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话题作文】
交通事故收入证明(一)
工作收入证明书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
员工,自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 担任 职务。近一年度该员工月均收入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因 住院治疗,至今没能正常上班,期间没有发给其工资。
本单位保证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单位地址:
单位主管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收入证明(二)
证 明
兹有我单位 ,身份证号码: ,于 被我单位聘用,在本单位任职于 一职务,基本工资加奖金每月 元。
自 发生交通事故后至今没有上班,工资不发。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收入证明(三)
交通事故中农村户籍人口的固定收入该如何证明 在做法律实务的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农村户籍人员来广州打工,在广州居住了一定年限,且有固定的收入,在广州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问题,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于《广东省200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二者相差竟达3倍多,让农村户籍的人觉得心寒,感觉中国农民的命不值钱。而且在城市务工的这些劳动者,他们的生活环境跟城镇居民没有什么两样,对这个城市的贡献也不定比城镇居民少,仅仅因为是农村户籍,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就与城镇居民相差如此悬殊,是极不公平的。
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数额均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有密切联系,标准的差别,直接影响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 基于上述冲突,在审判实践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但是,如何证明“且有固定收入的”?也就是“固定收入的证明”。不少法院将“固定收入的证明”直接理解为“固定收入证明”,因此,要求受害人提供唯一的收入证明,否则,就视为没有固定收入。这种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不可取: 首先,“固定收入的证明”不等于“固定收入证明”。如何证明固定收入,有多种方式,可以以固定的支出证明固定收入,也可以以银行的定期存款证明固定收入。如果把“固定收入的证明”直接理解为“固定收入证明”,其实了缩小了外延。 其次,实践中,不少人,除了民工,就是自由职业者,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因此,不能提供法院要求的“固定收入证明”,但,事实上,这部分人是有固定收入的,其中一部分,其收入甚至相当客观。
因此,如果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把“固定收入的证明”简单地理解为“固定收入证明”,其实是对法律原义的误解,也损害了一部分的利益。
中顾网律师解答:
只要是你们公司提供并有有效公章的,都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虽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但同时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此外还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交通事故赔偿中几个需要开具证明的赔偿项目
发表时间:2009-06-30 23:01:00 阅读次数: 421 所属分类:交通事故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整容费也可以作为医疗费项目之一。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受害方的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所以建议受害方保留好各项单据。
二、误工费:
1、受害方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
2、如果受害方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00元的,受害人还应出示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属个体业主,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的收入证明,店铺租赁证明、同行业收入证明等等。
三、护理费:护理需要医生开具护理证明,证明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原则上为一人,特殊的严重的不超过三人。
1、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获得支持,医生出具护理证明也不算困难; 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或证明:需要几人护理或需要专人护理几个月,主张护理费一
般可以获得支持;否则,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2、个别受害人受伤严重的,出院以后,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
一般来讲,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四、交通费:应当有正式票据;有关票据还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无需证明。按照统一标准: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六、营养费:需要出具证明。
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弱、病、残、幼、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一般以每天二三十元为宜。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特殊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很难支持,数额一般以每天二三十元为宜。
交通事故收入证明(四)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非医保部分保险公司不赔)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证据目录
1、原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被告车辆行车证及驾驶证信息表(找交警);
4、被告车辆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找交警);
5、原告伤残等级鉴定书;
6、车物损失鉴定书;
7、原告住院病历;
8、医疗费收据;
9、交通费票据;
10、其他费用票据;
11、原告误工费证明(受伤前在单位的工资表、现工资证明);
12、原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3、原告或被扶养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据(暂住
证或当地居委会证明);
14、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病历和当地居委会证明)。
医药费篇
医药费基本由120急救费、住院费、门诊医疗费组成。
第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万限额内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若医药费超过1万元部分,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第二、120急救费一般没有异议;
第三、住院费;
对于第一次的住院要仔细查看如下:
考察,患者姓名,身份证号,住院时间,住院诊断和出院小结(治愈、好转)以便确定病情是否与事故有关以及最后的治疗结果; 考察,医嘱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和护理期限;
考察,用药明细(要求对方必须提供用药明细),保险公司按医保标准对丙类用药不予承担,乙类扣除10%。
事故认定篇
第一、事故认定书有简易和普通之分,但都必须有警察签章和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公章;
第二、合法性、真实性一般没有异议;
第三、关联性有异议,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是事故责任不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法院确定。
全责、同等、主要(民事案件80%,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按70%的民事责任承担、刑事案件70%)、次要(20%,30%)
第四、保险公司事故免责条款,
无证,交强险、三者险都不赔;
逃逸,三者不赔;
醉酒,三者不赔;
饮酒,哈哈。
*看保险条款(主要是三者险部分),保险公司的免赔比例,例如,超重面配10%,
第五、详看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内容,姓名、车辆、是否有物损、对于两车以上看看,是否共同还是分别侵权。
对于二次出院费问题应考察如下:
考察,第二次入院治疗是否与事故伤情有关,是否是第一次治疗的未好转,切记好转,如以好转不须转院;
考察,第二次入院,是否有第一次医院的医嘱明确指示要转院,是否经保险公司同意,是否经交警队同意;
第三、门诊医药费;
考察,治疗是否与事故造成的伤情有关;
