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数作文】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一)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自己难以忘却的经历,这些经历都是不平常的,要数在我脑子里,还是10岁那年的满手鲜血……
我这个人从小就好奇心强,对一些从未尝试过的事情情有独钟,碰到奇形怪状的东西我总会摸一摸。这不,就是因为这习惯,我就经历了一次“血光之灾”。因为爱美的关系,我对镜子总是喜爱不已,动不动就照一照。尤其是在妈妈的店里,只要我低下头就会有一面面小镜子,于是,我总爱低下头观察事物。有一次,爱美的我又开始照镜子了,但我却发现了一件令我好奇的事:玻璃向外突出了一小块。这时,我习惯性的摸了摸这一小片玻璃,可令我完全想不到的是,等我再看自己的手时,手上已经布满了鲜血。我惊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急忙大叫:”啊,救命啊,好痛啊,呜……”可是,这有什么用呢?在我受伤的时候,大人们刚好都不在,我急得直冒冷汗。有了!我急忙往妈妈包里拿出了创口贴还有几块钱,我就直奔最近的小诊所。
虽然我及时的贴了创口贴,但由于伤口划的太深,鲜血还是在流,怎么止也止不住。我迈大了脚步,啊!我看到了一家小诊所,希望就在前方。我平时十分胆小,但在危难时刻,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直接冲进了诊所,对医生说:“医生,我的手受伤了,怎么办?”我急得好像要赶飞机似的。医生却好像跟我对着干,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安慰我道:“不要急,小姑娘没事的。我现在帮你止一下血就好了。”说着,他就拿起了酒精往我手上涂了涂,再拿棉花帮我止住了血。看着血终于住了,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我吐了口气,付了钱后我就高高兴兴地往回跑。
这次经历直到现在我还是记忆犹新,这是我人生的旅途中,一次精妙的小插曲。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二)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
—读书
一次空闲,我读起了《鲁宾逊漂流记》,不禁被它里面曲折而又离奇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细细地品着,一段段惊险的故事展现在我的眼前。
一次,他和同伴不幸遇难,只有他自己意外地活了下来。他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为了生存,他利用从落难的船上拿下的生活用品,开始了孤独的荒岛生活。他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把荒岛改造得井井有条,成了欣欣向荣的家园。读到这里,我不禁感叹,鲁滨逊是多么的聪明、坚强,在遭受命运的打击之后,竟能将一个孤岛改造成了自己美好的家园。
鲁滨逊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逐渐有了充足的粮食,成群的山羊。他的生存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可鲁滨逊一直都生活得非常孤独。但是,一次意外事件,让鲁滨逊有了伙伴,他解救了一个土著居民,并且使他成为了自己忠实的奴仆。再后来,他的朋友越来越多,他结交了许多落难的船员,和他们一起开辟自己的家园。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最终被一艘船解救,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多么美好的结局,我为鲁滨逊能回到久别的祖国而感到高兴,也为鲁滨逊坚强的意志而感叹。他面对苦难,没有退缩,没有被吓到,而是勇于与苦难作斗争,他的坚强、勇敢是我们要学习的。
鲁滨逊是一个坚强的人。在他落难的时候,他用自己的行动解救了自己。刚开始荒岛上什么也没有,没有助手、工具不全,他做的事情全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是他不灰心,他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摸索。
成功是靠劳动和智慧来换取的,他用自己的劳动和聪明的头脑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处境。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坚信,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不要灰心丧气,勇敢地去与命运抗争吧!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也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三)
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我是个暴走爱好者,一次普通的途中经历,让我对暴走、对事物的感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暴走常常对很多事情感兴趣。在山野中,眼前的情景不停的变化,让你感觉就像是进入到一个又一个五彩斑斓,变幻莫测的戏曲舞台。眼前,一会儿是粗壮高大的苍松翠柏,好似当年武松打虎的旧地;转眼就是槐树蔽日,槐花飘香;接着又进入灌木荆棘,榛棵茂密的曲径小路。一路上,穿行于山林树木之中,回旋在山梁沟壑之间。山中的一切都令我倍感新鲜。一股清香扑鼻而来,抬眼望去,哇!眼前一片黄绿色,盛开着的黄花草盖满山坡。只见那无数朵小黄花,一簇簇,一点点,随坡就势,连绵起伏,既好像一个个头顶皇冠的公主,又好似一队队翩翩起舞的舞女。微风中,它们随风摇曳,一起摆动,掀起一排排波浪,扭动着婀娜的身姿,涌向山头的脊梁。
我完全被感动了!眼神中跳动着喜悦,心中隐藏着一丝对花的渴望!
