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篇一:《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学校:隆化县第二中学 班级:八年级十一班 作者:于静 现代社会史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未维护法律尊严是一个现代公民成熟的标志。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大社会规范,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在现代社会成长,既要践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懂得用法律来自觉维护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让我们学习法律感受法律对我们的成长多么重要。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1、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另外,法律还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法律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还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
例如:厦门海关原官长杨前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杨前线身为海关官长,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放纵走私,导致厦门关区走私泛滥,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在案发后为走私团伙通风报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者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用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让法律在心间常驻。我们都曾做过这样一道题目:党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力。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功违法律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以法为荣,以违法为耻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感受法律,遵守法律吧!做一个学法、用法、守法的好学生。
作者:于静
指导教师:肖树彬
联系电话:13171605991
电子邮箱:lhhxn@126.com
篇二:《学生身边守法故事征文》
学生身边守法故事征文
作者:丹霞小学三年五班 廖珂扬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中泰花园21栋202室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最先对“法律”、“法治”、“守法”等这些似乎深不可测的字眼有所认识、理解,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爷爷最喜欢的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我跟在爷爷身旁,爷爷看我也看,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精彩的镜头。慢慢地,我明白了法律是用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的邻居欧伯的故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欧伯是一个老实善良的人,可不幸的是,他的独生子小雄,原本是一个聪明伶俐、人见人爱的小帅哥,可是在小雄上初二那年,校园刮起“四驱车”热,小雄羡慕得不得了,可是口袋里没有钱,于是一个歪念在他脑子中形成。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得手后,小雄开始很害怕,可是一段时间过去后,一切风平浪静,他认为这样“赚钱”倒是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越陷越深,在小雄
初三即将毕业的时候,他为了买一部时尚的iphone手机,竟在半夜入室偷窃,被当场捉获,最终由于偷窃数额较大而被送进了少管所。欧伯知道后气得差点晕过去,小雄也痛悔涕零,可是一切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小雄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我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忍无可忍,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悲剧的发生使我不得不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可是我要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
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篇三:《法治故事征文》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响应县教育局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决定在我校五年级以上年级开展法制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主题,围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通过个人,家庭所经历的法制故事,或班级、学校、村镇所发生的法治事件,带给大家心灵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
二、征文要求:1、每班遴选出优秀作品1~2篇传送到学校政教处。请各语文教师认真评选,于下周一前及时传送。2、征文体裁不限,命题不限(可以从备选题中选题,也可以自主命题)篇幅限于800至2000字,观点正确鲜明,内容真实具体(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三、奖项设置:征文选出优秀作品一篇上报上一级征文比赛,部分优秀作品在校橱窗内展出。
民族学校政教处
2013/9/16
附件:备选题目:1、法律就在身边;2、我的第一违法;3、把维权时行到底;4、爸爸终于拿到工钱了;5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6、都是赌博惹的祸;7、学法、知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8、法盲的代价;9、沉迷于网吧的少年;10、莫让冲动毁少年。
篇四:《学法征文比赛 法制故事》
怎一个“法”字了得
吕佳婷 舒茶中心校九(1)班
指导教师:陈海涛 联系方式:13505640053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不仅实现了每个少年的读书梦,也开启了一扇扇人生的天窗。 ———题记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法律故事征文}.
