含义。因为死亡具有①死亡的概念是很明确的,死亡的现
象是很容易判定的;②死亡是发生在一个时点上的事件;③死亡是一次性事件,人死了就不
会再活过来,不存在重复死亡的现象。死亡具有上述的特点,被各国所认识到,因此,国际
上都用死亡原因资料来反映一个地区的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同时,死因资料也间接反
映了社会、经济、文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连续、完善的死因资料能够预测评估疾病死亡态
势。为疾病防制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为便我国的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并能够与世界各国的
资料直接进行交流和比较,从1987年起我国卫生部下达文件要求在我国采用国际疾病分类
(简称icd)方法进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由于icd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对
临床医生和卫生统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我们结合icd的基本知识简要介绍如何正
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节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我们提供的死因判断是否正确,死亡信息是否足够,对于卫生工作的影响很大,因为它
是许多卫生工作的基础。死因判断中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恰当的统一分类标准,即
根据什么判断死因,另一个是怎样判断死因。为解决这两个问题,1948年举行的第六次icd
国际修订会议,通过了可同时用于死因分类和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对疾病分类的综合性{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类目表,明确提出使用“根本死亡原因”“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格式和确定死亡原因规{死亡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则的要求。并且明确提出:只有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的死因证明书才能符合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进行死因统计时,如果只涉及到一个疾病,则死亡原因分类比较简单。在多数情况下,
死亡由两个或多个疾病促成,而死亡原因统计时,只能选择一种死因。为此,第六次国际疾
病分类修订会议为死亡原因作了严格的定义定名为“根本死亡原因”。 世界卫生组为根本死亡原因所下的定义是:“(a)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
那些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来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
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那个原因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那个原因可能是一个明
确的疾病诊断,可能是意外的损伤或中毒,也可能是不明确的医学情况(如症状、体征或临床
表现等),由于这个带有根本的原因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或情况,并最终导致死亡。 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又详细地做出
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
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从上述的定
义中可以看出根本死因与过去要求填写的主要死因有很大的区别,一般来说主要死因指最后
导致死亡的最主要、最严重的那个疾病或情况,它比较直观,医生习惯于报告这种死因,而
根本死因则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演变过程找出最早那个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其
死亡的疾病或情况,这个原因也许在病人死前已不存在或不能成为主要致死的原因,但确定
是由于它的发生而最终导致一个人的死亡,这就需要根据死者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再给予
报告。
对于每一例死亡来说,主要死因常常不等于根本死因,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疾病不一定
是病人临死时影响最大的那个疾病,在人的一生中,也许由于较早地患了某种病,而逐渐演
变,发展直至最后导致死亡,因此从预防医学的角度来看,要采取措施,减少或消灭的疾病
应是那些能够演变发展直至死亡的较早期的那个疾病,而不是那些在临死时影响较大的那个
疾病,而这些根本死亡原因只有通过较详细的报告才能得到根本。根本死亡原因通俗地理解,
最早发生的病所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就是一种起
篇四:《死亡证明书》
死亡证明书
**县殡仪馆:
兹有 村死亡对象 男(女),在年月日,在因原因死亡,属正常死亡,请予以火化。
特此证明
村委会
20 年 月 日
篇五:《死亡证明模板》
死 亡 证 明(存根)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承办人:
派出所(盖章)
年月
——————( 年) 公 所户字 号——————
死 亡 证 明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 ,性别 ,住址,身份证号码,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