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第一篇:《海南省小学生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
海南省小学生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
纬度等级评价方法1)A:要素等级为1个A+1个不低于C;2)B:要素等级为1个B+1个不低于C;3)C:要素等级为1个D+1个不低于C;4)D:要素等级为2个D。
海南省小学生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
(1——3年级)
维度 要素 评价指标 要素等级 维度等级
审美与表现审美情趣
A、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并形成自己的情感判断。
B、 衣着仪表较为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有一定的审美感知与判断能力。
C、基本能保持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有一定的审美感知能力。
D、不讲究仪表整洁,不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对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不感兴趣。
艺术活动
与表现 A、对音乐、美术感兴趣,课堂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一定艺术特长。
B、喜欢上音乐、美术课,课堂上能主动参与,乐于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某项艺术特长。
C、能上好音乐、美术课,按时完成作业,偶尔参与或支持开展各种艺术活动。
D、对音乐、美术不感兴趣,难于上好音乐、美术课,不参与任何艺术活动,没有艺术特长。
注:维度等级评价方法1)A:要素等级为1个A+1个不低于C;2)B:要素等级为1个B+1个不低于C;3)C:要素等级为1个D+1个不低于C;4)D:要素等级为2个D。
C、基本能保持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有一定的审美感知与判断能力。
D、不讲究仪表整洁,不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对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不感兴趣。
D、对音乐、美术不感兴趣,难于上好音乐、美术课,不参与任何艺术活动,没有艺术特长。
海南省小学生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
(4——6年级)
纬度 要素 评价指标 要素等级 纬度等级
审美与表现美情趣
A、衣着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发现、欣赏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并形成自己的情感判断。
B、衣着较为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和欣赏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有一定的审美判断能力。
C、基本能保持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有一定的审美感知与判断能力。
D、不讲究仪表整洁,不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对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不感兴趣。
艺术活动
与表现
A、对音乐、美术感兴趣,课堂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一定艺术特长。
B、喜欢上音乐、美术课,课堂上能主动参与,乐于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某项艺术特长。
C、能上好音乐、美术课,按时完成作业,偶尔参与或支持开展各种艺术活动。
D、对音乐、美术不感兴趣,难于上好音乐、美术课,不参与任何艺术活动,
没有艺术特长。
注:纬度等级评价方法1)A:要素等级为1个A+1个不低于C;2)B:要素等级为1个B+1个不低于C;3)C:要素等级为1个D+1个不低于C;4)D:要素等级为2个D。
第二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积极推动我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快基础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中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各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各中小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
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各校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中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在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中,凡学业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含补考),综合素质评定也合格者准予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八、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公布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并可组织复评。
九、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检查
县教育局建立抽查制度,对全县各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背公正、全面、科学的评价原则的做法,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十、综合素质评价的保障机制及措施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树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社会形象,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构建诚信的运作机制,严防发生舞弊事件,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人员。
莎车县出台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方案
作者:常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7 更新时间:2007-10-8
为深入扎实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莎车县教育教学
质量和各民族的素质,莎车县于近日出台了《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方案》。
该方案坚持发展性原则、过程性原则、主体性原则、规范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原则和多元化原则,将评价内容分为工作常规、教育管理、教师管理、德育评估、工作成绩、构建和谐校园等六大项A级指标和二十六项B级指标,并将A级和B级指标量化赋分,总分为1000分。
该方案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采取现场观察、访谈、问卷、听课、座谈、分析学校的原始记录和档案等方式对学校的素质教育进行评价。在对各校进行素质教育评价前,下发素质教育评价通知,各校根据《莎车县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价细则》进行自查,写出自查自评小结,提出改进措施,再由教育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评价组进行检查、指导,依据《评价细则》指出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学校针对评价组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评价总成绩由自评成绩和县级评价成绩组成,自评成绩占30%,县级评价成绩占70%,凡自评成绩高于县级评价成绩10%以内或低于县级评价成绩自评成绩有效;凡自评成绩高于县级评价成绩10%以上,则按照自评成绩高出部分的2倍降低后作为自评成绩计入总分,总分在900分以上的为优秀;总分在8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为良好;
总分在600分以上,799分以下的为合格;总分在599分以下的为“薄弱”
该方案还将学校素质教育评价成绩与分配该学校年终评优选先、教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外出学习考察的指标挂钩,素质教育评价成绩优秀的单位为本年度“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当年评价成绩比上年提高三个名次的单位设“教育教学管理进步奖”;素质教育评价成绩“优秀”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本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价成绩为“优秀”、“良好”、“合格”、“薄弱”的学校,其校长年度公务员考评等级即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同时还将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结果作为校长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评价成绩连续两年为合格的校长挂职学习,学校评价成绩一年为“薄弱”的学校校长将被解聘。
尾闸小学学生素质教育评价方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开展评价研究改革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为了落实评价改革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尝试构建一套完善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机制,以期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
一、评价原则
1、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2、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
3、给点师爱的阳光,让童心更加灿烂。
二、评价功能
1、导向性功能: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确定评价的内容,即学生的素质指标来制定出评价标准,然后根据这些标准或内容来判断学生的表现,引导学生参照评价标准,找到前进的目标,努力的方向,从而使各方面素质得到不同层次的提高。
2、激励功能:
学生如同多棱的宝石,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都能发出璀璨的光芒,教师要善于发现并挖掘其优势,给学生创设自我展示的舞台,使其获得自信与成功的体验,激励其不断进步。
3、记录成长功能:
强调评价的过程性,注重日常性评价,随机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用成长记录袋,让学生经常反思自己的学习、生活,看到自己的成长。
4、反馈矫正功能:
将评价结果及时、准确,恰当地反馈给学生,使学生最大限度地获得反馈信息,教师再引导学生诊断分析学习上存在的问题或困难,找到学习目标与实际表现之间的差距,客观全面地认识自己,并能与教师、家长一起制定出改进计划。
第三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大南山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快基础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和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中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各学校均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各中小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中小学生审美与表现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
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 (B)、“合格” (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中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 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 4 项合格(C) ,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八、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公布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并可组织复评。
九、综合素质评价的保障机制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树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社会形象, 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构建诚信的运作机制,严防发生舞弊事件,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