青山碧水围成的小山村,就是小孩赖以生存的家园。小孩从小就很喜欢看书,不是因为必须要阅读,而是只有在书里,他才能得到片刻的休息。
小学四年级那年,他抓住自己的那张旧课桌死活不放,好像饥饿的骆驼嘴巴里的谷草——不可掠夺。全班所有人都换成漂亮的铁桌,只有他的桌子残缺不堪,每日硬挺着展览着沧桑。那不是荣耀,因为他拿不出100多元的课桌更新费。 他有时会觉得自己就是一排白鸽里的黑乌鸦,一切都显得那么突兀。 那个似血的黄昏,便是小孩人生的转折点。小孩在父亲收购的废报纸上翻阅着。从那之后,每次父亲收购废纸回来,总会被小孩翻得乱七八糟,他在求知,深邃的瞳孔放大,像一头脱缰的野马,止不住探索外面世界的马蹄声,去开垦荒芜的心田,找寻心中的世界。
每个星期五的傍晚,小孩都会带一本字典去爬山,(那是一本已经磨损的书,已看不出封面的色彩)只因为那时候,会有一辆客车驶来山村,从而获得更多的外界信息。小孩每天都在想,山的那一边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呢?肯定有老师说的小汽车和大楼吧!想着想着,便进入了甜甜的梦乡,他梦见自己被很多好看的书埋在一起,然后美美的一本一本的去欣赏它。
可是,一切都在新年的钟声的敲响后,戛然而止。
小孩离家的时候年仅13岁,小学刚毕业。和村子里的其他小孩一样,13岁理所当然是大人了。虽然在毕业典礼上领了奖品,他还是把奖品留给了弟弟妹妹,第二天带着简单的行囊(里面是两套新的短裤,一条新的咔叽布裤,是妈妈昨天晚上特地去买的礼物)就被迫跟着陌生的叔叔下山了,过了河,坐火车到城市当学徒了。
没有人为他送行,爸爸6点多就要去收废品了,妈妈7点多去洗煤场干活,家里只剩下弟弟妹妹,小孩离家前跟弟弟妹妹再三叮嘱道:“字典要找一张纸包起来,不然书皮很快会破掉,知道吗?”
字典是他昨天刚拿到的奖品之一,另外还有一支钢笔,钢笔他随身带着,就别在白上衣的口袋上。
此后的几年,小孩用笔的机会很少,当学徒的前几年几乎每天都是起早贪黑,想陀螺一样,被老板、老板娘、老板的妈妈、老板的小孩,以及大大小小的师傅叫来叫去、骂来骂去、打来打去·····当然,还有必须要做的工作,――自己偷空学习初中的课程。
当他第一次用那只钢笔写文章投稿时,复学的种子便在心底开始抽芽长穗。 心里的欲望像雨后春笋般一样疯长,当他已经坐在了初二的教室里时候,那年他已经19岁,小孩已成了大男孩。他说服了父亲,从3年的积蓄中取出一部
分报了名,重新走进了教室。,。
······
门外青山,小孩圆了他的求学梦,来到了门外青山;门内青山,有多少双渴求知识雨露的眼睛。
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关乎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从1986年到2006年《义务教育法》一步步艰辛的向我们走来。20年来,多少孩子因上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命运,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说: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上文中的小孩因为家庭的财产状况而辍学去当童工,其实是迫于无奈。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
义务教育期间,国家免除我们的学费、书本费和杂费,尽可能地创造更好的条件让更多的“小孩”去学习,去读书,去迈出“门外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小孩”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义务教育法》,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
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送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义务,保证教学质量及其环境,让祖国的希望能插上一对有力的翅膀,飞得更高,飞出门外山,飞进世界的大都市。
作为一位新时代学生,我们应该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法,不中途辍学,在学业上不断进步,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奏响时代最强音,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篇五:《法律的作文》
法律的作文
法律的作文(一)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的作文(二)
寒假里我带着探索的心情认真地读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这本书,觉得它很好,因为里面有许多好看的内容和许多真实的故事,并可以从憨憨猪与袋鼠博士的谈话中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警钟长鸣中可以提醒我们应该做一个严以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读了“保护环境事情大,废旧电池莫乱扔”这则故事让我想起了以前有的时候我会把废旧电池给乱放在某个地方,而现在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会把废旧电池给装在一
只小袋子里,然后再把它扔在小区的专用回收箱里。这样,就可以为保护环境,净化地球的土壤出把力了。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本书中的借身份证“借”来巨额赔偿这件事,其中因章老汉把身份证借给了范某,范某用他的身份证办了摩托车的手续,而范某又超速驾驶摩托车撞死了人,因为章老汉成了“车主”就受连累要赔24万元,有点法盲的章老汉觉的不关自己的事,就没把它当回事,最后被拘留了15天,还要赔24万。这下真是借来了一个灾难呀!这个故事教训太深刻了。假如章老汉懂一点法律知识,就完全可以避免自己受连累了。
通过学习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我一定要好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要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让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家园更加和谐,更加>幸福和温馨。
法律的作文(三)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法律故事征文}.