我举起数码相机,不停的,不停的按动机关,把眼前的一切一帧帧记录在CCD上。带着对花的憧憬,对花的心想,还有对花的疼爱,我轻轻地、小心的从草丛中摘取一朵,好奇的注视着她。那一刻,就像看初恋的情人,眼神中闪着光
亮,又将她送到鼻下,收紧鼻腔,吸纳、亲吻着这深山之中的“野花”!啊!一丝淡淡的花香顺着呼吸系统,迅即传导开来,涌遍全身!我想,身体的神经系统已经储存下了对那束花的讯息,不会遗忘。小小的黄花儿,样子虽不算好看,但十分惹人可爱,我真的好喜爱这黄色的花朵。它有4片花叶,就像一个碟子拖着花蕊,花茎曲折,身上长满了白绒绒、毛乎乎的羽毛。据了解,这种小黄花是最近几年才有的,这花也很霸道,哪里只要有了它,不过两三年,地面上就是它的天下了,其它花草别想在它的领地上生存。。。 哈!此时我似乎忘记了,自己不是来赏花的,是来暴走的,还有路要走。于是我把那束小黄花小心翼翼的插在了马甲上衣口袋里,还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好像是在告诉它要好好待在那里,不要动,要老实,要安静。嚯!那一刻,感觉真好!就好像自己是一个重要会议上的贵宾,胸前小黄花,好荣光,好神气,好精神!尽管它只是一束“野花”。
我开始迈着轻快地脚步继续前行。在水库的岸边,我一个人简单的吃过午饭,下水后,又晒过太阳,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开始往回赶路。这之前我并没再去注意那只小黄花,它也任由我脱衣又穿上,不言不语,不声不响,受尽了委屈,而此时我低头注意到,她经受不住断水、断营养的“虐待”,已经枯萎得不成样子,身子软绵绵的,分明没有了生命的迹象。无奈,我将它抛在了路边。她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就
在那一刻,我的脑子里开始思想了,想了很多很多……,想到了一个生命的开始和结束,想到了列夫托尔斯泰创作《复活》的启示和联想,更想到了家花与野花截然不同的命运。
家花的生存条件比起野花优越多了。她有人饲养,有人浇水,有人培土,按时供给营养。它不付出任何劳动,就是以它的妩媚供人观赏。家花的生存环境和人一样,得到的呵护甚至超过养育它的主人,它的一生是富贵的;野花不然,不管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她都露宿在野外,干旱水涝,任由老天,不能自己。虽然她也足够妩媚,但仅仅换来路过游人惊异的眼光。它不可能像家花那样,受到精明绝顶的人的溺爱,它只能在荒凉的山谷中,静静的来,静静的走,生命的经历中没有丝毫的富足、享乐与风光,过得十分清贫。
想想这束花的命运也是可怜,它本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很好的生长,还可以继续盛开,继续在微风中起舞,来年春逢甘雨,它又可以争芳斗艳,迎接新一波客人。而今后它却永远不能了,它的身躯多半在空气中蒸发,仅有一小部分可作为微不足道的肥料,埋葬的地下。我真的有些后悔,后悔不该采摘它。从我采摘它的那一刻起,它的命运注定是悲惨的!是我没有照顾好它。这该是多么悲哀呀!我对不住它——那朵小黄花!
人们都很爱花,但人们对家花和对野花的态度却很不一样。对家花,施肥浇水,光照保暖,百般殷勤;对野花就大
不一样了,摘下又随手扔掉,偶有请回家的顶多是插在花瓶里,灌上一点冰凉的自来水,任由死活,再不去管它,不过三天五日,就作为垃圾抛入垃圾箱中。想想,人真的不仗义,想起来了、喜欢了、需要了,就拿过来,作为己用;不需要了、讨厌了、腻烦了,就抛在一边,理也不理,真是没良心!态度竟是这样的不同,不该如此,不该如此啊!
