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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 红楼梦前四回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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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第一篇:《红楼梦第四回读书笔记》

第四回

字词:

乩坛 jī tán 黹 zhǐ

概述:

雨村补授应天府,薛蟠与冯渊争买玉莲,冯渊被打死。雨村欲拿薛蟠,当日葫芦庙小沙弥、如今雨村门子阻其发签,说薛家乃“护官符”上之“雪”(薛)。雨村听门子之计,徇情枉法。薛家“百万之富”,薛母乃王子腾之妹,与贾政夫人王氏一母所生。薛蟠要自家另住,薛姨妈要和王夫人“厮守几日”。进贾府后住梨香院。

诗词:

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句子赏析:

守着舅舅姨母住着,未免拘紧了,不如各自住着,好任意施为。既然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和你姨娘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你道好不好?

真一慈母也,对儿子的娇惯何其深啊。

早已打点下行装细软以及馈送亲友各色土物人情等类,正择日起身,不想偏遇着那拐子重卖英莲。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了作妾,又遇冯家来夺,因恃强喝令豪奴将冯渊打死。 看来也并非全是薛蟠之过,拐子才应是罪魁祸首。

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意。后来到底寻了他一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才罢

伴君如伴虎,看来知道的太多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尤其是知道他人的缺点、弱处、过去的不幸

那冯家也无甚要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有了银子也就无话了。──

一个凡夫俗子混迹于草堂、闾巷、小贩、江湖间,竟能对时事、对人情关系看得如此透彻,可怜一介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伸出高堂之上,还要听一小吏摆布,莫大的笑话

乩仙批了,死者冯渊与薛蟠原系夙孽,今狭路相遇,原应了结。今薛蟠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渊的魂魄追索而死。其祸皆由拐子而起,除将拐子按法处治外,余不累及……” 愚弄百姓、愚人耳目罢了。

虽说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二则现在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都是他掌管;三则公私冗杂,且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

大家教子难处大家教子难处

感想:

《红楼梦》第四回,是一场男人戏,却用四个男人上演的一场闹剧,暗写了一个女人,这便是香菱。恰似万绿丛中一点红,从四个男人的角度,活脱脱塑造了香菱的形象,又从香菱的角度,反衬了四个男人。

首先,从门子的角度。“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想想十二三年前,那时的门子,还是个小沙弥,却天天哄着香菱玩,对香菱的模样格外注意,加之一颗朱砂痣,便可在多年之后认得,可见香菱是个天生的美人胚。门子是个俗之又俗的人,却是真正关心香菱,所以会“不忍其形景”,派自己的妻子悄悄去安慰她。小时候的门子,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小沙弥吧,是否也对这个长着朱砂痣的漂亮小妹妹有着朦胧的喜爱?倒让我想起了一休哥和小叶子。只是物非人非,小沙弥已经成长为门子,尘世的肮脏逐渐污染了他的心,他能够给予香菱的,只剩下了叹息。

其次,从贾雨村的角度。香菱对于贾雨村应该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门子说香菱是贾雨村的“大恩人”,贾雨村倒未必这么看。话说,贾雨村不是已经重谢过甄家娘子了么?以雨村为人之现实,不会把这笔债无休止的偿还下去的。雨村是个理智而冷血的人。凭着理智,他可以较准的说出香菱的结局,“这薛家纵比冯家富贵,想其为人,自然姬妾众多,淫佚无度,未必及冯渊定情于一人者”;只是,即便是做了徇私枉法之事,他所能想到的,也仅仅是对不起皇上,而不是对不起帮他走向光辉大道的甄士隐。

再次,从冯渊的角度。一个“酷爱男风,最厌女子”的男人,为一个女子丧命,可见此女子的容貌气质。而冯渊的容貌气质,从冯渊相看过香菱,并付了银子之后,香菱庆幸的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便可知一二。对照后文,说薛蟠的人“把个英莲拖去”,我想香菱并不情愿跟薛蟠走。对冯渊则是“庆幸”,对薛蟠则是被“拖去”,冯渊的形象,我们也可以大略估出。