则中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六:《(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们每天能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能做,它像一把张开的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老师就教我们唱儿歌“大马路,宽又宽,警察叔叔站中间,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向前进。”我们就懂得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行人不要乱穿马路。我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的遵守这些简单的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散步,就看见一位叔叔从公交车上一下车就像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叔叔撞出去好几米,当时那位叔叔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被120送到医院。如果那位叔叔过马路时能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行走,出租车司机能慢行,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妈妈说:过马路,一定要最遵守交通规则,因为生命无比珍贵,家中有爱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遵纪守法,只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就不会发生惨剧,每一个家庭就不会再上演这样的悲剧。
篇七:《身边的法律故事》
身边的法律故事—-驱逐不了的小摊
六(1)班 陈恺明
众所周知,父母和老师最关注的东西:一是我们的成绩,二是我们的作业,那三,便是学校门口的小摊!问三岁的儿童都知道,学校门口小摊卖的东西是最脏的,学校的老师和校长也说过,不能去门口小摊买东西吃,不卫生吃了会生病,非常不文明。而对付学校门口小摊的主力,便是城管啦。
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等其他班认识的同学一起回家,我看到两个穿着警服,肩上有警徽,上面写着城管的两个人,从街口走过,虽然离小贩们很远,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蓝色身影,小贩们便立刻停止营业,收拾好东西,骑上电瓶车带着“证据”生死时速般的跑了。不过有家老板没跑,可能因为他是残疾人吧。我预料到有热闹看了,便想跑过去看看,但我也是比较谨慎的人,我想起妈妈经常对我说的话,要远离危险,不要去凑热闹。可还是抵御不住好奇的心理站在对面马路看着。只见那两位城管走近那个小摊,据我猜测,应该是在问摊主营业的东西,那个摊主不说话。于是,城管便让旁边要买东西的学生和围观的同学都散开,一会儿功夫就只剩摊主和两个城管了,可是无论城管怎么问,怎么说,那个摊主就是不说话。我怀疑那个摊主是哑巴,不会说话。可城管没来前我清楚地听到了摊主叫卖的吆喝声了呀?因为摊主的不配合,两位城管的脸拉的老长,脸色越来越黑。我听见胖点的那个城管对高个子的城管说要不叫支援把摊主和东西都带回城管大队接受处理吧!听了这话摊主急了,怯怯地说了声“对不起”,“我因为腿脚不方便,找不到工作想自己出来摆摊赚点生活费,我准备找店铺做正规的餐饮店了,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这次吧,这是我第一次出来摆摊,我以后不会再犯了,我一定会找个店铺按照餐饮条例的各项规定,正正规规的做生意的。”听了摊主的解释,城管说那你既然意识到这是错误,态度也诚恳我就相信你一次,下不为例。
我们身边虽然有很多人不文明,不遵章守纪。但我们应该人人自觉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让我们的母亲祖国——中国更加文明,更加美好,更加有序。
“法”时刻记心间
六(1)班 范馨瑶
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会发生一些法律小故事,比如:小偷在大庭广众下偷钱包、强盗去金店打劫、飞车抢夺""在我身边,就曾发生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街上热闹非凡,人群嘻嘻嚷嚷,叫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成一片。人们忙着逛街、购买食物、看金银首饰""就在这样的场所,经常会有一些小偷会借此机会来干一些不法之事。瞧,不远处一位大妈正在逛街,她看到了一些稀奇的物品,就凑了上去,然而,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精挑细选物品的时候,有人已经盯上了她,正在打她钱包的主意。一个小偷鬼鬼祟祟,紧跟大妈身后,只见,他用那娴熟的动作,一只手伸进了大妈包里,大妈却丝毫不知,一眨眼,钱包已经成为他的囊中之物。正当他准备溜之大吉,被大妈旁边的小伙子看到了,小伙子立即冲过去,小偷也拔腿就跑。说时迟,那时快,这个小伙子真是身手不凡,三两下就把小偷抓住了,说到:“看你还往哪里跑?” 闻声,旁边立马围了许多群众。小偷见状,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刀威胁人们:“你们再过来,我就""”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偷见自己无法脱身,只好放下手中的凶器,认了错,并把钱包还给了大妈。可有一部分围观的群众觉得这样不解恨,他们冲上前去,你一拳,我一脚,把小偷揍了一顿,疼的小偷直嚷嚷“不要再打啦,我再也不偷啦""”这时,一个大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阻止这几个人殴打小偷,可那几个人不服,问道:“为什么不打,小偷一天到晚竞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我们家就曾被偷过,凭什么不让我们出出这口怨气!”大叔说:“虽然小偷偷东西不对,但我们动手也是不对的。小偷偷东西犯法,可我们殴打小偷也是违法的。万一小偷被打伤了,我们不仅要付医药费,还要负法律责任。所以呀,我们应该把小偷交给警察局,让法律来制裁。”听了这一席话,那些人停止了对小偷的不正当行为。大叔报了警,过了几分钟,警车来了,小偷被警察带走了""
一个人如果不了解法律知识是多么可怕呀!我们应该知法守法,多了解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这样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遇到类似情况,就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要人人都能遵纪守法,相信我们的社会会进步,我们的国家会更加繁荣富强!
