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篇一:《普通话说话命题—我的朋友》
8.我的朋友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很多,玲玲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也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高高的个子,细长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流露出聪颖的光芒。体型不胖不瘦,平时爱穿蓝色的衬衫,咖啡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鞋,很有精神。常喜欢留一头运动型短发,戴一副中度近视镜,气质幽雅,博学多才。
我们有着相类似的家庭出身:同性、同龄、同学、同事、同出生在家乡农村、同是生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们有着太多太多的相同,连同我们的兴趣爱好、理想追求都一样。不同的是我上了师范,她上了高中;我学中文,她学政治;我是人民的教师,她是人民的公朴。她是成功的,幸运的,她的辉煌腾达是她实力的体现,更是她努力奋斗的历程的见证。我为她的今天喝采,更为她的明天加油。
曾经,我们雨中漫步,月下畅谈,桌上畅饮;我们是幸福快乐的童年伙伴,我们是争夺高下的学习对手,我们是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我们是自强不息的赶路人、弄潮儿。如今,她在外地工作,我们相隔数里,但我们都在心里默默祈祷祝福。我们的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模糊,也不会因地域的分隔而淡忘,更不会因地位的改变而变质,恰恰相反,我们的友情只能越来越浓厚
☆我最要好的朋友
好朋友丽的个子不高,短头发,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眉之间的那粉红的美人痣。她是个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女孩。和丽相识是在初一时候,回想刚到中学那天,早到校的同学早已三三两两的结伴上街逛去了,宿舍里只有我和丽两个人。我在整理着我的行李,而丽呢?则是双手枕着头睡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无所事事。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各干自己的事,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丽首先忍不住的找话题了:“这位同学 ,看你这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家住在哪里?”待我说出我家的住址后,她说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叫了起来:“我家住在某某某,你家离我家很近哩!”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但吃饭回家总在一起,睡觉也要挤在同一张床睡。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初中毕业后她就不读了,进了一家公司工作,而我继续升学。可我们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淡,反而更加深厚了,每次放假回家妈妈都会告诉我:“丽昨天问我,你回来了没有,她叫你回到家后马上去她家。”而我的反应就是丢下行李,跑去她家住一两天,好好的跟她聊聊。希望我和丽的友谊地久天长,同时也希望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一切如意。
☆我的朋友
我的性格恨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交心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话说的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呢。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他叫小明,是我的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三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很好的朋友了。在学校里,我们形影不离。我喜欢下象棋。他本来不会,也不喜欢,但是渐渐的被我的爱好传染了。由于她经常看我下象棋,时间长了也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下象棋的基本知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会下象棋了,技术进步也很快,有时都还能跟我下个平手呢。我跟他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可以说,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我们却互相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我们在对方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