最后,从薛蟠的角度。薛蟠一向被看作是反面角色,那么薛蟠到底做过几件罪不可恕的事情?想想后文书中,薛蟠调戏柳湘莲,其实是因为他把柳湘莲当成了轻薄人物,后来知道湘莲为人后,便不再有胡来的想法,而是与其结拜兄弟,并为其张罗成家;薛蟠不肖,却真心疼爱妹妹,外出归来也不忘给妹妹带礼物;薛蟠好女色,却没有像贾珍贾蓉父子,不顾伦理的糟蹋了尤氏二姐妹。如此看来,通篇,薛蟠让人无法原谅的,只有打死冯渊这一件事了——别说他抢走香菱,香菱是他买下的,他付了钱,而不是强抢。那么,薛蟠为什么会做下这种天理不容之事?为了香菱!因为他“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有薛蟠这个大俗人眼中的“不俗”,再不用多余的笔墨描写香菱了。而薛蟠虽然在后文中没有做过不可恕之事,却在一出场就打死了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证明他本身的心狠手辣。

从他人的故事反衬香菱,再从香菱的故事照见他人,第四回这红绿相衬的写法让人越看越有味道。

人物关系图

第二篇:《《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读后感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了一首小诗:

“满纸荒唐言”——庄子说他的书写的是“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词”。庄子是阐发老子的“大道”的。其实《红楼梦》里的哲学内涵也是非常丰富、深邃的——此句意谓着“虚”。

“一把辛酸泪”——本书凝聚着作者亲历的千古情痴、血泪深情、切肤之痛——此句意谓着“实”。

“都云作者痴”——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用十年的功夫,呕心沥血的写这部书,用今人的话说:有病啊!傻不傻!有时候想想不可理解:曹雪芹为什么如此来写《红楼梦》?那时也没有稿费,还没写完就给朋友传抄出去了……

“谁解其中味”——古人论诗,谈到诗歌的意境时,有“味外之旨”“味在酸咸之外”的说法。此“味”就是指的这个“味”。

电视剧《红楼梦》里的宝玉如何?原著中是个十二三岁的,“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的,暴虐浮躁的,顽劣憨痴的,种种异常的古怪男孩儿。而剧中的则是十八九岁的高中三好生的形象。差距甚大,一点不像,不论是形似还是神似。

《红楼梦》前八十回在曹雪芹去世前十年就以手抄本在社会上流传开来,随后便取得了轰动效应,直至今天,发展到世界范围的“红学”。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学作品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这也是世界上唯一一部有相当多的人心甘情愿的把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毕生的精力用在它身上的长篇小说。原因就在于这部书魅力无穷。完全可以不夸张的的说,到今天为止,《红楼梦》作为单部的长篇小说来说,世界第一。 本人第一次读这部书是上初一的时候,小小年纪就被诱惑住了。如今时常要克制自己再读的强烈欲望,因为生怕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把其他的正经事给耽误了。古今中外的名著小说我也读了一些,感觉没有一部能比得上它。

清代民间就已有这样的说法:“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亦枉然。”你学问再大,没读过《红楼梦》,或读了也说不出点什么来,你的学问就算白学了。

读《红楼梦》切忌先入为主,在读之前先戴上一副政治化的有色眼镜,例如:反封建的、叛逆的、有进步意义的、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等等,就像当年有个笑话说:应该发展薛宝钗入团,因为她群众关系搞得好。

不过,解放以来,教育界的领导、编教材的专家学者却一直希望青少年们带上这副有色眼镜。例如我上中学时语文课本中也选了一段《红楼梦》的内容作课文,即第四回的“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因为这一段内容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也因为毛主席当年说第四回是《红楼梦》的总纲。——这显然带着政治色彩的个人见解。

第四回写的是贾雨村受了贾家的抬举当了官,刚一上任就接了一桩人命案,他本想

依法断案,可手下的人提醒他:打死人的那家可是有来头的,得罪不起。一旦得罪,不仅丢官,说不定还会掉脑袋。然后给了他一张“护官符”,上写着:“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于是,当年我也就认为《红楼梦》就是暴露社会黑暗的,反映阶级斗争的小说。今天的《大学语文》教材所选的“宝玉挨打”一段,也是刻意强调反封建、叛逆、追求平等、民主等等。以此来引导广大青年读者,教育青少年读《红楼梦》时不要想入非非。例如课文后面的[提示]中说:“是由于他是一个鄙弃仕途经济、背离封建礼教的贵族叛逆者,与封建卫道士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宝玉挨打实质上是在贵族大家庭中封建正统势力的对叛逆者的一次镇压,它反映了封建末世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尖锐。”——教材中这种语言依然带有明显“毛氏红学”的色彩。但这样一引导,就把《红楼梦》中的美味、妙味、真味给引导没了。如果你顺应了这种引导,带上这副有色眼镜的话,那你就会觉得读《红楼梦》味同嚼蜡,没什么意思了。