不要把法律当儿戏
六(1)班 刘妍孜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在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了,生活了。小颖在读初二时认识了许多初三的女同学和一些不务正业的男同学。小颖渐渐地融入了她们也开始变得经常旷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向别人借,不借地话就像其他年级的女生索要保护费。虽说刚开始没事,但是可怕的事还是发生。
在那一些的某一天里,他们准备来一次“飞车抢劫”,一位男同学去租了2辆摩托车,一辆早上用,一辆下午用,在短短的天内,他们总共抢劫了6次,6次一共抢劫了20几万,不一会儿,愤怒的受害者终于打电话到了警察局,其余6人吓得带着钱逃跑了。
过了2天后,警察终于从河南、四川、合肥等地区抓到了那6个人。统统被判了九年零2个月,当时记者采访小颖时,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流下了懊悔的眼泪……
由此碰瓷‘小’事
六(1)班 张继元 我们生活的学校那么美丽而且井然有序,那是因为学校有校规班规,我们师生都能很好的遵守和爱护;我们生活的社会,如此和谐,那是因为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高素质的人们都能严格的和维护。
离我们生活上最近的法律故事就是交通法了。记得一天上学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一件关于交通法的事件——碰瓷事件,一辆自行车缓缓醒来,一位老爷爷站在斑马线中间,迟迟不可行走,当那辆自行车接近时,老爷爷突然冲到那辆自行车前,“扑通”一下坐在自行车前,单手扶着腰呻吟道:“哎呦,我的老腰哪!”那位骑自行车的青年看着自行车前呻吟的老爷爷,脸瞬间刷白了,连忙下了自行车,准备扶老爷爷,青年的手刚伸向老爷爷时,就被老爷爷重重的甩开了手,从裤袋里拿出一部老人机,按了几个电话键拨去,几分钟后,老爷爷的家属到了,警察也随后而来,按照法侓,青年需赔偿几千元,青年忙解释他没有撞到老爷爷,警察问围观的群众们,没有一个人帮青年解围,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我准备叫时,远处学校预备铃响了,没办法,只能先去上学了……
交通中的——碰瓷事件往往都是很有危害性的,很多这样的事也是很难解释清楚的可见,牢记法律是多么重要啊!
不要把法律抛在脑后
六(1)班 吴纪衡
论起法律来,总有人认为离自己很遥远,又感觉庄重、崇高。你也有可能联想到警察、律师、法官、法庭、监狱以及成本成本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那么什么是法律呢?法律到底离我们有多么遥远?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我国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我国公民都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约束着每个人,否则社会没了秩序乱了套,我们也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了。{法律故事征文}.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村里开会,会后村里群众很热情要留我们吃完饭走。爸爸不好意思拒绝群众的热情,也就留了下来,农村吃饭自然难免要喝点酒才能表达情谊。饭后,爸爸很自然的拔出车钥匙准备开车回家。这时,我想起了交通法规定“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就劝爸爸说:“爸爸,你刚才喝酒了,不能再开车了”。爸爸转过头来看着我很欣慰的说:“是啊,你刚才不提醒我可就要犯法了”。爸爸把车钥匙放回去,于是我们打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看见几辆车发生追尾,零件散落一地,原因是一辆小汽车司机喝了酒,车速过快撞上前面一辆货车,后面车辆刹车不及发生连环追尾事故。
血的教训时有发生,但是总有人把法律抛在脑后,才会有这些害
篇八:《法律故事》
法律小故事
故事1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2
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4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
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法律小故事】法律小故事。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故事6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法律故事征文}.
故事7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 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
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法律小故事】文章法律小故事出自/article/1423488563691.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法律故事征文}.{法律故事征文}.
故事8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