篇二:《命题作文 普通话三分钟》
我的愿望 (理想)
我的愿望有很多,记得上初中的时候,想当一名警察,那是因为我放在铅笔盒里的零花钱不见了。然后我立刻跑到办公室告诉了我们班主任。说我的钱被偷了。老师说叫我好好找找可能是忘记放在别的地方了。然后帮我在班里向其他同学问问。找了没有 问了同学也说没有拿。我特别伤心。我每天的饭费是8块钱,这是我一点一点的辛辛苦苦不舍得吃好的攒下来的,为了是在妈妈生日的那天给妈妈买生日礼物的。这下子全没了。 从哪以后我就有了想法,想当警察,这样就可以去抓小偷了。
时间过得很快初中毕业了,上了高中,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打排球,那时候励志想当一名体育老师。我的身高比较高很适合打排球。我每天都盼着上体育课,可是每周只有一次体育课。一到上课体育课的时间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神采飞扬的跑到排球场地。玩起了我们酷爱的排球。记得在高二那年我们排球队在学校运动会上得了第一名。我们那时候兴奋不已。但是转眼间时间飞快,我们高中毕业了。由于自己的成绩考的不是很理想,没能考上师范大学。只能听从家长的安排报了自己不太喜欢的专业。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的愿望实现不了了。感到很遗憾。
不过没有关系,我现在还是很喜欢远动,每到周六日 都会约朋友一起去排球馆,去打排球。虽然累但是也很开心,不管现在有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其实都不重要了,重要的事能让自己每天都开心就行了。
我的学习生活
从毕业到现在,我体会到了学习是生活的一部分,每天都有好多东西要学习,不光是学知识,还有学会如何做人做事。每天早上起来去上班,到了单位看见我们同事早早做在办公桌上开始看书了。
从那时起我也发奋学习了,今年报了二级建造师考试。我就想今年必须考下来。我就制定了我的学习生活计划,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回来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把周六日约我出去逛街的活动全部取消,就是为了这两个月努力争取拿下这次考试。一共三本书,每一本都好几百页,我自己也很痛苦。先看的是实务,毕竟是学的这个专业,这样容易一点。每天在网上找一些相关资料和视频,一天看3章的课程,能再计划范围看完。时间过得很快,半个多月过去了实务就看了一半。我自己也着急了。就在此时,单位里的活也特别多根本就没有时间看书,连周六日都要加班了。这也得忙活一阵子。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放弃2门课程,就看一门争取能过了,成绩是2年一循环的。后来我就在工作和学习中忙了2个月的时间,终于考试了 如期所料 由于自己没怎么看书 ,那两门确实不怎么会。 等考试结果出来,一查成绩果然就过了一门。那一年由于工作的需要单位又给我们每个人报了一个民管员。也需要参加培训考试。各种考试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感觉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了。
不过时间过得很快,结束了那一年的种种考试,年底的时候单位给我们这些员工发了福利,尤其是我,为了公司做了很多奉献,公司给我发了一个大红包。也算是给这一年为公司带来的利益得到应有的报酬。我特别开心,原来这样的枯燥的学习生活能换来这么大的回报可是值了,我特别感谢公司那一年对我的奖励。其实我们生活有好多种,全在自己选择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这就是我这一年的学习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回报。
我尊敬的人(我的朋友)
我尊敬的人是我的一个朋友,她叫王增华,说起她来不由得想起很多往事。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是在2009年的暑假,我的同学问我去不去打工,漫长的暑假闲着也没事就去了。刚去的时候大家都不认识,我的同学说你和她住一起吧,她是我的朋友叫王增华,也是咱们老乡。我要和我的表妹一起住,你们俩也能有个照应。我很高兴认识了她,穿着洁白的裙子,温柔的向我打了声招呼。我微微的笑了。
