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话题作文】
第一篇:《干部考核办法》
干部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干部考核制度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乡机关、站社所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能:包括学识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廉: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艰苦奋斗。
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在实施正常考核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重点对公务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进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者乡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确定的考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及时将定等并有本人签字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五、优秀等次比例
优秀公务员所占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或本年度被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单位的优秀等次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其他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优秀公务员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提前离岗人员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基数。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考核结果无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和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对当年考核优秀,给予嘉奖的公务员,采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式。
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要有记录。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离岗培训,具体培训及培训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欠缺且不注重学习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完成任务困难。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6、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达到30%,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
8、平时记实考核被评为一般3次以上的;
9、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0、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
11、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6、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的;
17、平时考核评为差在3次及以上的;
18、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9、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20、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的;
21、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八、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事宜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一)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三)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一)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
三、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受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四、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其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调任或转任的人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挂职锻炼的人员不足半年的,出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四)军队转业到地方的人员,由转业所在单位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五)借调的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评为优秀的,占借调单位的指标);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
五、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
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篇:《干部考评方案》
开 封 大学
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2011年5月开始,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实施了中层以下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聘任了42名中层干部和104名科级,现试用期已满。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新聘任中层干部在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经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安排考核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全面、客观地考察试用期内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并为研究试用期干部转正事宜提供可靠依据。
二、考核对象
2011年5月以来聘任的中层以下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适应岗位情况及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重点了解任现职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团结协作情况及实绩等,通过工作情况和实绩考察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组织述职。要求考核对象总结本人一年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陈述、分析上述五个方面的主要优缺点和不足,并填写《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1)一式二份,交组织宣传部。
2.民主测评。(1)在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召开民主测评会,参加会议人员包括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全体教职工。会上考察组人员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现场填写《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附件2),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察组现场回收后交组织宣传部。由组织宣传部负责组织统计和综合汇总。测评结果占50%。(2)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干部进行测评,考评结果占50%。
3.个别谈话。谈话人员包括考核对象所在部门的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等。考察组就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自我要求能力、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廉洁自
律、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了解。
4.专项调查。对在考察中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2年5月30-31日。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等次的确定
组织宣传部将考核对象的测评和考核情况汇总、分析后,向学院党委汇报,由学院党委讨论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各等次的确定主要依据下列标准:
优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能很快进入角色,打开工作局面,讲究领导艺术,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工作有创新,且业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能较快转换角色,工作较负责,业务熟悉,能力较强,能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转换角色较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问题,组织领导能力一般。基本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尚能做到廉洁自律。
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评为不称职。1.缺乏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臶不鲜明,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丧失原则和立场;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定贯彻执行不坚决、不认真,贻误工作,甚至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严重不团结,上级组织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改进,负主要责任的;4.领导、决策能力差,业务水平低,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因主观原因未完成组织上交办的任务;5.本单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群体事件、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损失,且本人负有一定责任的;6.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热衷于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7.工作作风浮漂,不深入实际,不干实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者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严重脱离群众,干群关系紧张的;8.组织观念淡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校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9.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达到1/3以上;10.存在其他问题不适合担任现职的。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新任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任职时间开始算起;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者,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并视情况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者,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
附件:1.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2.中层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 3.中层干部试用期满组织考察日程安排表
开封大学组织宣传部
2012年5月18日
附件1:
(注:此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第三篇:《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
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
(2011年)
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高素质、高效率的地税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管理及绩效考评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中层干部考核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与干部培养、教育、使用及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考核,加强对“一把手”的考核力度,力求考核工作“有效、简便”。
二、 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和对象为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正、副科实职干部。
三、 考核内容
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突出 对实绩的考核。
德: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是否以身作则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及制定的各项税收工作规定;是否讲党性,顾大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联系群众;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能否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能:主要看干部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是否具有胜任现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是否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文化学历和实践经验;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富有创新能力,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勤:主要看干部是否敬业爱岗,作风深入,善于调查研究,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是否自觉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充实更新知识;是否经常同干部职工开展思想交流,加强相互沟通;是否勤于思考和探索,对分管工作有深刻的见解,能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
绩:具体考核干部是否按照本局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理清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各阶段工作要点,并狠抓贯彻落实;是否始终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正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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