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初中作文】
篇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出台》
《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出台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推进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5〕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力争2015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6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6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实现全省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云南省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参改范围
(一)机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二)人员: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全部参加改革。鼓励省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各州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改革。
(三)车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非驻昆的省垂直管理单位和省直行政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驻在地标准,与驻在地同步推进。迪庆州可按照本方案实施改革,如中央对藏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另行规定,再根据中央政策调整。之前已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单位,一并纳入此次改革范围,并按照本方案重新规范。
五、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公务交通实物保障形式,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行政区域(城区或者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行政区域(城区或者规定区域)范围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
与差旅费保障范围作好衔接。行政区域外公务出行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等5城区。
(二)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简化档次、便于操作”的原则,确定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档次划分如下:
1.省级部门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2.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以省级部门标准为上限制定交通补贴标准,如节支率达不到规定要求,须细分补贴档次、下调补贴标准。同一州市执行统一标准。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相关税收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适度调整。
(三)从严保留公务用车
1.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省级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可各保留1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可各保留7辆。省级其他副厅级以上机关(单位)按照参改人员编制数保留,正厅级机构75人以内(含75人)的保留2辆、76—150人的保留3辆、151—225人的保留4辆、226人以上(含226人)的保留5辆;副厅级机构75人以内(含75人)的保留1辆、76人以上(含76人)的保留2辆。
州市本级:昆明市作为国家认定的大城市(Ⅰ型),可保留150辆以内;滇中产业新区可保留15辆以内。其他州市在综合考虑行政区域人口数量、面积、县市区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保留车辆数,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可保留130辆以内;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可保留120辆以内;玉溪市、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可保留110辆以内;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可保留100辆以内。留用的车辆由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统筹。
县市区本级:综合考虑行政区域人口数量、面积、乡镇(街道)数量等因素,将全省县市区分为四类。原则上Ⅰ类县市区可保留90辆以内;Ⅱ类可保留80辆以内;Ⅲ类可保留70辆以内;Ⅳ类可保留60辆以内。
乡镇(街道):原则上坝区乡镇(街道)可保留2辆以内;半山区可保留3辆以内;山区可保留4辆以内。乡镇(街道)留用的车辆,上级不得截留,确有必要增加车辆的,应从所属县市区本级留用车辆数中调剂。
各类开发区和农场: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合作区
等管理机构可留用少量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并纳入州市本级统筹。参改范围内的各类农场管理机构可参照坝区乡镇留用。
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可根据当地特殊情况,对县市区、开发区留用车辆进行统筹,但不得调配到州市本级。
2.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省级执法执勤部门留用执法执勤用车不超过编制数的30%,州市本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原则上不超过70%。超出留用比例的部门,按规定扣减部门的公务交通补贴,留用比例超过90%的不予发放。同时,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在中央政策允许全省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量上限内,统筹部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保障边境县市、藏区县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基层一线工作需要。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对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符合规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各地区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分类,同时需附装载专业设备清单,逐级汇总审核后,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4.调研和接待用车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可保留少量调研车辆,不固定专人使用,用于保障各级党政负责同志下乡调研等活动。接待用车可以取消的一律取消,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不具备社会化保障条件的,通过各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调研和接待用车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编制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四)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本方案核定的平台车数量为基数组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州市本级平台车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辆,县市区本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辆,平台车基数不足的要在本级留用车辆总数中进行调增。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用于保障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并且要搭建预约服务系统,预约信息要向本级部门公开,服务价格要统一核定,透明结算。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用于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需要,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各级要在2年内建成到位。对于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系统之外、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担负执法任务的部门,可通过使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予以保障。
若遇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各级政府必要时可调用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留用车辆,也可协商调用相邻行政区域车辆。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务出行保障方
式。
(五)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地区各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司勤人员安置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确定上岗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未聘用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六)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各地区各部门可在现有车辆中选择车况较好的予以保留。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可在本级部门间,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垂管部门在本系统内,对拟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一对一调剂,将车况较好的调剂到边远、路况较差的地区特别是乡镇继续保留使用,但不得将车辆调剂到非参改单位或者变相增加各级留用车辆。对于确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地区各部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处置。
六、强化管理
(一)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二)完善财务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云南曲靖公车改革}.