那么,《红楼梦》是否仅仅是写一个爱情故事和一堆生活琐事呢?当然不是,否则作者也不会“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也不会在一开头就暗示读者“谁解其中味”。谁最能解其中之味呢?当时就有一人,在曹雪芹身边,堪称曹雪芹的“知音”。此人没有真名实姓,只留下一号——脂砚斋。据有的学者考证,脂砚斋就是《红楼梦》中一个人物形象的原型——史湘云,即曹雪芹的老婆。脂砚斋当时就在《红楼梦》的手抄本上留下了很多批语,时不时的点出或暗示《红楼梦》中的“味”。

例如:第一回书中写道:“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撰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文中的“因毫不干涉时世,”其实是反话,掩饰之辞,书中所写内容及主题,正是“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此书是有头有尾,已经写完,只写了八十回,如把此书当作爱情故事看,就是有头无尾。脂砚斋批道:“如把此书当作小说看,就是糟蹋此书。”

后来便有学者对此作出研究。上世纪初已分为胡适、鲁迅的写实派和蔡元培、潘重规的寓言派两系。寓言派以为,此书为明末遗民的一部寓言,其中蕴藏着一段民族深痛,隐现互关,如泣如诉。单就人名的安排上,潘重规公作了一番颇有功力的研究,兹借鉴于下。

书中人物,宝玉乃传国玉玺之喻。玉的得失,即政权的得失。林黛玉代表明朝,薛宝钗代表清朝。林薛争宝玉,即明清争政权。林亡薛存,即明灭清兴。{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

宝玉出世,口中含着镌有“莫失莫亡,仙寿恒昌”字样的美玉,与《三国志》载汉代传国玉玺“受命于天,其寿永昌”相类,且式样亦相近,证明宝玉是象征传国玉玺的。

另宝玉爱吃胭脂,类于玉玺离不开朱泥。宝玉最亲昵的待婢袭人,拆开就是龙衣人;宝玉最嬖爱的戏子,名叫蒋玉函,袭人嫁玉函,玉玺就配上玉函了。

黛玉别名萧湘妃子,即显其帝王身份。其身是绛珠仙草,绛红乃明朝国姓朱之影射。黛玉代表明朱天子,故所食药丸是天王补心丸。她的婢女叫紫娟,紫是朱的配色,鹃乃望帝之魂。黛玉姓林,因为明朝姓朱。《说文》云:“朱,赤心木,松柏属”。朱是林木类,故姓林。

宝钗别名蘅芜君,亦显帝王身份。“钗”字拆开是“又金”,清曾称后金,正合金之意。宝钗其兄名蟠,蟠者,番也,从虫,犹狄从犬,羌从羊,正是指斥薛蟠是异族番人。又因清朝篡位,非正统天子,所以薛蟠绰号呆霸王。

