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学作文】
成人身份证和姓名大全(一)
全国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录入表
全国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人员信息录入表
成人身份证和姓名大全(二)
如果想改身份证上的名字首先要改户口簿上的名字!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块钱,我记不清了)
天天开心!!!
姓名变更是在户籍上进行变更,变更后重新办理身份证就可以了。身份证是随着户籍地变动而变动。两者必须一致。但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终生不变的。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阐明改名的理由,然后写一份申请,盖章。
2、再把申请拿到当地的办证中心去,给主任看一下,盖章,就可以改户口和身份证了。
变更姓名
(1)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凭父母或监护人申请报告、本人《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2)在校学生要求变更姓名。凭父母(或监护人)或本人申请报告,就读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本人《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已办身份证的,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3)干职工要求变更姓名。凭本人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组织或人事劳动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4)其它人员要求变更姓名。凭本人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公证机关的《变更姓名公证书》,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申请,经派出所(分局)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收回原名身份证,办理新名身份证。
有的时候大家会觉得身份证的姓名不好听,或者其他原因,就想把身份证的姓名改了,但是不知道能不能改,会不会很麻烦,会考虑很多,所以非常的郁闷。
步骤/方法 1.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
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 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 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
审批后即可改名。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
议书签字同意。
5.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
更证明。
注意事项
如果说想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档案、学历证书、社保等一系列问
题,若处理不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办法如下:1.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手续、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单位证明、户口登记簿户口页复印件、5个同龄人证明【同一户口居住地】、毕业证等;2.填写户口更正申请表后,到区县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3.40个工作日办妥;4.工本费20元。请参考!
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二)办理步骤:(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不同)。
(2)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姓名信息,将原来的姓名变更为曾用名,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三)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姓名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
如果申请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因为已经成年,可以参与很多社会事务,所以年满十六周岁改名不易。如果申请人目前正在涉及民事刑事诉讼,不能改名字。 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更改有难度。
成人身份证和姓名大全(三)
文件号:GAQ201309-01行文单位:市公安局
内部文件:(个人)更名完全手册
编制:财官姓名学
档案名称:更名手册封面
审核:无审核级别版次:A
页数:1
阅读者:中国公民生效日:
01更名手册目录
个
人更名完全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更改姓名指南
发布日期:
2013-09-01
审核日期:2013-09-04
注:本手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更名程序及流程。必须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做参考
第1页共17页
文件号:GAQ201309-02行文单位:市公安局
内部文件:(个人)更名完全手册
编制:财官姓名学
档案名称:更名手册目录
审核:无审核级别版次:A
页数:2
阅读者:中国公民生效日:
02
文件编号
GAQ201309-01GAQ201309-02GAQ201309-03GAQ201309-04GAQ201309-05GAQ201309-06GAQ201309-07GAQ201309-08GAQ201309-09GAQ201309-10GAQ201309-11GAQ201309-12GAQ201309-13
更名手册目录
录
对应页码
1234567-101112131415-1717
注
目
01公民(个人)更名的手册封面02公民(个人)更名的手册目录03公民(个人)更名的准备材料04公民(个人)更名的符合条件05公司(个人)更名的受理条件06公司(个人)更名的详细流程07公司(个人)更名的详细流程08附录1-改名申请书(范例1)09附表1-更改姓名申请书(范例2)10附表2-更改姓名申请书(范例3)11附录2-公民姓名更名证明信(范例4)12附表3-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12附录3–居民身份变更所需材料
第2页共17页
文件号:GAQ201309-03行文单位:市公安局
内部文件:(个人)更名完全手册
编制:财官姓名学
档案名称:准备材料
审核:无审核级别版次:A
页数:3
阅读者:中国公民生效日:
03准备材料
1.居民户口本(红色,也叫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2代,原件与复印件)3.改名申请书(见附表1)
4.改名证明书(见附表2)5.两张2张1寸免冠照片6.工本费
7.毕业证(即相关证明材料)
中学,高中,小学,大学都可以。
8.《出生医学证明》
9.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或者是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10.一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