考察,门诊病历记载的就诊日期与医药费收据的日期是否一一对应; 综述,医药费应本着合理适当原则,对于超标准(进口的)应按普通用药标准给与赔偿。牙350
护理费篇
1、病历、护理证明,以证明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
2、护理人员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2000元要完税凭证;
4、前三个月工资明细;
5、劳动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如上述不全按居民服务业标准给付。
误工费
1、误工期限,定残,可计算到定残前一日;没有定残,病历(没有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实需要休息,单独在病历上记载不合符医疗规范)+诊断书(没有医院诊断书专用章,没有病案记载,没有医嘱记载需要休息,);
2、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2000元要完税凭证;
交通事故收入证明(五)
HR要慎开收入证明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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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开虚假收入证明单位易“引火上身”
刘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主管,近段时间,几个员工接连找到他要求开具收入证明。员工们的目的不尽相同,有的说要办理信用卡,有的说是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有的说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要用,有的则说正在申请政策性住房;更让刘先生感到难办的是,他们有的要求开具明显高于实际收入的证明,有的则要求开具明显低于实际收入的证明。更有甚者,一些非本单位的员工托人找关系,也要求其出具一份相应标准的收入证明。 此类情况的并不是刘先生所在企业所独有。
收入证明作用大中小企业易作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收入证明的作用越来越大,比如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信用卡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消费信贷、司法救助、社会福利救济以及保险理赔等,都有收入证明的“用武之处”。一些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和需求,在利益和机会的驱使下,想尽各种方法获取一份与本身事实不符的收入证明。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不少企业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具有随意性,而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多是中小企业或者人员流动大的企业。
通过大量案件的审判工作,法官还发现,中小企业由于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到位,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对自己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缺乏认识,认为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只是“小事一桩”,部分企业甚至还以此赚取所谓的“手续费”。而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为了维系与员工的关系,留住员工,认为出具虚假证明也“无关大雅”,碍于情面,一般都会给员工开具满足其要求的证明。
法官解析——
事实上,出具虚假收入证明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和法律秩序,对于出具证明的单位来说,还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出具虚假证明单位成了被告
孙鹏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员,半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了能顺利办理贷款,孙鹏找到单位要求出具一份大大超出其实际工资数额的收入证明。
看到自己的员工有困难,单位的负责人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孙鹏的要求。银行依据盖有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向孙鹏发放了住房贷款。
后来,因为收入与贷款支出相差太远,孙鹏实在承担不了每月的月供,遂中断向银行按期还
款。银行经调查后发现,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严重不实,孙鹏根本没有能力承担高额的还款。银行一纸诉状,将孙鹏和该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官解析 — —
银行认为孙鹏的单位在明知其收入的情况下,为其开具了大大超出其实际收入的虚假证明,单位虽然不是住房贷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是,他们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提交给银行,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最终采纳了单位的意见,认为孙鹏的单位虽然出具了收入证明,但和银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并停止还贷的是孙鹏个人,银行对收入证明负有核查的义务,收入证明也只是银行授信的参考,由于银行没有履行稽核的义务,其无权要求单位还款。
尽管该物流公司打赢了官司,但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单位出具的证明确实夸大了员工的真实收入,或者为非本单位员工出具收入证明的话,的确有违民法诚信原则。同时,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行为,也不排除“恶意串谋”的嫌疑,因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故意的,侵害了银行的利益,有可能构成侵权,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这样做也给单位自身带来了潜在的信用危机。一些银行内部的合规经营手册都规定: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本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如果单位进了银行的“黑名单”,对于单位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乱开收入证明引发劳动争议
郑强原来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但因为收入不高就主动办理了离职。
一天,郑强在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郑强为了获取误工费,找到原单位要求开具一份误工和收入证明。通讯公司的领导抹不开面子,按照郑强的要求给其出具了相应的证明。
后郑强以该证明为依据,要求确认与单位在其交通事故误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和补缴社会保险。
法官解析 — —
正是由于该公司出具的误工和收入证明明确记载郑强是其公司职工,但交通事故期间存在误工和相应的收入减少,法院才判决肇事方向郑强支付相应的误工费。在这份证据已被交通事故赔偿案认证后,郑强再要求法院确认其在交通事故务工期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用人单位就很难再否定。
虽然该通讯公司可以提供与郑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或者要求郑强提供其银行工资卡明细来进行反驳,但大部分劳动合同中要么只约定基本工资数额,要么只是约定工资的构成。银行工资卡明细也只能反映每月单位给郑强实际支付多少工资,并不能说明每月都足额支付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公司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诉讼证据造假面临法律制裁
孙大爷在超市购物摔倒,造成右侧髋骨骨折,花费医疗费8000多元,卧床休养了3个月。 由于有医疗保险,除去报销的部分,孙大爷向法院主张要求超市赔偿其医药费800多元、护理误工费30000元。
为了能够多获得赔偿,孙大爷向法院起诉称,在他卧床休息的3个月里,儿子对他进行了护理,而儿子每月的收入在1万元,并提交了儿子公司出具的误工收入证明。
超市对这份误工收入证明不予认可。后经调查核实,孙大爷儿子的收入仅在2200元左右。 因为这份误工收入证明是该案的主要证据,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法院最终对出具证明的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了罚款。
当罚款单被交到孙大爷儿子所在单位时,该单位的负责人才知道自己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法官解析 —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具一纸收入证明,看似简单,但如果缺乏诚信,给员工开了假证明,最终将“引火上身”。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增强法律风险意识,防止“好心办坏事”。
即使最终用人单位没有面临上述风险,也要提醒每个用人单位:请为社会诚信开出一份合格证明。
认定劳动关系收入证明很重要
不久以前,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张一纸诉状将一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