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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尚的作文 关于时尚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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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中作文】

第一篇:《时尚作文》

时尚作文

时尚作文(一)

有人说读书是时尚,有人说美丽是时尚,有人说游览是时尚,有人说歌曲也是时尚

那究竟什么是时尚呢?这个问题让每一个人都着么不懂,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书就是时尚。时时捧着一本书来读,使人沉迷,使人陶醉。不知不觉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徜徉在书海里,饱读一本本书,补充自己的精神营养,乐趣无穷,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旅游就是时尚。遍布祖国的大好河山,游览世界万物,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沉醉在每一处奇石,每一座险峰,每一潭碧水,每一片芬芳陶冶情操,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对有些人来说,歌曲就是时尚。每一首歌曲就像一首首诗歌,使人心旷神怡,摆脱一切的烦恼,常常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引入想象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

可有些人却不喜欢这些美好的时尚,一味的追求时髦。哪知?这并不是真正的时尚,而是一种庸俗呀。真正的时尚是高雅的,是健康的,是文明的,是向上的。

其实每个人都有时尚,时尚属于每一个人,时尚就是一种高雅的情趣,是一种体现一个人追求健康美好生活的情趣!

同学们,我们要追求时尚,追求高雅的时尚!

时尚作文(二)

100年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10年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有的时尚过眼烟云、今尚明过;有的时尚一以贯之、历久弥新。

那是一条清澈的河,漂母临河而涤。韩信穷困潦倒,踉踉跄跄倒在河边,善良的漂母给了他一顿饭。韩信狼吞虎咽,挥手而去。几年过去了,韩信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来到那条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让当地官员给那位漂母送去万两黄金以示感谢。这个《一饭千金》>故事所揭示出的知恩图报、回报社会的道理,是两千多年前的时尚,更是今天的时尚。

小河悠悠,时尚永留。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一个画面牢牢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来自唐山的一帮汉子,他们是唐山地震的孤儿,因为地震受到政府和老百姓的照顾成长。自愿自费来到汶川,他们手刨肩抗,硬是从死神那里救出了生命。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在阵阵余震中鼓励着他们?我盯着电视画面在思考。

哦,我想起来了!映秀在汶川的山脉河流里,不正是那些“大爱无声、生命至上”的时尚吗?绵阳在北川的残垣断壁上,不正是那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时尚吗?擂鼓在东汽的灰尘泪水中,不正是那些“永不言败、重建家园”的时尚吗?

这些闪耀我们民族精神的优秀时尚,不因时代的变迁而退色乃至消失,反而却因时代的发展而永新乃至升华。

品味时尚,永求高尚。

时尚作文(三)

乍一看这个题目,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懂什么?为什么不懂?在沉思,在搜索大脑中残存的记忆。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我挖掘到“时尚”这个名词。

经过查字典得知,时尚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实验、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简单地说,顾名思义,时尚就是“时间”与“崇尚”的相加。在这个极简化的意义上,时尚就是短时间里一些人所崇尚的生活。这种时尚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大众化的行为。

对于我们这些天天啃书本的人而言,为了能考上理想的高中甚至可以说考上大学的学生,时尚这个名词本应八竿子打不着,但从今天看来,全然相反。学生都开始追求时尚,崇尚所谓的明星。完全没有自主性,也就是“随大溜”在他们眼中,追求时尚是一

门“艺术”。

而我认为,模仿,崇尚时尚只是一中盲目的追随,而时尚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从一拨一拨的时尚潮流中抽丝剥茧,取出它的本质和真义,来丰富自己的审美与品位。追求时尚不在于被动的追随而在于理智而熟练的鞭策。

时尚是个包罗万象的概念,它的触角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一直对它争论不休。也有许多人意识到,人类对时尚的追求,促进了人类生活更加美好,无论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质上的。这也是对的。

不过一般来说,时尚应带给人的是一种愉悦的心情和优雅、纯粹与不凡感受,赋予人们不同的气质和神韵,能体现不凡的生活品位,精致、展露个性。

上面的内容应是我自己认为和总结的时尚,但是,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同时,我是不是也不“时尚”,一点也没有导出时尚的真正意义?我不得而知

蓦然回首,我还是不懂时尚。

第二篇:《“时尚”话题作文范文》

坐看“时尚”潮起时(节选)

毋庸置疑,时尚之潮推进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只是,我也看到,那一个个浮夸的外表下,藏着那么多的缺失……