没过多久我们就成了知心的朋友。她对我非常好,记得在我打工的时候我病了是她照顾我,像个姐姐一样给我买饭,帮我买药。我很感激她。她很喜欢写诗,她很有文采,我也很佩服她。她的人缘也好,每个人都很喜欢她,她有好多朋友而且都和她关系密切。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们即将分开,我很开心的能愉快度过了这个暑假,还认识了很多学校的学生,并且都成为了好朋友。我也很舍不得与曾华分开。临走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滨江道逛了逛街,她叫我有时间就去学校找她。我答应了。就这我们彼此往来这,就成了闺蜜。
大学毕业后,我们都开始工作了,各自忙着自己的生活,不像以前那样频繁往来,但是我们的友谊一直没有改变。毕业一年后,我失去了工作。就从原来的单位搬出来了,那会我还想自己住哪里,我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带着行李,手里拿着手机给我几个要好的朋友打了电话,都说没有地方住。我那会又焦急又失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我就想起了曾华拿起手机给她打了电话。她接到我的电话后,直接说过啦吧,我收留你。然后那地址发给了我,到了她那房子虽然不大,也算不错了,大家上班都挣不了多少钱,天津的房租也很贵。不过我很欣慰,不管怎么 我也有地方能住下了。有这么一个朋友我终生难忘。她对我的好,我一直记在心里,不知道怎么回报。我也做了一首诗送给了她名字就是你是我尊敬的人,我想对你说声谢谢。
我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花猫,上初三的时候我们班同学家里刚下了一窝小猫,我一听说就叫他送我一只,我特别喜欢猫,毛茸茸的样子很可爱。记得他抱来的时候还没有断奶,我欣喜若狂的抱在怀里。小花猫的身上的毛很好看橘黄色背部有黑色和白色相间。长大后一定很漂亮。回到家里,我找来了一个方便面的箱子里面放上棉花,作为小花猫的窝。它那时候太小了,根本不能自己吃东西,我跑到药店买了一个注射器,又去超市买了一袋奶粉。我每天都给它冲奶粉,在用注射器灌进它的嘴里。妈妈说小花猫自己都不会吃东西恐怕活不了多久。我不信,每天都按照自己的方法给小花猫喂奶粉。过了一个月后小花猫可以自己吃东西了,我高兴极了。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毛毛。很快她就长大了,果然如此她的毛长得很好看,就想波斯猫一样。邻居还说我家的猫是什么品种,看起来很昂贵。
毛毛现在长大了,每天懒洋洋的在我家窗台上晒太阳,一到晚上他可就忙起来了,老鼠们可就遭殃了。我家毛毛最大的特点就是,抓完老鼠不吃,就开始和老鼠玩耍,直到把老鼠弄死。然后把它的尸体掉进我们家的大门口。好像是说这是我的战利品。
毛毛没事就出去玩,回来脏兮兮的,叫我很是讨厌,然后回来总想跑到床上去睡觉,我还要帮他洗澡,他可不喜欢洗澡了,有的时候没事就用他的小嘴巴舔舔自己的小爪子和身上的毛。每天放学回来他都高兴的来到门口迎接我。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只有它在我旁边守护这我。所以我特别喜欢它。因为他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欢乐。
我最喜欢的植物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常叶青,我们单位阳台上有一盘花,长得特别茂盛,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只有到了冬天进腊月的时候会开出红色的小花。也算是给公司填了一景。到了过年的时候放假回家都没人管它,也没有人给它浇水。我们都以为回来它会死了。结果还是老样子花朵依然开的那么美丽,也不见凋谢。我们领导说这花的生命利及其顽强。放在水里都能存活。我们一听,每个人都去单位楼下买了一瓶饮料。喝完把饮料瓶子灌上水,然后就去那盆里劈了两只叉放进了饮料瓶子里。各自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面。也算是防紫外线吧。没过多久它居然在水里生根了,都是那种和胡须差不多的样子。长的很快。我每周换一次水。时间久了,瓶子里的根放不下了。我就把它拿回了家。我找了一个花盆,放上土壤,把它栽种起来,放在我家厨房的窗台上,这都好多年了,分了好几次根家里面到处是了。前两天朋友过来看我,看见我家的这花不错,我就送给了她一盆,我告诉她,这花很好打理半个月不浇水都不会死,它给人的感觉也特别好,叶子四季常绿,叫人心情也好。也能产生光合作用释放出很多氧气。所以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它太接近大自然了。
童年的记忆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我家曾养了一只小花猫,记得那是同学送给我的。抱来的时候还没有断奶呢。我欣喜若狂的抱在怀里。小花猫的身上的毛很好看橘黄色背部有黑色和白色相间。长大后一定很漂亮。回到家里,我找来了一个方便面的箱子里面放上棉花,作为小花猫的窝。它那时候太小了,根本不能自己吃东西,我跑到药店买了一个注射器,又去超市买了一袋奶粉。我每天都给它冲奶粉,在用注射器灌进它的嘴里。妈妈说小花猫自己都不会吃东西恐怕活不了多久。我不信,每天都按照自己的方法给小花猫喂奶粉。过了一个月后小花猫可以自己吃东西了,我高兴极了。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毛毛。很快她就长大了,果然如此她的毛长得很好看,就想波斯猫一样。邻居还说我家的猫是什么品种,看起来很昂贵。 毛毛现在长大了,每天懒洋洋的在我家窗台上晒太阳,一到晚上他可就忙起来了,老鼠们可就遭殃了。我家毛毛最大的特点就是,抓完老鼠不吃,就开始和老鼠玩耍,直到把老鼠弄死。然后把它的尸体掉进我们家的大门口。好像是说这是我的战利品。