记得有一首歌《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歌词很有意思,"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邓丽君甜美的歌声,柔情万种的唱出了女人送自己郎君出门的百般嘱托,很是耐人寻味。生活中,人们把男女之间的事用家花野花来做比较,我并无刻意去做比较,但道理还是可以从中领悟。家花之所以叫家花,是因为她是陪伴家人的,和人生活在一起。而野花之所以叫野花,是因为它生长在野外,和大自然在一起。人们喜爱野花,只是一时的兴起、一时的新鲜,只是从百万中选取那么一朵一束,临时取悦,并不会像侍弄家花那样殷勤。不会关心它的感受、也不关心它的死活。因此我劝君子,路边的野花最好真的不要采。野花有刺,小心扎手,弄不好白白毁了人家,还是让野花回归自然,自由的生长吧!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四)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在那一夜里,我拥有了一次不平常的经历。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那天晚上发生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是学年上学期(小学六年级时)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那时父亲喝了大约一斤白酒和几斤啤酒,可谓是烂醉如泥,更别说开车了。可他还是要驱车回家。都把铃木北斗星当成劳斯莱斯开了,途中还走错了路。幸好我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路线,走上了回家的正确道路。您说都成这样了还不出事儿,那就是把我打到十八层地狱并且永世不得超生我都不信。 过了二十几分钟,在离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我们的车就和一辆解放牌卡车撞上了。那辆车还没开灯呢我们在相撞之前就开始刹车,但由于惯性是一切物体说固有的性质,而且惯性是维持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所以说就撞上去了。在相撞的一瞬间,只听见哗得一声响,挡风玻璃全都碎,右侧车门只能打开五公分,而且玻璃也变成了卷曲状我们都毫发无损(当时我们不但没有系安全带,而且那辆车也没有安全气囊)。 所以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啊。好了,那一夜的故事到此就讲完了,谢谢大家!指导老师:杨纪庆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五)
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人的一生,要经历许许多多不平凡的事情,其中有令人难忘的,又有令人怀念的而我却有这样一次不寻常的经历。这一次经历,好像让我长大了,懂得了一些道理,这次不平凡的经历是——爷爷去世了。
那年冬天,寒风呼啸着,把门口的小树都刮倒了。一天,爷爷和奶奶吵架了。奶奶到了我家,我看见奶奶很生气的样子,心想:是不是爷爷、奶奶吵架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奶奶来我家之前,让哥哥和姐姐骑着车带着白菜上他们家,怕吃不了浪费了。奶奶来我家之后,就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却发现了一个天大的事情。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哥哥和姐姐回家后,又回家给奶奶送车。这时,姐姐、哥哥发现爷爷倒在地上了,赶忙把爷爷扶起来。又急忙跑到了我家里,告诉奶奶。奶奶一听,急忙跑回家,一看,说:“你这是干什么呀?”又说,“你快起来,和你上医院看看吧。”我就快给老爸、老妈打电话,把什么姑啊、大爷啊都叫来了。我们赶快上了医院。可是,好像爷爷的病比较严重,我们莒县的医院还看不了。于是,连夜赶到临沂,说是那里医术好,到了那以后,已经到了零晨了吧!妈妈由于在家照顾我和弟弟,没有和爸爸一起去,半夜,我听到爸爸给妈妈打电话说:“现在要马上做手术,而且如果做手术以后,恐怕以后不能再行走了,要要截肢,而且还要移皮。听到这些话,我顿时
懵了,心想,原来一个健健康康的爷爷,要在轮椅上走完他的后半生,我的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正当爸爸和大爷犹豫不觉的时候,爷爷说:坚决不做手术,想回家好好待几天。就这样,爸爸和大爷又把爷爷拉了回来。回来时,见爷爷如此瘦弱,我的眼泪又来了。爷爷在家躺了两个多月后,去世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觉得整个天都塌了。大人给爷爷穿好寿衣,又抬进了棺材里。我看见人们用钉子钉在木板上,心想,爷爷再也回不来了,我们在场所有人都流下了眼泪。
当我看到爷爷的棺材被人抬走了以后,我哭得更厉害了,把爷爷送到了车上,跟着车一起去了墓地。看到爷爷入土后,我跪在地上,给爷爷磕了六个头,爷爷就这样走了。
这件事对我打击挺大的。通过爷爷的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亲情是不能代替的,亲情是最重要的。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六)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坐在书桌前,写着没完没了的作业也没有觉得很烦。毕竟,很多无法改变的事情,是需要去习惯的。窗外,一群可爱的小孩子在嬉戏。看着看着,感觉他们似乎长上了翅膀,像小天使一样,自由地飞翔着。突然一个小女孩跌倒了,其他人都跑过来将她轻轻扶起。 看到这些,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文明”、“礼貌”这样的词语。随之席卷而来的,是关于两年前那个夏天的记忆。 那是非常闷热的一天,马路旁边的大树稍微遮挡着强烈的光线,投下稀稀疏疏的影子。我已经在站台旁边等公交车很久了。因为汗的原因,后背潮湿成一片,还被蚊子叮了一下,恨不得卸下一只手去抓。 过了很久,公交车才像一只笨重的北极熊一样缓缓地行驶过来。 上去之后,感觉更加不舒服了,因为里面很拥挤。过了一会儿,突然上来了一位抱着孩子的阿姨,她站在了我的前面。我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她旁边的那个男生,他看了阿姨一眼,又继续欣赏窗外的风景了,并没有让座的意思。突然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了我手上,是那位阿姨的汗。她一只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扶着栏杆, 脸红红的,身体随着车不断的摇晃。 很多人衣冠楚楚地坐着,好像没有看到阿姨一样。又过了一分钟,我终于忍不住了,对阿姨旁边的那个男生轻声说∶“你好,可以给这位阿姨让个座吗?她抱着孩子不太方便。”然后那个男生就站起来了,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不悦。阿姨说了句“谢谢你们”。 我没有怒气冲冲地对那个男生说话,不是因为我有多理智,而是,当时的我,没有那个资本。这就好像,一个满嘴谎言的,没有资格指责别人说谎。在此之前,我不是一个懂得为别人着想的人。在公交车上,我也不是一个会为别人让座的学生。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是一次不平常的经历,它教会了我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