曾于某处名胜,目极人群,竟发现许多“外国游客”。非红即黄的头发,大波或是小浪地卷曲着,蓝色绿色的眼影暗淡了黑色的瞳仁。说不出的滋味,一个民族的特征竟然掩盖得如此完美,我们是否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太多的修饰把人们包装得很“完美”,很“漂亮”,这便是所谓时尚了。

“时尚”之潮席卷了那一份自然与质朴,徒留一个浮夸艳丽的世界,虚假迷乱竟如油画。(4班 朱碧澄)

世上风尚

在如今的社会,衣着时尚,举止时尚等等在

我们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了,不用刻意追求,它就能影响着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百家讲坛》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古”时尚。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对《论语》的解读,都深被关注。于是一股“时尚”风,追古而去。

因为于丹的解读,社会上又重新开始对儒学有了兴趣,孔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似乎有了新的提升。前段时间,电视上播放了孔庙祭孔的活动,典礼十分隆重,可谓人山人海。但是,许多人参加这个活动却是为了抢几支孔庙的笔给家中考生带来运气。对孔子并不甚了解的他们,跟风运动却是十分积极。是时尚还是跟风,我想现状已经明了地将答案呈现在我们眼前。

这时尚,让我们羞愧。

新版《红楼梦》的开拍,影响了社会各界。据说该片的导演从未看过《红楼梦》。更可笑的是——随着电视的播出,人们不管电视与原著是否一致,是否尊重原著依旧看的津津有味。名著本身不受关注,但用娱乐方式后却红遍大江南北。这是怎么样的社会?我们真是在跟着时尚前进!

红楼、论语的时尚,我们是真跟上他们的脚步了吗?难道我们真是如此肤浅?时尚不是玩弄我们的传统,更不是污辱名著。如果我们的社会真是这样了,也许我们应该把谢娜的那句“谢依晨最fashion”作为时尚,然后将它改变成各种各样的版本。

时尚风尚,并不是单纯地跟风,毫无自己的主见与思潮。儒家经典、四大名著要通过娱乐方式传播而成为“文学热”,是否真符合“时尚”这字眼?我像并非如此。

古典文学应该为人们自发地感受,不受外界的影响,这样形成的才叫时尚。社会中也不会出现如此“时尚”。(4班 朱慧聪)

一道无法企及的光(节选)

对于身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提不起领{健康时尚的作文}.

导人的资本,也就只有臣服的份儿。那些设计家们顶着“时尚”的光环,开始审视。于是,从外到内,甚至脾肝心肺都一样样地被否决。在他们的眼光里,我们没有一样是配得上“时尚”。

我们沉寂了,大片大片的人潮哗的一声就退了下来。“时尚”成了一条地平线,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时尚家的光芒指引下苟且生存。他们指向哪儿,我们便大批人马涌向哪儿,哪管得上什么是损兵折将,穷途末路。冲着冲着,突然间便迷失了方向,还在迷茫,时尚家又“振臂一挥”,呼喊着让我们朝另一个方向前进。我们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中追逐着时尚的脚印。 可是谁又得到了什么呢?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前,以为触碰到了时尚的潮水,却又猛然惊觉,浪潮早已涌向前方。更多的时候,它没有带给你光环,却污浊了你的世界。(4班 曾倩)

品味时尚(一)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品味时尚(二)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

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萌芽网站曾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品味时尚(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么?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时尚是什么?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俩: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健康时尚的作文}.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四)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

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更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第三篇:《“时尚”话题作文指导》

“时尚”话题作文指导

时尚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仿佛一夜之间,我们这个刚刚涉足工业文明的古国,一旦从睡梦中醒来,竟突然不无尴尬地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以都市时尚为特征的大 众文化地毯式的轰炸。时尚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推举出来。然而,这局面很快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言情等小说,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蹦迪、网吧……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尚就像风,一旦形成就立即刮过去了。时尚的领地里没有永恒的说法。你时时刻刻紧紧追随着它……而对时尚你无处躲藏,你不知不觉地没入时尚找不到自己了。

请以“时尚”为话题,写篇文章。

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600字左右。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化的时代,时尚一直在变化着,并且是层出不穷的,话题中的“套住”表明每个人都在受着时尚的影响。这个“影响”不仅仅是发型、衣着、背包、鞋子、手机、手链等,还包括生活方式、度假方式、娱乐方式等等。我们在构思时,可以写成记叙文,记叙自己或周围人追逐时尚的事件,或就这一切现象发表议论,阐明看法。

考生例文1

钱钟书先生《围城》里的一句关于婚姻的名言——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城外面的人想进去——也可以用在今天的美容美发上。如今,许多被金黄头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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