(三)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有效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篇二:《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招生简章》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
一、学校简介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位于曲靖市职教中心最南端。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立足曲靖,面向云南,服务全国,特色鲜明,以农为主,农、林、牧、水、加工、经管、信息、航空、旅游、轨道交通、美术绘画等47个专业综合发展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创建于1956年,2009年搬迁到占地面积197963.2平方米,总投资3.2亿元,设计独特、功能分区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怡人,具有“现代化、科学化、数字化、园林化、生态化”特点的新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41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9人,享受市级政府特殊津贴2人。2012年在籍学生达13174人(普通中专11259人,各种函授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学员1915人),办学规模连续两年保持在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巩固在95%以上。 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以农为主、综合发展”的办学思想,倡导“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管理兴校、人才强校”的治校方略,认真总结了“观念是先导,教师是核心,条件是基础,管理是保障”的办学治校经验,理清了“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注活力,以科研塑品牌,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学思路,始终抓住“招生是重点、就业是关键、质量是根本、专业是核心”的办学生命线,全力打造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品牌。根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联合办学”思想,学校与中国农大、云南农大、西南科大、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华西航空旅游学校、各县、
乡镇、村委会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办学,形成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各类岗位培训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逐步走出了一条多轮驱动、多轨运行、“一校多式”的办学新路。
2010年在曲靖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重视下,依托我校在全省率先创办了曲靖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学校。以培养农村“两委”干部为重点,积极加大农村种植能手、养殖能手、经营能手、管理能手等能工巧匠、现代新型农民和创业人才的培养。截至到2012年3月共培训村级党组织书记1649名。为破解三农问题,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二、办学特色
实行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零距离对接”。学校按照“以农为主,综合发展”的思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三农”,改造老专业,拓展新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实施品牌专业战略,重点建设一批技术含量较高、招生规模较大、办学质量较好、有较大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广阔的国家级、省、市级示范性专业、校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
实施“宽基础,活模块”课程模式。按照“德育为先,素质
为根,技能为本”的指导思想,改革完善以技能教学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实现专业技能教学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标准对接,推行弹性学年学分制,满足学生就业、升学、个性发展的多元化需要。
总结推行“三守三会”德育实践模式。针对现代中职学生的现状和特点,坚持做人第一的教育观,把教会学生做人放在第一位,总结实施了“守时、守规、守信;会理财、会感恩、会扬长” “三守三会”德育实践模式。按照“低起点、小坡度、不停步”的德育工作思路,以准军事化管理为抓手,以校园班级德育实践周活动为载体,引领学生践行“三守三会”德育实践模式,向军队学管理,培养文明工作、文明学习、文明生活、文明习惯的优良作风,用“在管理别人中,学会管理自己”的制度,塑造良好的学校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让全体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提升,不断提高我校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
积极探索学生成长教育的新方法。按照 “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才”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全员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全方位服务”的育人管理体系的“三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和实施订单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优良的品德+突出的技能=职业理想”的推荐就业模式,不断提升学校办学的软实力。 创新管理机制,推行校、部两级管理模式。实行动态式淘汰管理,强化品牌意识,以专业部为单位,同时按照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原则,采用“专家带”、“师傅带”、“行家带”、“互相帮”、“实践学”、“领导点”等模式,扶持一批积极进取、发展潜力突出的青年教师,培养和稳定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引进和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师德高尚、规模适当、结构优化、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打造名师骨干专家团队。按照“立足曲靖,
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办学策略。为区域、行业、企业、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坚持以农、涉农为主,综合发展的办学方针。服务;三农”是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也是我校办学的最高价值取向,针对国情、省情、市情、校情实际,以解决;三农”问题、服务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己任,始终如一举好;农”字旗、打好;农”字牌、走好;农”字路,抢占农村人才培养制高点。把学校建成在曲靖有优势,在云南有影响,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