毛毛没事就出去玩,回来脏兮兮的,叫我很是讨厌,然后回来总想跑到床上去睡觉,我还要帮他洗澡,他可不喜欢洗澡了,有的时候没事就用他的小嘴巴舔舔自己的小爪子和身上的毛。每天放学回来他都高兴的来到门口迎接我。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只有它在我旁边守护这我。所以我特别喜欢它。因为他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欢乐。
我喜欢的职业
说起喜欢的职业,我想说我喜欢当一名歌手,记得那时上初中周杰伦的一首七里香深深的吸引了我。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流行音乐,觉得当一名歌手在舞台上尽情的展现自己是一件很美的事情。我那时候在上学的路上都哼着歌曲。放学的路上也如此,没事的时候在大课间我都会唱两句。连同学都说我太痴迷了。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我依旧向往着以后能当个歌星。我觉得唱歌能是自己的精神放松。不开心的时候听听音乐唱唱歌能缓解一下糟糕的心情。长大以后才发现,那时候想把歌手当作自己的职业简直是太天真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当歌手,不过没有关系,这并不影响我喜欢音乐。虽然这个梦想不能实现,但是我还是很羡慕那些歌手能再舞台上展现自己的。现在我已经离不开音乐了,每天上班的路上坐着公交车,插着耳机都要放几首歌曲直到单位门口。每到周末有时候都会约上几个朋友去KTV唱歌。现在的社会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压力都很大。只有用唱歌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压力。其实喜欢的职业并不一定要从事这个职业,现在我想说其实做什么职业都不重要,关键是自己能做好才是重要的。
难忘的旅行
长这么大就旅行一次,使我至今难忘,那时去年我们单位组织过完年回来去旅游,去厦门。我特别兴奋,从来没有出过天津市,这次可以出去好好玩玩,关键是可以坐飞机。初八那天我们大家一起出发了,厦门那边的天气一直下着小雨,下了飞机后,接机的导游早就到了机场由于天气不好飞机太空中盘旋了好久才能降落。到达宾馆已经是晚上7点了,只能明天早上才能开始旅途。
转天早上八点我们就出门了,第一站去的上古文化里面有好多文物古迹,都是稀有的真品。下午就去了厦门最著名的鼓浪屿,好多人,最显著的是在海上有一个郑成功的石像伫立在鼓浪屿岛的前面。我们要做船过去,半个小时就到了,刚入鼓浪屿,我就觉得好像是在海中的一个城市。鼓浪屿很大,这是我们最累的一天,鼓浪屿没有车马,自然也没有大马路,常见的是曲曲折折的无名小巷。都要自己步行才能走完,有很多古建筑,最有名是那个钢琴博物馆,里面有很多钢琴样式不一。我还偷拍了几张相片。到了晚上我们还去了最有名的中山路小吃街,好多好吃的都是海鲜之类的东西,叫不上名字。那一天可把我累坏了。回到宾馆躺下就睡着了。回来之后我还恋恋不忘那里的风景,和那里的小吃。也带回好多特产。使我体会到人生第一次坐飞机的感觉和旅游给我带来的快乐。这次旅行对于我来说终身难忘。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
说起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我只能说自己对小说、诗歌算是比较喜欢的了。好多文言文、我都不太理解他们表达的意思。唯独小说还可以看懂,因为小说能直白的写出人物剧情和场景容易叫人一读就明白。我记得我们家里有一本红楼梦 我对这本书印象很深,里面的人物写的栩栩如生。林黛玉总是多愁善感,而薛宝钗确实端庄大方。故事的情节倒是曲折起伏。还有就是 西游记 三国演义 水浒传 中国的四大名著 。也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我还很喜欢诗歌,记得我小时候特别喜欢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这首诗的寓意能告诉我们要好好珍惜粮食不要浪费。这说明一个道理叫我们要勤俭节约 ,不要浪费.诗歌虽然短小精练 ,却蕴含着很多大的道理,能够告诉人们一些生活常识。所以我喜欢这样的文学艺术形式,简单而又容易表达出想法。使人们更容易理解。以后我要每天给自己一点时间多读一些诗歌也为了多增长一些知识。
谈谈卫生和健康
这个话题大家都很关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家都特别重视卫生与健康的问题。现在大家下班后都不怎么喜欢做饭都喜欢在外面吃饭,也都很讲究卫生,其实外面餐厅的碗筷不见得都是干净的。我不建议经常在外面吃饭。