宝玉既是传国玉玺,林薛二女又分别代表明清,因而林薛之争,亦明清之争也。最后林亡薛婚,正寓明亡清存。作者无力改变历史,只有通过刀枪笔阵了。

这样的研究成果有没有道理呢?有一定道理,可供参考,但也不能完全这样读《红楼梦》。这样读虽然不糟蹋此书,但也少了许多读书的乐趣。

第三篇:《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读后感》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读后感 ——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是曹雪芹大师增删数十载,呕尽心血,最终创出这部让后世不禁唏嘘之作。这不让后世人为之留下无数眼泪的惊世之作以宝黛爱情为线,续写了一个家族由兴盛到衰败的历程。书中众人物的形象刻画,细节场景的精刻描写,让读者仿佛能身临其境,深切地感受到那时那地所发生的一切。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写的是众姐妹偶聚大观园,起社作诗之事。本章开篇由香菱夜梦的月亮诗起。作者在这里仅用几句话就写出了香菱对诗的热忱和努力不懈的执着认真。接着就是各位姐妹的到来了。刑岫烟、李纹、李绮、宝琴众钗的来到让大观园着实热闹了一番。尤其是比之众女尤为出众、让贾母喜欢非常的宝琴穿着贾母赠与的孔雀毛织的斗篷一出场便引起众人的关注。香菱的羡慕,宝钗的自嘲,湘云的插科打诨还有黛玉的主动。一曲唱罢,该是正题了。李纨作为这些姐妹之中年龄最大的一个,自然担当起主持诗社的主事人。在大雪之后的早晨,众姐妹便聚在一起,准备开始了一天的精彩。在这精彩开始之前,还有个小小的吃肉插曲。故事到这,本章便已告结束。

这小小的三部曲描绘了三个场景。先后出场的人物粗略一算

大概也有二十来个。短短几千字便写出这许多人物,而且紧而不乱、有条不紊。个人物的性格也多有体现。首先说一下王熙凤,在安排刑夫人的侄女刑岫烟这一节足以体现。先是安排其与迎春一处,日后若有什么差错自是找不到她的不是,推脱了责任。然后是见了岫烟脾性倒是不错,待其又稍好一些,这样一来,刑夫人自是没什么可说的。这么一件安排住处的小事便显现出其精明算计的本性。接着说下宝钗,她的性格体现之处可由正面和侧面来说。侧面,由香菱的一句满心满意只想作诗, 又不敢十分罗唣宝钗。便可见她并非处处平易近人。对于香菱这么一个小人物来说心里还是有点怕宝钗的,可见其在众姐妹中有一定的威严。正面,宝钗见其妹妹宝琴穿着贾母赠的孔雀毛斗篷,心里妒忌就自嘲了句我就不信我那不如她。发自心底的嫉妒,平时她才是大家最看重的,妹妹这一来,立马就夺了众人的眼光。可看其骄傲。虽然心里不爽,但仍能与姐妹们自然周旋,细腻地为黛玉解围。可见其善连情谊,不得罪人。叙完了宝钗,再来说说黛玉,奔章中对宝钗的描写比较多,而对黛玉的续写则不是那么多。黛玉的性格体现则在宝琴的见面哪一点有所体现。与宝琴见面那一段宝钗曾为黛玉解过围,宝玉在一旁看着不知何时俩人关系既有这么好。时候宝玉曾隐晦的像黛玉打听这件事,宝玉刚提了一句西厢记,黛玉便才出他想说什么,足以体现其聪慧,真是心较比干多一窍。掠过黛玉,我们再来看看宝玉,这个贾府的宝贝。这么三个场景中,处处都可看出宝玉对黛玉的细心与体贴。黛玉见家里

的几位都有亲戚来感伤自己的身世可怜连之时有宝玉在,黛玉遭丫鬟琥珀调笑时,有宝玉在。又怕是生气对她与宝钗交好之事只是旁敲侧击地问,足见其细心。见到宝琴是,痴痴傻傻地模样。“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这一句感慨即可见其对女儿家的推崇,听到王夫人人宝琴做干女儿之时那兴奋劲完全忘了黛玉的存在,也展现了他见一个爱一个的本性,虽说最爱黛玉,但对于宝钗宝琴也爱慕不已,官家子弟的作风还是存在的,美丑并存在这也稍有体现。

本章中,各个人物皆有其特色。譬如,李纨的稳重大方,湘云的放荡不羁,宝琴的端庄秀雅……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七千字的一段文章,二十余位任务的出场,各具特色的行事作风,有条不紊的布局。也只有曹先生能掌握的如此巧夺天工了。

读一曲红楼,叹一回情缘。木石前盟固是伟大却也不比这几十年如一日的艰辛。都只谓宝玉不幸身在兴衰转变的贾家,谁知晓雪芹又是如何心伤难度日。正可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贾府曹府,又分得清哪个是贾哪个姓曹。

第四篇:《《红楼梦》前八十回读后感》

读书笔记

——《红楼梦》前八十回

曹雪芹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的作者,是天才,更是奇人。而他的《红楼梦》是我国中华名族的一大瑰宝,是一部真实、感善、悼美的文史哲综合撰作的名族精神奇迹,从他的真、善、美中也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种种真实的历史痕迹,了解到了曹雪芹一生的艰辛坎坷。