第3页共17页
文件号:GAQ201309-04行文单位:市公安局
内部文件:(个人)更名完全手册
编制:财官姓名学
档案名称:更名符合条件
审核:无审核级别版次:A
页数:4
阅读者:中国公民生效日:
04
1、户口更名法律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
第一: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更名理由要充分,合理,
第三: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第四: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
名的证明。
2、户口更名年龄符合条件: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成人更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3、更名前的提醒
取什么名字是公民的自由,但要注意的是,改名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后续的麻烦。改名后,公民必须办理身份证更名手续,用个人身份证登记的房产证、驾驶证、银行账户、护照等重要证件也都必须随之变更。对此,财官姓名学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公民应谨慎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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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GAQ201309-05行文单位:市公安局
内部文件:(个人)更名完全手册
编制:财官姓名学
档案名称:更名受理条件
审核:无审核级别版次:A
页数:5
阅读者:中国公民生效日:
05受理条件
据省各地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属以下8种情形以外的,不允许变更姓名:
可参考各地公安政务网站去查询相关资料文件,一般情况,是如下条件: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3、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的;4、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方可受理。但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通缉、接受刑事追诉、服刑、被劳教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小孩如属上述允许变更姓名情形,由父母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另外,《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是公安机关登记新生儿公民身份法定医学证明,警方依据《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公民姓名,监护人不可认为该名是乳名。8、《出生医学证明》有误(1)、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迁移证等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的:凭迁移证落户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凭其它合法有效证件落户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公民所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记载了正确年龄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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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身份证和姓名大全(四)
有关身份证的资料有关身份证的资料有关身份证的资料有关身份证的资料 身分证(或写作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分的文件。 种类 现代身分证与传统的“纸版配照片”式身分证相比相似之处已经很少,而更多的是采取高技术的智能卡形式,具备由计算机进行扫描和阅读的能力。当身分证是由国家所颁发时,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分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分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分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支持和反对身分证人士的争论 支持 支持身分证的人士指出: 身分证是一个有用的行政工具来增加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减少罪案; 执法人员可于街上抽查身分证时可得知被抽查者是否患有多重人格分裂,而当时其运作之人格并非其原人格。 反对 反对身分证的人认为身分证可让政府以一纸证件让人民没有隐私权及人格权。政府对于身分证的使用方式能够使得政府对于公民的监视变得更为简易,比如在何种状况之下实行身分证制度,身分证相关的信息是否/如何存储于数据库中等等。 中华民国的身分证 中华民国94年式国民身分证正面样张 中华民国94年
式国民身分证背面样张主条目: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 中华民国的身分证称为“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现行版本是1985年起所换发,并于1995年起由手写资料改为电脑打印,男性的身分证为浅黄色;女性的身分证为粉紫色。但因发行多年,已严重被伪造用以犯罪,在2000年初起就开始研议更换新身分证,原先身分证上有象征华人的龙图案,但被一些信奉西方宗教的人士所反对,经过数年设计,正式版本于2004年定稿。原预定于2005年7月起全面换发,但因为中华民国《户籍法》有规定请领及补发身分证需要按捺指纹,被争议为侵犯人权,因此司法院大法官采取紧急处分权决定暂缓,并于同年9月的大法官会议做成解释,裁定《户籍法》中按捺指纹的规定违宪失效。后于同年12月21日起开始换发新版中华民国身分证,预计换发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此次换发新身分证与以往不同的是,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但对于照片的规定严格许多,也因为有强制露出耳朵的规定,被部分耳朵缺损人士所抗议。 中华民国的现役军人,以往是以军人补给证做为军人用身分证件,近年来已改成中华民国军人身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 主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分证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984年4月6日,中国大陆开始实行居民
身份证制度。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比较容易被伪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003年6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此中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