俗话说病从口入,好多人都喜欢在大街上。马路边、小饭摊买一些吃的,其实我也不例外,按理来说根本就不干净,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去吃。 这也是避免不了的。我们应该多注意个人卫生,记得应该在饭前洗手,养成良好的习惯,才不会生病。这样我们才能过好的生活。 只对饮食注意的卫生还是不够的,我们也应该勤洗澡,勤换洗衣服,没事把自己的被子在阳光下晒晒。减少一些细菌的增生。平时我们也应该多吃点蔬菜,少吃些肉类食品。多补充维生素,经常大量的喝水,适当的增加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免疫力抵抗病毒。这样才能有健康的身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卫生和健康的重要性。不像以前那样想吃什么吃什么都合理膳食。营养的搭配也很重要。其实我自己认为健康就注意两点,就行了 多锻炼身体,少吃油炸食品合理膳食足以。
我的业余生活(我的假日生活)
我的业余生活其实很简单(我的假日生活),就是每到周六日赖在床上,睡个懒觉,不用准时起床去赶公交车,不用准点到公司,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了,能够很晚起床。起床后吃点早饭,收拾一下屋子,然后就坐在电脑桌上,开始上上网,看点娱乐节目,听听音乐。看书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会不断地提高。偶尔和我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买衣服。有的时候实在是闲来无趣就叫上几个朋友去KTV唱唱歌释放一下这一周的工作压力和心情。我特别喜欢音乐,因为音乐能够陶冶情操,能叫人心灵舒畅,上班的时候也经常带着耳机听着流行音乐。我也喜欢骑单车,每逢到了周末,单车队有活动,我就会跟着单车队,一起去骑单车。偶尔也会出去旅旅游,放松一下心情。我的业余生活(我的假日生活)很丰富多彩。没事我就写写日记,记录一下每天都做了什么,除了记录工作的事情,也把这一天的趣事写进去。也是一份记忆,在以后还可以拿出来看看,只要以前做了什么,也当做是一份有意义的书籍。
我喜欢的季节(天气)
我喜欢夏天(的天气),因为夏天的阳光总是那么的明媚照人,我喜欢夏天可以美美穿着裙子在大街上走动,给人感觉充满了活力。在炎热的夏天我可以吃着雪糕,感觉特别的凉爽。夏天的风吹出来不像春天的风那样的柔,也比像秋天的风那样的凉爽,更不像冬天的风那样寒冷。我也喜欢夏天的雨,在烈日炎炎的夏天,下过一场雨后,你会感到一丝丝的凉爽。夏天的雨水滋润万物,庄家都是靠它来生长的。夏天的阵雨来的快也去的快利利索索的。夏天也是吃水果的旺季,我特别喜欢吃西瓜、葡萄。只有在夏天才能吃出它们的味道,别的时节总是味道不一样。而且价格也很便宜,几块钱就能买一个大西瓜。夏天可以去海滩踏浪,也可以在沙滩上看夕阳。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游泳,我就可以去游泳馆里游泳,在炎热的夏天,每天下班回来去游半个小时,既减肥有去暑。我也喜欢夏天的颜色,大街小巷,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印着蓝天,着实好看。夏天的天气比较长,黑的比较晚,我经常喜欢逛夜市,晚上人很多特别的热闹。我就喜欢在繁华的大街小巷穿来穿去。还能吃上考羊肉串,这是一件多美的事呀。所以我特别喜欢夏天。(的天气)
学习普通话的体会
没有参加普通话的培训,本以为自己说的就是普通话,原来自己有点自欺欺人了。我是宝坻人,说话带有唐山的味道。大家挺起来觉得很好笑。刚上大学的时候,宿舍室友都是天津附近的,没有几个说普通话的,所以也没有学习一直都说家乡话。自从来到培训学习开始学习普通话后,才知道学会普通话非常重要,能更准确的表达出正确的意思。说家乡话给人感觉特别的土气。期初学起来有点吃力,好多音节不能正确的发音,通过几天的培训,慢慢的有了点改进,普通话可不是一气呵成,要慢慢的学,才能提升。通过培训,我读的文章来看,出现了好多问题,老师都帮我一一纠正了读音。我也特别感谢老师的教导,语言确实是一种文学,不同的方式去表达意思就不一样了。由于20多年来的习惯一时半会也很难改正,学习普通话也在于坚持,只要自己坚持下来每天多听读,时间长了都会有所改进的。上完这几次培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需要改正。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慢慢的能够把普通话说好。这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了。
谈谈服饰
说起服饰,每个人都离不开,人靠衣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好多人都追求生活的质量,尤其是现在大多数女性,更喜欢梳妆打扮了。衣服的着装在不同的场合是不一样的,关键在于要得体,比如你参加一个面试,就应该说的西服这样给人的感觉也不一样,说明
篇三:《普通话命题作文30篇》