贾府的兴衰也就是一段历史兴衰的缩影,贾家由兴走向衰也就似乎成为必然,终究只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曹雪芹用含蓄激昂的语言勾画出赵姨娘等捏造事实的丑恶面孔,鲜明的展现了贾元春、贾政、王夫人进行封建压迫与毁灭的元凶形象。很多读者认为王熙凤是封建势力的推行者,与元春、贾政、王夫人等都是一丘之貉。但是,在读了《红楼梦》以后,我就不这么认为,像那样评价凤姐是不公平的。首先,我认为王熙凤的手段虽然残忍,诡计深心,罪恶重重,但她在很多时候呈现给我们的是:与宝玉是友,而非敌。她在宝玉黛玉之间是不可缺少的助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黛玉进贾府到以后黛玉在贾府中的寄居生活,凤姐始终是她生活起居的关心者,提宝玉和黛玉排难解纷,表现了她是宝黛二人的维护者形象。全书斑斑可见,例如凤姐送茶给黛玉。“下茶”在古代中是“订婚礼”的意思,她用“下茶”的方式要求黛玉作贾家的媳妇。由此可见她对宝黛二人的婚姻是鼎力支持的。再者,从凤姐治理荣国府的成效可见她的精明才干,只不过她的手段有点残忍,但是在他眼中残忍是必须的,要治理诺大的荣国府必须如此。她整治下人,铁槛寺内弄权,受贿三千金,拆姻缘致死人等一出出“好戏”中是主角。从这一方面看,他的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封建统治与压迫者。最后,凤姐还是一个眼中揉不得半点沙子的人。只要谁不幸成为其眼中的沙子,不论大小,就必挤兑出局。如尤二姐。尤二姐自以为从地下升到了天堂,的确,最后进了真真的天堂———吞进自杀。所以曹雪芹手中的凤姐的命运难逃一死。原因有三。其一,“没有不透风的墙”,凤姐恶迹一齐败露。如假托书信之事,后来比连累贾琏。其二,夫妻反目成仇。第二十一回写到贾琏、平儿抢多浑虫老婆的头发,最后被贾琏抢回藏了起来。这已是反目的祸根,但还只是引线。主要的还是害死尤二姐一事,为贾琏最寒心,最怀恨。贾蓉劝解,并“向南指大观园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说:我忽略了。”最终说出来:“我替你报仇!”。凤姐事败后,在贾琏面前就强不起来,只得仍其报复。其三,因病。第四十四回写贾琏向凤姐赔礼,见其“黄黄的脸儿”看出其已有病根。后因愈来愈重,只得将治理荣国府之事托于探春。对于王夫人,很多读者认为他是个吃斋念佛的菩萨,但她的确是位冷菩萨,她吃的不是“素”,而是“荤”。在书后几十回体现的更加明显。所以毋庸置疑,她是贾政、元春一党。

全书中的中心人物宝黛二人是一对自由爱情的情侣,也是具有新思想、新知识观的一代青年,亦是封建家族眼中的叛逆者和反抗者。众星乱捧,吃喝玩乐的宝玉始终是贾母等人的庇护对象,但他注定是封建家族的牺牲品与受害者之一。寄居者黛玉绝不会那么幸运,表面上被人送茶送药,但她最终成为很多人眼中的焦点。不是因为她优秀,而是因为她是宝玉的软肋,宝玉更是她的软肋。元春利用宝玉的婚姻大事来摧毁黛玉,而贾政眼中的黛玉却是耳边枕畔关注谗言的赵姨娘所描述的。其实,赵姨娘的摧毁对象并不是黛玉,而要想达成她的目标———

摧毁宝玉,凤姐、黛玉自然成为其工具。贾政因蒋玉菡、金钏儿之事打宝玉,是赵姨娘等人添油加醋的讹传,实则还是包含宝黛的一重公案。王夫人抄检大观园,其主要目标还是在黛玉一人。所以,黛玉的下场是必然的———屈死。黛玉的死就是被馋毁污蔑而愁病迫的结果。病死是虚,屈死才是实。关于黛玉病死,前八十回中从黛玉进贾府到八十回,很多地方都暗示出黛玉的病重,而且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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