1.我的理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希望将来当警察,有的人希望当医生,有的人希望当科学家,而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长大以后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主要的原因是从小就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他可以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受人尊敬。然后觉得当教师有许多业余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教师每年都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还有两天休息,我觉得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教我们唱歌、跳舞,给我们讲故事听。那时,我就觉得老师很神奇也很伟大,什么都会。我就想着等自己长大了也要当一名神奇的老师,把我懂得的都教给小朋友。慢慢地,我长大上学了,觉得老师更加了不起了,我们不认识的字,不懂得的知识,只要老师一讲,就全部明白了。
老师不但教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每当我们伤心时,老师会给我们安慰;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鼓励。只要看到老师那和蔼的面孔,再困难的事情都会变得简单起来,这更加坚定了我当老师的信念。
我想着,如果我当上了老师,我会把我的学生当做我的孩子,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们,教育他们。而且,我还会让孩子们从学习中找到乐趣,在乐趣中学习,爱上学习。当他们取得好成绩时,我会告诉他们“不要骄傲,一定要再接再厉,在以后的道路上继续努力”;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时,我会告诉他们“阳光总在风雨后,坚持就是胜利”,我会像当时老师教育我们一样教育我的学生,把他们培养成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有正义感的好孩子,让他们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我的学习生活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所以作为一名电脑教师,我丝毫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学习。在最近的一段时间,练习普通话成了我的学习生活的主线。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语言之一。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不仅能给人一种美感,还能给人一种无穷的享受。尤其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我认为,说好普通话更是我们的必修课。
学普通话的过程,有苦也有乐。普通话看起来简单,但真正要说好普通话,说得流利,却不是那么容易。我觉得要学习普通话要先做到一下几点要领:
第一,要学会拼音字母,掌握发音要领,了解他们与方言之间的不同,不断联系,知道正确为止。每天我都早早的起来练习,读字词,练发音,不懂的就向其他人请教,有时为了读准一个拼音,经常练到嘴巴发酸,舌头发硬。
第二、要多读一些文章,最好就是有注音的文章,比如说普通话课本就有这样的文章,都注有拼音的,多读一些这样的文章,可以培养自己说普通话的感觉,还要与地方方言比较,举一反三。平时我在看电视、听广播的时候,就注意主持人的发音,并默默跟读,练习说普通话的感觉。
第三、就是要不懂就问。遇到不会读的,或是自己不是很确定的拼音,就一定要问同学,或是查字典,字典是学习普通话的很好的工具,不懂就一定要弄到明白为止。其次,我还把一些经常读错的字记在一个小本子里面,然后抽时间专门练习,这样可以做到更有针对性,这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四,在日常生活中要坚持用普通话交流,有人说,语言取决于坏境。我觉得这句话是对的。如果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坏境,大家都说普通话,即使自己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在这样的坏境下,3.我尊敬的人 看到这个题目,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爸爸,从小到大,在我接触的人中,我最尊敬的人就是我的爸爸。
以前无论什么时候写作文,只要是写这个题目总是会提到他,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想在将来这个答案也不会再变了,因为我深信,随着时间的积累,我对爸爸的尊敬不但不会减少,一定会越来越深,这份爱,也会越来越浓!
爸爸出生在贫穷的农村家庭,从小就吃不饱,衣不暖,听说只念过三年的小学,就再也没有钱念下去了,但是爸爸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他喜欢看书,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现在虽然我们读了大学,但爸爸认识的字比我们认识的字还要多。
爸爸还很关心国家的政治,每晚七点准时看新闻联播是他的习惯,可能和他当过兵有关系吧。因为他当过兵,可能在部队养成的一些习惯,所以从小对我们三姐弟也要求很严格,所以小时候我们一直都很怕他,也很听他的话。
但是他其实并不是很凶的人,他的性格其实很开朗,他喜欢大声的话话,而且喜欢哈哈的笑,笑起来总会发出爽朗的声音。记得以前每次有同学到我家去玩都会夸我的爸爸很热情很和蔼。
当我长大了,爸爸也慢慢老了,以前乌黑的头发现在也慢慢长出了白发,他的背也开始慢慢的有点沉了,现在的爸爸反过来听我们的话了。不管做什么事情,他会征求我们的意见,好像他是个要听话的小孩子了。出来工作后,每天我和姐姐都会打电话给爸爸,我知道,爸爸接到我们的电话,哪怕只说上短短几句话,都是非常的高兴。
其实讲起爸爸,用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是永远说不完的,而我对爸爸的尊敬,是一辈子也不会变的。爸爸是一个平凡的人,但是做为一名父亲,他是一个伟大的优秀的父亲,我爱我的爸爸,我也永远尊敬的爸爸。
4.我喜爱的植物 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如兰花,月季,荷花,菊花,梅花等等。这些植物它都有自己的特点,我在不同的季节中会喜欢不同的植物。
在阳光明媚的春天,我最喜欢柳树。古人曾云: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这时的柳树才刚刚抽出新芽,长出嫩叶,一片一片地包在一起,当风轻轻吹过的时候,柳树在风中翩翩起舞,显得是那么的迷人。因为柳树传递了春天的气息,所以我喜欢柳树。
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最喜欢那淡雅的荷花,我称它是“白衣仙女”。我家附近有一个荷花池,一到夏天,池里就开满了荷花,有白的,有红的也有黄的。有的荷花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害羞地低着头;有的像一个可爱的胖娃娃,眯着眼笑着。一阵阵风吹过,荷花就左右摇曳,像是在向我们招手,再一看,又像是在进行跳舞比赛。荷花自古以来都是人们赞美的对象,”出淤泥而不染,涤清莲而不妖”“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等诗句都为我们展示了荷花的高贵美丽的风采。所以我喜欢荷花。
在秋风送爽的秋天,我喜欢那菊花。一朵朵鲜艳的菊花,千姿百态,有的像一朵朵盛开的向日葵;有的像一个个“太阳”,瞧,这一朵粉色的菊花它昂首挺胸,豆芽般的花瓣紧紧地簇拥在一起,远远望去,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球。当风吹过的时候,美丽的菊花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人闻了神清气爽。我喜欢菊花,喜欢它那傲霜的精神。
在寒风刺骨的冬天,我最喜欢那傲雪独立的梅花,当大雪纷纷的时候,只有梅花在大雪中迎着呼啸的北风,独自绽放,毫不退缩。许多诗人在诗中也写出了梅花的坚强意志。所以,我能不喜欢梅花
5.童年的记忆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我的童年几乎是学校与家的2点一线的生活。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普通话命题作文我的朋友}.
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
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
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想到那时玩游戏,也是有流行的。如果那时走进我们小学,就会看到操场上到处都是跳皮筋的人或者都是踢毽子的人。只是现在的小学好像已经都看不见了。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记得小时侯,我家院子里种着一棵和我出生时一起种的桔树,我经常拿小刀在树干上刻了个记号,天天去测量自己是否长高,那时的自己天天盼望快快长高。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比那记号矮了。天啊!难道我倒着长了?我心里害怕极了,连忙把妈妈拉到院子里指着树去问妈:“妈妈,为什么别的小伙伴都长高了,我怎么变矮了?”妈妈听了我的话,又看了看树,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她拍了拍我的头说:“傻瓜,不是你矮了,是树高了,以后可别做这种傻事喽。”我恍然大悟""
哈哈!有趣吧!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傻事趣事一箩筐""也正是那么多趣事,傻事组成那七彩的、欢乐的、令人留恋的童年。
6.我喜爱的职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爱的职业,有的人喜爱的职业是警察,有的人喜爱的职业是医生,有的人喜爱的职业是科学家,而教师是我最喜爱的职业。
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主要的原因是从小就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他可以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受人尊敬。然后觉得当教师有许多业余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教师每年都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还有两天休息,我觉得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教我们唱歌、跳舞,给我们讲故事听。那时,我就觉得老师很神奇也很伟大,什么都会。我就想着等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神奇的老师,把我懂得的都教给小朋友。慢慢地,我长大上学了,觉得老师更加了不起了,我们不认识的字,不懂得的知识,只要老师一讲,就全部明白了。
老师不但教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做人的道理,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每当我们伤心时,老师会给我们安慰;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鼓励。只要看到老师那和蔼的面孔,再困难的事情都会变得简单起来,这更加坚定了我当老师的信念。
我想着,如果我当上了老师,我会把我的学生当做我的孩子,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们,教育他们。而且,我还会让孩子们从学习中找到乐趣,在乐趣中学习,爱上学习。当他们取得好成绩时,我会告诉他们“不要骄傲,一定要再接再厉,在以后的道路上继续努力”;
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遇到困难时,我会告诉他们“阳光总在风雨后,坚持就是胜利”,我会像当时老师教育我们一样教育我的学生,把他们培养成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有正义感的好孩子,让8.我的朋友 朋友,是每一个人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可以帮你分担你的忧愁和烦恼,可以陪你一起笑一起开心,我最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我身边有许多的朋友。而叶子,是我身边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她叫叶子,从初中时期我们两个就相识了。那个时候,我们不是同班的,仅仅只是相识,见面也只是点头微笑走过。
到了高中的时候,我们竟然有缘成为了同班同学,也许是因为那时对画画和唱歌共同的爱好,也许又是因为我们都是小小的个子被老师安排坐在一块儿,所以,我们成了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
叶子长得并不是十分的漂亮,但是看到她,会有一种和风细雨很舒服的感觉,她细长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流露出聪颖的光芒。她的体型不胖不瘦,平时爱穿运动套装,喜欢留一头运动型短发,显得很有精神的样子,她很爱笑,对人非常好,个性纯真且为人善良,我一直都很庆幸有她这样的一个好朋友。
我们是幸福快乐的童年伙伴,那时的我们,都喜欢打乒乓球,每到体育课上,或是下午放学时,我们都会在乒乓球台打上几个回合再回家。我们也是争夺高下的学习对手,我们都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也会暗暗较量,一争高低。同时,我们是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不管遇到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情,我们都会告诉对方,互相分享自己的心事。然后再互相鼓劲,一起解决。
我们是自强不息的赶路人。现在的我们,为了各自的工作都在努力着。如今,她在居委会工作,我们相隔数里,工作忙时可能会一两个月不联系,但我们都在心里默默祈祷祝福。我们的友情不会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模糊,也不会因地域的分隔而淡忘,更不会因地位的改变而变质,恰恰相反,我们的友情只能越来越浓厚。
7.难忘的旅游 我很喜欢去旅游,因为旅游可以长见识,可以减压力,但由于条件所限,去过的地方也不是很多。我去过的一些地方,有的是跟家人一块去的,有的是和朋友同学一起去的,但说起最难忘的旅行,我想应该是2011年四月的北京之行。
那次的全家的北京之行真的是使我大开眼界。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悠久的文化,现代的繁荣与美丽的风景真叫人陶醉。
四月十三日晚上到达北京站,我们找到在网上订的旅馆住了下来,因为赶着清早去天安门看升国旗,所以住的地方离天安门很近。
第二天清早六点多,我们就赶去了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那时天还灰蒙蒙的没有完全亮,可是广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大家都有秩序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等待。
看完升国旗后,我们又就迫不及待的去了我一直向往的学府——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很遗憾的是,我们去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清华大学的百年校庆,门口的通知写着一个月之内学校没有通行证都是不允许进去参观的。最后我们只有在学校门口,对着清华大学的招牌照了一些相片。然后我们赶到了北京大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